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9 ,大小:30.92KB ,
资源ID:9989608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98960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水利工程管护制度.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鱼**】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水利工程管护制度.docx

1、 **乡**村水利工程管理委员会 水利工程管护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 施意见?、 ?**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和?**乡农村小型水 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村水利工程实 际,经工程受益区用水农户代表讨论制定本管护制度。 第二条 为了适应新形式下农村社会经济的开展,保障生产生活的用水需 要,有效促进工程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按照小型水利工程管 理 “相互合作、自主管理、自我效劳〞的原则,经 **村民委员会组织用水户充 分讨论决定

2、对水池、水窖设施到户管理,对本行政村内人饮管网工程和渠道等 农灌工程设施组建**村水利工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按照“统一管 理、分类收费;统一建制、分类执行;统一建帐、分别核算〞的原则进展管理, 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类水工程的平安运行、管理维护、用水调度、水费征收、 防汛抗旱及工程新建、更新和改造等与水有关的事务和综合经营活动。 第三条 经村用水户代表大会推选,管委会由以下 **人组成。推选田景全 同志为管委会主任, *德云同志为第一副主任兼任会计,宗廷义同志为第二副主 任兼任出纳,柳尧富同志为常务委员;成员为: ***************。工程管委会 三年改选

3、一次,可连选连任。管委会成员如在工程的平安运行管理、维护用水 调度、等工作中不认真履职,有半数以上用水户提出重选时,进展重新选举。 第四条 管委会组成人员按以下分工履行职责。 主任职责: . z. - 〔一〕、主持管委会日常工作,对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负责,定期向用水户 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主持召开用水户代表大会,组织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三〕、主持管委会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重大方案、重要事项及大额开支, 并组织落实执行; 〔四〕、监视所属用水小组及聘请的管护人员对制

4、度执行履职检查和考核; 〔五〕、 定期组织用水户开展冬、 夏两次工程清淤除障, 确保工程平安畅通, 负责水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第一副主任职责〔兼会计〕: 〔一〕、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各类水工程的平安运行、管理 维护、用水调度、防汛抗旱的监视管理及考核工作,具体对聘请的管护人员履 职情况进展检查和考核; 〔二〕、按照财务管理法规和制度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三〕、建立和完善各工程收支台帐,做好核算工作,定期向用水户公告、公 示年终向用水户代表大会提交财务报告; 〔四〕、将年度财务报告及各种会计凭证、帐簿和相关资料等建立档案,并 妥善保管; 〔五〕、

5、协助第二副主任开展工程建立管理。 第二副主任职责〔兼出纳〕: 〔一〕、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各类水费、损失赔偿和筹资等 的征收,具体填写收款收据; 〔二〕、负责工程新建、更新、改造等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监视; 〔三〕、负责严格按报帐审批程序支出各类款项; . z. - 〔四〕、协助第一副主任对各用水小组和聘请管护人员的工作检查及考核; 〔五〕、协助第一副主任进展各工程财务收支核算和财务收支公告公示工 作。 常务委员职责: 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委员职责:

6、 管委会委员均为各工程受益区村民小组长 〔一〕、参加管委会办公会议,并抓好决定事项的落实; 〔二〕、维护本辖区内水利设施,组织本辖区用水户对工程清淤除障,确保 工程平安畅通; 〔三〕、在管委会的指导下,负责本管辖范围的用水调度、工程防汛渡汛; 〔四〕、按照管委会确定的水价,按时收缴本辖区内的水费并上交管委会; 负责调解本辖区内的水事纠纷; 〔五〕、审查管委会工作报告及财务预、决算报告。 第一章工程管理养护 以及配套设 第五条本管委会管理的工程是:辖区内所有公共使用水工程 施、附属建筑物和水源、工程保护范围。 第六条 管护形式:聘请管护人员直接收理 。 第七条

7、 管委会对工程进展维护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 开展工程管理、工程建立、供水管理及综合经营。 第八条 管委会承受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及镇水管站的监视管理。 第九条 管委会对工程及其管护范围进展管理。小型渠道工程的管护范围 是:取水坝上下各 30 米以内,主干渠沟埂两边各 5-10 米以内,支渠及田间渠 . z. - 道沟埂外延各 0.5-1 米以内;人畜饮水工程的管护范围是:取水点方圆 30 米 以内;取水池、供水调节池直墙边线外 1 米以内;小型蓄

8、水工程的管护范围是: 水池直墙边线外 1 米以内,小塘坝最高水位线以上 2 米和坝、泄洪道、输水道 等建筑物轮廓线外 2 米以内。 第十条 工程管护必须到达的根本标准:一是监视管理水源水质不受污染; 二是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渠、池、塘内无淤泥、淤沙及障碍物;三是管 护范围内无林木刺棵、杂草和农作物。 第十一条 管委会负责做好防汛保安工作,制定工程的渡汛方案,建立防 洪值班制度,强化汛前、汛期、和汛后的检查,确保工程平安渡汛。同时每年 组织各用水小组不少于两次大面清淤除障和工程维修。 第十二条 对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工程管理委员会聘请管护人员进展 管理,与管

