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故意杀人案刑事抗诉申请书样板.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024222 上传时间:2025-04-1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8.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故意杀人案刑事抗诉申请书样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故意杀人案刑事抗诉申请书样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有意杀人案刑事抗诉申请书样板 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民族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人因不服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刑初________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刑事判决部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院提出抗诉。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法院忽视了申请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剥夺了申请人作为受害人的诉讼权利,违反了法律规定,审判程序上存在瑕疵。 申请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作为本案刑事部分受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部分原告的诉讼代理人身份参加本次诉讼,并代替申请人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发表自己独立的代理看法,但是法院在判决中关于是否采纳代理人看法未予以释明,也未作出合理解释和回复。一审法院这一行为忽视了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也剥夺了申请人作为本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审判程序上存在瑕疵。 并且诉讼代理人关于本案量刑提交了相关指导性判例,依据____年____月____号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强化类案检索的指导看法(试行)》明确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提交的判例是否被法院采纳应当在判决中释明并说明理由。但是一审法院判决申请人诉讼代理人提交指导性案例并未作出回应,审判程序上也存在瑕疵。 二、一审判决罪名认定错误,重罪轻判,适用法律显然不当。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行为存在错误,混淆了有意杀人罪未遂和有意伤害罪。 一审法院在判决中称,“被告人________在对被害人实施伤害行为后,被害人求饶的情形下未持续捅刺被害人,而同意被害人打 求救〞 便认为被告人主观上不存在有意杀人的有意。但是事实上,一审法院忽视了以下案件细节:其一、被告人未持续捅刺申请人是因为申请人答应了不报警与其私了的条件,并趁其松懈之际快速逃往民舍从而摆脱其控制,为其持续加害申请人增加了阻碍;其二、并不存在被告人同意申请人打 求救的事实,在申请人向其借 时被告人明确表示了拒绝,是申请人在逃脱其控制之后出于自救行为向证人借的 ,期间被告人还招呼申请人出去企图持续犯罪。所以,一审法院只是依据片面的情形和错误理解关于被告人主观进行不合理的推测,也并未全面的合计到本案的其他情形,关于被告人的主观存在错误熟悉,导致本案定罪错误。 被告人构成有意杀人未遂,还是构成有意伤害致人重伤,其两种罪名导致的客观结果虽然一致,从被告人实施的行为和伤害的结果来分析,被告人钱某放任了申请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间接有意。 从以下五方面可以认定被告人具有间接的杀人有意。一、被告人精心准备了作案工具,其选择足以致人死亡的管制刀具,以其作为健全成年人的认知程度完全可以辨认,管制刀具具有致命的杀伤能力;二、被告人刺伤申请人之前先实施了开车撞击的行为,包涵着有意毁坏财物和削弱申请人的抵抗能力的双重有意,并为实施有意杀人增加了成功的筹码;三、从被告人刺向申请人的几刀来看,每一刀都具有致命的杀伤力,并且都构成了轻伤害以上程度,由此可以看出被告人放任了申请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只是由于客观上说被告人确实不具备杀人经验和能力,申请人能够存活下来其实纯属侥幸;四、在申请人多次求饶并承诺私了后,被告人确实存在短暂放弃打击的状况,但是被告人并没有积极采用施救行为,而当时申请人极有可能因为大量流血死亡再次证实被告人关于申请人的死亡结果存在放任心态;五、被告人趁申请人进入四周民舍打 求援的时候,伪造现场并用车挡住了申请人的逃跑路线以企图对申请人进行控制,并招呼申请人出来企图持续犯罪,但是因为申请人高度警惕死守着不离开房间才未得逞。 依据《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有意犯罪〞依据这一规定被告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导致申请人死亡的结果,但是放任了这种结果发生的心态是有意杀人罪的间接有意。