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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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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技术
1.高处作业的定义、分类与分级
(1)高处作业的基本定义
《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所谓坠落高度基准面,即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如从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的地面、楼面、楼梯平台、相邻较低建筑物的屋面、基坑的底面、脚手架的通道板等等。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m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称为基础高度。基础高度以A表示。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称为可能坠落范围。
(2)高处作业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间隔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简称作业高度,以H表示。
作业高度越高,危险性也就越大,按作业高度,将高处作业分为2--5m;>5~15m;>15—30m及>30m四个区域。高处作业可能坠落范围用坠落半径(R)表示,用以确定不同高度作业时,其安全平网的防护宽度。
坠落半径与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相关,如表10—1所示。?
高处作业基础高度( h )
坠落半径 (m)
高处作业基础高度 (h)
坠落半径 (m)
2-5m
3
15-30m
5
5-15m
4
> 30m
6
(3)高处作业分类与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A、B两类。其中,存在下列九类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的为B类高处作业:
1)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
2)《高温作业分级》(GB4200)规定的Ⅱ级以上的高温条件;
3)气温低于10摄氏度的室外环境;
4)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5)自然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6)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带电体;
7)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ji法维持正常姿势 8)抢救忽然发生的各种灾难事故;
9)超过《体力搬运重量限值》(gB12330)规定的搬运。
不存在上述九类中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为A类高处作业。两类高处作业都按作业高度的不同分为4个级别,如表10-2所示。
(4)高处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
高处作业极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也轻易因高处作业职员违章或失误,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结构安装工程的高处作业,还可能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2.高处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对产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纵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以及属于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施工的安全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1)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规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进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进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职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职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物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冷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狂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控制措施
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方法,是在揭示了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是导致与构成高处坠落事故的规律,运用其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原理,联系安全治理的需求而产生的“以促使人与物在高处作业中规律运动和改变其异常运动”从本质上超前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科学方法。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在此作业过程中因坠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称之为高处坠落事故。这类事故各行业中均有发生,并以建筑企业居多,约占全部事故的20%左右。
1 、高处坠落事故的规律
高处坠落事故规律,是人们在从事高处作业中与相关物体结合,违反客观事物规律产生的异常运动失往了控制,经过量变积累发生了灾变的普遍性表现形式
1.1 高处坠落事故具有种别规律
高处坠落事故的种别规律,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对人体伤害的坠落方式,把高处坠落事故大体分为如下九种类型:
(1) 洞口坠落(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阳台口坠落等);
(2) 脚手架上坠落;
(3) 悬空高处作业坠落;
(4) 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坠落;
(5) 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坠落;
(6) 登高过程中坠落;
(7) 梯子上作业坠落;
(8) 屋面作业坠落;
(9) 其它高处作业坠落(铁塔上、电杆上、设备上、构架上、树上、以及其它各种物体上坠落等)。
1.2 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规律
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规律,是指由于人们在高处作业中违反了客观事物规律,导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具体原因所具有的普遍性。具体又分为,个性原因规律和共性原因规律。
1.2.1 个性原因规律
个性原因规律,是指每类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各自具有的具体原因规律。如:
(1) 洞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洞口作业不慎身体失往平衡;行动时误落进洞口;坐躺在洞口边沿休息失误;洞口没有安全防护;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未及时处理;没有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 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脚踩探头板;走动时踩空、绊、滑、跌;操纵时弯腰、转身不慎碰撞杆件等身体失往平衡;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站在栏杆上操纵;脚手板没展满或展设不平稳;没有绑扎防护栏杆或损坏;操纵层下没有展设安全防护层;脚手架超载断裂等。
(3) 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立足面狭小,作业用力过猛,身体失控,重心超出立足面;脚底打滑或不慎踩空;随着重物坠落;身体不舒服,行动失控;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使用,或在走动时取下;安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等。
