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的产品分类、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煤矿井下使用的外径不大于80mm的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的安全标志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关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094 水胶炸药
GB 18098 工业炸药爆炸后有毒气体含量的测定
GB 28286-2021 工业炸药通用技术条件
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 14659 民用爆破器材术语
MT 61-1997 煤矿许用炸药井下可燃气安全度试验方法及判定规则
MT 519 煤矿许用导爆索
MT 558.2-2021 煤矿井下用塑料管材 第2部分:聚氯乙烯管材
MT/T 934-2021煤矿许用炸药煤尘—可燃气安全度试验方法及判定
WJ 9066 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
3. 产品名称与型号
3.1 产品名称
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
3.2 规格型号
药柱的规格一般为:
a) 药柱外径:40 mm ± 1 mm;50 mm ± 1 mm;63 mm ± 1 mm;75 mm ± 1 mm。
b) 药柱长度:1000 mm±10 mm。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应以不低于三级煤矿许用水胶炸药为主装药,药柱中起传爆作用的部件安全度应符合MT 519的要求,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条件应通过制定定型。
4.2 性能
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的主要性能指标
序号
项 目
性能指标
1
主装药密度
g/cm3
2
爆速
m/s
5500~7000
3
可燃气安全度〔以半数引火量计〕
g
≥500
4
煤尘—可燃气安全度〔以半数引火量计〕
g
≥250
5
抗爆燃性
合格
6
爆炸后有毒气体含量
L/kg
≤50
7
装药管表面电阻
Ω
≤×109
8
装药管强度
MPa
≥
9
保质期
d
120
注:保质期自炸药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
4.3 外观
药柱应无破损、无漏药现象。
4.4 规格
应符合3.2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直径小于等于50mm的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产品按MT 61-1997的规定进行。直径大于50mm、小于等于80mm的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产品按《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可燃气安全度试验方法〔臼炮法〕及判定规则》(见附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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