并且因为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得逞,所以被告人完全构成间接有意杀人未遂。 三、一审判决量刑偏轻、量刑情节适用不当。 一审法院由于关于被告人行为认定的错误,导致量刑参照基准刑使用不当,应当比照有意杀人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和死刑。犯罪状态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关于一审判决中认定被告人不存在自首情节表示认同,但是一审法院关于其他量刑情节存在适用不当。 (一)一审法院关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上存在一定熟悉错误。 被告人不存在如实供述的情节。在庭审中,被告人拒不认罪,不承认关于申请人的杀人甚至伤害有意,一直使用“我没想伤他〞、“我就划了他〞等措辞对自己的“捅刺〞行为和主观恶意进行粉饰。矢口否认其造成申请人一处重伤,三处轻伤的客观事实是自己所为,关于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没有清楚真实阐述,所以根本不构成如实供述。不仅如此,关于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当庭翻供,称自己因为近视没有看清供述就签了字并称侦查人员存在窜改供词的行为,但是并未提出证据任何证据予以证实,完全是在恶意诋毁侦查机关执法的公正性,损害政府执法形象。所以一审法院认定的如实供述简直是无稽之谈。 过分扩大了申请人(受害人)的过错。法院过分偏袒被告人,扩大了申请人的过错,也扩大了申请人对本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影响作用。被害人过错免责情节是指被害人不当行为侵害的正当法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与被告人相关,并且足以引发被告人的报复行为的一种减轻被告人责任的情节。但是本案虽然申请人主动找到被告人要与其理论,虽然言语上有些过激,但是由于自己的妻子被被告人侮辱,作为丈夫不能做到完全冷静也在情理之中,又自己妻子有精神残疾因此更为恼火也是正常。而且通过当庭质证的被告人辩护人提供的申请人与被告人父母的通话也能证实,被告人口中称的申请人要“废了钱某〞并未被其父母当真仅仅当成玩笑话,所以根本起不到威胁到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致使被告人内心恐惧不得已买刀防身的程度或者因为自己的权益受损心生报复的心理。所以一审判决关于被害人过错的认定有失公允。 (二)一审法院判决在量刑部分遗漏了部分加重情节,加重情节是否作为量刑依据适用未在判决中阐述。 其一,依据XX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看法》实施细则中关于持管制刀具作案规定量刑从重处罚。本案被告持刀企图杀害申请人,并且手段极其残忍至申请人多处受伤,幸救助及时才侥幸生还。一审法院遗漏此加重量刑情节。 其二,依据上述实施细则中,申请人的残疾等级也是作为本案被告人加重量刑的情节之一。通过司法鉴定结果,申请人因被告人犯罪行为致残,等级为九级。一审法院未依照法律对其作为加重量刑情节采纳。 四、一审判决裁判结果并未对综合考量各方社会利益,判决显然有失公平正义。 刑罚的本质是惩处、预防和教育相结合,为了惩处罪犯的犯罪行为,对其进行再教育以回归社会不再犯罪,并且关于社会大众起到警示作用。所以法院在量刑上不仅要合计被告人行为性质实现司法公正,而且要合计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再犯罪的可能性、关于社会大众影响等因素以实现社会公正。 本案被告人蓄意杀害申请人犯罪行为极其恶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丧失人性,人身危险性极大,并且在学校四周这样人群密集的公共道路上公开实施犯罪,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对其量刑过轻不利于被告人的再教育,容易在刑期结束后后报复申请人再次犯罪;并且其行为严重影响当地民风和未成年人教育,对其量刑过轻极易使其他村民和未成年人在发生纠纷时予以效仿。 本案被告人从始至终都没有熟悉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给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家庭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人身及精神损害,仅能用货币衡量的直接损失就已高达67万元。但是被告人从没有向申请人及其家属表示歉意,甚至在庭审中称自己不具有赔偿能力,拒绝对申请人损失予以赔偿,置申请人痛苦于不顾态度极其傲慢。对其量刑过轻也会使司法丧失公正、使社会大众对司法失去信心,而且也是对申请人一家的第二次伤害。 很显然一审法院在量刑时并没有对申请人一方和社会利益予以全面考量和权衡。因此,申请人申请贵院关于一审判决进行抗诉以对该判决进行更正,并建议二审法院对被告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关于钱某构成有意毁坏财物罪,我们同意法院量刑以及数罪并罚主张。 综上所述,希望贵院对该一审判决进行抗诉,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通知/申请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