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概念设计合同 最新正式版
编 号:
合同审批单
报批部门:综合部 日 期:2011年5月9日
名 称:“青竹湖服务外包创业服务基地”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项目部意见:
技术部意见:
财务部意见:
总经理审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长沙青竹湖中心片区项目
工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湖南太阳山置业投资
设计人:上海栖城建筑规划设计
签订日期: 2021--
发包人:_湖南太阳山置业投资__
设计人:_上海栖城建筑规划设计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长沙青竹湖中心片区项目__(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非长沙市规划局定义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阶段及划设计方案报批阶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设计费等见下表。
<div align="center">序号</div>
<div align="center">分项目名称</div>
<div align="center">建设规模(m2)</div>
设计费单价
(元/㎡)<div align="center">设计费单价</div>
总<div align="center">设计费(元)</div>
1
概念性规划设计
约710000.00
(2#、3#、4#地块之和)
1300000.00
说明:本项目2#地块建筑主体为别墅及小高层住宅,3#、4#地块建筑主体为高层住宅。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div align="center">序号</div>
<div align="center">资料及文件名称</div>
<div align="center">份数</div>
<div align="center">提交日期</div>
<div align="center">有关事宜</div>
1
项目设计任务书
1
合同生效后三日内
2
地形图(电子文档)
1
合同生效后三日内
3
用地红线图(含控制点坐标)(电子文档)
1
合同生效后三日内
4
规划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1
合同生效后三日内
(规划部门出具)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div align="center">序号</div>
<div align="center">资料及文件名称</div>
<div align="center">份数</div>
<div align="center">提交日期</div>
<div align="center">有关事宜</div>
1
概念性总图
12
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
2
概念性规划设计文本(概念性规划设计文本成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
12
概念性总图获得发包人书面确认,且设计人收到发包人支付的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第二次付费后20个工作日内
说明:1.以上工作时间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业主内部交流、报审批所需时间。
2.设计人提交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文本获得政府职能部门认可后,且发包人支付完成本合同所有设计费后,设计人提供所有设计成果的电子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总设计收费为壹佰叁拾元人民币(含税务发票)。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div align="center">付费次序</div>
<div align="center">占总设计费
%</div>
<div align="center">付费额(元)</div>
<div align="center">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div>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260000.00
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
30%
390000.00
发包人书面确认设计人提交的概念性总图成果后五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付费
30%
390000.00
设计人提交概念性规划设计文本并经发包人认可后五个工作日内
第四次付费
20%
260000.00
设计人提交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文本获得政府职能部门认可后五个工作日内
合计
100%
1300000.00
说明:1.如本项目设计面积发生变动,发包人需支付乙方的总设计费不变。
2.设计人需在发包人支付阶段设计费前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或政府职能部门变更设计项目、规模、规划设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重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给予积极配合。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设计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在发包人支付完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费前,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1.6在发包人支付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设计费后,发包人享有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等成果的权益。
6.1.7若因非设计人的原因致使提交的设计文件未能获得政府职能部门认可,发包人仍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付费阶段向设计人付款。
6.2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获得政府职能部门认可,并对其负责。若发包人更换本项目2#、3#、4#地块的后续设计阶段的设计单位,设计人有义务对后续工作的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设计意图的连贯性。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法规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根据发包人或政府职能部门的意见,在双方重新约定的时间内,对设计成果做不超过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设计成果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直至获得政府职能部门认可为止。如设计人调整补充后仍达不到认可,则发包人可有权利终止本合同,设计人退还已支付的设计费。
