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在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 由于主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 往往导致生产安全事 故的发生, 发生事故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对于及时采取应 急救援措施, 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 明确责任,规范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公司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发生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及全体从业人员。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公司安全科及安
2、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本公司轻微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 的调查、分析、处理,对公司发生的一般及以上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并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调查。 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对设备工艺事故的调查、 分析、 处理; 配合公司安全管理 人员开展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四、安全事故分类和等级划分 4.1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生产安全事故按其性质可分为员工伤亡事故、 交通事故、 火灾事故和其他生 产安全事故。 ①、 员工伤亡事故: 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 急性中毒事 故。即员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单位的设备(施)不
3、齐全、 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 管理不善, 以及单位领导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生 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亡、急性中毒事故。 ②、 交通事故: 是指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人 身伤亡或车辆损坏的事故。 ③、 火灾事故: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火灾, 并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烧 毁)的事故。 ④、其它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管沟塌方、煤层气、 LNG 泄漏、设备损毁、装置或管道爆炸等,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财产损失 构成事故的。 4.2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
4、级: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 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 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 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
5、告的对象和基本内容 5.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对象 1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押运员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 并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 在情况紧急时, 应直接向公安部门、 安监部门等有关部 门报告, 随后报告公司。 严禁肇事逃逸,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肇事者本人全部 承担。公司接到报告后,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①、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低于 2000 元的事故,公司必须在当月内将“安全 事故报告单”报市运管处安全科。 ②、重伤或重伤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高于 2000 元的或政治、社会影响比较 严重的事故, 公司应立即报告市运管处安全科, 并在三日内将“安全事故报告
6、单” 报市运管处安全科。 ③、上级要求报告的事故,应特事特报。 事故发生后, 公司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 不能谎报、 延报或隐瞒不 报。 5.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基本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包括单位的全称、所处地理位置、所有制形式和隶 属关系、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持有各类证照的情况、 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以 及近期的生产经营状况等一般情况。 ②、 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区域)及现场情况。 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应当具 体,并尽量精确到分钟。地点要准确,除事故发生的中心地点外,还应当报告事 故所波及的区域。 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现场情况, 便于前后比较
7、 分析事故的原 因。 ③、 事故的简要经过。 简要经过是对事故全过程的简要叙述, 核心要求在于 “全”和“简”。 “全”就是要全过程描述, “简”就是要简单明了。描述要前后 衔接、脉络清晰、因果相连。 ④、 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 涉险的人数)以及直 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对于人员伤亡情况的报告,应当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不作无根据的猜测,更不能隐瞒实际伤亡人数。对直接经济损失的的初步估算, 主要指事故所导致的建筑物的毁损、 生产设施设备和仪器仪表的损坏等。 在报告 这方面情况时应当谨慎细致,力求准确。 ⑤、 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主
8、要是指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事 故单位负责人、 已经接到事故报告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减少损失、 防止事故扩 大和便于事故调查所采取的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等具体措施。 ⑥、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⑦、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⑧、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人。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保护和救护的基本要求 6.1 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保护 事故现场保护的主要任务就是在现场勘查之前, 维持现场的原始状态, 既不 使它减少任何痕迹、物品,也不使它增加任何痕迹、物品。事故现场的保护主体 是事故发生单位和接到事故报告并赶赴事故现场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任何 单
9、位和个人, 都不得破坏事故现场, 毁灭相关证据。 保护事故现场必须根据事故 现场的具体情况和周围环境,划定保护区的范围,布置警戒。基本要求为: ①、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 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 遮盖。 2 ②、抢救伤者时,应做好标记。 ③、 将伤者送到医院后, 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 如轮胎 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④、及时疏散事故现场人员,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6.2 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救护的基本要求 现场救护目的是挽救生命, 减轻伤残。 在生命得
