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鼓励全体职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及 排除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防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级领导定期(每月 2 日)组织相关人员检查验收上月全 面检查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检查生产现场是否还有安全隐 患。对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工作进行检查并确定其奖惩。
2、 以班组为单位, 班长每天检查本班组区域内是否有安全隐患, 如果有是否及时汇报并整改,对班组中每一位员工当天打分,满分5 分,月底交主管安全的领导,领导签字确认后转财务部,财务部按打 分情况进行奖罚。计入当月工资。
3、 对不及时报告、 隐报、 瞒报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 100 元罚款。
4、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 要责任人处 100 元罚款。
5、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指挥继续生 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 200 元罚款。
6、对发现安全隐患后主动报告,并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并卓有成 效的职工,奖励 100-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