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式起重机装拆与使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常用版(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实用优质文档,欢迎下载)塔式起重机装拆与使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部 门:日 期: 年 月 日文件编号:DY-2DF67编写人:类 型: 审核人:编制单位: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起重量达到320KN,既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也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须组织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必须提交论证报告。 二、安全监理人员及职责 (一)安全监理人员 1.总监: 2.专业监理工程师: (二)总监的职责 按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按规定对塔式起重机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
2、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批准 对塔式起重机工程按规定组织验收 对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的 按规定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含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 要求安全监理资料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相符合 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的 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对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执法建议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高度重视,且跟踪落实 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对现场专业
3、监理工程师明确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未按规定及时实施阶段安全评价的 塔式起重机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整改后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反馈整改情况的 对变更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批准的 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按时提交监理周报(月报)、如实反映工地现场情况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按规定对塔式起重机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和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按规定监督施工企业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能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对塔式起重机
4、工程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按规定核查施塔式起重机的验收手续 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对存在问题作出处理的 未按规定检查塔式起重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及时参加阶段安全评价 塔式起重机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部 门:日 期: 年 月 日文件编号:DY-F65F4编写人:类 型: 审核人:编制单位: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安全生产的规定,对塔吊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塔吊司机定期培训、考核,监督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对塔吊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塔吊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记录,负责监督定期保养和维修。
5、4、对塔吊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纳入施工项目管理,进行经常检查,确保塔吊完好,安全可靠。对新进的的塔吊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要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安装前编制可行性方案,安装后要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备查。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塔吊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塔吊设备方面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6、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部 门:日 期: 年 月 日文件编号:DY-B2AC5编写人:类 型: 审核人:编制单位
6、一、本工程临时用电概况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包括电源进线、总配电间的位置,总、分配电箱设置位置及线路走向等等,并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二、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依据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沪建安质监(2005)第066号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
7、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6、当施工现
8、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7、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8、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
9、电阻值不应大于10; 9、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0、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11、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2、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13、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14、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
10、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15、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16、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7、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18、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