如设计人的调整内容超出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设计成果范围,则发包人应支付设计人额外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由双方重新协商确定设计时间,如超出本合同设计成果范围的工作时间和相关设计费双方协商不成,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6.2.7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8 设计人协助发包人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和汇报工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3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如累计逾期超过十五天,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设计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7.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设计费。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如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差旅费用(除制装费外)由发包人支付。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 发包人如要求设计人进行本项目后续深入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规划报批方案设计、建筑单专业初步设计等深度的设计工作),需经双方协商后另行委托并签订设计合同。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项目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8.8 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 份,设计人叁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 、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 其它约定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签署:
发包人:湖南太阳山置业投资 设计人:上海栖城建筑规划设计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8621)63744151,63744152
传 真: 传 真:(8621)6374415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附件
本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成果:
1.概念规划说明。
2.图纸:
(1)现状分析图;
(2)区位分析图;
(3)规划总平面图;
(4)规划结构分析图;
(5)空间景观分析图;
(6)交通分析图(项目区域内包括消防在内的交通分析、项目区域内交通与城市交通的关系分析);
(7)竖向交通分析图;
(8)绿化系统规划图;
(9)用地平衡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0)总体鸟瞰图、多层与高层单体立面意向效果图、重要的沿街立面意向效果图、小区主入口立面意向效果图;
(11)建议性多层、高层住宅单体标准层平面意向户型图。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概念设计)实用指南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概念设计)实用指南 一( 策划说明
二( 安全方针
三( 安全目标
四( 执行的法律法规
五( 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与监督管理体系图
六( 现场总体布局
1视觉形象:场容场貌的视觉形象主要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及规范建筑物、机械设备、装置型设施、安全设施、标志牌等式样、标准并配以视觉形象设计(现场安全视觉识别系统)来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整洁、美观的整体效果。
2模块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区划为各个功能模块,分为办公区、生活区、建筑施工区、安装施工区、设备材料堆放等区域。模块区主要由现场环形混凝土道路、塑钢网板、铁艺栏杆、钢管栏杆分隔而成。
3施工区域化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如:钢筋加工场,混凝土搅拌站,安装组合、配制场,土建预制厂,主厂房施工区,锅炉安装区,烟囱、冷水塔、电除尘、脱硫施工区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主要由安全围栏或脚手管围栏(红白相间色标)围护、隔离、封闭,并按要求悬挂五牌一图(五牌:施工单位名称、安全方针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纪律、组织结构、里程碑计划;一图:施工平面定置图),实行定置管理. 4厂区围墙:工程正式开工前,应先期修筑成厂区围墙,便于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围墙内侧按设计要求进行初粉刷,增强厂区亮度。
5施工场地:现场施工场地应自始至终保持平整。基坑、沟道开挖出的土方,必须立即清理运走,并堆放到指定的弃土场;运输途中,应采取防止土块抛洒的措施;土方在现场存放,应经常性进行成形整理。
6道路:生活区、办公区和现场施工区的主要道路必须都是混凝土路面,并构成环形通道;道路的宽度和转弯半径应符合规程的要求;道路两侧应形成排水坡度,并用砂浆抹面;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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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基本修筑成.承包商根据工作需要修筑的临时道路应采用泥结石硬化路面,并铺沙石保持平整,以做到施工人员雨天进现场鞋不沾泥巴。
7道路标志:厂区主干道两侧设置国家标准式样路标、交通标志、限速标志和区域警戒标识. 8排水沟道:道路两侧修筑砖石砌体排水明沟,全厂区排水系统必须保持畅通。 9道路、排水沟维护:厂区道路及两侧排水沟道日常清洁维护工作由项目法人确定某一承包商负责,保证路面无泥土淤积,排水畅通;主干道两边严禁堆放物资;土石方开挖和特殊物件运输时必须编制专项道路管理措施。
10建筑物:整个现场只允许存在三类建筑物.一类:承包商项目部办公区为活动彩钢板房,具备集中办公及办公自动化条件;二类:专业工地和班组为轻钢龙骨水泥板活动房或砖石砌体房或集装箱;三类:临时工棚及机械挡雨棚等为彩色瓦楞板房。
现场禁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11项目法人办公区:活动式彩钢板房,庭院式布置,集中办公,一般与主承包商办公区连在一起.
