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院管理-医学专用科规章制度
医学专用科规章制度
一、医学专用记录单管理
1、医学专用记录单是手术治疗病人的医疗档案,也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珍贵资料。因此,要求医学专用医师必须认真填写。
2、医学专用医师应认真、如实把医学专用记录单各项填写完整清楚,要字迹清楚。
3、医学专用记录单专人负责管理,每月按日期整理一次。每年做出统计,统一管理。
二、医学专用前疑难病例讨论及会诊
1、对于疑难病例或具有教学意义的病例、少见病例,在科主任的主持下进行术前讨论,对术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相应措施。
2、回顾性总结手术医学专用病例和重危病人的抢救过程及经验教训。
3、院外会诊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或高年主治医师担任,院内会诊由主治医师以上担任。
4、因病情或术前准备不足需停止医学专用应经主治医师以上会诊同意。
5、会诊病例和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在专用本上。
三、医学专用药品管理
1、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领取。
2、毒麻药品除有专人保管外,医学专用医师凭毒麻药处方领取。
3、急救药品定点放置,并有明显标志,以利抢救急需。
4、医学专用中特殊用药,需经负责医学专用的主治医师同意后才可应用。
5、医学专用药品(毒麻药)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四、医学专用机和仪器管理
1、医学专用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医学专用用具和仪器。
2、医学专用后应关闭各种开关取下各种衔接管,消毒螺纹管,呼吸囊等。
3、医学专用机、监护仪等贵重仪器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维护,发现缺失或损坏立即报修,保证医学专用设备的完好率。
4、喉镜等医学专用器械专人管理,经常检修,以备随时应用。
五、消毒
1、医学专用器械:螺纹管、呼吸气囊、舌钳等每次用完后浸泡、清洗、消毒或熏蒸,以防交叉感染。
2、浸泡酒精等溶液的容器定期更换。
3、放置医学专用器械盘及盖单一人一用一消毒。
4、一次性消耗材料用后,由使用者浸泡、毁型。
六、交接班
1、主班医师与夜班医师交接日间医学专用工作及尚未结束的急诊手术。
2、交接抢救箱、医学专用器具及毒麻药品使用的情况。
3、主班负责日间急诊手术病人的医学专用工作和科内院内抢救工作。
4、主班或护士负责请领补充当日使用的药品。
七、医学专用恢复室工作
1、医学专用恢复室是密切观察医学专用病人苏醒的场所,对手术、医学专用后危重病人进行监测治疗,及时观察病情变化,提高手术医学专用后病人的安全性。手术后由于医学专用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作用尚未消失,常易发生呕吐、误吸、缺氧、高碳酸血症、水、电解质平紊乱,常导致心血管功能与呼吸功能紊乱。因此,在医学专用恢复室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和治疗,并及时记录。
2、恢复室病人常规监测一般项目包括:血压、呼吸、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血常规、尿量、补液量及速度和引流量等。
3、恢复室内应给予病人充分镇静、镇痛以减轻各种并发症。
4、病人离开恢复室应符合下列标准:
(1全麻者需完全清醒,能正确回答问题,呼吸道通畅,循环功能稳定,血氧饱合度下降不超过术前的3-5%。
(2椎管内医学专用病人通气量满意,一般状况稳定。
5、恢复室在医学专用科领导下,由医学专用科医师主持日常工作,其职责范围同医学专用科三级医师负责制。
八、疼痛治疗
1、疼痛门诊除遵守门诊部的一切规章制度外,强调病历的书写要规范化,保管及随访要常规化。
2、病人治疗前应明确诊断,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
3、疑难病例应请上级医师或请有关科室会诊、研究治疗方案。
4、治疗后患者要观察15-30分钟方可离开。
5、备好急救药品及器械。
6、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出疼痛门诊。
7、术后疼痛治疗的病人要及时下医嘱,交待护士观察病情,每天至少一次巡视病人,调整用药剂量及速度。
九、人才培养
1、科主任负责全科各级医师的培养工作,须有计划、明确任务,并有一定的检查考核制度。
2、住院医师应到循环及呼吸内科等科室轮转学习半年至一年。每年写1篇论文或译文。
3、主治医师除临床工作外,应在科主任指导下承担临床科研项目,每年写出1-
2篇论文或文献综述。
4、争取和创造条件对各级医师分批选送学习外文和进修。
5、由科主任或高年主治医师负责教学工作,担任医学生的授课任务,按统一教学大纲备课。在主治医师指导下,由高年住院医师指导医学生见习和实习工作。
6、招收进修医师,以临床实践为主,兼学理论。
十、业务学习和科研
1、由科主任或一名高年医师负责科内业务学习,内容有:交流临床医学专用经验、重要病例讨论、读书报告、文献综述、医学专用新药和新技术介绍,科研课题报告会等。
2、病例讨论主要是讨论疑难病例或并发症病例。手术后24小时内死亡病例,应在一周内进行全科讨论,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医学专用水平。
3、科研计划由科主任同有关人员制订,开始前应在本科内做开题报告。
4、科研成果应在科内报告并存入科研档案。
篇2:学校管理-市实验小学安全教育规章制度
市实验小学安全教育规章制度
1、要根据省、市安委会工作要求,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科),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科)长担任。安全工作组其他成员由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4、学校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5、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要建立wang络,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6、安全监督管理机构wang络人员如有调整,要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篇3: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现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本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为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三条乂乂碑位财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并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归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处领导班子是本单位财务工作的领导集体,对单位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财务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对单位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处领导班子明确一名主任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审批工作,重大的财务支出等事项实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
第六条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加强财务支出合法性、凭证合规性的事前审核;财务股内部要认真落实会计岗位不相容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检查等)。
第七条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密内部牵制手续,实行印鉴与支票分开保管,严禁由一人全程包办会计事项的支付业务,支出凭证的经手人、证明人、批准手续要齐全。
第八条严格遵守银行现金管理制度,通过银行收支款项,不得坐支现金。按月核对银行存款,盘点库存现金,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接受纪检监察人员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全程参与和监管。对本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大额财务收支、资产的购置和处置等重要事项,事前必须向纪检监察人员通报,接受他们的督促和检查。
第十条财务股统一扎管理本单位票据,明确专人负责票据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购领、使用、保管和缴验票据;票据所收款项要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保证票据和款项的日清日结。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支出实行分类审批制度
