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创建优质工程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 会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 1、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合同 要求。 2、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全体员工质量意识教育. 3、制定项目质量方针目标,并组织实施。建立项目质量体系,使之持续有 效运行. 4 、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责任。 5、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切实落实“三检制”,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检查, 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 项目质量
2、管理体系 第三条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 第四条 配备与工程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质量职责. 1 、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2、项目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授权下,行使其质量管理权利,是质量工作在 项目的执行人,并接受上级总工程师的指导。 3、项目工程技术部是质量主管部门,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履行质 量管理工作。 4、项目配置至少有一名专职质检工程师,在项目总工程师或工程技术部的 直接领导下行使职权。 5、项目各施工班组、各分包工程均应配备质检员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6、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质
3、量管理人员不得频繁调动,如确属工 作需要,应报请上级批准。 第五条 明确的质量方针、目标,且质量目标具有可实施性,并将质量目标 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第六条 制定质量目标实施计划,主要包括:明确各工序控制的质量目标及 控制措施和负责人;资源的配备;关键和特殊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检验和 检测的方法,必要时应单独制定作业指导书. 第三章 项目质量管理职责 第七条 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1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2 、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3、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检查质量职责的落实情况,定期向项目经 理
4、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改进措施。 4、主持编写项目质量目标实施计划 ,并贯彻执行。 5 、负责施工方案的制定,并不断完善施工方案,确保质量目标的实施。 6、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落实“三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 防措施,避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发生。 7、领导试验检测和测量放样工作,对试验、测量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技术 问题享有决策权. 8 、负责开展创优活动,制定创优规划和保证措施,并监督落实。 9 、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10、组织项目开展 QC 小组活动,并做好质量工作总结工作。 11、代表项目经理部发布质量信息, 并及时处理来自内部及外部的质量信
5、息, 定期向上级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第八条 项目工程技术部的质量职责 1、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 2、 认真执行各项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 规范标准、 规章制度,制定本项目的 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3、根据项目质量目标计划,制订项目质量实施计划,确定各工序的质量目 标、控制方法,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及现场技术人员质量职责 的落实情况。 5、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评定进行系统管理,配合驻地监理工 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中间交工验收。 6 、负责指导试验检测和测量放样的技术业务工作。 7
6、 、对分包工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8、每月组织项目质量检查,参加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和业主组织的交 工验收工作。 9、对潜在的质量隐患及时制订预防措施,以便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和杜绝质 量事故。 10、 参加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的调查工作, 并根据调查结果研究、 制订处理 方案,报项目总工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监督有关人员予以实施。 11、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事故台帐及返工损失台帐 . 12、负责交竣工验收的资料整理,并组织参加有关的各项验收工作. 13、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做好质 量统计工作,按时上报质量报表。 14 、收
7、集整理申报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料。 15、组织 QC 小组开展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并整理撰写 QC 成果。 16 、组织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 第九条 质检工程师质量职责 1、检查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落实质量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制度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2、对工段或工班自检合格的分项工程按规范规定频率检查,对关键工序及 所有隐蔽工程进行必检。 3 、积极配合甲方监理工程师做好质量检查工作。 4 、配合总工做好项目每月一次质量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要求上报。 5、对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权 . 6、按“三不放过”原则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并按要求逐级上报。
8、 7、负责质量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 ,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8 、有权越级向公司或局报告工程质量情况。 第四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第十条 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学习、 熟悉合同文件, 认真 审核施工图纸,并组织质量培训,进行技术交底. 第十一条 项目进场后,应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所需工、 料、 机进行实地考察, 依据合同工期的要求, 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要执行逐级审查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能实施. 第十二条 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质量预控: 1 、制定质量目标实施计划。 2 、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公路工程质
9、量通病制定预防措施。 3 、对关键过程、特殊过程制定质量保证措施。 4、制定质量检验工作程序 . 5、创优项目要有创优规划和保证措施 . 第十三条 按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和业主要求对项目所有施工工 程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 第五章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第十四条 项目管理层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合理的资源配备 , 以保证满足施工 过程中质量控制的要求. 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前要进行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应按不同层次、不同要求 有针对性的进行二次交底,交底内容要包括质量、安全、环保等内容,交底记录 要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 项目施工过程实行三
10、级质量控制, 即工班实行质量自控自检, 工 段(分部)实行专控互检和工序交接检,项目经理部实行专控专检. 1、工班是施工的基层单位,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施工操作,当一道工序结束 时, 工班质检员组织质量自检, 并填写 “质量自检表”, 自检合格后, 向工段 (分 部)申报互检和交接检.工班未进行自检或自检资料不齐全,不准申报互检和交接 检。 2、工序完工后,工段(分部)技术负责人在自检的基础上,组织上下工序进 行互检和交接检,并填写“互检和交接检表”,检查合格后向项目质检工程师申报 专职检.工段未进行互检和交接检或检验资料不齐全,不准报专职检。 3、项目质检工程师在互检和交接检的
11、基础上进行专职检查和验收,检查合 格后,方可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和确认。 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在驻地监理检验之前, 质检工程师有行使纠正、 停 工、返工等质量否决权。 ⑴ 不按图纸施工,变更设计未经审批的工程。 ⑵ 不按批准的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作业. ⑶ 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未经检验或不符合规范图纸要求。 ⑷ 未经检查的工序交接和施工质量不合格。 ⑸ 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认. ⑹ 临时工程未经检查签认. 第十七条 项目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 把检查的结果真实的向公司报 告,对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加以纠正。 第
12、十八条 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控制 关键过程是对工程质量和工期有重大影响, 施工难度大、 工艺新、 质量易波 动并起关键作用的过程,钢箱梁吊装、钢吊(套)箱围堰、主打承台砼施工、模 板支架、砼拌制、砼浇筑养生、支座安装、控制测量、施工放样等。 特殊过程是指该过程的施工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或试验而得到充分 验证的过程.常见的有预应力张拉、孔道压浆(后张法)、钢筋焊接、钻孔灌注桩 等。 1、关键、特殊过程确定后,必须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和工班负责人对过 程进行分析、研讨,确定整个过程的施工方法,人、机、料、环境等配备要求, 确定人员在过程控制中的职责,编制其作业指导书.
