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2021000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签章)XX县宏达养殖场
申 请 日 期 二0一0年一月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填 写 说 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编码(“+”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单位(签章)”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没有单位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单位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单位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编码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单位名称
XX县宏达养殖场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王纪元
联系
身份证号
经营范围
生猪养殖
设计生产规模
1000头
经营场所地址
XX省XX县XX镇国家村
场
所
类
别
1.动物饲养场
2.动物饲养小区 □
3.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4.动物屠宰场(厂) □
5.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
6.动物隔离饲养场□
7.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
8、动物、动物产品运输 □
9、动物、动物产品经营储藏场所 □
10、其他 □
所
属
材
料
清
单
1.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2.设施设备清单(消毒设备、采光、通风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
3.管理制度材料(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4. 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
审核人意见
合格
□ 不合格,理由:
审核人签字(1):王三
审核人签字(2):韩寒
2011年 1月1日
审核人单位意见
(盖章)
2011年1月 1日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商)动防条合字第(20210001)号
发证日期
2011年1月1 日
经办人
韩崔一
令发证人
韩李信息
设施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1
粉碎机
2
2
屋顶无动力风机
16
3
焚烧炉
1
4
消毒锅
2
5
防护用具
10
动物检疫管理制度
(一 ) 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置养殖档案专卷专柜,并专人管理。
二、对生产和防疫各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填写生产和防疫记录表格。
三、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汇总、保管生产和防疫记录,并按类别、时间等归类装订成册。
四、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审核生产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以便随时纠正。
五、每项生产和防疫记录最少保留2年。
六、应当销毁的档案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作好销毁记录,长期保存备查。
(二)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所用兽药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三、疫苗等生物制剂符合“兽医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运输、保管和使用。
四、杜绝使用 、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驰药。
五、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六、坚持科学用药,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七、严格遵守药物安全使用规定和休药期规定。
八、建立并保存全部购药、用药记录。
九、禁止使用人用药物和兽用药物原粉。
十、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三)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
一、定期对动物疫病和免疫后抗体水平进行监测,了解免疫状态,选择最佳免疫时机,有效控制疫病发生。
二、积极配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抽查。
三、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要立即隔离病畜,并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四、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或专家现场诊断。
五、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时,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采取控制扑灭措施,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彻底清理消毒,场内人员、物品不得外出。
六、对于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或谎报。
七、接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和指导。
八、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每月上报一次,即每月1-2日上报上月的疫情监测及疫情情况,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应立即报告。
(四)消 毒 制 度
一、养殖场大门处必须设有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浓度。
二、养殖场内应设有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三、进出场车辆、人员及用具要严格消毒。除经消毒池外还应经紫外线消毒,进出场生活区消毒10分钟,生产区消毒15分钟,并更衣换鞋。
四、场区内每周消毒1-2次。场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周消毒1次。
五、畜禽舍内每周至少消毒1次。饲槽、饮水器应每天清洗1次,每周消毒清洗1次。
六、消毒药应选择对人和动物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性,不会在动物体内有害积累的消毒剂。消毒药应定期轮换使用。
七、每批畜禽出栏时,要彻底清除粪便,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待舍内凉干后进行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
八、更衣室、淋浴室、休息室、厕所等公共场所以及饲养人员的工作服、鞋、帽等应经常清洗消毒。
(五)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无害化处理以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二、规模畜禽养殖场要具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备。
三、采取深埋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四、粪便、污水等排泄物应经沼气池或沉淀消毒池无害化处理。
五、畜禽因一般性疾病引起的死亡;实行焚烧或深埋覆土1.5米以上,并彻底消毒处理。
六、畜禽因传染病引起的死亡;实行焚烧或深埋覆土2米以上,并彻底消毒处理。
七、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八、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作好记录,由处理人和驻场责任兽医共同签字,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六)封闭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每年疫病高发期或周边发现动物疫情时,为封闭管理期,在封闭管理期内必须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
三、所有与饲养、繁殖动物疫病诊疗无关的人员在封闭期内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
四、饲料、动物销售必须建立场内场外两套班子,并划定各自的活动区域和交接线,不得越线越界操作。
五、在封闭期内所有进入生产区的饲养员、配料员、兽医技术人员等都必须在缓冲区隔离消毒,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六、封闭期内生产区每天消毒一次,生产区以外每周消毒2次,有车辆进入的必须严格清洗消毒,并全场增加消毒一次。
七、生产区内的人员食物由生活通道交接进入,不得有本场以外的任何动物产品进入场区。
八、所有生产资料进入生产区都必须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由生活办公区人员放入消毒室消毒好之后,由生产区人员接入生产区。
(七)信息报告制度
一、设立专职免疫、检疫、消毒、生产信息统计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信息统计员必须将每月的产仔、转栏、存、活、出栏、购入等生产信息统计清楚。
三、信息统计员必须将本场免疫、检疫、消毒、发病、死亡、治疗、灭鼠、灭蝇等防疫情况统计清楚。
四、各类信息每天向分管场长报告,每周向场长报告,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
五、各类生产信息必须及时、准确,不得瞒报、谎报。
六、每年底必须对当年的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并上报一份防疫生产信息分析报告。
(八)动物免疫制度及畜禽标识制度
一、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必须进行强制免疫。
二、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三、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四、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五、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六、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七、定期采血送检,对免疫效果进行监督,确保免疫质量。
八、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对畜禽实行标识管理,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电子标签、脚环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并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
(九)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开卫生安全,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前1-3天应向驻场检疫员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驻场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跨行政区域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必须报市动物检疫站检疫,凭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和消毒证明运输、经营。
七、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八、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向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到达输入地后,向市动物检疫申报(报验)点进行报验。检疫申报(报验)点接到货(主)的报验申请后指派检疫员到现场进行查证、验物。各类证明齐全、证物相符,临床检验健康的,允许引进我市。
