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2025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大题(共100题) 一、某大型渠道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 【事件】 事件1:渠道深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事件2:施工单位对渠道防渗材料土工膜进行了见证取样。事件3:渠坡抗滑桩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抗滑桩地质情况进行了地质编录。事件4:该项目中的粗骨料由发包人提供,粗骨料进场后,承包人拒绝对粗骨料进行检测而直接使用,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
2、的粗骨料质量应由发包人负责。 【问题】 1.请简述事件1中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 2.请简述事件2中见证取样程序。3.事件3中,地质编录工作程序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4中,承包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5.事件4中,若承包人拒绝检测,请简述监理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答案】问题1: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如下:①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问题2:见证取样程序如下:(1)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2)监理人对见证取样进行跟踪并填写见证取样跟
3、踪记录。问题3:不正确。地质编录工作承包人应报请设代机构(设计单位)进行。问题4:不正确。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承包人也应进行合格性检测。问题5:(1)监理人应下发监理通知,指示承包人进行检测。(2)若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检测,监理机构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 【背景】 某新建泵站工程在A市境内,工程总投资约5亿元,监理费批复概算约800万元,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招标文件依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编制,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发布招标公
4、告,载明了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递交、发布媒体,联系方式等。事件2: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有:(1)独立法人资格,A市以外投标人必须在A市注册分公司;(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3)近5年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监理合同价600万元以上的泵站(或水电站)项目;(4)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设备方面满足监理工作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水利部认可的相关监理资格证书,具有工程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在现有在建项目任职;(6)信用良好,投标时无被限制投标情
5、形。事件3:某监理投标文件的人员费用计算表中,监理工程师人数和单价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开标后,监理投标人书面要求依据计算性错误的修正原则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同意并安排招标代理机构予以补正,补正结果书面通知该监理投标人,该监理投标人书面予以回复。 【问题】 1.除事件1列出的信息外,招标公告还应包括哪些信息 【答案】1.除事件1列出的信息外,招标公告还应包括哪些信息答:招标公告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监理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3)监理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服务周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6、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2.指出事件2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不妥之处:(1)独立法人资格,A市以外投标人必须在A市注册分公司;理由:此为限制外地投标者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要求。(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理由:仅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不够,由于本工程招标范围还涉及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所以,还应具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甲级资质。(5)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水利部认可的相关监理资格证书。理由: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水利部认可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3.事件2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有
7、哪些 三、某水利工程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招标并签订合同。 【事件】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C8号支洞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进场,但是由于发包人未能办理好征地手续,C8号支洞的施工场地未能及时提供,导致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期间无法施工,C8号支洞已进场人员、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该支洞工期延误8天,承包人提出索赔。 事件2:该工程J10号支洞控制段下游分部工程于2017年6月正式开工,2017年7月3日16时,在对J10号支洞控制段下游掌子面桩号J34+616进行3m超前探孔
8、作业时出现大量涌水,经施工方、监理方联合实测涌水量为1250L/min,达到了合同定义的“出水量大于125L/min的任何10m洞长”的不利物质条件。经论证后,监理下达指令要求采用双液灌注(加人水玻璃进行堵水)对涌水处灌浆。2017年7月11日20时开始灌浆,至2017年7月14日15时20分结束灌浆,后对掌子面进行超前探孔作业确定前方无涌水,进行了下一步正常开挖作业,至2017年7月16日16时涌水事件结束。涌水灌浆期间致洞内无法开展施工作业,造成相应损失。 两事件共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窝工 2.7万元、设备闲置费用18.8万元、水泵排水费用5万元、洞内通风增加费用1万元、洞内照明增加2
9、000元等费用合计27.7万元。承包人就两事件共提出27.7万元费用及事件1的利润0.5万元,事件2的利润1万元,合计29.2万元经济索赔和21天工期索赔申请。 【问题】 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下文简称合同条款)中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包括哪些相关义务?监理人应当如何处理事件1的索赔? 2.合同条款中的不利物质条件是指什么?发生了不利物质条件后,承包人应如何处理?3.监理应批准承包人提出的哪些经济索赔?工期索赔应如何计算? 【答案】问题1: 根据合同条款第 2.3款(提供施工场地)的规定: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
10、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合同约定,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问题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的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问题3: 可索赔的费用包括:机械设备闲置、人员窝工、照明排水通风费用增加等费用27.7万元及事件1的利润0.5万元,共28.2万元。 事件1造成C8号支洞工程工期8天延误,事件2造