13、2 、作业指导书的主要内容: ⑴目的 ⑵质量标准 ⑶适用的过程 ⑷施工操作的作业步骤及作业依据 ⑸需要配备的资源和要求 ⑹检查和监控人员或部门的职责 ⑺规定各项工作完成后的记录格式和要求 项目可根据以上内容,结合过程复杂程度和特殊要求进行编写。 3、作业指导书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实施 ,必要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以确保文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4、项目在施工前必须组织对作业指导书进行书面交底,发到操作层,并跟 踪指导实施,使作业班组准确理解施工方法、操作工艺、质量要求等内容。 5、对于特殊过程 ,在施工前必须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资格 , 以及设备的 过程能力进行鉴
14、定,以确保人员的技术技能满足岗位要求 ,确保设备能持续满足 生产过程的需要.鉴定后必须保存其记录。 6、关键、特殊过程施工中,要设立质量控制点,对控制点定期采样检查或 连续监控, 在控制中可选用合适的统计技术, 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 发现异常 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7、明确关键、特殊过程控制点负责人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各项技术要求和 施工质量满足规定. 8、参加特殊过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 9、 项目必须派人对操作班组进行施工过程监督检查, 确保操作层正确理解、 准确执行作业指导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过程控制达到预期要求. 第十九条
15、分包工程质量控制 1、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必须建立健全质 量保证体系,配备类似工程经验的技术、质检人员,配备工程所需机械设备。 2、分包单位应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按项目经理部批准的施工方案、 施工 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3、对于分包工程质量不能以包代管,项目应派专职质检员负责分包工程的 质量管理,质检员对分包工程有奖罚权和一票否决权. 4、分包单位应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每道工序进行自检,检验合格 后报项目质检员检查,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验收。 5 、分包单位不得越过项目经理部直接与业主或监理进有关实质性的
16、交涉, 所有问题的处理必须通过项目经理部。 6、项目经理部应帮助分包单位协调与各方的关系,指导分包单位顺利完成 分包工程的施工任务,并对分包工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7、分包单位应随时接受项目经理部及监理的各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 题,分包单位应提出书面整改措施,经项目总工程师认可后实施. 8、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工程质量负连 带责任.分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经理依然是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条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信息的管理 1、从工程开工到交(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在局的“局域网"上保留以下资料 ⑴ 工程概况; ⑵ 每月质量检查
17、情况、工程进展情况,并附有特色工程照片; ⑶ 业主、省、交通部各种检查评比情况; ⑷ 主要关键过程的施工要有至少 2 分钟的录像资料; ⑸ 工程交(竣)工验收情况,工程全貌的照片不少于 5 张。 2、按要求及时向局报告各种质量资料 ⑴ 每年年初报质量目标实施计划; ⑵ 每月报工程质量月报; ⑶ 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报告; ⑷ 业主联合检查的信息 ; ⑸ 工程交、竣工验收结论 ; ⑹ 优质工程获奖证书。 第六章 交竣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第二十一条 项目应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 有关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资料和施工总结。
18、 第二十二条 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 ,且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后,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工程质量自检,并完成自检报告. 第二十三条 自检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向项目法人提出交工申请. 第二十四条 项目应积极配合交竣工验收工作, 项目总工程师应参加验收活 动,并进行有关联系和协调工作。 第二十五条 对交工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项目应尽快提出整改措施, 经 验收委员会认可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竣工资料的收集、 整理工作应在施工初期就着手进行, 并贯穿 于施工全过程。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 即将有关资料分类装订,妥善保管。 第二十七条
19、 项目应对已交工工程定期进行工程质量回访, 并在工程缺陷责 任期内对工程进行认真的保护、 维修、 管理, 保证竣工验收时工程处于优良状态。 第二十八条 项目应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交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价结论。 第七章 质量工作总结 第二十九条 工程在施工完成后 ,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质 量、工期、成本、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 ,对好的经验进行推广, 对出现问题的总结原因,引以为戒. 第三十条 对质量事故台帐及返工损失台帐进行分析总结, 对易发生问题的 环节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为以后施工提供借鉴。 第三十一条 收集各种有关资料,为申报各级优质工程做好充分准备. 第三十二条 对 QC 小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撰写QC 成果。 第八章 考 核 第三十三条 项目应建立质量责任奖罚措施,每月进行质量大检查,并将每 月质量检查结果上报公司工程部.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项目工程部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