(4) 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屋面坡度大于25°,无防滑措施;在屋面上从事檐口作业不慎,身体失衡;檐口构件不牢、或被踩断,人随着坠落等。
1.2.2 共性原因规律
共性原因规律,是指任何一次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均具有基本原因、根本原因、间接原因和直接原因而形成的系列原因规律。
(1) 基本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安全基础不牢。其表现是,人不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物未达到使用安全标准。如从事高处作业职员缺乏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能,身体条件较差;以及与高处作业相关的各种物体和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等,从而为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提供了条件。
(2) 根据原因,是高处作业违反建筑规律的异常运动。其表现,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从事高处作业职员的着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时没有安全措施冒险蛮干,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作业;以及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不起作用,也有的擅自拆除、移动或在施工过程中损坏未及时修理等,从而为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提供了根据。
(3) 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失往了控制。其表现,由于安全治理不严,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制约手段,对人违章作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异常行为,对工具、设备等物质没有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异常状态,不能做到及时发现和及时地加以改变,形成了自然发展,从而为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提供了量变过程。
(4) 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发生了灾变。其表现,由于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失往了控制,经过量变的异常积累,当人与物异常结合发生了灾变时,如人从洞口坠落、从脚手架坠落、从设备上坠落、从电杆上坠落等造成了人身伤害,从而构成了高处坠落事故。
2 、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及措施
依据安全治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2.1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如:
(1) 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纵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 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展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题目及时处理。
(3) 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纵职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职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惫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 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职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展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2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种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 对从事高处作业职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熟悉把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 高处作业职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职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惫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职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职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假如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4) 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脚手板要展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桥式脚手架时,要特别留意桥桩与墙体是否拉顶牢固、周正。升桥降桥时,均要挂好保险绳,并保持桥两端升降同步。升降桥架的工人,要将安全带挂在桥架的立柱上。升桥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使用吊篮架子和挂架子时,其吊索具必须牢靠。吊篮架子在使用时,还要挂好保险绳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篮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吊篮架子与挂架子的两侧面和外侧均要用网封严。吊篮顶要设头网或护头棚,吊篮里侧要绑一道护身栏,并设档脚板。
提升桥式架、吊篮用的倒链和手板葫芦必须经过技术部分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倒链最少应用2t的,手板葫芦最少应用3t的,承重钢丝绳和保险绳应用直径为12.5mm以上的钢丝绳。另外使插口架、吊篮和桥式架子时,严禁超负荷。
(5) 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程,在建筑的首层要设一道3-6m宽的安全网。假如高层施工时,首层安全网以上每隔四层还要支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假如施工层采用立网做防护时,应保证立网高出建筑物1m以上,而且立网要搭接严密。并要保证规格质量,使用安全可靠。
(6) 要切实做好洞口处的安全防护。具体方法,同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相同。
(7) 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纵,支设角度以60度-70度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度,同时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使用高凳时,单凳只准站1人,双凳支开后,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m。如使用较高的梯子和高凳时,还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8) 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以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9) 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电杆的根部是否腐烂。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10) 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施工高处作业的注意事项
