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桩、烂桩及转桩管理制度
一、各销售办事处以销售提成或全员薪酬作为风险金向公司承包 总烂桩率,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烂桩率考核并予奖惩兑现。烂桩率 计算以一定时间内开具的结算单作为计算依据事处可自行制订分项 烂桩率考核制度对业务员进行相应考核兑现, 确保总烂桩率控制在合 理限度内(烂桩率考核附后)。
二、 因销售部内勤未按各办计划发桩造成的相应损失, 其过失由 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办事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 因办事处内勤申请发桩计划错误造成的相应损失, 其过失由 办事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负责,公司不承担责任。
四、 因工程方提供的发桩计划错误造成的相应损失, 由办事处追 诉
2、相关责任,追诉不力办事处负连带责任,公司不承担责任。
五、各办事处自行决定退桩、烂桩赔偿及转桩事宜。办事处须在 工地发生烂桩 36 小时得无故拖延), 以书面传真或电子文档形式 (烂 桩报告)向公司技术部反馈烂桩规格、数量、生产班组、日期等,须 特别注明客户、监理联系方式、烂桩情形说明,如需公司报损或有报 损意愿的烂桩应同时向技术部提供现场图片资料, 以便技术部备案登 记,否事处承担一切损失。
六、退桩必须提前以书面传真或电子文档形式(退桩申请单)报 请公司技术部, 情况反应必须准确无误。 由技术部同意并等待管桩退 回公司后, 经接收查验判定为完好桩或存在陷桩为成功退桩; 如判
3、定 为次生缺陷桩或退桩报告反映情况与实际退桩不相符的则不允许退
桩,退桩无效,计入办事处烂桩数(退桩流程附后)。
七、转桩按销售部制度执行, 因特殊原因需公司承担转桩费用的, 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转桩规格、数量、费用,报请销售部批准后方 予安排。 否则费用公司不予承认, 转桩过程中发现的烂桩损失按烂桩 办理。
八、 公司技术部为各办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 各办可提供相 关工地的地勘报告报请技术部作沉桩可行性确认及试桩跟踪服务, 若 试桩时沉桩难度过大, 可根据现场情况提议甲方整改或在合同中注明 我司承担有限责任方予供桩。 工地遇有不明原因的连续烂桩, 各办主 任须及时通知
4、技术部人员现场服务。售后补桩任务根据各办要求由技 术部派出人员外出服务, 各办事处须以书面传真或电子文档形式将工 地地点、名称、 补桩规格和数量告知技术部以便合理尽早安排,正常 补桩不收取任何费用; 超出服务范围的补桩, 按成本费双倍现场收取, 各办事处与甲方协商以其它名义收取该费用公司不重复计费(补桩成 本费附后)。
九、 鼓励各办将有残存价值的桩随车顺带回厂, 公司逐一备案登 记,考核兑现时酌情予以奖励。
十、 公司生产部场地须保证发货质量, 杜绝发出存在严重质量缺 陷桩,接受各办事处监督与投诉,技术部负责协调处理。
附退桩流程说明及总烂桩率考核办法:
1.退桩报告经技术部
5、审核同意,待桩退回公司由开单房立即通知 技术部人员对管桩进行查验, 技术人员对桩进行详细描述, 并客观分
析原因。技术部根据现场查验结果并结合退桩报告裁定退桩是否有 效。
2.原生缺陷桩指未卸车即已发现环裂、纵裂、断裂的桩(退桩报 告中须有运输方、吊运方、 办事处业务员三方确认证明文本材料)或 弯曲度,负壁厚等明显可查的不符合要求的天然缺陷桩。
3.次生缺陷桩指卸车后因再次短驳、 吊运, 存放中产生的缺陷桩, 各办自行分析产生追诉相关责任, 必要时, 公司技术部可协助各办分 析造成缺陷原因并协助裁定追诉车主相应责任, 其它责任由办事处自 行追诉,追诉不力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责
6、任。
4.烂桩率定为 3‰;总烂桩率考核按十(5),十(6)项计算,每半年 考核兑现一次。
5.赔偿金额计算: (按实际超出额度 30%赔偿)
赔偿金额= (烂桩率-3‰)×平均单价×总销售量×30% 平均单价翟结算单总贷款/结算单总销售量 6.奖励金额计算: (按实际节约额度 30%奖励)
奖励金额箸(3‰一烂桩率)×平均单价×总销售量×30% 7.服务回执内容:
补桩工地名称、 施工日期、 桩型、 套数、 复打印日期和复打结果。 8.桩头加固成本费: 500 元/套,若成本费现场不能及时收取,则
由责任业务员自行收取后上缴公司财
7、务部, 须持财务收据到技术部登 记备案。
重点工地发桩制度
一、经销售部或技术部确认下列工地作为重点发桩工地
1、地质条件较为复杂,质量要求较高的工地;
2、合同中要求确保的工地;
3、客户多次投诉要求改进质量的工地;
4 、技术部认为有必要的工地。
二、 凡确定为重点发桩工地的, 销售部向场地开单房下达该工地
的发桩计划单时,应特别注明为重点工地,并及时通知技术部(实验 室)跟踪监督发桩。
三、场地开单员根据重点工地发桩计划及时通知场地主管和场地 当班班组长, 按重点工地要求发桩, 重点工地发桩必须全部发出一等 品桩。
四、场地发出重点工地的桩每车需经技术部(实验室)确认方准 放行(签字确认),如查验不符合发桩要求,按 20 元/条处罚场地。 保安负责进一步复查, 经复查仍有不符合发桩要求的, 处罚技术部确 认人 20 元/条,同时奖励保安 20 元/条。
五、 重点工地发桩如到工弛现场被客户投诉经确认属实的, 对场 地主管、实验室确认人处罚 100 元/次。
六、各部门紧密配合,确保重要工地的发桩满足客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