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的通知(甬价费〔2010〕139号)

2016-06-16 09:45:27   |  1893 人气

关于核定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的通知

甬价费〔2010〕1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城区建筑渣土管理,提高建筑渣土处理水平,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令〔2005〕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宁波市中心城区内产生并委托有相关资质企业处置建筑渣土(建筑余土和泥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此规定缴纳建筑渣土处理费。

    二、建筑渣土运输价格实行起运基价加超起运运价相结合的计价方式。建筑渣土运输分陆运和水运两类,运输费中包含装车(船)费、运输费、车辆(码头)及道路保洁费用。

    (一)陆域运输费:建筑余土5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9.0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0.8元;建筑泥浆5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20.0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1.1元。

    (二)水域运输费:建筑余土10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9.0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0.30元;建筑泥浆10公里起运基价为每吨15.0元,超起运里程运价为每吨每公里0.40元。

    三、建筑渣土处置费

    (一)陆域处置费:建筑余土为8.0元/吨;建筑泥浆为10.0元/吨。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幅度为10%。

    (二)海洋倾倒处置费(包含海洋倾倒费):建筑余土为2.3元/吨;建筑泥浆为3.2元/吨。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此前涉及建筑渣土处置费等有关收费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此通知执行。

 

宁波市物价局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上一篇:自信网络相关证书及自信网络旗下持有域名,部分可出售

下一篇:关于禁止发布政府内部文件、党代会相关文件的通知
收藏
相关资源
Q∕BC 0002 S-2022 木瓜白兰地.pdf Q∕BC 0002 S-2022 木瓜白兰地.pdf
降水护坡土方工程施工组织 设计.pdf 降水护坡土方工程施工组织 设计.pdf
DZ∕T 0253.2-2014 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动植物样品分析方法 第2部分:硒量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pdf DZ∕T 0253.2-2014 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动植物样品分析方法 第2部分:硒量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pdf
JGJ∕T 285-2014(备案号J 1918-2014) 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程.pdf JGJ∕T 285-2014(备案号J 1918-2014) 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程.pdf
DZ∕T 0253.3-2014 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动植物样品分析方法 第3部分:汞量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pdf DZ∕T 0253.3-2014 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动植物样品分析方法 第3部分:汞量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pdf
GB_T 6150.17-2022 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17部分:锑含量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pdf GB_T 6150.17-2022 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17部分:锑含量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pdf
学校长工作述职报告范文.docx 学校长工作述职报告范文.docx
十天公休假请假条范本 .doc 十天公休假请假条范本 .doc
热门资讯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计价条款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2号)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浙建〔2020〕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贯彻《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通知(建建发[2014]4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2005年第5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2]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学堂 > 综合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