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度解读|《⽹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 国家互联⽹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播电视总局 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2021年5⽉25⽇起施⾏。 《直播管理办法》⼀共五章三⼗条,在此逐条解读。 以期对⽹络直播实务给到⼀定帮助。 《⽹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 第⼆章 直播营销平台 第五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法依规履⾏备案⼿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从事⽹络直播营销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政许可。 本条规定直播平台开展业务需要履
2、⾏相关⼿续,是开展直播营销业务的敲门砖,在实务中需注意的是,开展业务需完成 相应⼿续或取得相关许可。 第六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为规范、未成年⼈保护、消费 者权益保护、个⼈信息保护、⽹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直播内容管理专业⼈员,具备维护互联⽹直播内容安全的技术能⼒,技术⽅ 案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本条内容规定了直播营销平台应有的配套制度或技术,体现在实务中,平台需要制定《账户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 制度》《营销⾏为管理制度》等,并配备专业技术⼈员维护⽹络和数据安全。
3、简⾔之,强调平台需具有规范的管理架构,不能“轻管理,重直播”。 第七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开⽹络直播营销管理规则、平台公约。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与直播营销⼈员服务机构、直播间运营者签订协议,要求其规范直播营销⼈员招募、培训、管理流 程,履⾏对直播营销内容、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义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制定直播营销商品和服务负⾯⽬录,列明法律法规规定的禁⽌⽣产销售、禁⽌⽹络交易、禁⽌商业推 销宣传以及不适宜以直播形式营销的商品和服务类别。 本条内容规定了直播营销平台的运营义务,如平台与主播、服务机构等签约时需要有书⾯协议
4、平台需要制定营销商品 和服务负⾯⽬录,划好“红线”。 第⼋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员进⾏基于⾝份证件信息、统⼀社会信⽤代码等真实⾝份信息认 证,并依法依规向税务机关报送⾝份信息和其他涉税信息。直播营销平台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处理的个⼈信息安全。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直播营销⼈员真实⾝份动态核验机制,在直播前核验所有直播营销⼈员⾝份信息,对与真实⾝份 信息不符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络直播发布的,不得为其提供直播发布服务。 本条内容规定了直播营销平台的真实性义务,加强对运营者、营销⼈员⾝份真实性的核查,建⽴核查机制。 第九条 直播营销平
5、台应当加强⽹络直播营销信息内容管理,开展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发现违法和不良信息,应当 ⽴即采取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即采取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加强直播间内链接、⼆维码等跳转服务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本条内容规定了直播营销平台的“巡查义务”,旨在维护营销信息的合法性,在实务中,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具备有效的巡 查制度,并作巡查记录。 第⼗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风险营销⾏为采取弹窗提⽰、违规警⽰、限制流 量、暂停直播等措施。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以显著⽅式警
6、⽰⽤户平台外私下交易等⾏为的风险。 本条内容为直播营销平台对违规⾏为的处理⽅式做了指引,即可以采取弹窗提⽰、违规警⽰、限制流量、暂停直播等措 施。 第⼗⼀条 直播营销平台提供付费导流等服务,对⽹络直播营销进⾏宣传、推⼴,构成商业⼴告的,应当履⾏⼴告发布者 或者⼴告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直播营销平台不得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员虚假或者引⼈误解的商业宣传提供帮助、便利条件。 本条内容规定了直播营销平台的⼴告注意义务,加强对商业⼴告的上线审核。 第⼗⼆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健全未成年⼈保护机制,注重保护未成年⼈⾝⼼健康。⽹络直播营销中包含可能影响未 成年⼈⾝⼼健康内容的
7、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在信息展⽰前以显著⽅式作出提⽰。 本条内容重点保护对象是未成年⼈,主要规定了平台的注意义务,如直播内容涉及未成年⼈保护的,应重点作出提⽰, 不能直接展⽰播放。 第⼗三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加强新技术新应⽤新功能上线和使⽤管理,对利⽤⼈⼯智能、数字视觉、虚拟现实、语⾳合 成等技术展⽰的虚拟形象从事⽹络直播营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安全评估,并以显著⽅式予以标识。 本条内容规定,平台在上线新技术新应⽤时,需作安全评估,并重点提醒标识。 第⼗四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根据直播间运营者账号合规情况、关注和访问量、交易量和⾦额及其他指标维度,建⽴分级 管理制度,根据级别确定
8、服务范围及功能,对重点直播间运营者采取安排专⼈实时巡查、延长直播内容保存时间等措 施。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直播间运营者账号,视情采取警⽰提醒、限制功能、暂停发布、注销账 号、禁⽌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的直播营销⼈员及因违法失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员列⼊⿊名 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本条内容要求平台建⽴分级管理制度、违规处罚制度、⿊名单制度,进⾏差异管理。 第⼗五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明确处理流程和反馈期限,及时处理公众对于
9、违法违规信息内 容、营销⾏为投诉举报。 消费者通过直播间内链接、⼆维码等⽅式跳转到其他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争议时,相关直播营销平台应当 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证据等⽀持。 本条内容要求平台建⽴有效投诉反馈机制,并协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可在产⽣争议时怠于提供必要证据。 第⼗六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提⽰直播间运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税务登记,如实申报收⼊,依法履⾏纳税义务, 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直播营销平台及直播营销⼈员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履⾏代扣代缴义务。 本条内容要求平台做纳税提⽰,在实务中,平台需设置相关提醒机制,履⾏纳税提⽰义务。 关于直播营销平台的内容解读完毕,下期进⾏⽹络直播营销⼈员和机构的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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