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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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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强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假设干看法》〔中办发〔2018〕54号〕的布暑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结合我省文物保护改革实际,提出如下实施看法。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制约全省文物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破除,文物保护机构更加健全,文物领域活力不断提升,吉林文物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度显著提升,基本形成以夫余、高句丽、渤海大遗址保护为核心,辽金遗址群为重点,伪满警示建筑群、革命文物和"一五'时期工业遗产为代表的"五片两线一带十八点'的吉林省文物保护利用体系;坚持走特色发展道路,重点建设一批吉林地域特色的专题博物馆,扶持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和乡村博物馆,基本建立以省级博物馆为核心,地市、县、乡村三级博物馆为纽带,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亮、功能完备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确保文物安全底线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文物安全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吉林文明标识体系。推动"考古中国吉林文明'探源工程,展开西流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嫩江、东辽河流域新石器青铜时代考古学遗存与中原文化的传承与交流研究,实施上河湾城址群调查发掘项目,探究吉林城址起源暨文明发展的吉林模式,明确吉林古代文明在我国多元一体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深入夫余、高句丽、渤海文化研究,全面落实《高句丽考古研究调查发掘规划》《渤海考古研究调查发掘规划》。通过冰雪丝路相关遗址的调查、研究,系统整合考古学、历史学、历史地理相关研究成果,强化国际合作,展开东北亚区域古代贸易、文明交流、宗教传播的相关研究,强化我省在东北边境考古中的重要作用。   〔二〕拓展文物价值传播渠道。打造吉林省博物馆特色与品牌,扶持发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域特色的博物馆,支持建设汽车等工业遗产博物馆,支持建设以革命旧址、革命文物和英雄人物等为题材的博物馆,支持建设农业物产、自然生态、冰雪旅游和民族民俗博物馆。深入挖掘我省文博事业在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掘打造一批彰显吉林地域特色的文化标志性符号,实施吉林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构筑吉林精神、吉林价值和吉林力量,讲好吉林故事。提升博物馆科学研究水平,强化馆藏文物蕴藏的吉林精神、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挖掘阐述。建立博物馆基本陈列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我省优势资源,推出展现吉林省文物资源特色的精品展览,引进输出一批优质展览。发挥博物馆弘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阵地作用,强化省内中小同学研学施行教育基地建设,将文物保护利用常识纳进中小学教育体系,完善中小同学利用博物馆学习长效机制。激励博物馆与学校合作研发合适各年龄阶段的教材课本,采纳信息化、数字化手段,通过网络将优质博物馆教育资源输送到偏远地区,策划推广优质博物馆教育项目,将全省百余家博物馆纳进中小学社会施行基地,形成青少年利用博物馆学习的机制。   〔三〕激发博物馆文创产品活力。激励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提升博物馆文化革新能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落实《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看法》〔吉政办发〔2017〕53号〕各项政策,为博物馆文创产品研发制定、市场营销、收益使用、人员奖励等提供政策确保。寻求市场化突破,激励引入社会力量,助力博物馆文创产品市场化运营,激励博物馆文创产品参加城市"夜经济'流通,拓展文创产品市场,激励博物馆以文化授权、版权授权等合作方式开发文创产品。积极稳妥推动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工作,激励吉林省博物院、伪满皇宫博物院等博物馆先行先试,广泛展开社会合作,推出一批代表吉林文化特色的博物馆文创产品。   〔四〕全面推动、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强化革命文物,特别是抗联文物的调查、发掘与研究,建立《吉林省革命旧址名录》《吉林省抗联旧址名录》《吉林省馆藏革命文物名录》。编制《吉林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和《吉林省东北抗联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在吉林、延边、通化、白山等抗联遗址密集地区,组织实施红石砬子抗日依据地、七道江会议旧址、东北抗联一二军会师纪念地等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抗联遗址保护利用工程。强化博物馆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重点支持吉林革命军事馆和重点地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   〔五〕实施红色文化旅游提升工程。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旅游产业相结合,展开红色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强化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加快培育一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储备项目,切实组织做好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新一轮申报和建设工作。完善"抗联精神传承线'"抗联烽火铭记线'和"致敬国门线'等三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推介一批以革命文物为主题的博物馆研学体验线路。   〔六〕完善文物督察监管体系。建立我省文物督察制度,强化省级督察使命。加大对文物安全案件督察力度,督促各地落实文物巡查责任,强化省、市文物巡查督察检查和考评。督促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充实力量,强化培训,落实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行政执法使命。   〔七〕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的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政府相关部门文物安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文物安全直接责任。省、市、县、乡、村按照安全管理使命全面强化对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在有条件的城区推广文物安全网格化管理经验。旷野类文物保护单位要配备文物保护员,文物保护员的报酬纳进各级财政预算。要聚焦法人违法、盗掘盗墓、火灾事故三大风险,充分发挥各级文物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展开专项行动。针对风险地区和单位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引入第三方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博物馆进行文物安全评估,省政府每年对地方政府文物保护责任进行绩效评估。