12承包商生活区:活动式彩钢板房,庭院式布置,功能齐全,整洁、舒适,人性化管理。 13旗台:项目法人、承包商办公区应修筑旗台,分别升挂国旗、企业标识和彩色劳动保护旗帜,旗杆一律使用不锈钢管材。
14装置型设施:一类宣传类,含宣传栏、标语、彩旗、灯箱等;二类道路交通类,含路桩、指示警示牌、减速坎、禁行标识等;三类区域围护类,含围栏、塑钢网等;四类废料垃圾回收类,含各类废品分类回收设施、危险品存放点等,塑料回收设施采用市场购置的不锈钢或蓝色垃圾桶;五类标识类,含设备、材料、物件、场地标识,规程、规范、职责等.现场所有的标识牌、警示牌,一律按现场安全视觉识别系统设计,采用美观规范的标牌与喷绘文字,其无论是悬挂还是落地摆设,一定要采用可靠的悬挂和摆设装置,做到规范、美观。 15大型标志牌:项目法人办公区、施工承包商办公区、施工区应分别设置若干块大型标志牌,分别喷绘“六牌二图” (六牌:工程概貌、施工单位名称、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方针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纪律、工程组织结构、工程里程碑计划;二图:施工总平面图、安全文明施工区划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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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机具: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工具房、脚手管等,必须经过整修、油漆,统一标识,确保完好、美观;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悬挂应美观、规范、醒目;中、小型机具应保持清洁、润滑和表面油漆完好,标识统一,并悬挂美观、规范的操作规程标牌;中、小型机具在现场露天使用,应有牢固且美观适用的防雨设施。
17工具房、集装箱(含电焊机集装箱)摆放:要求集中摆放,整齐美观.具体位置由承包商规划确定,其它区域不得存放.
18 绿化:项目法人和承包商办公区应设置绿化带;员工生活区宿舍和运动娱乐场所门前、场边应种植花草树木;整个现场绿化率应达到20%以上。
19吸烟室与饮水点: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室内吸烟室与饮水点,布置在现场适宜的区域,并明确专人管理;饮水点应设置座椅,配备一次性纸杯,保持室内清洁与饮水卫生。 20设备材料堆放: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无积水;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
现场全部实行当天领料当天用完、当天运搬的设备(不含大件)当天安装完制度.特殊情况下,施工材料与安装设备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时间亦不得超过48小时,并存放于指定区域。 七(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设施
1攀登自锁器:垂直攀登作业必须使用锦纶绳攀登自锁器进行人身防护,并配备固定设施。 2速差自控器:沿爬梯等往复攀爬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进行人身安全防护。 3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或高处临边作业必须使用直径13毫米以上的塑套钢丝绳作为水平安全绳,用以扶手或拴挂安全带。
4活动支架:水平钢梁吊装作业,与水平安全绳及临时防护栏杆配套使用。 5水平防坠器:水平钢梁吊装作业,与安全带配套使用。
6孔洞及沟道盖板:孔洞及厂房内沟道盖板使用4,5毫米花纹钢板制作,直径1米以下的孔洞使用盖板防护(如管道孔洞),直径1米以上(含1米)的孔洞使用围栏防护(如设备孔洞),厂房内沟道盖板覆盖必须及时。
7临时防护栏杆:直径1米以上(含1米)的孔洞及高处临空面搭设红白相间的脚手架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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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安全防护.汽机房及除氧煤仓间使用埋设式钢管栏杆进行临边防护,临时防护栏杆按标准搭设并铺设挡脚板。
8柱头托架:立柱吊装时须使用柱头托架,柱头托架是用脚手管搭设的有底板的可拆卸柱头围栏。
9安全网与滑线安全网:高空作业防坠落须敷设安全网,锅炉在顶棚梁吊装以及穿吊杆、安装作业时须敷设滑线安全网及外挑式安全网,并确保敷设距离(8,10米)标准有效。 10高处活动走台:锅炉水冷壁、包墙过热器吊装作业,穿销摘钩工作须在高处活动走台上进行。
11施工电梯:炉架吊装的同时必须确保施工电梯安装投入使用。
12全封闭立网防护:建筑施工大型脚手架外侧用密孔安全网封闭,加挡脚板,防止高处小件物料飞溅坠落。
13配电箱与电缆:现场施工变电所全部采用箱式配电室.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电源从箱式配电室用电缆引出到二级电源柜;主厂房内施工电源电缆沿柱、梁贴近敷设,其余采用直埋式敷设;一、二级电源盘内部配置、电源盘外型样式等由承包商设计,专业生产厂家定做.工程现场围墙内禁止架设架空输电线。
14施工照明:室外使用灯塔式集中广式照明;厂房、室内照明采用可移动式集中与局部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照明,局部照明用带防护罩的白炽灯,现场禁用普通碘钨灯照明。 15安全隔离电源:锅炉作业照明按通道照明、施工电梯照明、施工广式照明三种形式布置,锅炉零米定置地点集中控制.炉膛及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采用安全隔离电源或行灯照明,电源控制要方便、安全可行.
