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安全制度 防火安全制度 防火安全制度 1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 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 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 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消防灭火和 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对师生员工、义务消防 队员进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 证其完好有
2、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保证)书 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 24 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 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 施、器材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 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 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 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防
3、火水源管理。保持防火水池、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 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 七、加强对气源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严 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 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 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
4、予处罚直至移 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防火安全制度 2 为了确保公寓楼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在用电、防火、安全疏散管理 上强制执行以下制度: 1、建立以生活指导为责任人的管理模式。生活指导负责按时送电、关 电;检查防火设施;确保消防措施和安全疏散的措施的落实。 2 、用电管理必须做到: ⑴上午 7: 00— 11: 30 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 ⑵熄灯时间后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但必须开亮楼梯口和走廊照明 灯; ⑶每天检查宿舍内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到宿舍内不得设置临时插座、接线 板。小型台灯要安全、可靠。寝室内不得使用电水壶、热得快、电吹风、充电照明 灯等电
5、器。 3 、防火和安全疏散措施: ⑴每楼层的走廊口设置两组,每组两只 1211 灭火器。要教育学生会用灭 火器,爱护灭火器,不能拿生命当玩戏; ⑵各楼梯间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装置; ⑶防火门应每时处于常闭状态; ⑷学生在公寓楼的这段时间内,所有的大门不得上锁。 ⑸要确保应急照明灯使用正常,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 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上。发现损坏,立即整改。 ⑹夜间、大门口和四楼楼梯口必须有导护老师值班,不得离岗,随时应急 突发事件。 4、奖惩制度: 若全学年安全合格,对工作负责,热爱学生,管理到位的生活指导及其它 工作人员每学年发给安全奖。若在各次检查中发现不
6、执行制度,并且不及时整改的 当月扣除部分工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和经济处罚。 防火安全制度 3 1、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公司财产和职工财产安 全,保障幕墙加工厂、办公室正常施工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幕墙公司加工厂各部门。 3、职责 质安部负责编制《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工作内容: 4.1 总则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 火灾危害,保护办公、生产、现场工作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 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4.2 防火灾安全技术措施 火灾原因往往是复杂的,突发的,事故的后果,往往要比其他工伤事故的 后果严重的多,它容易造成多人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企业造成 巨大损失,给人的生命,周围环境和生态造成巨大危害。 4.2.1 防止火灾的基本技术措施: 4.2.2 消除火源:防火的基本原则应建立在消除火源的基础上,生产现场 如有可燃物质。而且不缺乏助燃的空气,只有消除火源才能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 生。 4.2.3 控制可燃物:对于生产中的容易燃烧的可燃物应进行严格控制和管 理,是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对各
8、种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应专门采取有效措 施,分别存放,严格管理各存放点之间要加以隔离,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4.2.4 隔离空气:将可燃物与周围的空气隔开就能马上使燃烧停止,如不 同的灭火剂,湿被,黄沙等,都能达到灭火的目的。 4.2.5 冷却:将燃烧物的温度降至着火点以下,燃烧即可停止,如常用的 水浇和干冰进行降温灭火。 4.2.6 隔绝火源与可燃物:采取措施将火源和可燃物隔离开来,防止产生 新的燃烧条件,阻止火灾的扩大。 4.3 防火安全措施: 4.3.1 生产场所应根据工程情况成立消防机构,配备消防器材,在生产作 业场所防火负责人和安全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9、 4.3.2 建立防火工作档案,定期组织防火工作检查,每年对职工进行不少 于一次防火教育,能掌握防火知识,使用防火器材。 4.3.3 生产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 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消防器材不能任意挪用。 4.3.4 坚持防火安全交制度,在进行电气焊,油漆及其他危险作业时,要 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在作业前要向作业人员认真交底。 4.4 清洗用有机溶剂(酒精、二甲苯、汽油、煤油等): 4.4.1 清洗用有机溶剂属于易燃品,并伴有一定的`毒性,在生产、施工 过程中,特别是打胶时所用溶剂比较频繁,人员比较多,并且对直接接触液体的皮 肤有一定的伤害。接触