各地可借鉴河长制等做法,探究建立市、县、乡镇〔村〕主要领导包保文物责任制。   〔八〕全面夯实文物工作基础。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依法划定并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记录档案,做出标志说明。完善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展开全省文物资源核查专项行动,为文物精细化管理、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数据。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核查,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核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公布全省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为纳进国家数据资源库做好准备。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中的文物保护要求,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健全我省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执行文物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文物资源资产管理状况。   〔九〕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利用机制。深入推动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面向社会的基本建设中涉及文物保护与考古的项目审批,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制度,建立基本建设考古经费财政确保机制。强化土地收储考古前置程序,地方政府在土地收储时,关于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强化考古项目监管,展开考古出土文物移交专项行动。强化集安世界文化遗产监管,构建遗产监测体系,完善巡查监管制度。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激励各地依托不同类别、不同区域文物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休闲农业,革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合理利用,扩展文物资源开放度,重点推动以集安高句丽世界文化遗产为核心,以柳河罗通山城、通化自安山城、万发拨子遗址、通化县赤柏松古城为重要节点的东部高句丽文化旅游景观廊道建设;以吉林龙潭山城、帽儿山墓地为核心的夫余文化展示区建设;以渤海大遗址片区、长白山神庙遗址为核心的东北部"环长白山文化旅游经济圈'建设;以近现代建筑群、伪满建筑群、中东铁路、"一五'时期工业遗产为核心的中部地区近现代文物旅游区建设和以乾安春捺钵遗址群为龙头,统筹城四家子城址、塔虎城、大金得胜陀颂碑等文物资源的西部草原文化展示区建设。   〔十〕完善社会参加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全社会共同参加的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完善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遵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探究社会力量通过文物领养等方式参加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制定文物利用土地确保机制,激励依法通过流转、征收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展开社会化参加文物保护利用试点,激励推动一批文物本体修缮完成、文物利用预期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文物保护单位,尝试多渠道合作展开考古遗址公园、文物展示示范区和文物旅游示范区建设,拓展文物利用渠道,提升利用质量。有计划地推动吉林、长春等地近现代建筑和工业遗产的多元化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强化社会文物管理,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原则,凝塑文物领域价值市场,坚持出土文物的国家所有权,推动执行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积极引导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   〔十一〕激发博物馆革新活力。分类推动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指导国有博物馆按照《国有博物馆章程范本》要求,积极探究管理决策型、咨询顾问型和混合型等不同形式的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赋予博物馆更大办馆自主权。指导非国有博物馆参照《非国有博物馆章程范本》,建立健全以管理决策型理事会制度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专业指导、技术扶持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赋予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与文博系统内博物馆同等待遇,在展览提升、文物保护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落实非国有博物馆支持政策,依法依规推动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工作。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以捐资、成立基金等形式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   〔十二〕继续实施"吉林印记'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工程。"十四五'期间,全省乡村博物馆总数达到150家以上。推动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示,加大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助推乡村旅游发展,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充分发挥"乡村博物馆'在乡村振兴中凝集人心、群众教育的重要作用,繁荣乡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   〔十三〕深入文物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展开境外考古活动,努力搭建我省与亚洲及世界各国的多层次、机制性文物交流合作平台。强化博物馆文物的深度研究,发掘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发挥博物馆传承传统文化、传播历史智慧的作用。深度挖掘我省独特的文化文物资源,提升策展水平。围绕与吉林关联密切的特色人物,汽车、采矿等工业文明遗址遗迹,红色历史、满清历史及东北民俗,推出吉林特色的精品展览。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博物馆出境展览精品项目,实施东北亚地区博物馆展示项目,引进优质境外展览,积极加入"一带一路'沿线博物馆联盟,强化吉林文化的国际传播力、影响力。   〔十四〕提升文物保护工作科技水平。强化文物保护利用科技革新,将"土遗址'保护利用、高句丽壁画保护、寒地条件下的文物保护、预防性保护技术革新、文物原址保护修护综合技术等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研究纳进省级重点科研项目。积极推动高句丽壁画墓保护研究中心、长白山神庙遗址研究院和寒地文物科技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博物馆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提升可移动文物科技装备水平,编制实施《吉林省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整体保护规划》,革新文物展示、保护和利用手段,提升博物馆藏品管理的科技化水平。   