11、成J10号支洞工期13天延误,要考虑两事件发生后对总工期的影响会出现改变关键路线的情况,确定最终关键路线后计算整体索赔工期。 四、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2亿元,工期24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480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 【事件】 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1:A监理公司和B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事件2:A监理公司和B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314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240万元。最终A、B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事件3:A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4:A、B
12、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A监理公司无关。事件5:监理过程中,A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 【问题】 1.指出事件1?事件6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事件5中,A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 【答案】问题1:事件1无不妥之处。事件2不妥之处:A、B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监理联合体
13、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事件3不妥之处:仅A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事件4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事件5不妥之处:A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事件6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
14、工程师指令。问题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A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五、某枢纽工程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供水,兼顾发电的大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320k㎡,总库容5.99亿m3;水库枢纽建筑由主坝(最大坝高90.1m,坝顶长度810m)、副坝、溢洪道、泄洪洞、排沙洞、输水洞、厂房、输变电设备等组成,总投资46亿元;分为大坝标(A标段)、泄洪排沙输水洞(B标段)、厂房标(C标段),建设单位通过招标分别将三个标段发包给
15、了三个施工单位,并签订了施工合同。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个监理单位,负责A、B、C三个施工标段的监理工作,并与之签订了监理合同。 【事件】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项目划分时,项目法人将A、B、C三个施工标段分别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完成后,由A标段施工单位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了确认。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认为关键分部工程划分不合理,就指示施工单位调整了项目划分,并按调整后的项目划分进行质量评定。事件2:C标段在分部工程划分时,共划分了4个分部,其中3个分部工程投资2000万元以上,1个分部投资400万元。事件3:监理人对A标段检测条件进行检查时,发现A标段复核混凝土(砂浆
16、试件质量资料的人员,为计算机专业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如下。事件1:将B标段划为一个单位工程不妥;由施工单位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不妥;监理单位指示施工单位调整关键分部工程的项目划分不妥。理由:泄洪洞、排沙洞、输水洞使用功能不同,不宜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应由项目法人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事件2:C标段划分4个分部不妥,分部之间的投资相差太大不妥。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事件3:复核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资料的人员,
17、为计算机专业助理工程师不妥。理由:参与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资料复核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并从事过相关试验工作。事件4:监理人指示将水泥作为不合格品撤离现场不妥。理由: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应定为不合格,不得使用。问题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①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和试验范围的证明文件;②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仪器、仪表和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设备率定证明文件;③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④检测仪器的数量及种类。 六、某水利枢纽工程由电站、溢洪道和土坝组成。土坝为均质土坝,上游设干砌石护坡
18、下游设草皮护坡和堆石排水体,坝顶设碎石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土坝施工单位将坝体碾压分包给具有良好碾压设备和经验的乙公司承担。合同技术文件中,单元工程的划分标准是:以40m坝长、20cm铺料厚度为单元工程的计算单位,铺料为一个单元工程,碾压为另一个单元工程。事件二:该工程监理单位给施工单位的《监理通知单》如下:“经你单位申请并提出设计变更,我单位复核同意将坝下游排水体改为浆砌石,边坡由1∶ 2.5改为1∶2”。事件三:土坝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结论为:本单位工程划分为30个分部工程,其中质量合格12个,质量优良18个,优良率为60%,主要分部工程(坝顶碎石路)质量优良,且施工中未
19、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为84%。所以,本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事件四:该工程项目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土坝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由施工单位主持。 【问题】 1.简要分析事件一中存在的问题及理由。 2.简要分析事件二《监理通知单》存在的问题及理由。3.土坝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依据水利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简要分析事件三中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4.根据水利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指出事件四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答案】 七、某混凝土坝工程,主要包括土
20、石方开挖、混凝土工程、钻孔与灌浆、地基与基础处理等。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开工前提交所涉及所有专业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土石方开挖施工工艺比较简单,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由监理员编制,监理工程师审批。事件3:在编制钻孔与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时,其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编制依据、钻孔与灌浆工程特点、钻孔与灌浆工程开工条件检查、现场监理工程内容、程序与控制要点。<1>、事件1,发包人的要求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2>、事件2,监理机构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3>、事件3
21、钻孔与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是否完整?若不完整,请补充细则还应包含的内容。 【答案】1.不合理。监理实施细则应在施工措施计划批准后、专业工程(或作业交叉特别复杂的专项工程)施工前或专业工作开始前,根据实际情况按进度、分阶段编制。 2.不正确。监理实施细则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监理人员编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3.不完整。还应包括:(1)检查和检验项目、标准和工作要求。一般应包括:巡视检查要点;旁站监理的范围(包括部位和工序)、内容、控制要点和记录;检测项目、标准和检测要求,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的数量和要求。(2)资料和质量评定工作要求。(3)采用的表式清单。 八、某水利工程