10、到高温或明火时易燃,并可能引起火灾,要消除或减少可能 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火灾、人体伤害或中毒事故就要: 4.4.1.1 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在操作过程中使用防护手套、口罩、戴防护 镜、穿防护服等。 4.4.1.2 易燃有机溶剂在储存时,应存放在化学品库内,化学品库要求通 风、防火、防潮、防雷、防渗漏等,并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 保养,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现场无专用化学品库的,应与其它材料隔离存 放,并配备灭火器或黄沙。 4.4.1.3 易燃有机溶剂在使用后,剩余或多余的溶剂应立即密封放置在非 工作人员不易接触或碰撞的地方。 4.4.1.4 使用易燃有机
11、溶剂的房间,应按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灭火器或黄 沙,以防发生火灾。 4.4.1.5 凡存放和使用易燃有机溶剂的场所,必须严禁明火、高温、剧烈 碰撞,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4.5 焊接作业(电焊、气焊、气割) 4.5.1 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从事焊接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过专 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必须申请办理用火申请手续, 经安全部门审批、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操作。 4.5.2 用火应采取定时、定位、定人、定措施的管理办法,若部位变动或 超过规定时间仍须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规定时间操作人员使 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5.3
12、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和同时间交叉作业,严 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电焊机的弧火花堕落点必须控制,与 易燃品的距离不少于 10 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 20 米,并有隔离防护措施。 4.5.4 电焊机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将地线搭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或 各种管道、金属架上。 4.5.5 工作前应检查用具压力表等是否完好。氧气瓶导管、软管、瓶阀及 减压阀等,不得与油脂、沾油物品接触,氧气瓶不得倾倒和受热。 4.5.6 在遇有 5 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要求停止露天的焊割作业。 4.5.7 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检查现场确 认
13、无火情隐患及火险时,方可离去。发生火灾要先切断电源、气源,然后再使用符 合安全规定的救生物进行扑救。 4.5.8 氧气瓶禁止火烤,夏季要有防日晒措施,氧气瓶禁止粘污油脂,氧 气瓶,乙瓶禁止平放,各种气瓶应有标识。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 5m,两瓶同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得少于 10 m ,并有隔离措施,禁止气瓶平放。 4.5.9 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黄沙等灭火装置和监护人员。 4.5.10 氧气瓶,乙炔瓶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不得从车上往下扔、 滚,不得一人用肩扛氧气瓶,必须两抬或用专用小车运送,瓶身应有两个胶皮圈和 瓶帽。 4.5.11 所有的气焊工具
14、设备,包括氧气瓶、乙炔瓶、胶皮等均应按不 同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不合格者一律禁止使用。 4.6 电气火灾安全措施: 4.6.1 正确设计和选择导线截面和设备的保护装置,以应线路长期在超负 荷条件下工作,当熔断器或自动开关用于保护某段线路时,被保护电路可能出现的 最小短路电流,应不小于熔丝额定电流的 4 倍,或自动开关瞬时脱扣电流的 1.5 倍。 4.6.2 加强电气线路和设备运行情况的巡视和检查,尤其是大电流通过的 接头处,可用变色漆或示温蜡片等观察,监视如发现接头松动或过热应及时处理, 开关触头等应经常检查,发现氧化,烧蚀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6.3 各种电器应
15、绝缘良好,保证通风散热,开关及熔电器的选择应大于 熔丝电流,功率大于 1KW 的电动机应有热继电器作过载保护。 4.6.4 电器线路、设备、开关和电垫、照明器具等与可燃物应保持必要的 安全距离。以防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危险场所,应按规定要求架设电气线路和 采用防爆电器设备。 防火安全制度 4 为了加强校园内部防火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建立 健全防火安全措施,树立全员的防火意识。 二、校园内部的防火管理实行多级分工责任制,由校保卫科负责
16、监督实 施。 三、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 、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 2、制定防火制度,督促师生员工遵守; 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4 、领导义务消防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协助维持火场秩序。 四、重点要害部门防火责任: 1、保卫科定期进行防火工作检查,对所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一时解 决不了的隐患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派专人把手)并通知有关部门定时解决. 2、管理好消防器材,发现损失、过期或泄露,应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应 急使用。 五、校内师生应自觉接受防火管理,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加强安全检查,确保防范措施,杜绝隐患发 生。 2、工作人员在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应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 准。 3、遵守明火使用有人看顾,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设施; 4、不得在宿舍周围、走廊、办公室堆放易燃物品; 5、不得在学生宿舍区内点燃明火,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乱堆乱放,严 禁在垃圾道口烧垃圾; 6、宿舍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 7 、楼梯、楼道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物品。 8、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 9 、师生要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 10、发现火情应以各种形式通知全校师生,并拨打火警电话 119 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