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规范大宗材料采购程序,保证材料保质如期进场,节约采购成本。
二、适用范围
建设公司
三、人员职责
1. 资材部职责:
1.1 编制拟选供应商对比表,上报审批;
1.2 确认后进行供货合同编制并上报审批;
1.3 合同执行情况跟踪;
1.4 负责不合格材料退场。
2. 项目部职责:
2. 1 项目部采购专员按月度采购计划或采购周期表规定时间上报大宗材料
的采购清单;
2. 2 项目部质量专员、施工专员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确认。
第二章 材料采购程序及原则
一、采购原则
1. 材料采购必须遵循“三比”、
2、五不购”、“三保”、 “四快”原则:
1.1 三比:就是比质、比价、比运距,在同等质量的前提下,对比价格准 确,择优采购;
1.2 五不购原则:
1.2.1 没有计划未经领导批准不购;
1.2.2 质量不合格价格不适宜者不购;
1.2.3 库房内可以代替或加工改制者不购;
1.2.4 近处有的不到远处购;
1.2.5 库房有积压的不购。
1.3 三保原则:
1.3.1 保证工程施工计划时间要求;
1.3.2 保证材料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符合工程技术要求;
1.3.3 保证材料采购成本低于计划价格。
1.4 四快
3、①快采购 ②快提运 ③快入库 ④快挂帐。
2 需退回厂家的材料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二、采购程序
1. 拟选供应商三家对比表的填写上报:
2.1 拟选供应商所供的商品质量、供货周期必须满足项目要求,付款条件 优越,否则供应商不得列入对比表;
2.2 资材推荐、公司批准的价格更低的供应商原则上项目必须采用,如果 是甲方指定、或为处理其他特殊关系必须提前报告说明;
2.3 对比表的编制、供应商的选择,项目必须认真对待,如果出现未经公 司批准的三家对比, 擅自采购材料设备, 经后补对比后有正数差价的, 其差价由 责任人承担;
2. 采购合同
4、的签订遵循合同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应的标准合同;
3. 编制后的合同必须经资材部、项目部、技术部、结算部、财务部、总经 济师、生产副总、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采购依据
大宗材料的采购种类如下:
序号 大宗材料的范围
大宗材料的界定
1 混凝土、管桩、水泥、砂子地材
≥3 万元
2 砖、砌块类 ≥5 万元
3 混凝土及外加剂
5、 ≥5 万元
4 木材(包括多层板、竹胶板) ≥5 万元
5 装饰材料 ≥3 万元
6 高强螺栓 ≥3 万元
6、
7 电线电缆
8 桥架
9 配电箱
10 灯具
11 油漆、涂料 ≥3 万元
12 保温材料(含耐高温毯毡) ≥3 万元
13 轨道配件
7、 ≥3 万元
14 螺纹线材、 H 型钢、钢管、槽钢、角钢、扁钢、
轨道
15 玻璃及采光带(不含普通平板玻璃) ≥3 万元
16 劳动防护用品 ≥1 万元
17 通风空调、屋面风机、冷却塔
18 吊顶类、墙砖面砖类、隔断类、幕墙
19 洁具、阀门(DN100 以上)、管材(DN100 以
上)、水泵
20 混凝土、管桩、混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