9、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书?,明确具体的管护内容、范围、职责、待 遇等事项。日常管护工作应做到: “一查、二报、 三管、四护〞。 “一查〞,即 坚持对所管护工程进展定期巡查和雨后检查,查工程完好状况和人为自然损坏 状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二报〞,即一是值班人员在正常情 况下定期汇报工程情况;二是遇自然或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立即报告受损情况、 原因、临时处置措施及结果等。 “三管〞,即管人、管车、管牲畜,使工程的各 种设施不出现人为破坏。 “四护〞,即护岸,确保沟渠边、池塘边不垮塌;护平 安,确保水工程平安设施和警示语、标志完好;护环境,监测工程对环境的影

10、 响和确保水源不受污染;护畅通,确保沟渠、管网不淤不堵工程运行和用水秩 序正常。 第十三条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制止进展爆破、打井、采石、取沙,取土、 建房、开采地下资源及其他危害工程平安的活动。因特殊情况必须动用水工程 . z. - 设施的,应报工程管委会同意,并经乡人民政府批准,在交清全部移迁建立费 用后,由乡水管站进展规划设计,管委会对移迁工程建立完毕后,方可动用。 第二章供用水管理 第十四条 管委会执行“适时供水、平安输水、合理利用水资源、科学调配 水量、充分发挥工程

11、效益〞的原则。 第十五条 管委会对用水户逐户登记造册,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协议,按 协议供水。由于工程维修、施工等原因要停顿供水时,应提前通知用水户。 第十六条 管委会依法管水,对违章用水、偷水抢水、私自截留放水、破 坏水工程设施的一切行为进展查处,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管委会的同意,不得任意移动和破坏管道, 不得在主管道上任意开口安接收道,如需解决饮水,需写出书面申请,由管委 会审核批准,并交 300—500 元开口费〔该费用于工程的管理维护〕,方可开口 接收。未办理入户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开口安装管道的,处以 300

12、 元— 500 元的罚款后,再办理入户手续方准予安装。 第三章水费征收及使用 第 十 八 条 农 业 灌 溉 用 水 的 水 费 征 收 实 行 终 端 水 价, 暂 按 昭 计 价 [2004]571 号?关于**县水利局“关于全县水工程供水价格定价的请示〞批复 ? 〔永计价[2004]29 号〕批复水价的上限执行。在计量设施不具备,不能实行计 量征收的前提下,经讨论采用按亩收费。执行标准为:旱地每亩5 元/年,水田 每亩 10 元/年,经济作物及林果每亩 12 元/年。人饮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费征收 实行一户一表及年度户均制。安装了水表的人饮工程水费实行“保底〞收费与 正

13、常用水量加超量加价相结合的原则收取,即:每户每月用水保底量为2m3。根 据新民村人饮工程供水范围和人口情况,经用水户代表讨论决定,人饮工程收 . z. - 费标准为: 0.8—— 1 元/ m3 ,超标准用水水价为: 2.5 元/ m3 ;未安装水表的人 饮工程按照每户每年 50 元或者每人每年 15 元计收。水费主要构成为维修养护 费和工程大修积累基金〔占水费收入水平的 35%〕、管护人员报酬〔占水费收入 的 45%〕、办公费和管委会组成人员误工补助〔占水费收入的 20%〕

14、 第十九条 渠道等灌溉用水的水费实行年度一次性征收,在当年的三月底 前征收。人饮管网供水工程的水费按季度征收,征收时间为每季度末。水费征 收逐户造册建立台帐,并向用水户出具水费收据。 第二十条 水费管理 〔一〕水费和相关收入实行自收自支,由工程管委会统一征收,存入农村 信用社统一管理,可跨年结转继续使用。同时承受乡政府及农经站审查和用水 户监视,水费收支情况按年度向用水户公布。 〔二〕水费取之于用水户用之于水利工程,由工程管委会设专人分工程立 册建帐,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管委会管理工程以外的其他开支。 〔三〕辖区内各件工程水费收支分别建立台帐,假设*件工程因

15、自然灾害造 成严重损失而本工程维修基金不够修复支出时,可在其他工程维修基金中借支, 由该工程所收水费逐年归还。 第二十一条 水费使用 〔一〕原则:水费使用必须坚持有效合规使用、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原 则,做到精打细算,努力降低用水本钱,减轻农民负担。 〔二〕使用范围: 1 、工程管护承包费; 2、工程的岁修、维修、治理、养护、改善及防汛等工程所需经费; 3、管委会管理人员的补助、行政管理费、业务生产费等; . z. - 4 、组织管理的宣传、会务人员培训经费等。 第二

