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规范零星维修工程管理 ,确保施工安全和保证工程 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暂行)。
一、零星维修工程范围
零星维修项目范围.整项工程造价在 2 万元以内,各部 门不能独立完成,需聘请社会力量来协助完成的维修改造项 目;归口投资发展部管理。
二、零星维修工程管理
1、零星维修工程报修程序
(1)公共建筑及设施的土建修缮项目,由报请单位填写 报修单后报投资发展部处理 ;
(2)办公室及农庄周边房屋的室内改造、装(维)修项 目,由农庄填写报修单 ,报分管领导审核后,转交投资发展 部安排实施;
(3)农业生产部及苗木部周边房屋
2、的室内改造、装(维) 修项目,由农业生产部填写报修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后,转 交投资发展部安排实施;
(3)水电维修项目水电维修工程原则上由建工农庄工程 维修部负责实施,对于建工农庄工程维修部自身无能力承担 的项目 ,则由该工程部签署具体意见,向投资发展部申请另 行处理.
3、工程审批权限
公司由投资发展部、财务审计部、申请维修部门共同暂 时组成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小组,负责对单项维修项目进行监 督管理,维修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即可解散。
投资发展部在接到报修单后 ,根据 “急用急修”的原则 负责安排落实。
(1) 5000 元以下的零星维修或紧急事项由申请部门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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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
3、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2)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内和非紧急事项应作好汇总, 每周形成汇总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4、施工方的管理
对进入施工的工程队实行准入备案,对从事维修工作的 施工队每年筛选一次 .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 服务态度差的施工队,作除名处理,不再安排工程。
5、施工过程管理
投资发展部应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隐蔽的 维修项目必须有投资发展部、财务审计部及相关维修申请部 门人员进行现场测量记录(包括所用材料、型号、配料比、 工程量等),并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 .
6、工程内容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 原则上一般不增加维修项
4、目,若确实 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或较大变更原维修方案内容(材料、型 号、增加工程量等 ),必须由申请维修部门提出增加维修项 目的书面报告 ,按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能施工。否则,申 请维修部门将自行承担责任。
7、质量管理
施工方在接到工程任务后,必须按用户要求和施工规范 进行施工 ,保证工程质量;做好施工安全措施,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安全文明施工;投资发展部和申请维修部门负责 对工程进行督促检查.
8、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投资发展部、财务审计部、使用部门和 施工单位组成工程验收小组,按相关程序进行验收 .验收的 程序:验收小组到现场查看,施工单位和投资发展部介绍情 况,验收小组
5、人员提出意见,所有参加人员在“维修工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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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单"上签字。
三、工程的结算
1、上报工程量
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 15 天内把工程量书 面报投资发展部.
2、核对工程量
投资发展部必须尽快会同财务审计部、施工单位等有关 人员到现场核准工程量(隐蔽的维修项目按施工过程中双方 签字的测量记录为准)。
3、上报结算书
在核准工程量后,施工单位必须在 7 天内把工程结算书 送到投资发展部。
4、结算的审批
投资发展部应在 2 个月内完成工程初审并附上原报修 单,报财务审计部审计并形成最终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 核.
四、付款
完成的工程,财务处按有关
6、管理办法支付工程款。
五、附则
1、本办法由投资发展部负责解释 .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审批表
申请部门 : 年 月 日 时
项目名称
施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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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主 要 维 修
内容
分管领导意见
工艺方案(投资
发展部填写)
工程量(投资发
展部填写)
总经理意见
备注 : 图纸可附
后面。
申请维修部门负责人 : 申请维修项目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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