(十)兽用药品休药期制度
一、兽药保管员在新购药品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如有过期药品及时销毁。
二、各车间取药必须凭处方取药,由兽医、防疫员开处方,主管兽医签字方可取药,所有处方药司药员必须凭执业兽医师签字发药。
三、生物制品,如疫苗、血清、类毒素等必须严格执行冷链制度,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必须用保温箱装取,并做到随用随取。
四、使用饲料添加剂,应具有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正规企业生产的,并具有产品批准文号。
五、不得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兽用原料药,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违禁药物。
六、配合饲料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含量符合GB13078规定。
七、严禁使用国家《无公害食品、生猪生产使用准则》规定中的禁用品。
八、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60kg以上生猪使用了有休药期的兽药必须作好记录并单独饲养,达到休药期之后方可出售,产蛋期的禽类,产乳期的乳用药物、使用兽药,必须严格执行弃蛋期和弃乳期,并作好记录。
(十一)无公害产品管理制度
一、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
二、对养殖场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人畜共患传染病者及时治疗,并调出从事其他工作,不得进入养殖区。
三、控制养殖场环境,圈舍内每天上、下午各做一次清洁卫生,每三天消毒一次,场内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大消毒。
四、消灭蚊蝇,保证饮水清洁,定期清洗、消毒饮水设备,每年进行两次灭鼠工作,防止传播疾病。
五、加强投入品的管理,所有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必须从正规途径购入,产品有正规批准文号。并建立饲料、兽药明细帐薄,从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劣质药品进场。
六、严格执行兽药、兽用添加剂休药期制度,定期将自配料、尿样、血样送有关部门检验,确保猪体内药物残留不超标。
七、制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无公害畜产品的生产培训。
八、控制养殖场周边环境,发现养殖场周边污染源要及时清理消毒,把外界污染消灭在萌芽状态。
(十二)隔 离 制 度
一、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每批畜(禽)出栏后,圈舍应空置2周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
二、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消毒。
三、饲养员不得随意串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疫病高发季节饲养员不得随意出入生产区。
四、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与饲养畜(禽)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严禁从与饲养的畜(禽)有关的疫区购买草料。
五、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引进检疫合格的畜(禽)。引进后,应在隔离舍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六、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七、严禁场内兽医人员在场外兼职,严禁场外兽医进入生产区诊治疫病。确因需要必须从场外请进兽医时,进入生产区前应更换服装鞋帽,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八、外省引进种畜禽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引进的种畜禽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隔离饲养,确认无疫方可进入生产区。
B证人员 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1章 法律的基本知识
1、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国家机器 国家强制力 公民 社会舆论
2、 从法学的角度来说,法的本质是统治阶段()的工具。
实现阶级统治 国家扩张 打击犯罪 调整社会经济关系
3、 我们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在于它的阶级本性,即它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全体工商业者 工人和农民 国内外华人 全国人民
4、 法的作用,又称法的功能,泛指法对个人以及社会发生影响的体现,包含()和法的社会作用两个方面内容。法的调节作用 法的人文作用 法的学术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
5、 法的渊源在法学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法律规范的()。立法背景 效力来源和表现形式 立法依据 立法程序和依据
6、 宪法是由()制定和修改的居于最高的、核心的地位的根本大法。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最高国家司法机关 国务院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7、 狭义的法律,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立法依据或者基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级以上人民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8、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 )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形式。
债权债务 职责、权利 权利义务 民事、经济
9、 从法律关系主体应具备的能力来讲,限制行为能力,是指行为能力受限制的自然人只有不完全的行为能力的资格,即只有部分的行为能力。我国司法实践中通常以()的人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未满18周岁 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 满10周岁未满16周岁 未满16周岁
10、 法律责任,又称违法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由于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承担的消极法律后果。存在违法意识 行为违法 行为违纪 行为不道德
11、 违宪责任,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者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的活动与()规定相抵触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宪法 法律 宪法或法律 法律及行政法规
12、 刑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所应承担的应当给予刑罚制裁的法律责任。
行政法规定 宪法规定 违反民法规定 国家刑事法律规范
13、 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是指拥有行政管理职权的()。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14、 行政相对人是指负有遵守行政法义务的()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和法定代表人 公民和法人
15、 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
法律修订 出现法定条件 责任人请求 行政领导批复
16、 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其中,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而免除。
2年以上期限 法定期限 一定的期限 10年以上期限
17、 法律制裁是指()对违法者依法追究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实施的惩罚性强制措施。
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特定机关司法机关 公安机关
18、 违宪制裁实施的机关是()。
国务院 国家特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19、 刑事制裁也称刑罚,是()对犯罪行为实施的惩罚措施。
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国家行政机关
20、 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的种类有()、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管制 警告 行政拘留 罚金
第2章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
1、 为保护()提供法律保障,是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之一。
生产经营者的投资与效益 劳动者的安全健康 生产产品的质量和成本 劳动者的工资与福利
2、 由于建筑业区别与其他生产行业所呈现的特点和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致使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一直居高不下,在各产业系统中仅次于(),居第二位,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交通 民用爆炸物生产经营业 采矿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业
3、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本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正式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的重要标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劳动法》 《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
4、 ()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
5、 建筑安全生产法规调整的对象是指由建筑安全生产法规调整的,在建筑活动中形成的以()为核心的各种关系。
权利与职责 职责与义务 经济利益 权力和义务
6、 建筑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主要发生在()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之间发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国家、地方政府 社会中介机构 国家、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事业单位
7、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即()。
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专项监管相结合 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社会中介机构服务相结合 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专项监管与社会中介机构服务相结合 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生产经营单位自管相结合
8、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三大目标,即(),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保护环境卫生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保证产品质量 健全安全生产体系