建筑高处作业是工程施工中存在危险源较多,风险较大的工序,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在建筑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大约50%是由高处坠落所致或与高空作业有关,所以作好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及安全治理、安全监护工作极为重要。高处作业应结合工程特点,以及在建工程周边的环境,制定相应地安全防护措施,并严格执行。我以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应留意以下几点:
(1)每个工程项目在开工时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列进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做到预知危险源,防范于未然。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题目,范围较为广泛,既有一般要求,如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立网、安全平网等,也有各种专项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应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确保施工职员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
(3)高处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职员,一般每年需要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员,不可安排他们从事这项作业。
(4)高处作业职员的衣着要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能穿着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操纵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纵规程和劳动纪律,坚持“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的原则,确保生产安全进行。
(5)攀登和悬空作业(如架子工、结构安装工等)职员危险性都比较大,因而对此类职员应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职员操纵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并定期进行培训及进行安全知识更新教育。
(6)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四周,也不可妨碍安全通道处。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物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7)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8)工班长应相互作好各工种的工序交接手续,不同工种在施工中存在着不同的危险源,工班长应根据不同工种有针对性的给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果断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好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关,确保生产安全。
(9)在建工程主体施工时,外脚手架一定要与主体施工同步,并且外脚手架一定要超出操纵面1.2米。在装修施工时,应加强外脚手架的安全检查维修工作,及时清理外脚手架上落物,以免物坠伤人。
总之,建筑高处作业是一项风险较大的作业,在施工现场,只有做好高处作业的安全治理、安全监护、安全防范等工作,相信安全事故的发生应该大大降低,给工人提供一个安全的作业环境,才能进步效益,安全生产。
双祥分公司登高(高处)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为规范登高(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杜绝各类登高(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安全防范措施。
本安全防范措施适用于双祥分公司所有登高(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一、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
本措施所指登高(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登高(高处)作业分为一般登高(高处)作业和特殊登高(高处)作业两类。
1、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登高(高处)作业;
2、符合以下情况的登高(高处)作业为特殊登高(高处)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登高(高处)作业(如主井井架)、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登高(高处)作业。
二、登高(高处)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
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登高(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地方工作时,均应按登高(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2、登高(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登高(高处)作业人员身体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凡患有恐高症、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以及对于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禁止登高(高处)作业。
3、登高(高处)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距离地面2m以上的作业必须挂牢安全带后方可作业,禁止安全带抵挂高用;安全带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用两倍于人身重量做拉力试验,确保安全可靠。工作人员戴好安全带后,必须由参加人员互相检查一遍,无问题方可施工。安全带必须系在与人身体无相对运动的牢固物上。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地面登高(高处)作业时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登高(高处)作业;同时作业地点下方须设警戒区,并设警示标志。
4、现场搭设的脚手架、连接处必须固定牢固;攀登作业时要手抓牢、脚登稳,避免滑跌,重心失稳。
5、登高(高处)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施工人员配备工具袋,施工工具和工件应有防滑落措施。严禁向下抛投杂物。
6、进行登高(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防护网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在有机械转动处登高(高处)作业前,必须停止机械转动,并将机械控制开关停电、闭锁,安排专人看守,登高(高处)作业结束后,由作业负责人通知方准开启机械设备。
7、登高(高处)作业采用铺设板材为作业平台时,应将板材进行固定,防止脱落或由于受力不均侧翻,超过3米长的铺设板材严禁同时站两人工作;在施工现场铺设易折、易碎、薄型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8、登高(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
9、登高(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或施工平台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设备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
10、进行登高(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登高(高处)作业。
11、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地点处登高(高处)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应立急停止工作,作业人员立即撤离现场。
12、登高(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13、特殊登高(高处)作业必须配备通讯联络工具并安排专人监护。
14、夜间或在光线不足的登高(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必要时安装临时照明灯具。