16三级盘与便携式电源盘(四级盘):三级盘为插座盘及单个开关盘,其壳体要求承包商在专业生产厂家统一定做;移动电源盘采用便携式卷线盘.
17漏电保安器:在二、三、四级盘内均应装设,每月校验一次,并作好记录。 18电焊机集装箱与二次线通道:现场和厂房内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并配套二次线通道和快速插头,电焊机二次线必须使用软橡套电缆。
19安全围栏:施工区域、贵重设备、危险区域采用安全围栏隔离,围栏摆设要求尽量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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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平面上。
20安全通道:安全通道根据施工需要可分为斜型走道、斜梯通道、水平通道,其基本要求是安全防护可靠,搭设投用需要挂牌标识.
21安全标志: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布设现场安全标志、文明施工标志、紧急救护联络体制、紧急消防联络体制标志.
22氧气、乙炔箱及卷扬机、施工电梯通道罩棚:氧气、乙炔瓶及卷扬机、施工电梯通道罩棚采用统一形式钢制箱棚,涂刷油漆,色标按现场视觉识别系统喷绘标识。 23消防水系统:现场消防水系统由项目法人统一规划设计;机、炉、煤仓间等施工消防水由承包商负责规划设计并实施。消防器材由承包商按有关规定配置齐全与管理。 24危险品库房:承包商必须设置专用危险品库房,并醒目标识。对危险品及危险废品,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品处理工作,尤其对于γ射源存放库房,必须确保安全可靠,严防丢失或被盗。
25废料、垃圾分类存放场:施工与办公活动产生的废料与垃圾共分为垃圾、可回收废品、不可回收废品、建筑垃圾四类,由承包商规划分类存放场所,存放设施样式、标识按现场安全视觉识别系统执行。
26废料垃圾通道:汽机、锅炉、煤仓间施工废料和垃圾由承包商设置专用废料垃圾通道送至地面,专人、专车负责清运。
27现场厕所及高处水冲式厕所:施工现场应根据作业区域及人员分布情况,由项目法人统一规划,由承包商负责在现场设置足够数量的、具有较高标准的水冲式厕所.汽机房、锅炉房高处干式或水冲式厕所由承包商自行规划设置,并安排专人管理及打扫,保证厕所内无蚊蝇,无异味.
28污水沉淀池:承包商须设置污水沉淀池、蓄积池,将施工、生活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排出厂区。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通过沉淀方式处理;试验产生的废水应根据特性进行化学处理;生活污水应经过隔油沉淀等方式处理。
29污水检测口与噪声监测点:承包商应设立污水检测口对经过处理待排出厂区的废水进行水质监控;设立噪声监测点配置声级计对施工产生的声量进行监测;冲管噪声应实施专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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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进行控制。
30油料与化学水剂防渗池:为防止各类油料及化学水剂外溢造成环境污染,承包商应设立存量1。1倍容积的防渗池作为预防处理设施.
