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规章制度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规章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 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 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 (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 )、戒律、规章 (包 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 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 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 大家。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必须以高 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
2、遵守办公室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 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每月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对 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 `工作,并对乡医进行业务培训。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 报表,各科室填好后,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 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在事发 2 小时内上 报上级部门。 7、实行考核制度,实行月抽查、季检查、半年进行评比,对抽查、 检查结果作
3、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 奖金和乡医的补助。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一、在公共卫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 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 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判定当地各种传染病、非传 染性慢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时网报传染病和各项工作资 料。 四、每月开展一次对乡医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检查指导四个以 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
4、工作,及 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六、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季节 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中心性、临时性工作。 孕产妇程序化管理制度 1、由乡级保健员或妇幼工作人员掌握辖区育龄妇女和早孕妇女的 摸底、登记工作,并在孕前三个月及孕后三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并上 报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2、确定早孕后,对其孕妇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 督促和协助孕 12 周前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 1 次早孕 随访,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
5、信息系统》。且 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按孕产妇 系统管理的要求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查五: 12 周前、 16-20 周、 21- 24 周、 25-36 周、 37-40 周,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 幼保健信息系统》。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为其进行孕期保健指导。对 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 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两周内随访转诊结果,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4、强力推行住院分娩,严禁家庭接生。 5、产后访视:应于出院 3-7 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 产褥
6、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 访视,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 6、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对其产妇进行健康指导,发现异常者转 至分娩医院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填写相 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孕产妇保健手 册》归档备查。 7、认真做好孕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的卫生营养、科学育儿等保 健指导宣传工作。 8、做好各种表、卡、册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备注:相关记录表包括 《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第 2-5 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产后访视记录表》 《产后
7、 42 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儿童程序化管理制度 1、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儿童程序化管理工作, 掌握 0-6 岁儿童基本情况,对其儿童家长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的宣传。同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卫 生信息系统》。 2、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按规定定期检查,即 1 岁以内:出院一 周内、满月、 3、 6、 8 月龄各体检一次,指导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 认真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和《 1 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 表》。 1-3 岁每半岁体检一次,并对其进行健康指导和生长发育监测。 认真填写《1~2 岁儿童健康
8、检查记录表》和《3 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 表》,体检及填写必须由内、儿科临床医生参与,并将信息录入《廊 坊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3、统一按WHO规定年龄体重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分析。认真进行 体检者的资料统计小结,各种数据必须符合可靠性、科学性、准确性。
4、根据低出生体重、早产、多双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情况增 加访视次数,根据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和健康状况增加随访次数。 在体检中发现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中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 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心病、体重 9、因 , 及 时 转 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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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相对 人的礼品、礼金、物品和有价证卷,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 的发生。 四、在卫生局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境内执行跨辖区卫生 监督执法工作。 五、协助卫生局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 处理。 六、卫生局下达或交办监督任务后要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介入现 场,不得推诿扯皮和拖延。 七、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越 权执法,随意执法。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接种门诊必须设有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侯种室 (宣传教育、副反应观察)、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 苗应设专室或专用工作台)。接种室应宽敞明亮
11、整洁卫生、通风保 暖。门诊内物品摆放有序,公示内容上墙。 二、门诊内应备有必须的相关设施、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等。如 等候座位、工作台、资料柜、听诊器、血压表、体温表、压舌板、 75% 酒精、紫外线灯、一次性注射器、 1: 1000 肾上腺素、抗过敏药、安 全盒、污物桶等。 三、接种人员必须获得“预防接种资格证书”方可参加预防接种 工作;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注射,杜绝接种差错及事故; 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四、严格按照要求,在儿童出生后 1 个月内建卡、建证(包括流动 儿童和计划外生育的儿童) ,按照免疫程序的规定,规范开展疫苗接种 工作,科学履行告知义务,免疫规划内各种疫苗的全程接种率应达到 95%以上,按时上卡、上证;杜绝漏卡现象,不断提高接种率。 五、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做好温度记录,各种疫苗按规定温度保 存,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做好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科学、 合理地使用疫苗,严防疫苗浪费;禁止使用非正常渠道购进的疫苗。 六、做好常规免疫接种率、麻疹、 AFP、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报 告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数据、报表,并确保完整、准确,无逻辑错误。 七、按时参加市站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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