〔十五〕革新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文物博物馆单位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适当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建立夫余、高句丽、渤海研究专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机制。加大对文博领域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的培养力度。文物博物馆单位引进急必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设置专业技术特设岗位,引进具有日语、韩语、俄语语言优势的考古专业人才。支持激励省内高校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开设考古学、博物馆学等专业,为基层文博单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十六〕强化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明确负责文物保护管理的机构,在内部机构设置过程中明确专门科室或者专人负责文物工作,切实强化文物管理力量。要强化文物保护能力建设,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不断提升对大遗址、世界文化遗产、革命文物等方面管理能力,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与其承当的使命和任务相适应,确保文物安全。未设置专门机构的文物保护单位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强化文物保护巡查管理。   〔十七〕完善多元文物保护投入机制。支持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并重、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并重转变。统筹利用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和省级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支持强化文物保护;拓展省级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补助范围,增加支持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内的储存环境治理;通过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效果较好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奖励补助。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落实各级政府支出责任。积极引导激励社会力量投入文物保护利用,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   三、实施确保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布暑,按照本实施看法确定的文物改革目标和任务,聚焦文物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制度制定和精准管理,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动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各地区要将文物工作纳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切实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文物保护利用的意识。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强化制度供给和资源要素支持,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部门要履行好统筹协调使命,强化协作、积极推动。   〔二〕完善法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适时修订《吉林省文物保护条例》,编制《吉林省抢救性考古工作管理办法》。各级政府,特别是文物集中地区,要依据自身资源特点,制定专门的文物保护利用方面的政策,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制度确保。   〔三〕强化督促落实。强化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假设干看法》和中央关于强化文物工作的有关文件,强化对本实施看法落实状况的督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推动政策支持、制度配套等各项改革举措落实。积极做好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政策宣扬和舆论引导,营造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合格氛围。 关于强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   8月24日,长春市委全面深入改革委员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紧紧围绕国家和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要求,提出将来五年长春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确保措施。   《方案》指出,到2025年,长春市文物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文物保护机构更加健全,文物安全形势显然好转,基本形成以伪满建筑群保护为核心,辽金城址群、建国初期典型建筑和"一五'时期工业遗产为特色的长春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总体格局,为理清长春历史脉络提供重要支撑。博物馆区域分布趋于合理,结构逐步优化,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占全市博物馆的比例增加,非国有博物馆占全市博物馆比重逐步提升,形成层次清楚、重点特别、特色鲜亮的博物馆集群。基本构建运转协调、惠及全民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扶持农业、民族、民俗、工业遗产、二十世纪遗产等专题性博物馆,探究智慧博物馆和社区博物馆建设,博物馆门类更加齐全,公共博物馆全面免费开放。   《方案》提出,实施文明探源、保护修缮、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激发活力、基础工作、革新传播、活化利用、文旅发展、科技革新、投入机制、队伍建设12项任务,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深入展开"伊通河文明史长春城市发展史'探源研究;重点支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伪满皇宫旧址展示提升工程、伪满洲国综合法衙旧址保护修缮工程;强化对文物安全隐患特别的文博单位隐患整改工作;支持一汽红旗展览馆、长春市水生态博物馆、吉林省农业博物馆建设工作;激发文物博物馆单位革新活力,激励非国有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创办非国有博物馆;强化"四有'建设,指导长春市文庙博物馆继续办好国学大讲堂、祭孔等活动;探究文物资源活化利用途径,推动以伪满建筑群、中东铁路附属建筑群、"一五'时期工业遗产为重点的近现代文物旅游区建设;重点支持长春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多视角三维重建技术、超低空无人机拍摄数字影像等现代智能手段在考古工作应用;激励社会力量投入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强化文物保护队伍建设。   《方案》的出台,将全面开启新时代长春文物工作新征程,标志着长春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长春市相关部门将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优势,不断释放社会参加文物事业发展的新潜力新动能,推动解决一些文物领域长期没能解决或者不易解决的难题,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各项任务落地开花结果,让文物从"用'起来到"活'起来。   