22、施工项目经过招标,建设单位选定A公司为中标单位。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A公司将设备安装、配套工程和桩基工程的施工分别分包给B、C和D三家专业公司,业主负责采购设备。该工程在施工招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述事件:事件1:施工招标过程中共有6家公司竞标。其中F公司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半小时送达;G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密封。事件2:桩基工程施工完毕,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了检测验收。监理工程师对其中5号桩的混凝土质量有怀疑,建议建设单位采用钻孔取样方法进一步检验。D公司不配合,总监理工程师要求A公司给予配合,A公司以桩基为D公司施工为由拒绝。事件3:若桩钻孔取样检验合
23、格,A公司要求该监理公司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其窝工损失,并顺延所影响的工期。事件4:建设单位采购的配套工程设备提前进场,A公司派人参加开箱清点,并向监理机构提交因此增加的保管费支付申请。事件5:C公司在配套工程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现附属工程设备材料库中部分配件丢失,要求建设单位重新采购供货。 【问题】 1.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对F、G这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为什么?2.事件2中,A公司的做法妥当否?为什么?3.事件3中,A公司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4.事件4中,监理机构是否签认A公司的支付申请?为什么?5.事件5中,C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1.事件1
24、中,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对F、G这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为什么?答案:(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①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不应该对F进行评审。理由:按《招标投标法》规定,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3)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不应该对G进行评审。理由:对于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2.事件2中,A公司的做法妥当否?为什么?答案:事件2中,A公司的做法不妥。理由:因A公司与D公司是总包与分包关系,A公司对D公司的施工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故A公司有责任配
25、合监理工程师的检验要求。3.事件3中,A公司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答案:事件3中,A公司的要求不合理。 九、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渠道、泵站、水闸等。建设单位分别与A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与B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与C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2019年3月开工,合同工期18个月。 【事件】 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输水渠道K1+100?K1+600段岩石渗透系数为3×10-2cm/s,招标文件显示该段岩石渗透系数为2×10-3cm/S,A单位就排水工程量增加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偿,建设单位回复:地质条件的变化是正常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事件2:由于地方政府希望可以提前供水,因此建设单
26、位提出将合同工期压缩至12个月。事件3:施工中的碎石(碎石垫层、混凝土粗骨料等)由建设单位提供,2019年12月,建设单位运至现场的一批碎石经检验不合格,由于市场碎石供应紧张,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可以将该批碎石用于工程。事件4:设计单位C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泵站工程的水机、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需采购上海某水工机械厂家设备,理由是该厂家设备质量有保证。事件5:设计文件中标明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事件6:施工单位A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将泵站工程的碎石桩基础工程分包给了D基础处理公司,由于D基础处理公司设备不足,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E基础处理公司。事件7:2019年10月,由于栗站下部结构有
27、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尚未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尚未进行签字确认,为了赶工期,施工单位直接进行了下一仓混凝土饶筑。 【问题】 1.指出事件1?事件7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事件5中,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应如何处理?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如下。事件1:建设单位回复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地勘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事件2: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工期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事件3: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碎石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明示
28、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事件4:设计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事件5:无不妥之处。事件6:D基础处理公司将工程又分包给E基础处理公司不妥。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事件7:上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直接进行下一仓混凝土浇筑不妥。理由: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问题2: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处理方法如下:①不再继续使用;②用户需继续使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根
29、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合理使用期限。问题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违法分包包括四种情形:①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②将主体工程分包;③分包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单位;④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一十、施工合同规定,共工作(路肩.....)调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超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15%的超出部分调整系数为0.95,低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5%的总体价格调整系数为1.05。事件1:到9月计量日施工单位已完成砼浇筑1860m3,监理认定已合格的砼工程量为1430m3,由于承包人原因超挖而超灌砼460m3。事件2:工作A实际完成工程量为17600m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为1420
30、0m3,单价为60元/m3。事件3:施工单位采购螺杆,直接费为77.80元/根,间接费率9%,利润5%,税金9%。事件4:某项目施工单位未填报单价和总价,施工完成后报监理单位申请工程计量及支付工程款问题:1、事件1中监理单位应计量多少?说明理由。2、事件2中,工作A应支付工程款多少?(保留2位小数)3、事件3中,单根螺杆的间接费、利润、税金、单价?4、事件4中,监理机构怎么处理?说明理由 【答案】1、应计量:1430-460=970m3。理由:施工过程中增加的超挖量和施工附加量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2、由于14200*1.15=16330m3<1760