15、登高(高处)进行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物。
16、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度为宜。梯底宽度应不低于50cm,并应有防滑装置。
三、登高(高处)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
1、作业负责人职责: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登高(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时应拒绝登高(高处)作业;
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登高(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四、其他
本措施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本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双祥分公司机运科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项目
高
处
作
业
安
全
措
施
方
案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审 批 人:
编制单位:*********建设工程
编制日期: 2021年 5 月 15 日
目 录
一、编制依据1
二、适用范围1
三、工程简介1
四、施工部署2
五、设计总体思路2
六、安全保证措施6
七、高空作业主要安全技术措施7
八、各项施工安全措施11
8.1脚手架作业11
8.2钢筋施工13
8.3模板施工14
8.4混凝土浇筑15
8.5脚手架拆除15
九、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17
一、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2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2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21)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DGJ08-903-2021)
《简明施工计算手册》(2004)
《实用建筑施工安全手册》(2007)
二、适用范围
为了在本项目高空施工作业过程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方案。
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新建浦东新区周浦镇西社区PDPO-1001单元南块07-01地块项目高空作业施工安全。
三、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目标:
工期目标:
安全目标:杜绝一般及以上事故,工伤负伤率控制在1.5%以内
本工程位于湖北省孝感,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83410.46㎡,8栋高层建筑及1栋配套综合楼组成。
四、施工部署
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8—83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高处作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五、设计总体思路
高空作业的危险源主要为:高空作业过程中坠物伤人、作业人员高空坠落、支架或挂篮倾覆。结合本工程结构形式、实际施工特点,脚手架施工及使用划分为三个阶段:地下室外墙结构施工阶段:依据基坑工作面情况决定使用双排脚手架。立杆距结构外沿0.35m,排距(横距)为1.1m、柱距为1.5m,大横杆步距为1.8m;地上结构层施工阶段:采用与大钢模板配套的三角挂架作为外围护和操作平台;内部模板采用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支撑体系;二次结构及阳台栏板施工用悬挑脚手架。地下车库为满堂脚手架安全保证体系
5.1安全生产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见图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承担安全施工的责任和义务。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项目部和各作业班组分级负责,以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控制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为重点,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确保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
项目部共设置3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本分部的安全管理。在施工期间另设3名专职防护员24小时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监控,确保现场施工安全24小时受控。项目安全管理部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主持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事故的处理方案,制定纠正措施;项目队定期安全教育;指导作业队安质检员业务工作,负责项目队安全、环境及职业健康的推行和业务的指导。
安全保证体系图
项目经理
副经理 总工程师
机电设备使用措施
机电设备状况检查
机电事故分析处理
施工安全教育
施工安全状况检查
事故分析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设施检查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设备操作安全检
查
施工设备安全教育
组织安全检查
违章作业安全事故处理
安全生产教育
作业人员操作违章检查
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
制订专项技术交底
制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制订操作标准
架子队安全员和施工防护员
各作业班组安全员
物机部
工程部
安质部
5.2安全保证制度
5.2.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高空作业安全制度;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标志的设置及维护等措施。
5.2.2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结合安全管理目标,开展安全技术教育。教育职工、对外部劳务队伍员工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定期开展高空作业、扣件式脚手架等安全技术学习,确保各工种、特别是特殊工种培训后持证上岗。认真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使高空作业安全教育不留死角。
工程开工前,对所有参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后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及自我保障能力,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安全教育,由主管工程师或安全技术员针对施工项目,结合有关现行的规范、规则上安全技术课。
5.2.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为项目经理部每月一次,安质部每周一次,作业班组每天班前、班中、班后各一次。
每次检查均记录备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由检查人员填发整改通知单,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要害部位由检查人员现场蹲点督促整改,整改后用书面反馈。
5.2.4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如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项目队负责人用快速方法(包括 、电报、电传等方法)立即向建设单位及本单位上级有关部门逐级汇报,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对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六、安全保证措施
6.1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
针对本工程高空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中结合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6..2综合安全保证措施