日常财务支出事项:各项支出必须先申请,经同意后再办理。凡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具有经办人、物品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名,经财务主管审核后,报主任审批。
重要、大额的财务支出事项,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财务主管对其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再报主任审批。
第十二条重要财务支出决策事项的具体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政府中心工作、印刷、宣传、维修、电脑耗材等日常财务收支。
固定资产: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政府中心工作: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印刷、宣传、维修、电脑耗材等日常财务收支:20元以上的,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第三章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三条推行财务公开,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坚持客观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单位发生的财务收支事项,以一定形式进行通报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财务公开的内容:资产的购置、处置、出租、出借情况,一次性发生的大额财务支出事项,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事项,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招待费、招商经费、交通费等重要支出情况,奖金福利的分配和发放情况,与其他单位发生的借贷往来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财务公开的形式,包括通过单位职工会议通报、书面公示等,对应公开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公开。对财务公开的
资料实行整理归档备查。
第四章重点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招待费用的管理。明确执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实行统一管理,从严控制支出。因工作需要接待的人员,承办处室应事先征得办公室主任或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填写"来客就餐接待单"(包括接待事由、就餐地点、就餐时间、标准、陪客人数、经办人等),经主任审批后安排就餐。来客接待必须严格执行"禁酒令"的规定,并及时结算,将"来客就餐接待单"作为招待费支出发票的附件。
第十七条招商引资费用的管理。招商经费的使用要坚持"必需、节约"的原则,支出要与招商成果相挂钩。对招商引资方面的支出要单独核算,严格把好费用开支关,支出发票要合法、真实、具体,做到支出手续齐备、用途清楚、经手人、证明人签字齐全。
第十八条专项经费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分清专项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界限,不得相互挤占挪用,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发放奖金福利。对专项经费的核算,按项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九条车辆费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政府采购规定,凡违反规定擅自发生的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支出不得报支。加强车辆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派车核准制度,按照里程油耗进行考核,单位职工因私用车经批准需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办公用品及耗材的管理。单位大宗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购置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渠道办理;对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时,要参照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进行公开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要有人专人保管,并建立领用登记台账。
第五章账户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开设银行账户的有关规定开设账户必须报经财政局、人行批准,不得擅自开设银行账户。严格按照"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及时划转账户余额,不得套取现金、转移资金。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拨付资金,并按核定的支出内容使用资金。
第六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严格规范资产的核算,定期开展财产清查,资产的增减须及时入帐,保证账实相符;明确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人、保管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管理卡片、台账。
第二十三条资产的调拨、转让、报费要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加强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出租资产要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租或竞争性谈判,并及时、足额收取租金,按规定上缴固定资产占用费。
第二十四条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往来款项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五条加强现金的管理,严格按照现金使用范围支取现金,严格控制库存现金数额,不得”白条抵库”。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和具体实施由处财务股负责。
第二十七条本处以前所制订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4: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 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 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 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 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 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 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 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 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 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 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 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 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 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 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 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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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 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 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 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 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 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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