31、0m3工作A应支付工程款=16330*60+(17600-16330)*60*0.95=105.22万元3、间接费=直接费*9%=77.8*9%=7.00元/根利润=(直接费+间接费)*5%=(77.80+7.00)*5%=4.24元/根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9%=(77.80+7.00+4.24)*9%=8.01元/根4、监理单位应不予计量和支付工程款。理由:施工单位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一十一、某跨河渡槽槽身为矩形单槽混凝土结构型式,槽身段全长10 2.79m,槽身断面尺寸为1.3m×1.0m(宽×高)。渡槽由桩基、排架、承台
32、槽身段等组成。槽架基础为C25混凝土灌注桩,桩径1.0m桩长20m的混凝土灌注桩2根,排架及承台为C30钢筋混凝土,排架柱高10.34m,柱断面尺寸为0.5m×0.4m,渡槽身为C50钢筋混凝土。连接段基础换填15%水泥土。槽身混凝土采用现浇法施工,下部搭设满堂脚手架作为支撑体系,计算校核后采用φ48mm钢管,间排距为1.0m×0.8m,为确保其整体稳定性,内设剪刀撑加固支撑。槽身混凝土模板采用组合钢模板,人仓采用25t汽车吊吊1m3混凝土吊罐人仓。 【事件】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搭设满堂脚手架基础为压实填土地基,立杆下部设置垫板,搭设脚手架人员具有架子工作业证书;搭设人
33、员首先将钢管进行穿孔,然后用扣件扣上。搭设完成后,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事件2:浇筑完成后,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层同时拆除,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事件3:施工钢模板安装时,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事件4:渡槽槽身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要求后才能开始拆除:①跨度小于等于2m,50%;②跨度2?8m,70%;③跨度大于8m,100%。事件5:在拆除脚手架的过程中,由于先拆除了连墙杆,解开了缆风绳,导致脚手架倾翻,造成3人死亡,7人重伤,造成8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时间为中午12:30,事故发生后:时间12:50,事故现场人员以
34、电话形式向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报告了事故情况;时间15:20,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了事故发生情况;时间16:10,县级安全监督机构向市级安全监督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市级安全监督部门接到报告后未再上报。 【问题】 1.请指出事件1?事件3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事件4计算该渡槽底板允许拆模的混凝土强度。3.根据事件5,判断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事件1中,将钢管进行穿孔不妥;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不妥。理由:钢管上严禁打孔。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事件2中,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
35、拆除了满堂脚手架不妥;上下层同时拆除不妥;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不妥。理由: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架子工;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拆下的材料,严禁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用滑车卷扬等方法慢慢放下,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事件3中,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不妥。理由: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问题2:槽身宽度为1.3m,小于2m,因此拆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C50)的50%即可拆除,即渡槽底板允许拆模的混凝土强度为25MPa。问题3:属于较大安全事故。不妥之处: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属于迟报;市级安全监督机构还应报告至省级安全监督机构。原因
36、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一十二、某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水闸工程项目,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事件】 1.招标准备及资格预审工作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书已报行业主管部门初步认可,但尚未正式批复。为争取早日开工,招标人授意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立即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于2018年12月20日在公共
37、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事件2:资格预审公告明确,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是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4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事件3:资格预审文件公开发售期间,有A、B、C、D、E、…、S19家施工单位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在接收了19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共有15家通过了资格审查。招标人为减少施工开标后评标的工作量,自行选取了A、B、C、D、E、F、G共7家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并自行确定这7家资格预审申请人进入后续的投标。事件4: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上公布了该7家潜在投
38、标人名单。 2.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事件5:投标人A的投标函上没有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招标人当场宣布投标人A的投标被否决。事件6:投标人B的投标函上有两个大写投标报价,招标人要求其确认了其中一个报价。事件7:投标人C的投标报价,大写为壹佰捌拾捌万元人民币整,小写为180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以180万元人民币作为其投标报价。事件8:投标人D在投标截止期之前2分钟,又以书面通知了招标人并撤回了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据此不予退还投标人D的投标保证金。事件9:开标后,招标人要求每个投标人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投标人E认为招标人组织的开标存在问题,拒绝在开标会记录上签
39、字,招标人当场否决其投标。 【答案】问题1:事件1中,初步设计批复之前进行施工招标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应当履行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手续的,招标前必须确认该项目已经批准。事件2中,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和资格预审申请的提交时间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事件3中,招标人自行确定7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事件4中,招标人在媒体上公布潜在投标
40、人名单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巳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问题2:事件5中,招标人当场否决投标人A的投标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在开标时无权自行否决投标。事件6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B确认报价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应该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事件7中,招标人对投标人C的投标报价按小写金额确认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
41、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所以应按壹佰捌拾捌万元人民币为准。事件8中,投标人D在投标截止期前2分钟撤回投标,招标人据此不予退还投标人D的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事件9中,招标人当场宣布否决投标人E的投标不妥。理由:拒绝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不属于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中认定的可以否决投标的情形。另外,否决投标是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招标人在开标时无权自行否决投标。 一十三、某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工程在总承包招标时,有一台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