31废液回收设施:对废油料等废液在移交社会专业部门处理以前应设立专门回收存放设施。 8(个体安全防护装备及进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纪律
8(1进入施工现场,注意各种安全标示牌,并自觉遵守标牌要求和现场规定。 8(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严禁坐安全帽(各承包商安全帽的色别、标识,由项目法人统一作出规定)。
8(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背心、短裤、短袖衫及裙装。严禁在现场内赤膊。
8(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穿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承包商工作人员着装要求整齐统一、佩卡上岗。
8(5从事尘毒及特殊作业的人员,应穿着专用防护服。
8(6进入高处作业区域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
8(7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打领带,不宜戴戒指、手链等饰物. 8(8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得长发披肩,长发、长辫应塞在安全帽内。 8(9使用砂轮机、錾剔修口、火焊、高速切削,接触化学危险品必须戴防护镜。 8(10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8(11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室以外的任何地点吸烟。
8(12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
8(13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乱扔杂物及随意堆放物品。
8(14临时进入现场的载货车辆实行登记准入制度,驾驶人员交押“驾驶证”,并借安全帽佩戴。
8(15进场车辆必须清洁卫生,盛装散落物要有防散落措施,不得影响道路清洁。 8(16现场机动车辆应保证车况完好,按标示牌限速行驶,防止飞扬尘土和碎石伤人。 8(17进场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标示路线行走和指定区域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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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砼运输应采用罐车或有后箱板运输车,禁止敞车运输,避免砼运输带来的环境污染。 9(承包商工程项目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9(1项目法人已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承发包合同”、“安全施工管理协议”、“安全责任书”。
9(2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完成并经审查批准。
9(3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及现场视觉识别系统已编制完成并实施。
9(4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已编制完成并经审查批准。
9(5安全施工措施编审程序表已编制完成。
9(6已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电子版与文字版).
9(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已建立齐全(电子版与文字版).
9(8进入现场的全体员工经过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及佩带“胸卡证”上岗.
9(9特殊工种人员全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9(10施工承包商进入现场的全体员工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了体检档案备查。 9(11现场“三通一平”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厂区围墙已全部建成;厂区主要混凝土道路已形成网络。
9(12现场保卫人员上岗执勤,人员、车辆按规则出入,并有通行检查管理制度。 10。 施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主要控制措施
10(1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10。1。1针对工程施工特点,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对风险值较大的重要危害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重点预防和控制.涉及到的单项工程在作业指导书中须列出清单并提出预防与控制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靠性。
10.1.2严格执行技术交底程序,交底与接受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现场要求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技术交底,保证交底效果。
10。1。3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与确认,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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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重大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必须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程序.
10.1.5施工人员只有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权力,未经批准,不得更改措施。 10(2安全设施
10.2。1保证安全投入,加强安全防护,本措施要求采用的安全设施必须全部执行,实施安全设施标准化,使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10。2。2拆除安全设施(应特别注意设备平台格栅板的安全管理)必须经过书面批准,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完后及时恢复并报告批准人。
10(3高处作业
10。3。1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应得到彻底贯彻,在各种工况下对人身都有保护措施. 10。3.2避免和减少交叉施工,确实无法避免的要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效实施后,方可施工.
10.3。3严禁高处抛扔物件行为。
10.3。4高处垂直交叉作业必须搭设可靠的隔离设施。
10.3.5对重要的危险作业工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应采取特殊的控制措施。 10.4脚手架
10。4。1脚手架管理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必须由专人管理,专业架子工搭设. 10.4。2建筑专业脚手架搭设工作应满足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承载类脚手架要有计算和图纸说明。施工方案编制要做到:工程主体施工脚手架在《作业指导书》上说明搭设方案;大面积脚手架或专用架(如封闭架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零星使用脚手架根据委托单位出具的书面要求确定搭设方案.
