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留样管理方案
V:1.0 精选管理方案
食品留样管理方案
2020- -6 6- -8 8
食品留样管理方案
食品检品留样管理方案
1 目的
建立检品留样管理制度,以确保检验结果的有效性。为处理检验 纠纷,检验差错,检验事故而进行复验裁决提供原始检品。
2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所食品检验工作。
3 管理内容
编制留样作业指导书 为保证留样工作的有序进行,必须依据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 规定,编制相关的作业指导书。其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依据文件、 工作程序(包括留样的制备、留样的保存、留样的调用和留样的处
2、理) 、 注意事项及相关记录。
留样室的要求 环境要求:为保证留样室的最佳环境,留样室应 有避光措施,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应避开腐蚀性气体污染,要与实验 区分开。另外,温湿度是控制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一般温度应在
10~30℃之间,需冷藏的样品应控制在 20℃以下。相对湿度应控制 在 45%~75%之间,以避免样品受环境影响发生变质,给复验带来不 确定的后果。
设施要求:留样室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样品规定的贮存条件,要 设有防火、防水、防晒、防盗、防潮、防虫、防鼠、防尘和降温通风 设施。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电路设计要合理。应安装防盗门窗和通风 装置。另外,要严格控制留样室的温度和湿度,
3、应配备温度湿度调节
设施,如:空调、除湿机,并有相应的监控设施如温湿度计等。
食品留样管理方案
留样的制备 抽样性质的检验任务,应在抽样现场制取留样,并 粘贴封条,同时在盖有抽样机构公章的封条上,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委托检验,应在委托检验合同或协议书上写清是否留样、检毕是 否退回以及保留期限或不予留样;如需留样, 留样的制备在样品收验 的现场进行,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双方在封条上签字确认。
对于易腐败、霉变、挥发及开封后无保留价值的检品,在检验卡 上注明情况后可以不留样。
为确保样品在实验室自始至终不发生混淆及实现样品的可追溯 性, 同一个检品的留样与供检验用的样品同一标识,
4、留样在状态栏中 选择或标注“留样”。
留样的存放 根据各留样检品的贮存条件、理化性质,分门别类 存放于不同的库室或柜架。对一些要求在冷处保存的检品须放置冰箱 内。对质量性状不稳定、易氧化分解或近期内发生过质量问题的检品 要重点监控。
留样室应由专人管理,要求留样保管人员定期检查、清点检品,
在保管期间不能遗失、损毁,签封应保持原始,避免虫蛀、鼠咬。室 内不许存放与留样无关的物品。做好留样室温度、湿度监控,每日上 午、下午各一次定时对温湿度进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 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留样必须有两份样保存,每份样的数量不得少于一次全检用量。 做好留样登记,留样登记应记录检
5、品名称、编号、数量和留样日期等 信息。剩余检品在留足留样后,可以退回供样单位,退回时,供样单 位应持有介绍信,业务科室负责人核实数量,领取人签收后方可退回。
留样的调用 因重复检验、客户申请复验、仲裁检验及比对试验 等工作需要调用留样时,
食品留样管理方案
应由使用人或科室填写“调用留样申请表” ,阐明原因用途,科主
任同意,业务科主任审批,分管批准后,方可调用留样。
留样的处理 留样期满后,仍在有效期内的样品可通知供样单位,
如供样方要求退回,可按规定办理退样手续,退回供样单位;已超过 有效期或供样单位不要求退回的样品,由保管人列出清单,经业务科 主任审查,分管批准后,统一进行处理,并登记处理方法、日期,处 理人签字存档。对已经过期失效的检品要及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