16、十二条 管委会经费审批权限:审批数额在 300 元以下的由管委会主 任审批; 3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由管委会委员集体讨论决定; 1000 元以上的 由管委会提交用水户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三条 凡报销的支出凭据,须有管委会主任的审批和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应注明支出款项的用途方可报销,出纳必须严格把关,会计在审核原始 凭据时,对手续不全的可不予报销;对不真实、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第二十四条 管委会财务的收支情况每年应向用水户集中*榜公布,承受用 水户监视。 第四章工程维修改造与投劳集资 第二十五条 工程大修和更新改造由管委会拟定出实

17、施方案和经费方案, 提交用水户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乡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批,由管委会组织 实施; 第二十六条,工程大修和更新改造需要用水户投工投劳或集资的,由管委 会按相关规定组织用水户进展分摊筹集。 第二十七条 所有用水户都有参加工程防洪渡汛和应急抢险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五保户、属特困户的水费及工程大修和更新改造投劳集资的 减免,由管委会提出方案,经用水户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处分 第二十九条 管委会管辖的工程遭到人为破坏,均视情节轻重由管委会做 出限期修复、赔偿损失、减少供水、停顿供水等处理。 第三十条 人为损坏水利工程及建筑物的,当事人必须在 2

18、 天内修复;取水 口或分水码口遭到破坏,当事人应在 1 天内修复。对拒绝修复者除收取修复工 . z. - 程所需全部费用外,另处以 200—500 元损失赔偿费,并按实际浪费或使用水量 追缴水费或补偿受害者相应损失,对拒绝不交者可以用物资折抵。 第三十二条 渠道上挖缺口放水、堵码口抢水或任意在管道上破口接水者, 按偷水论处,每次处以 200— 500 元工程损失赔偿费,并按实际浪费和用水量追 补水费。 第三十三条 用水户不得拖欠水费。对拖欠者从次月起按日交纳 1%的滞

19、纳 金,并限期交清,在未交清水费前可对其停顿供水。 第三十四条 管委会通过的兴建、更新改造或修复损毁工程的集资分摊费 用,用水户都必须足额交纳。对拒绝交款的,管委会可对其限制供水,直至停 顿供水。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管理委员会停顿供水;对 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处以实际损失费的 1-3 倍的损失赔偿。 〔一〕拒绝交纳水费的; 〔二〕对兴建、更新改造或维护工程的投劳集资分摊费用拖欠两个月以上 或拒绝交纳的; 〔三〕私自拆卸、改装工程分水码口等设施的; 〔四〕拒绝承受工程管委会或管护承包人对分户设施检查的; 〔五〕私自撤除量水装置和限制供水装置设施或用水

20、户龙头、水表损坏不 及时申报进展修复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工程管理委员会责令其 采取补救措施, 并处 200 元-500 元的损失赔偿。 情节严重的依据?治安管理处分 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水源点取水池处截水挖水影响水量和水质平安的; . z. - 〔二〕在库塘、水池、水窖、管网、渠道建筑物和保护范围内,进展爆破、 挖沟、采石等危害工程平安的; 〔三〕在库塘、水池、管道、水窖、渠道等建筑物钻孔

21、打洞造成渠道等 水工建筑物损坏、管道变形影响正常能水和用水秩序的; 〔四〕在耕种时不保护工程设施,造成工程设施损坏和漏水的; 〔五〕扰乱管委会正常工作秩序,致使工程管理工作不能正常进展的; 〔六〕利用渠道作运输工具放竹放木的。 第三十七条 非正常生产生活用水,必须经工程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在满足 其他用水户正常用水条件下方能使用。不按此规定执行的,每次处予 50— 100 元损失赔偿费,并强行停顿用水。 第三十八条 上列各类损失赔偿费,由管委会根据实际发生的情节和损失情 况具体决定, 并组织收取。 其收入用于对工程管理作出突出奉献人员的奖励〔占 40%〕和补充管委会办公经费及

22、相关人员补助〔占 60%〕。 第六章奖励 第三十九条 奖励的原则是“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以奖为主、以罚为辅、 施奖公正、处分合理〞。 第四十条 奖励分为通报表彰与物质奖励。 〔一〕对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 现金奖励。 〔二〕预交水费或按时交清水费者,视其情况予以优先供水。 〔三〕对发现工程重大隐患及时报告从而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发现人为破 坏工程予以制止、并向管委会报告防止重大损失者,给予100-200 元的现金奖 励并通报表彰。 . z. -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由新民村水利工程管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 管委会召开用水户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村水利工程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一日 . z.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