关于强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做好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探究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传承"西安模式'12月10日,全市文物保护大会公布《西安市关于强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市文物保护工作14个方面38项重点任务,包括遵守文物安全底线、推动文物合理利用、加快推动文旅深度融合等内容。   构建中华文明精神标识   作为闻名海内外的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市现有157家博物馆,收藏文物超过202万件,上溯100多万年前旧石器时代蓝田猿人遗址,到夏商周秦汉隋唐,再到近现代革命遗址,有"天然历史博物馆'的美誉。   "统筹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强化文物价值的挖掘诠释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强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必需要。'全市文物保护大会明确要求,到2025年,我市文物保护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文物展示利用水平大幅提升,文物安全形势显然好转,文物保护机构队伍不断健全,社会参加机制初步建立,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基本形成文物保护的"西安模式'。   《方案》提出,"构建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强化对蓝田猿人遗址、半坡遗址、姜寨遗址、杨官寨遗址、太平遗址等典型史前遗址的考古调查和科学研究,形成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学术成果。展开周秦汉唐都城遗址、汉唐帝陵等重点遗址的考古调查和科学研究,实证西安在中华文明发展脉络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强化精神标识保护和文化地标建设。推动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项目纳进国家"十四五'规划,将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项目、半坡博物馆及周边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和红军长征过境西安重要遗址纳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体系。新建秦文化博物院、隋唐长安城博物院等周秦汉唐主题博物馆,推动西安博物院提升改造,协调推动实施西安碑林博物馆改扩建、陕西历史博物馆浐灞分馆建设、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改造提升,打造城市文化地标。   强化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强化秦始皇陵和兵马俑、大雁塔、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等6处事界文化遗产点监测管理,完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完成"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西安段5处遗产点保护管理规划修编工作,建立西安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档案库,形成较为完备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监测体系。   强化革命文物保护传承   记者获悉,我市将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做好红军长征过境西安重要遗址、重点遗迹、典型故事的调查、挖掘、整理工作,以点连线、以线构面、以面联片,强化革命文物的资源整合和整体保护。推动八路军西安办事处旧址群、西安事变旧址群、葛牌镇区苏维埃政府纪念馆、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中共中央西北局旧址等重要革命文物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确保革命文物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   提升革命文物展示水平。围绕纪念建党100周年,着力策划打造系列主题特别、导向鲜亮、内涵丰富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健全革命文物陈列展示管理机制和支持政策,深入研究、及时补充体现时代精神的展陈内容。完善展陈内容和解说词研究检察制度,切实把好政治关和史实关,强化展陈说明和讲解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坚持展示方式与展陈内容相得益彰,适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互动性体验性。   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强化重要田野文物巡护和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文物消防工程、安防工程、防雷工程和文物建筑抢险修理工程、基层文物库房达标工程,确保文物安全。依法整治、严厉打击各种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文物安全监管平台,通过视频联网、安全巡查、联合执法,逐步建成从文物保护管理单位到县级、市级、省级的四级文物安全监控管理体系。   同时,强化区域考古发掘工作,推动主动性考古工作。统筹协调重点项目建设与考古勘探、发掘工作,组织做好秦东陵一号陵园、秦汉栎阳城遗址三号古城、隋唐长安城东市遗址等重要考古发掘项目,强化历史信度,丰富历史内涵;实施重要文物保护工程,注重文物的日常保养维护,强化濒危文物的抢救保护与修缮,实施阿房宫前殿、唐长安城明德门遗址等重要遗址保护工程以及小雁塔荐福寺明清建筑群等重要古建筑保护修缮工作;实施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强化馆藏珍贵文物修复;全力推动遗址公园建设,巩固我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领先地位。   丰富文旅融合产品体系   《方案》明确,我市将新建丝绸之路历史文化主题博物馆、"西安记忆'〔西安革命历史〕博物馆等一批地域文化特色特别、陈列主题鲜亮的专题博物馆,打造根脉文化、历史文化、丝路文化、红色文化博物馆群。   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继续推动文旅深度融合。依据《方案》,我市将支持研发文博创意产品,推动文博IP应用,优化文博IP领域资源配置,将文博IP活化利用作为文物旅游融合发展重要抓手,重构链接、扩展平台、丰富要素,提升转化效率。   丰富文旅融合产品体系。以"文物+旅游'为导向,依托蓝田猿人遗址、半坡遗址等史前遗址,打造寻根之旅;挖掘周秦汉唐丰厚文化遗产,打造古都之旅;依托丰富的革命文物资源,打造红色之旅;挖掘西安大华1935等优秀工业遗产,打造工业之旅,形成特色鲜亮、类型多样、可满足不同群体必需求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   同时,改造提升历史文化片区,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推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规划建设工作。推动易俗文化旅游片区、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碑林历史文化街区的提升改造,打造"城市文化客厅'。推动文物保护科技革新和"智慧博物馆'建设。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以信息共享、大数据、跨界创意和智慧应用为重点,强化中国文博行业标准化建设,推动"互联网+中华文明'深入实施。   此外,我市将进一步扩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日、重大节点,大力宣扬西安丰厚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强化文化融合。积极激励全市各类文博机构之间展开全方位交流合作,充分展示地域文明。强化与港澳台文博界的对口互访,展开学术、展览、科技等方面的业务交流,传播西安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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