10。4.3脚手架搭设验收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牌分红色牌(禁用)、黄色牌(必须挂安全带使用)、绿色(可不挂安全带使用)。
10.4。4工程建设只允许使用钢脚手管和木、钢脚手板,所有投入使用的钢脚手管、板、卡头等使用前均需检验、除锈、刷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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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安装脚手架搭设应满足脚手管定置尺寸、间距标准、搭设牢固、脚手板铺满、绑扎牢靠、双道防护栏杆、有上下梯档、挡脚板的要求.
10(5起重运输作业
10。5.1要求参与起重运输作业的机械和人员按国家规定全过程持证有效率应达到100% 。 10.5.2钢丝绳、吊钩、滑轮、安全装置及起重工器具应定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查和保养。
10.5.3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起重指挥信号、手势和旗语,使用对讲机指挥的机械其对讲机应使用指定的频率与频道。
10。5。4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起重量,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准用证、机组人员名单、主要性能及润滑图表等,安装、拆除、操作、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合法资格证件. 10.5。5轨道式起重机的基础和轨道、独立接地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道渣应增设围挡措施,以免破坏场容场貌整体效果。
10。5。6 起重作业要严格执行“十不吊”。起重钢丝绳在棱角处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千斤绳不得打扭、绞使用。
10。5。7起重机械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原劳动部、电力工业部各项规定执行。 10(6施工用电
10.6。1承包商应在项目法人指定的地点接入施工用电系统,并全权负责连接点以下的电气设备保护和人身安全。
10。6.2电气工作必须由承包商专职电工进行.
10。6.3施工电源设施配套,符合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要求,接线整齐、美观。 10.6。4配电盘柜放置地点须砌筑平台,盘柜内插座电压等级、开关负荷名称须标示清楚,电源一、二次盘柜上锁.
10.6.5施工区域电源电缆走向布置合理,布设整齐、美观并标示清楚。 10.6.6现场严禁接地保护与接零保护混用.
10(7焊接作业
10.7。1遵守焊接安全规定,严禁在带压的设备和盛装过油脂与可燃气体的容器上进行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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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严禁在易燃材料附近及上方进行焊接工作。
10.7。2各类气瓶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固定设施牢靠、美观。
10。7。3 火焊皮管不得妨碍通道,下班后及时收回。
10.7。4现场除外围工程与辅助工程项目可使用瓶装氧气、乙炔气外,其余部分应使用管道集中供应气体。
10(8危险性作业
10.8.1进入坑井、孔洞、地下、金属容器、潮湿地点作业,必须使用行灯照明,并做好防止缺氧窒息措施。
10。8。2拆除作业、近电作业、爆破作业、吊装作业、射线探伤等危险作业场所应有醒目的警戒、警告标志,夜间使用自激闪光灯作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10.8.3坑井、孔洞、陡坎、土方开挖区、高压带电区、重点防火区必须设围栏(墙、网)、盖板,并有明显标志,易燃易爆品应单独存放。
9土石方开挖 10(
10。9。1土石方开挖应有合理的弃土石方案和防塌方措施,并保证道路畅通。 10.9.2拉运土石方的车辆应有措施保证不散落造成对路面的污染,如有少量散落,应按照谁拉土,谁就得负责将散落的土块清扫干净的办法执行,违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10.9.3土石方堆放,应经过整理成形堆放。
10(10成品、半成品保护与防止“二次污染”
10.10.1施工承包商必须制订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办法及具体保护方案,防止“二次污染”。 10。10。2设备安装后需实施遮盖保护;对于设备上方或周围存在危及设备安全的作业时,须对设备进行隔离保护,并重点对电气、热工仪表盘柜,设备保温外护板、小管道、成品楼层地面、混凝土楼梯及其扶手、混凝土结构梁柱、土建施工结束后的柱与墙面实施保护. 10。10.3一个月以上的深基坑开挖,边坡宜采用钢筋做铆钉,挂钢丝网浇注砂浆抹面防护. 10。10。4油漆与保温、粉刷、起吊等工作应采用主动保护措施,防止对其它成品造成污染与损坏。
10(11现场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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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实行工序交接、验收、签字制度,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必须是干净、整洁、工艺质量符合验收标准的工作面。
10。11。2严格控制领用设备材料,当天领当天用完,特殊情况在作业场所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严禁将施工场所作为设备材料堆放场使用。
10。11。3现场领用的建筑安装材料码放整齐,无乱堆乱摊及堵塞通道现象。 10.11。4设备、材料开箱在指定地点进行,废料垃圾及时清理运走。
10.11。5各种工器具、索具摆放、挂放整齐,表面清洁。
10.11。6各种设备、材料安装就位前应进行清洁,安装后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10。11。7不得随意在墙板、楼板上凿洞,确因施工需要凿洞,应经施工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并使用专门工具施工.
