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_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_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条例 为规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公开透明, 应制定规范的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医 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篇 1 1、采购人员要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 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2、严格把好质量关。在购置前对各类设备必须要求具备《医疗器 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 可证》,并检验各种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 品。
2、 3、医疗设备采购方式,应以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做到公开、公平、 公正。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政府采购法》采购程序执 行。对于国家规定应公开招标的设备品目,应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招 标机构公开招标。 4、对于急需和特殊性质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 向单一采购,但应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政 府采购部门批准。 5、采购人员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积 极组织优先采购,保障临床需要。 6、使用科室不得私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篇 2
3、为规范总医院医疗器械、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检验试剂、卫 生材料等(以下简称医疗器械 )采供管理工作 ,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公开透明,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特作如下规 定。 一、医院成立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 组 长:徐又平 成 员:尚迎兵、沈永祥、杨庆宇、杨爱军、陆忠宏、周存华、 陈险峰、许 飞和相关科室主任或护士长。 二、采购管理、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 医疗器械采购由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任何科室和个 人不得自行购置。 采购分类: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低值易耗品、检验试剂、卫生材 料。 编制采购计划: 医疗器械采购计划实行归
4、口编制 , 由各使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根据 科室的工作需要,每月 25 日前申报下一月份实际采购计划。采购管理中 心对各种申报采购计划审核、汇总按采购价值 1 万元以内、 5 万元以 内, 5 万元以上报经分管院长、院长、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批准后 的采购计划送财务列入采购预算并执行采购程序。 1、医疗设备、专科医疗器械由各使用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编制采购 清单、撰写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署认可后报采购 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编制采购计划。 使用科室撰写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合理性的 综合性评价,进行市场预测、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分析。有义务在预 测时间内回
5、收投入的成本资金。 2、检验试剂、专科消耗材料由使用科室负责编制申请采购计划。 3、常用医疗器械、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由器械仓库负责编制采 购计划。 4、临时需要的医疗器械、专科消耗材料由使用科室提前三日书面 通知,预期采购供应。 5、非书面计划清单均不予接受。 三、采购医疗器械要以坚持制度、厉行节约、不徇私情、秉公办 事、公开竞争的原则 ,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 源采购以及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万元以内、万元以上物资应有3 家以上(含 3 家)公司参与竞争。在招标、竞价、签订采购合同等一切采 购活动中,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全程参与监督。 采购方式分
6、类: 1、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价值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使用科室需撰写可 行性论证报告,提交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研究讨论 ,邀请相关科室和部 门人员参加。委托国家批准的招标机构按规定的招标程序 (发标、投标、 开标、专家询价、评价、定标及签字)进行。 2、专用设备、医疗器械或大宗物品价值在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实 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 ,低于该标准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和询价 等方式采购,特殊或独家生产的仪器设备因无法实行招标 ,采取单一来源 方式进行采购。 3、低值易耗品、检验试剂、卫生材料 ,全年年批量采购金额在万 元以上,必须通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方式采购。
7、 4、常用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实行招标采购 ,每年度招标一次。 不能或不便于集中采购的万元以下物品 ,可以通过零星采购,但必须由三 人以上共同询价, 采购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做到货比三家,质优价廉。超 过该标准必须按集中采购程序和方式进行。 四、采购医疗器械等要注意索取有效证件,并建立采购档案 ,以便 对入库物品的校验和督查。 (1)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3)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售人员授权书及其身份证明和销 售凭证。前款第(1)
8、至(4)项规定资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供货单位的印 章。对国家实行强制性安全认证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查验并索取相关资料。 五、医疗器械仓库负责各类物品的验收、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 购进医疗器械进行进货验收,详细填写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医疗器械 验收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生产 批号(出厂编号或序列号或生产日期)、注册证号、有效期、数量、验收 结论、验收人签名等。灭菌医疗器械还应当记录灭菌日期或者灭菌批 号。对外请医师自带的医疗器械相同规定进行查验。严禁不合格产品 入库。 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过期、破损、淘汰
9、的医疗器械,立 即封存登记,并按规定报告处理。 六、严格植入类医疗器械的管理,使用科室真实规范填写《植入 类医疗器械申请使用登记表》一式四联,保证植入类产品可追溯可召 回。 七、依照流程办理采购物品的入库手续 ,做到验货签字,入库后及时 将入库单、发票及其合同附件 ,按照财务规定进行传递。由财务股送院 长或分管院长审批付款。 八、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对医疗器械采购全过程及结果进 行监督。抽查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填写采购监督情况意见表及时将信 息反馈。使用科室和器材库对采购的设备物品等进行全面质控 ,发现问 题及时反馈,以便及时纠正,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采购监督管理小组定期 召开使用
10、科室座谈会,征求使用科室的意见,以便更好地规范采购行为。 九、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医院采购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政 府采购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2、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或者购买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或者研制 的医疗器械; 3、购进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4、从超经营方式或者超经营范围的企业购进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对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 ,按省政府《关于政府采购中违法 行为的行政处分规定》追究责任。 十、医院一切采购工作应按规定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通报、 公示工作。 十一、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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