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福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建筑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第三条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为保障建筑安装工程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有关规定必须搭设的生产生活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临时设施等所需的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组成(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四条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支付和使用进行监管。
第五条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应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计列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执行现行的《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计取,不得低于最低取费标准。
第六条招标文件备案时,招投标管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未规定列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设施的内容要求、费用取费标准不符合现行的《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或费用不单列的,不予备案,并要求招标人整改。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未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取费用低于现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最低标准或者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作为竞争性费用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时,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根据历次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过程所进行的检查及评分情况,对该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进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作为工程结算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依据。
第九条施工合同中应单独列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金额、支付和使用等有关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依据下列情况,在合同中明确工程结算时给予相应增减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对于评价结论为合格的,不得扣减.
2、对于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给予相应扣减不高于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30%的费用。
3、对评为市级文明工地的,给予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10%以上的创建文明工地奖励.
4、对评为省级以上文明工地的,给予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20%以上的创建文明工地奖励。
第十条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各自的数额,严格按使用计划支付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银行专项账户。
建设单位按标段(项目)所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资金,应于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之前一次性存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银行专户。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时,应提供经施工单位盖章确认的银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存款凭证,凡未提供专项存款凭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安全备案.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临时设施的实施方案及其费用的使用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因故解除合同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变更施工单位通知书送达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不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单列及费用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其行为列入不良档案记录.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其行为列入不良档案记录.
第十七条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对不严格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监管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福州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处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论建筑安装工程预留预埋与施工
论建筑安装工程预留预埋与施工 【摘 要】本文析了建筑安装工程预留预埋阶段的主要技术措施,并提出了预留预埋阶段的施工程序。
【关键词】建筑;安装工程;预留预埋
一、建筑安装工程预留预埋的项目分类
1。电气安装工程
电气工程在预留、预埋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施工图纸在墙体内和板缝暗设线管,其次是开关箱和接线盒,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准确的熟悉掌握图纸,不得出任何差错,安装队长现场负责.土建内装饰完工后,电气安装达到突击阶段,管线内穿线,配电箱盒的安装,灯具的安装要集中进行.安装工作完成后,灯具通电,防雷接地电阻测试,绝缘电阻测试.
2。给排水工程
预留、预埋阶段,上下水预留孔洞应预留准确,随土建工程予留好不准乱打乱凿。集中安装阶段,上下水按照图纸进行安装,卫生间地漏低于地面20mm,坡向正确。安装完毕后进行水压试验和管道严密性试验,做好试验记录。排水施工中,其横管与横管,横管与立管的连接均采用成品45度三通或四通及90度斜三通或四通,主管可以使用正四通,但横管严禁使用正四通,出户埋地管和立管连接采用两个45度弯头,并用混凝土支墩固定立管根部,埋地管穿越基础时,其上表面与基础距150毫米,距墙面为115毫米,当管
径dg50—75时,距墙面为100毫米。排水管安装完毕后,要做通水,通球试验,球径要适宜,管径为dg50-75寸时,球径是其管径的70%。做好卫生器具盛水试验,并记录管线名称,试验部位,数量、卫生器具、注水深度。
3.采暖工程
采暖立支管距墙的距离,dg15-32的管径,其管子中心距离墙面50毫米,管径dg40时,其管子中心距墙面60毫米,管径dg50以上的距墙面净距为60毫米。g40及其以下管道采用丝扣连接,dg50及其以上管道采用焊接连接,转弯单位的管道除采用丝扣弯头外一律用煨制弯。散热器安装前必须做单体水压试验,其试验压力为0。8mpa,在2-3分钟内不渗漏为合格,散热器顶部距窗台板下不应小于50毫米,下部地面不宜小于200毫米。采暖管道试压时,其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五分钟内降压不大于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做外观检查,不渗漏为合格。回水管,在地沟内部分要做一次试验,最后要按系统进行清洗.
二、预留预埋阶段主要技术准备
1。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主要通过自审专业图纸、各专业之间会审,发现问题及提出解决办法,以便在设计交底时由设计人员解决。具体应从以下方面进行:
(1)图纸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2)建筑、结构与设备、
管线有无矛盾,设备层尺寸及管井、竖井尺寸、楼板厚度是否满足安装要求;(3)图纸上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交叉点是否相符;(4)器具安装、设备安装基础、空间是否合适;(5)设备层管线进户做法是否合理;(6)墙、板预留洞、套管是否缺少,尺寸标高位置是否正确;(7)各专业之间有无错、碰、漏等问题;(8)采用了哪些新材料,其品种、规格是否满足要求;是否缺少专业图纸.