10。11.8各种施工垃圾、废料应堆放在指定场所。现场执行“随做随清、随做随净”制度,必须达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净”。
10.11.9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通道并有明显标示,安全通道必须做到安全、整洁、畅通和照明充足。不得有任何物料影响通道畅通,特别是脚手架、脚手管、电源线、电焊线、火焊皮管,不能避免过通道的,要采取高架或低设措施。
10。11.10制订并执行钢材、木料、电缆头、焊条头、包装品等工程废料回收制度。 10。11.11施工现场及施工区域的沟道、坑井、地面、屋顶、平台无垃圾与废料,设备表面清洁.
10.11.12生活垃圾应用塑料袋装好,集中存放在封闭的垃圾筒内,每天清理运出现场。 10。11。13液体废料如油脂、废水等不得排入开口下水道、渗水坑或地下。废油盛放进废油桶统一按规定要求处理.
10。11.14能被回收的废料,在未征得管理单位同意以前,不允许让现场以外的人取走。 10。11.15严禁随地大小便或以其它方式污染场地和建筑.
10。11。16严禁使用属于业主最终设施内的盥洗间和厕所,即便它们是处在建造之中也严禁使用。施工承包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使用自设的卫生设备.否则将会受到重罚。 10.11.17施工承包商应自觉保持施工区、生活区以及公共区的清洁卫生。如不能达到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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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保留要求对此类区域进行清扫的权利,其费用则由承包商负担。 11。职业健康
11.1施工承包商应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体检档案. 11.2尘、毒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防止中毒措施。
11。3严禁未成年人从事现场施工作业.
11.4员工食堂与食品间应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定期对饮用水及饮食卫生进行检查,预防肠道疾病的发生,同时应严防食物中毒.
11。5员工宿舍应有良好的居住条件(包括空调),宿舍应保持通风与干净整洁,并有专项管理措施。
11。6夏季露天作业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防止人员中暑。
12(防止公害
12。1噪音:施工承包商必须承担消除噪音的义务.所有在正当工作时间(上午6点,晚上10点)以外,节假日施工或有可能影响周围环境的工作,必须事先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方可进行。
12.2烟尘、粉尘:施工承包商必须承担消除粉尘、灰尘飘洒的义务,同时现场禁止一切焚烧物料的行为。
12.3动物:除警卫人员可能使用的狗以外,现场禁止一切牲畜进入。
13。消防、警卫与交通安全管理
13.1承包商必须健全消防、保卫网络,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编制消防保卫计划及措施。 13。2 开展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消防、保卫、交通安全意识与技能;现场布设醒目的消防紧急报警标志。
13。3建立并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现场严禁生火取暖和使用电炉取暖。 13。4现场治安警卫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单位“人员、机械进出现场管理制度”执行。 13(5厂区道路的交通指挥、管理工作由项目法人负责或确定某一承包商负责。 14.工作时间
14。1施工承包商工作日的作息时间表应以备忘录的形式提交给项目法人、监理单位与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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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卫室。正常工作作息时间以外的工作制度、夜间加班、公假日加班,均应在备忘录中加以详细说明.
14。2严禁单人夜间加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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