9、 除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外,《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四种监督方式,下列监督方式中,不属于《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方式的是()。
工会民主监督 社会舆论监督 公众举报监督 中介机构监督
10、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所负的职责,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 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 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12、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数额和比例未作具体规定,但最低要求是必须保证()。安全宣传教育费用 职工防护用品费用 安全防护设施费用
能够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13、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职工食堂 员工宿舍 职工俱乐部 卫生保健室
14、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宣传标语 安全宣教挂图 安全警示标志 登记备案标志
15、 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和管理能力。
生产经营 安全技术 安全生产知识 执业资格
16、 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教育 安全技术培训 安全作业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7、 《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有关主管部门 建设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18、 《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操作资格 许可 安全 岗位
19、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公司级 班组级 车间级 专门
20、 《安全生产法》规定,()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当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乡镇 县级 市级 省级
21、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
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防护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保障体系
22、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负责。
建设施工企业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23、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行业安全规章、规程 企业安全规章、规程 标准规范 规章制度
24、 《建筑法》规定,房屋拆除应当由()的建筑施工单位承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建设单位确定的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确定的 具备保证安全条件 具备拆装资质
25、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规定了()的防治噪声污染的责任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26、 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27、 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8、 《消防法》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许可手续 保险手续 备案手续
29、 《消防法》规定,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木工 电焊、气焊 油漆 使用喷灯
30、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
人身伤害 职业危害 财产损失 经济损失
31、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
专门培训 健康检查 安全教育 资格复审
32、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有权提出措施建议 不得拒绝执行 有权拒绝执行 有权越级上告
33、 《刑法》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定代表人 直接责任人员 监督管理人员 工程项目负责人
34、 《刑法》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罚款 行政处罚 罚金 民事赔偿
35、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部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3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
行业标准规范 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国家法律、法规
37、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有()的人员担任。
建筑施工企业法人确定 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注册工程师
3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
专项技术方案 安全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安全施工措施
3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安全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
4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合格。监督检验 检查 检测 检验
4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绘制简图 拍照或者录像 做出书面标记 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
4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劳动部门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30日 10日 15日 20日
4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30日 10日 15日 20日
4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责令立即排除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可以()。
责令限期整改 责令边施工边整改 罚款 责令暂时停止施工
4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要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实行总承包的由()负责上报。
总包单位 建设单位 事故发生单位 分包单位
47、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
4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手续并签字。备案 验收 登记 注册
4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指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5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责令整改 立即制止 限期改正 警告
5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5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民事责任 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 连带责任
5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5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立即停止 暂缓执行 检举 警告
5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下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两次 一次 三次 四次
5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 责令限期整改 警告
57、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确立了高危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下列企业不属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是()。
矿石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交通运输企业
58、 ()规定了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施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劳动法》 《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
59、 按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施工单位发生重大事故,应当在(0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4 12 24 48
60、 按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三、四级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人民政府批准。
省、自治区 直辖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市、县 以上各级
61、 按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按照分级调查处理原则,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授权部门会同当地()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
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会组织 人民政府
62、 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的规定,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工程建设()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勘察设计阶段 招标投标阶段 施工阶段 保修阶段
6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制度。
安全生产资格 安全生产许可 建筑业企业资质 施工许可
64、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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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1 2 36
66、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由()统一印制,实行全国统一编码。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建设部 省建筑工程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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