把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范围,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协议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加强安全施工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度及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操作,分发至工班,组织逐条落实。搞好“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特别对于架子工、模板工、焊工、混凝土工经正规部门培训合格,以确保施工操作安全。
每一工序开工前,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实施措施,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
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对重点作业场所、危险区、主要通道设“八牌一图”。
坚持每周日安全活动日的安全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比安全的“三工制”活动。
开工前期制订高空作业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及各项安全作业规章制度等。
七、高空作业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7.1高空坠落、坠物事故的控制因素
7.1.1控制人的因素
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经常对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一旦发现有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消除心理压力,或调离岗位;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妨碍高空作业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应当定期给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发现有妨碍高空作业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应当调离岗位。
除此加强对高空作业人员安全态度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身防护能力,减少作业风险。
另外运用行为科学理论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对遵章守纪行为进行强化,从而提高他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领导主动关心职工的生活、工作思想情况,及时了解他们各自的需要,排除干扰安全生产的生理疲劳及心理疲劳因素,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组织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对有关规程、标准进行学习。
7.1.2控制物的因素、减少物的不安全状态
把好材料关,施工中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坚固、可靠,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根据不同的施工条件设置安全网,安全网必须经过试验,以100kg重的沙袋从10m高处抛下,沙袋落网后安全网的网绳、边绳和系绳均不断,方为合格。
坚持“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悬空作业人员或具有危险性的高空作业应挂好安全带。安全三宝必须三证齐全。
7.1.3控制操作方法因素,加强设计、验收并防止违章行为
为预防坠落事故,首先尽量避免采用高空作业的方式,其次对不属于高空作业的工程,也应注意采取相应的措施。
加强对脚手架搭设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与脚手架搭设后检查验收工作。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禁止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等易滑鞋上岗或酒后作业。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注意身体重心,注意用力方法,防止身体重心超出支承面而发生事故。
7.1.4控制组织管理因素,避免违章指挥
严格高空作业检查、教育制度,坚持“四勤”即勤教育、勤检查、勤深入作业现场进行指导、勤发动群众提合理化建议;查身边事故隐患,实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的目的。
控制有妨碍高空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及时根据季节变化,调整作息时间,防止高空作业人员产生过度生理疲劳。
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与年终分配考核结果联系在一起,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7.1.5控制环境因素,改良作业环境
禁止在大雨及六级以上强风天等恶劣天气从事露天悬空作应当对脚手架进行认真检查和清理。
在脚手架上进行撬、拨、推拉、冲击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夜间施工,照明光线不足,不得从事悬空作业。
7.2高空坠落、坠物事故的预防措施
7.2.1落实“三宝”防护措施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建筑行业广大职工公认的安全“三宝”,挽救过千万职工的生命,必须正确使用。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一是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二是要正确佩戴,尤其是要系好帽带,防止脱落,使其在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时起到保护作用。
(2)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凡在2m以上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有的悬空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并确保高挂低用。
(3)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安全网。
7.2.2落实“洞口”防护措施
旋挖钻孔的孔口必须设围栏或盖板和架网。
7.2.3落实“五临边”防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跑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作业平台的外侧边、爬梯的两侧边等,必须搭设1.2m高的栏杆扶手并设置踢脚板和挂设安全网。临边防护设置图下图
图8-1 临边防护设施图 单位:cm
7.2.4严把住脚手架十道关
脚手架在施工中,是不能少的重要工具,一旦脚手架发生故障,极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对各种脚手架必须认真把好以下十道关口。
(1)材质关。严格按规程规定的质量、规格选择材料,如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能有裂缝、结疤、分层、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边,钢管面层必须涂防锈漆;扣件使用前应检查验收,对其本体有裂缝、螺栓滑丝的已损物件严禁予以使用。
(2)尺寸关。必须按设计(经检算合格)的间距尺寸搭设立杆、横杆,并严格遵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设置扫地杆、剪刀撑、栏杆等。
(3)铺板关。作业平台、跑道必须满铺脚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并经常清除板上杂物,保持清洁平整。脚手板厚度5至7cm。
(4)栏护关。脚手架外侧、爬梯和跑道两侧必须设置临边防护。
(5)连结关。必须按规定设剪刀撑和支撑,高于7m的架子,必须与建筑物刚性连结,达到架子不摇晃。
(6)承重关。一般脚手架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特殊用途的脚手架必须经计算和试验确定承重荷载。
(7)上下关。必须为工人上下架子搭设马道(钭道、跑道)或爬梯,严禁作业人员从架子爬上爬下,造成坠落事故。
(8)雷电关。
①凡金属脚手架与10kv高压输电线路,水平距离必须保持5米以上,或者设置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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