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 ,大小:17.49KB ,
资源ID:9970439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97043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幼儿园廉政谈话制度幼儿园.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鱼**】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幼儿园廉政谈话制度幼儿园.docx

1、幼儿园廉政谈话制度幼儿园 幼儿园廉政谈话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 政建设,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 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中央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有关文 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廉政谈话包括干部任职前谈话、上级领导与下级组织负 责人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五种形式。 三、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是对岗位发生变动和新提拔的干部 在政治、经济和生活中,就用好权力、管好队伍、廉政勤政、作 风建设等需注意的廉政事项进行的谈话。干部转任,干部轮岗, 干部提拔三种情况应进行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 四

2、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内容主要有: 重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要求谈话对象廉洁自律, 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谈话对象对所分管工作及其工 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应承担的领导责任; 要勉励谈话对象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廉洁 奉公,勤政为民,做人民的公仆。 五、上级领导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谈话是就党风廉政建设情 况、廉洁自律情况、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等 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进行的谈话,以加强科学、民主决策,确保政 令畅通,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更深入地了解情况,沟通感 情,改进工作。 六、上级领导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谈话内容包括

3、深入了解群众 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最大程度获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 议;了解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干部廉洁自 律情况和其他有关廉政工作情况;对谈话对象和其所在部门的党 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工作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七、提醒谈话是对重点部门、重点工作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 键环节和关键部位、热点问题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领导干部个 人、家庭发生重大事的相关人员进行的谈话。涉及人、财、物、 招投标等重要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为保证单位工作的 顺利完成,确保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重大节日前和领导干部个 人发生重大事项时要进行提醒谈话。 八、提醒谈话内容主要包括谈话人对谈话对象在

4、贯彻落实上 级组织决策、决议、决定和各项工作任务过程中落实“一岗双 责”情况提出明确要求,提醒谈话对象在重要工作和重大节日期 间要尤其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谈话对象报告个人、家庭近期重大 事,并按时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 九、警示谈话是针对群众信访、举报个人或单位在廉政方面 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而进行的谈 话。在廉政方面反映问题较多的干部个人和单位负责人应进行警 示谈话。 十、警示谈话内容主要包括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个人工作 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向谈话对象提出存在的问 题、群众反映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谈话对象要提出自己今 后需要注意的廉政事项

5、 十 一、诫勉谈话是就群众信访、举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 行政监察、专项清理等渠道,反映或者暴露出领导干部在履行岗 位职责和生活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尚不构成纪律处分而进行的 谈话。执行规章制度不够严格,存在需要注意的问题的,不能认 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 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廉政测评结果较差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十二、诫勉谈话内容主要包括谈话对象就存在的问题作出书 面或口头说明,向谈话对象指出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 问题的危害性,责令谈话对象制订整改方案,谈话对象对存在的 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作出改正承诺。 十三、廉政谈话可采取个

6、别谈话或集体谈话,分级谈话,与 部门负责人单独谈话,与部门班子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方式进 行。诫勉谈话应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 十四、谈话的实施 ㈠谈话前要将时间、地点提前通知谈话对象本人,并认真做 好谈话的准备、协调联络、记录等工作; ㈡廉政谈话前要认真收集、汇总谈话对象所在部门及本人开 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基层和群众信访举报情 况; ㈢涉及重要问题的诫勉谈话,事前要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并要求谈话对象写出书面说明。 十五、廉政谈话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政策,注意方 式方法的原则,对不宜向被谈话人透露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保密。 十六、谈话对象接到廉政谈话通知后,要主动配合,不得借 故推诿、拖延。 十七、接受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时,谈话对象要如实回答和 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对谈话人提出 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要有明确的表态。 十八、诫勉谈话应有两人以上参加,要有详细的记录,谈话 记录要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核实签字后,由纪委留存备查。 第 4 页 共 4 页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