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系统变更、发布管理制度
一、信息系统变更,指由于新增信息系统功能,系统逻辑改变、 系统错误更正、 系统补丁安装及版本更新、 系统配置修改及业务参数 修改等原因,而对已投产系统进行局部改变的一切活动。
二、相关使用部门在有信息系统变更需求时,需填写《信息系统 变更申请表》,严格按照申请表内容详细填写,由业务主管部门和主 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提交信息科。
三、信息科收到变更申请后,应与变更申请部门充分沟通,理解 变更需求的合理性, 审阅变更的影响和急迫性, 并会同其他相关部门 和软件开发人员对变更的实施系统的影响作出评估, 最终形成建议的 变更日期,提交系统开发公司。
四、 信息科主任为变更负责人, 可以指定合适技术人员作为某项 变更的变更主管,变更主管负责整个变更流程的实施。
五、 变更主管要按照变更流程认真做好每个环节, 并随时与变更 负责人沟通变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软件修改后,变更主管要负责对修改的软件进行认真测试, 确认没有问题时再进行发布,并对使用者进行操作培训。
七、变更发布后要收集反馈意见,进行改进,最后由使用科室在 变更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变更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