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淄博永华滤清器制造有限公司 版本 A/0 编制 王新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编号 YH—B—17 审核 蔡志振 页次 第4页/共4页 批准 李永华 1. 目的: 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的各阶段为防止混用,以适当方式标识产品或物料。当合同、法律规定或管理需要有追溯性要求时,对每个或每批产品进行唯一性标识。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的各阶段需要标识的产品或物料。 3. 定义: 产品标识:指用适当的方法在生产、服务运作全过程的材料、在制品、成品或包装物上做出适当的标记或标签。 可追溯性:指根据或利用所记载标识的记录,追溯一个项目或实体的
2、历史、应用情况或用途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检验与试验状态:指材料或产品有无进行检验和/或试验,以及经检验和/或试验的后合格与否的状态。 4. 职责: 生产部负责来料接收、生产各阶段产品的标识、维护。 财务部负责入库成品的标识和维护。 质检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状态标识的管理,负责对各单位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5. 工作流程: 输入 流 程 责任部门 重点说明 输出 A 标识策划 质检部 生产部 6.1标识策划 6.1.1产品标识方法: 各生产过程、仓库贮存阶段的所有原材料/辅助材料、在制品、成品等,各部门均需根据产品实际所需的标识状况和本部门实际的生
3、产状况对其以适当的标识方法进行标识;产品标识的方法可用标签、批次号、颜色、堆置区域等形式进行划分,标识应清晰和易于识别。 6.1.2检验、试验状态分类与分区: 1) 检验、试验状态由检验人员确定 ; 2) 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域存放: a. 未经检验、试验-------待检区 b. 已经检验、试验合格-----合格区 c. 已经检验、试验等待判定---待判区 d. 已经检验、试验不合格---不合格区 分别用:待检品、待判品、合格品、不合格品(又可分返工品)文字或标牌进行标识。 6.1.3状态标识方法: 凡公司从原材料、辅料进厂(来料接收)到生产过程中和各仓库储存、
4、存放的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均须按以下规定进行明确的状态标识: 1)对于来料接收产品 A a.等待检验的,将其移入待检区进行标识; b. 经检验合格的贴合格标签,将其存放合格区进行标识; c. 经检验不合格/需返工的要放不合格区进行标识; 2)生产部根据公司材料或产品的检验状况,并结合公司生产现场现有的空间与“5S”要求,规划出各检验过程和各生产现场材料或产品的储存和存放区域。 来料接收过程的标识 3)各单位必须确保本单位的检验与试验状态的规划区域和标识牌清晰、清楚;必须要求本单位的所有人员理解、遵守并执行检验与试验状态的规定。 状态标识区域的划分 否 B
5、 标识和记录 B 生产过程 合格区 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不合格区 标识和记录 是 标识和记录 检验试验 质检部 生产部 6.2 来料接收过程的标识 6.2.1 材料进厂后应有顾客的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 6.2.2检验员按《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进行检验验收。 6.2.3 经检验验收合格的,贴合格标签,并注明检验日期;若检验验收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6.2.4来料在出库时,保管员对应“领料单”上注明的型号按先进先出要求发料 6.3 生产过程的标识 生产中的半成品放在指定的区域,明确产品名称和状态 6.4 成品的标识 成品特用
6、包装箱进行标识;另外,在产品上喷码进行批次标识。 6.5 退货产品的标识 退货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由相关部门挂返退产品标签或移入返退产品区隔离。 6.6检验员按《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中的规定和相关检验规范/标准,对材料或产品进行检验和/或试验,并将检验和/或试验的数据和结果记录在相应的检验报表中,经本部门主管和/或各相关单位主管签核后,由质检部存档,以便日后其质量追溯及查核。 6.6.1 对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产品由品质部门和相关责任缺失部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进行作业。 6.6.2在生产、安装和/或服务整个过程中,未经B 检验/试验合格或
7、没有合格品标签标识的材料或产品不准使用、加工、转序、包装及交付给顾客。. 追溯 产品有追溯要求时 6.7 产品追溯控制: 6.7.1在来料接收、生产、交付的各阶段,每批产品须有清晰的识别手段。 6.7.2生产过程中,将产品批次喷码在产品上.当出现质量问题时,根据喷码追溯相应批次。各部门按相关的生产计划对产品生产状况进行记录,并依《记录控制程序》建档保存,其具体作业由相关部门按《过程控制程序》、《交付和服务控制程序》、《搬运、贮存、包装与防护管理程序》进行作业。 6.7.3成品出货后,仓库必须依《记录控制程序》、《交付和服务控制程序》建档并保存相关的出货记录,以便日
8、后追溯及查核。 6.7.4当顾客有产品质量追溯要求或各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异常时,质检部应回溯追查出成品出货记录、成品检验记录、过程中在制品的检验记录及原材料、辅助材料的进货检验记录等资料中的检验结果和数据、生产日期、检验日期、生产批号、产品名称、产品编号、规格/型号、数量、等级、进厂检验日期、各生产班组,并追查其产生的原因,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直至所反映的问题全部解决或得到有效处理,以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其具体作业由相关部门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作业。 《质量跟踪卡》 资料存档 6.8与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有关的记录保存,由
9、相关部门依《质量/环境记录控制程序》进行作业。 各项绩效指标 计算方法 统计周期 统计人 现场标识每月检查不达标处 月 质检部 6. 相关文件: 6.1、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YH-B-19 6.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YH-B-24 6.3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YH-B-13 6.4《销售管理程序》 YH-B-09 6.5《搬运、贮存、包装与防护管理程序》 YH-B-17 7. 引出文件: 认证标志使用保管要求 8. 相关记录: 质量跟踪卡 JL-B-1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