2。施工技术交底图纸会审
施工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是在设计交底的基础上,依据施工验收规范、检验评定标准、劳动定额等文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根据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要求,为编制作业指导书做技术准备。
在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的基础上,将已经变更或修改的内容通过适当的方式在图纸上标注;按照作业班组施工的图纸要求,以“样板”标准进行图纸翻样绘制大样图,真正把图纸弄清、吃透,使大样图实实在在地成为现场施工的依据.在图纸翻样阶段,对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未发现的有关问题,应及时和监理工程师联系。在进行图纸翻样的过程中,参照施工图预算,技术、计划人员准确计算各种材料,分层次编制材料明细表。
3.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技术交底是控制前期质量的重要保证,如何做到三级交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现场质量管理的关键,为避免出现
技术交底仅仅作为技术管理制度的一项工作,真正发挥生产技术指导和施工技术准备的职能,克服编制工作由公司技术部门少数技术人员全权包揽,以至造成技术交底流于形式的弊端,施工技术交底的编制工作由项目部、队级分别从各自的角度编制,队级技术交底依据项目部技术交底细化编制,项目部审核队级技术交底,班组技术交底在工长技术交底的基础上样板方式为主。
三、预留预埋阶段的施工程序
1.预制构件加工程序
各施工专业队在项目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按照图纸、规范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文件绘制现场预制构件大样图;项目部审核,经审核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加工;通过自检、互检、班组检、队检、项目部检的五级检查制度对加工件进行检查,以最后检查结果为准;项目部检查通过,填写相关报表,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按贯标要求内部办理手续。
2。预留预埋安装施工程序
各施工专业队在项目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按照图纸、规范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文件编制队级技术交底文件,绘制施工大样图;上报项目部审核,审核通过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各施工专业队下发施工任务单和派工单,进行施工;通过自检、互检、班组检、队检、项目部检的五级检查制度对隐蔽工程验收,以项目部检查结果为准;项目部检查通过,填写相关报表,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通
过监理工程师在混凝土浇筑令表格中签署“同意浇筑”意见,不通过返回,分析原因、处理,执行程序。
3.质量管理措施
质量目标责任的建立,是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作为贯标企业,有严格的程序和流程,但如何把总目标细化,克服质量目标责任流于形式的管理通病,真正把总目标分解到各分部分项工程,再落实到具体的施工部位、施工班组,并且具有操作性,做到检查及时、反馈有效。这是我们强化质量管理,实行过程管理必须解决的问题.根据项目部的管理思路,考虑到安装阶段的质量通病相当一部分是在预留预埋施工阶段造成的,所以在预留预埋阶段,严格实行了质量目标责任同经济责任紧密结合,用经济责任制度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施,使目标责任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质量目标管理与考核的机制,推进了本项目质量管理的深化.
根据质量总目标和验收标准,经过目标分解、细化,确定预留预埋阶段质量分目标为优良;实行五级检查制度,检查记录中须签明检查时间具体到分钟;加强中间过程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立即解决;从技术交底着手,分析影响质量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结束语
建筑安装工程预留、预埋阶段是建筑工程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及时、完整、
有序地抓好质量管理,是创建优良工程的基础。为防止安装工程出
现质量通病,要对预留预埋阶段的质量管理采取一些有效措施,集
中精力抓好前期质量管理,强化过程管理.
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天津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1年1月1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管理,统一和规范我市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内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安装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市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行市、区(县)两级管理。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质监总站)负责市直管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的具体实施。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和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具体实施工作可以委托本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
受委托的质量监督站应当设立备案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第四条:市质监总站备案部门具体负责下列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重点建设项目、市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
2.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0平方米)的成片住宅建设项目
3。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设项目
4。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及其它项目;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到负责该工程备案的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六条: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表,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意见,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设备安装、线路管道工程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工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第七条: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向负责该工程备案的备案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八条:备案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并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用章”,同时颁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工程竣工备案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由备案部门留存,一份归工程档案存档;
第九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是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等手续的必备文件.