42、范围和规模标准的重要设备,因在总承包招标时设备性能和参数尚未确定,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 【事件】 事件1:工程实施后该设备具备了招标采购条件,由总承包中标人作为该设备采购招标的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事件2:因设备比较复杂且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项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商议,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该设备的采购,遂向A、B、C、D、E等五家有能力的供应商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事件3:为了准确、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设备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标明了参照某商标的技术规格。事件4:为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召开了投标预备会,但潜在投标人A未出席。投标人B提前送达了
43、投标文件,但未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拒收了A和B的投标文件。事件5:招标单位从项目所在地级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了包括技术、经济、合同等方面的7名专家。事件6:由于招标前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招标人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在第一阶段,招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技术建议,详细阐明货物的技术规格、质量和其他特性。同时要求投保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问题】 指出事件1?事件6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事件1中,总承包中标人作为招标采购的招标人不妥。理由: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但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
44、组织招标。事件2中,招标人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该设备的采购不妥。理由:该工程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该项目货物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应当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事件3中,招标文件采用参照某商标的技术规格来说明不妥。理由是: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事件4中,招标人不受理A和B的投标文件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出席投标预备会不是强制性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决定,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
45、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所以投标预备会和开标会都不是必须参加的,也都不是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事件5中,从项目所在地级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不妥。理由是:该项目为公益性中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评标专家应当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事件6中,第一阶段就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对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货物,招标人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一十四、某水电站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投标文件时,发
46、现投标人C和E对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列明的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分别存在漏项,即各有一处单价和合价均未填写。经査其他投标人相应的最高报价分别是5000元和8000元。 【事件】 事件1:投标人c和E的投标报价存在漏项,属于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重大偏差,应当否决其投标。事件2:向投标人C和E发出澄清要求,要求其做出书面澄清、补正,按重新填写补报后的投标总价,作为新的投标价进行评标。如投标人C或E中标,合同按补报后的投标价签约。事件3:按不利于投标人C和E的竞标来处理。在原投标报价上分别再加5000元和8000元,作为新的投标价进行评标。如投标人C或E中标,合同按新的投标报价签约
47、事件4:对投标人C和E在投标报价中存在的漏项,不作处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按投标人C或E投标报价评标,如若中标,合同仍按其投标报价签约。 【问题】 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细微偏差指什么,如何处理? 2.事件1?事件4的处理意见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
48、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问题2:事件1中,否决投标的处理意见不正确。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属于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所以不能否决其投标。事件2中,按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总价进行评标及签约的意见不正确。理由:投标人C和E的漏项,是单价和合价均未填写,不属于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或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等可以澄清、补正投标总价的情况。事件3中,修改投标人C和E的原投标报价作为新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及签约是不正确的。理由:投
49、标总价是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事件4中,对投标人C和E在投标报价中存在的漏项,不作处理的意见是正确的。理由:根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对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列明的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写的,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一十五、 【背景】 某新建泵站工程在A市境内,工程总投资约5亿元,监理费批复概算约800万元,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招标文件依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编制,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招标
50、代理机构依法发布招标公告,载明了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递交、发布媒体,联系方式等。事件2: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有:(1)独立法人资格,A市以外投标人必须在A市注册分公司;(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3)近5年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监理合同价600万元以上的泵站(或水电站)项目;(4)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设备方面满足监理工作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水利部认可的相关监理资格证书,具有工程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在现有在建项目任职;(6)信用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