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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车务段)全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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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哈尔滨铁路局绥化车务段(简称甲方)
乙方:中铁十四局集团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北京东路上跨铁路桥项目部(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利民开发区北京东路上跨铁路桥项目部
2、 作业内容:桥梁工程
3、 地点和时间:
(1) 地点:滨北下行线K12+938.75 江北联络线K9+431
(2) 时间: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1日(具体节点施工时间以施工方案为准).
4、 影响范围:架梁期间影响上下行列车通行
二、 施工责任段和期限:
1、 施工责任地段:滨北下行线K12+938。75 江北联络线K9+431
2、 施工责任期限:时间: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1日
三、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甲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2、《列车组织规则》;
3、《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
4、《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21〕20号;
乙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07〕第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07〕4号;
3、《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
4、《铁路线路修理规定》铁运〔2006〕146号部令;
5、《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
6、《铁路桥涵质量评估标准》TB—2004—1042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
(一)安全防护内容
1、行车安全;2、作业人身安全;3、设备安全;4、协调配合安全;
(二)安全防护措施:
甲方:
1、 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给予积极配合,根据乙方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上登记,及时向路局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
2、 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给予积极配合,如发现乙方违反施工作业规定,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施工.
3、 负责主持施工例会。
乙方:
1、 确保施工期间行车、人身、设备安全.
2、 按要求认真准备施工作业,设驻站联络员到车站进行登消记、请令、防护及作业联系工作。
3、 施工作业中做好组织及安全防护工作,如因防护不到位产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4、 自行承担自身作业的人身及工作安全责任。
5、 施工作业结束后,确保施工作业现场的材料机具不侵限.
6、 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学习哈局施工管理文件相关要求.
7、 在施工开始前三日提前与施工站站长确定会议地点及时间,并确定参加单位,通知其按时参加施工例会。
(三)结合部安全分工:由甲方相关车站站长与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人员每日定期联系一次,次日施工作业准备情况和相关事宜,及时处理有关需要的协调事宜.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责任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甲方:
1、 对乙方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登、消记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2、 对乙方的违章、违规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施工作业。
乙方:
1、 按照施工作业计划提供的影响范围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
2、 按照施工作业要求作业,承担违反施工作业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
3、 乙方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作业进度变更时提前通知甲方.
4、 由于施工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又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5、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车站站序规定,如违反车站站序及相关车组织规定产生的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按部、局有关规定办理。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按部、局有关规定办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本协议经双方领导签字后,各报主管业务部门、局安全监察室、局工程管理所审查.本协议一式五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批准部门签字: 主管单位: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检查室 主管业务处: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进场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项目名称:
三、施工地点:山东比特智能科技股份院内(日照北路1号)
四、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五、 协议内容:
(一)入场施工须知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施工条件要求和施工方案,明确水、电、场地等基础条件要求,并提报施工时间、人数、车辆、食宿安排等计划。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施工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乙方按期顺利施工.
2、乙方进场前,须到甲方保卫科为提报的施工人员、车辆办理临时出入手续, 按照“人员临时出入证”20元/人,“车辆临时出入证”200元/辆由甲方收取一定押金,以便施工期间乙方车辆和人员凭证件进出甲方公司大门;如无证件,甲方门卫有权阻止人员、车辆出入,由此对施工造成的影响由乙方负责。
施工结束后,乙方应主动交还临时出入证件,甲方按照交还的证件数量退还押金。
3、 乙方施工车辆进出公司,车速不大于5km/h,车辆出厂必须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出具经甲、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公司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
4、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离开作业区域进入工作区域或车间、仓库、办公楼等其他区域,不得在公司区域内吸烟,不得与甲方员工争吵、打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5、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施工方合作。
7、乙方施工如需用电,须自备配电箱或者插座,并向甲方报备用电负荷,甲方只负责到施工配电箱的进线接入,配电箱至各施工设备的接线由乙方负责,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直接从甲方配电箱或者设备上接电.配电箱需配备安全保护元件,如因乙方违章用电造成甲方用电线路、设备跳闸或者烧毁,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运入甲方公司范围内的施工工具、机械、材料须在甲方门卫处进行登记,施工结束物资出门时,甲方门卫按照进场登记表进行核实,如发现未在当初登记范围内的物资,甲方有权进行扣留,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二)入场施工注意事项
1、乙方进厂施工,须经甲方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人员,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3.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引发的意外人身伤害、事故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施工单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由乙方提供合格的水/电计量仪表,经甲方公司领导同意,由甲方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水/电的安装.乙方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乙方需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6、乙方如需挖土作业,须提前向甲方询问地下管道、电缆埋藏情况,如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动土作业,造成地下管路、电缆损坏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经甲方许可后出现问题的,乙方应主动帮助甲方进行处理,所出现的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动用甲方的设备、工具、材料,不得破坏甲方的房屋、硬化路面、树木及其它财产。
8、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该采取围挡、防护等措施的必须采取,施工过程中不得因为噪声、粉尘、气味等影响甲方的办公环境,如因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环境污染,由乙方无偿进行处理。
9、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部门、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其他约定
1、乙方认可甲方在施工前已经告知了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如因防护不当或者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概与甲方无关,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以上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 : 联系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用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萨拉齐车站
乙方: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呼和浩特公司工程分公司
为确保专用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21]190号)及呼铁办【2021】181号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萨拉齐站III场3道、4道、5道、6道、7道接触网隔离开关改造工程.