第十条:备案部门依据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其它方式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备案部门决定重新组织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未组织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按建设部第78号令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无效,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六条:军用建筑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按照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市建委统一印制。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天津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1年1月1日
煤矿建筑安装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202103)号
工程名称:富源县十八连山乡平庆煤矿
工程编号:改扩建03
工程类别:井巷工程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平庆煤矿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时间:2021年 月 日
签定地点:
根据相关法律和煤矿相关行业规定,遵循平等、自愿意、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十八连山乡平庆煤矿
二、 工程地点:平庆煤矿新改风井、采区总回风巷
三、 资金来源:自筹
四、 施工范围、工程内容
1. 施工范围:井巷开拓、掘进支护、成巷.
2. 工程内容:新改总回风井上下山、采区总回风平巷等岩石(煤、半煤半岩)巷道的掘进施工,施工工艺为光爆挂网锚喷、素喷,特殊地段为U型棚或砌砼。
第二条 合同价款
一、合同总价款:以工程量结算为准
二、工程造价计算:经甲乙双方协商①新改总回风上下山9m2净断面成巷价为5200元/米,②采区总回风平巷7m2净断面成巷价为3800元/米,③其它辅巷价格按该巷道价格断面进行折算,④巷道过断层、过煤、过老巷等距离超过10米以上的特殊支护、加密支护、锚索支护、砌砼支护时甲方补助乙方风险安全技措费每米1000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权利
1。甲方责任:甲方提供施工场地、运输巷道(道路)、排矸场,无偿提供生产用电(主电到施工起始点)、生活用煤、职工住宿、起始点以外运输的矿车(15辆)、电机车(两台)、提供巷道施工图,施工起点、终点坐标。有偿提供火工品。甲方为乙方职工代为办理施工期间职工工伤保险(费用由受保职工承担)。甲方在乙方要求下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和成巷验收,成巷验收后,甲方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80%的工程款,同时扣回甲方应扣回的各种款项.(预留10%质量保证金,10%安全风险金,安全风险金提足30万元不再提取。
工程作业点开工时间业主提前15天通知乙方作准备(包括场内准备).
甲方指定 两位同志为业务联系人,负责双方业务联系工作。
2。甲方权利:甲方人员有权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在不安全的情况、不服从甲方安全、质量、技术管理时,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整改、返工、罚款、拒绝付款和终止协议等权利.同时乙方在不能完成规定的进度时甲方有权罚款、拒绝付款、调价、终止施工协议等.在无不可抗拒的客观影响因素时。(因停电影响按停电时间进行折算,安皮带计划2天不考核)甲方按月进度要求每欠一米罚款1000元进行考核,完成进度要求的100%以上部份每米加价1000元,连续三月不能完成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调价、终止施工协议等。
预留的10%质保维修金,在成巷验收一年后进行复验,复验无工程质问题时归还质保维修金。在巷道质保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扣押质保金。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未进行终结处理,甲方有权扣押全部安全风险金.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组织工人、技术力量、特员(特员持证,按行业部门要求配备),负责自已施工队伍的全部安全,自带甲方上述提供外的全部施工工器具、掘进支护所须生产用料等(设备、材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掘进施工,并完成成巷,质量符合验收要求(巷道质量验收按光爆挂网锚喷巷的有关规定及煤矿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执行),并服从进度控制。在无不可抗拒的客观影响因素时,①新改总回风上、下山9米2净断面,单头必须完成65米/月以上;②采区总回风平巷巷7米2净断面时,单头必须完成80米/月以上;因停电影响,按停电时间进行折算(工期顺延)。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学习签字资料到甲方备案。
根据工程围岩、地质情况选择施工图中锚网喷以外的其它特殊支护方式进行巷道支护成巷。
提前两天向甲方书面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和成巷验收通知。
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承担施工中出现安事故的责任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在甲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停止施工,撤出施工设备并索要工程款。
第四条 工程期限
双方代表现场确认签发开工令。工程期限按工程量和月进度要求计算。工程不能按期完工,逾期按每日2000元赔付违约金。
施工中若属甲方责任工期顺延,若属乙方责任则不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巷道质量验收按光爆挂网锚喷巷的有关规定及煤矿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执行,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率为100%,优良品为80%,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工程不予验收.
甲方每月20日对工程进行月度进尺考核验收,每月根据乙方准备情况和要求进行一次成巷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乙方提前两日书面通知甲方后进行。
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若中间出现质量维修,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15日内进场维修,维修后质保期重新起算。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管辖地人民法院。
第七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合格,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本合同签定后,如需修改或补充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第八条 补充条款
1.为保证施工期间职工利益,工人工资按时发放,甲方代为发放乙方工人工资.
2.乙方职工在生活和工作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先通知甲方,由甲方再行上报有关部门,乙方不得先行上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
签定日期:二00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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