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 术规范》 JGJ46462005 的要求进行管理。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见附表〕 , 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 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 督管理。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 明确使命,确定电气修理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 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纳 绝缘导线,不得采纳
2、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 设或采纳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5、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坚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 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纳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6、配电系统必须执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 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 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 绘有接线图。
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潮、防尘,箱体 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 切断
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
3、部颁规范采纳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 系统,非独立系统可依据现场实际状况采用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 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 底座必须按规定采用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9、在采纳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 装置,执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 择应符合规定。
10、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纳 H 类、 瓜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 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修理和检查应由 专业人员负责。
11、一般场所采纳 220 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 具
4、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别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 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2、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应依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 电器具。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 照明。
13、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 36 伏,行 灯灯体与手柄应牢固、绝缘优良,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 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
外电气安
装要求。
14、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纳密闭式防雨灯具。碘 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优良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 位采用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 器。
5、
15、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 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一次线长度应小于 5 米, 二次线长度应小于 30 米。 电焊机两侧接 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 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 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钢电缆线, 线路应绝缘优良, 无破损、 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用防埋、防浸、防而、防砸措施。交流电 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 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17、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 须切断电源,拆掉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 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