2。作业内容:萨拉齐站III场3道、4道、5道、6道、7道接触网隔离开关改造工程。。
3.作业范围:萨拉齐站III场3道、4道、5道、6道、7道。
4.作业时间:总计时间7.5小时。分五次完成,每次1.5小时(90分钟)。
二、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铁道部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天窗修实施细则》、《技规》、《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指南》、《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的标准、规程、制度。
三、双方必须履行以下规定: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通知甲方车站值班员,施工地点(股道)施工项目及所需时间,并在运转室(信号楼)内要设安全防护员.
2、施工必须在萨拉齐III场1—7道接触网停电维修天窗内进行,严禁超时。
3、乙方施工期间不准影响正常接发列车及装车作业。如因施工造成行车或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用料、备品、机具不准随意停放,不准侵入铁路线界。施工完毕及时清理出作业场地。凡因此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结束之前需提供设备技术参数、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6、乙方施工完毕,投入使用前有义务会同车站确认设备使用良好并签认。
四、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2。对乙方提出的请求,甲方积极的做好配合工作。
五、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需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和沟通。
3。凡进行影响设备使用或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在车站进行登记,得到车站的同意后,才能进行作业。
4。每次施工乙方必须听从甲方车站值班员的指挥。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21]190号)(呼铁办 [2021]101号)及呼铁办[2021]181号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铁路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必须在施工中确保行车及人身的绝对安全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萨拉齐站一份,包头车务段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 联系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装修改造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安全生产原则,乙方将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施工,根据甲方的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双方就其权责制定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相关制度;
2.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条例及规定;
3.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
4. 对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组织、领导,确保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死亡和火灾事故,避免重伤,减少轻伤,确保受伤事故率低于3‰ 。
5. 及时传达国家及地方对安全生产的指示或会议精神;
6.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安全生产资源的配置,确保项目安全生产体系的正常运行;
7. 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及安全施工组织计划;
8. 组织项目有关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9. 为保证施工人员对相关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理解与掌握,甲方负责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与教育;
10. 负责与业主单位及当地主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工作;
11. 负责制作发放现场施工工作牌。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保证遵照《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办法》进行一切现场施工行为.
2. 乙方保证配合甲方、业主单位及当地主管部门一切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
3. 乙方应在施工进场前为本班组人员购买工程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工程事故甲方不负经济及法律责任。
4. 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及条例规定.
5. 负责本班组全体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班前安全生产活动。
6. 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本班组施工承保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向项目经理报告。
7. 进场前交甲方省份证复印件(一张)及照片.
三、其他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装修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人为本”的原则,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项目名称:
二、 工程地址位置:
三、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 甲方有权搞好安全施工、防火管理以及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或作出相应处理,直至整改合格。
4、 甲方指派侯国栋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 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已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对已装修完成的成品,没有做保护的。
四、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完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a) 乙方所提供承包工程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b)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c)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d) 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施工现场专职负责人(少于30人者设兼职),要求施工现场负责人能够有权代表乙方,作为施工进度、质量管理和安全工作的联系人。
e) 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的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f) 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由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g)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出入证并佩戴出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h)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以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安全状态。
i) 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j) 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时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k)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精确计算、准确下料,确保完工、料尽、场地清。
l)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m) 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n)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及时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部门、公安部门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五、甲乙双方联系方式级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名单,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予以及时响应。
六、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3、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4、 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5、 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指派施工现场负责人,多次巡查现场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金。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备设施等,乙方按2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八、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劳务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劳务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防水施工质量安全协议书
发包方: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承包方:(以 下 简 称 乙 方)
甲方将防水工程交由乙方施工,为明确有关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条款如下:
一、施工范围
二、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定,乙方包工包料元/平方或全包元。付款方式。
三、施工期限
自年 月 日 至 年月 日
止。(阴雨天顺延)
四、质量要求
工程结束后,乙方保证不漏雨水,施工范围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五、安全责任
乙方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共同遵照执行,不得有约,否则这人自负。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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