10、以挽救, 伤病情得以防止进 一步恶化这一最重要、 最基本的前提下, 还要注意减少伤残的发生, 尽量减轻病 痛,对神志清醒者要注意做好心理护理, 为日后伤员身心全面康复打下良好基础。 总之,要记住现场救护的原则是:先救命,后治伤。 ①、 紧急呼救。 当紧急事故发生时, 应尽快拨打电话 120、 110 呼叫急救车, 或拨打当地担负急救任务医疗部门的电话。 ②、 先救命后治伤, 先重伤后轻伤。 在事故的抢救工作中不要因忙乱而受到 干扰,被轻伤员喊叫所迷惑,使危重伤员落在最后抢出,处在奄奄一息状态,或 者已经丧命,故一定要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总原则。 ③、先抢后救,抢中有救,
11、尽快脱离事故现场。在可能再次发生事故或引发 其他事故的现场,如失火可能引起爆炸的现场,应先抢后救,抢中有救,尽快脱 离事故现场,以免发生爆炸或有害气体中毒等,确保救护者与伤者的安全。 ④、先分类再运送。 不管伤轻伤重, 甚至对大出血、 严重撕裂伤、 内脏损伤、 颅脑损伤伤者,如果未经检伤和任何医疗急救处置就急送医院,后果十分严重。 因此, 必须坚持先进行伤情分类, 把伤员集中到标志相同的救护区, 有的伤员需 等待伤势稳定后方能运送。 ⑤、医护人员以救为主,其他人员以抢为主。救护人员应各负其责,相互配 合, 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通常先到现场的医护人员应该担负现场抢救的组织指挥 职
12、责。 ⑥、 消除伤员的精神创伤。 一切有生命威胁的刺激对人都能引起强烈的心理 效应, 进而影响行为活动。 事故给伤员造成的精神创伤是明显的, 对伤员的救护 除现场救护及早期治疗外,尽可能减轻其精神上的创伤。 ⑦、伤面的救护措施。为应对紧急情况, 公司员工都应学习和掌握采用止血、 包扎、固定、搬运等技术,对伤员进行紧急处理。 ⑧、 正确处理窒息性气体引起的急性中毒。 存在窒息性气体的事故现场, 引 起危害的特点是突发性、快速性、高度致命性,救护人员应戴防护用具,正确施 救,以降低死亡率,并防止救护人员中毒。 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事故的调查处理要严格坚持“四不放过”
13、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单位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责任 人及有关人员未受到处罚不放过),严肃认真对待。同时,公司作如下规定: ①、 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 安排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并携同安全管理人员立即 赶到事故现场, 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调查、 取证、 救护及防止事故扩大的 防范措施等工作。 ②、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低于 1 万元的事故, 由公司对当事人和责任人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市运管处安全科。 ③、重伤、重伤以上、经济损失高于1 万元的事故或政治、社会影响比较严 重的事故, 由市运管处安全科会同公司一起对当事
14、人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经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 ④、对现场不能结案的,经济损失较大或政治、社会影响比较严重的事故, 在事故结案前公司每月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的情况报市运管处安全科。 ⑤、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官司, 由公司安排有关人员携同律师负责处理, 所需费用及交通工具由公司安排处理。 ⑥、事故结案后,财务部门按照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扣罚,公 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执行。 ⑦、事故发生后,能处理的尽快处理,不准形成积案。 八、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 事故发生后,公司根据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由事故调查组负责编制事故调 查报告。事故处理过程
15、及报告应当涵盖以下基本内容: ①、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前的运输作业状况;事故发 生的具体时间、 地点; 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 急处置措施情况; 事故报告经过; 事故抢救及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的善后处理情 况;其他与事故发生经过有关的情况。 ②、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包括:事故当场人 员伤亡情况及人员失踪情况; 事故抢救过程中人员伤亡情况; 最终伤亡情况; 其 他与事故发生有关的人员伤亡情况。 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包括: 人员伤亡后所支出 的费用,如医疗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16、事故善 后处理费用,如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现场清理费用、事故罚 款和赔偿费用等; 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 如固定资产损失价值、 流动资产损 失价值等。 ③、事故发生原因及性质认定。 “事故发生原因”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直 接原因主要是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如操作人员的错误操作等)。 间 接原因主要是没有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正确、 不健全, 没有组织培训教育或培训教育不够、 劳动组织不合理、 对现场工作缺乏 检查或指导错误,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等。 “事故性质”有责任事故、非责 任事故和不可抗拒事故之分。 责任
17、事故的责任有直接责任、 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之分。责任事故是指人、机、物、环的不安全状态没有消除而造成的事故;非责 任事故是指因当前的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没有认知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造成的 事故;不可抗拒事故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的事故, 如地震、 战争、 未能预报的特殊天气等。 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 接因果关系的人员, 如违章作业人员等; 主要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 任的人员, 如违章指挥者; 领导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主 要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人员。 ④、事故责任划分及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主要是指通过事故调
18、查分析,在认 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的基础上, 对责任事故者的处理建议。 主要包括: 对责 任者的行政处分、 纪律处分建议; 对责任者的行政处罚建议; 对责任者追究刑事 责任的建议;对责任者追究民事责任的建议。 ⑤、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要求企业要认真总结事故的教训,主要是在安全 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存在哪些薄弱环节、漏洞和隐患, 要认真对照问题查找根源,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 可操作性、适用性和时效性,并不折不扣地落实,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九、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为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驾驶员、 押运员的安全行车意识,
19、 做到奖惩 4 分明,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9.1 领导干部 1 、发生重特大责任行车事故实行责任追究。 ①、单位经理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除追究领导责任外,并处罚款 1000 元; ②、 分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是安全生产重要责任人, 除追究领导责任外, 并处 罚款 600 元。 2、未发生重、特大行车责任事故实行奖励制度,单位经理奖 600 元,分管安 全生产和负责人奖 400 元。 9.2 安全管理人员 ①、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每死亡 1 人罚责任人 500 元;发生重伤事故,重伤 1 人罚责任人 300 元;轻伤事故罚责任人 200 元;
20、 ②、 事故虽然无人伤亡, 但直接经济损失 2 万元以上的罚责任人 500 元; 直接 经济损失 1-2 万元的罚责任人 300 元;直接经济损失达 0.5- 1 万元的罚责任人 200 元; ③、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查实,比照前两项规定对责任人处2 倍的罚款,并 给予通报批评。 9.3 驾驶人员 ①、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每死亡 1 人罚责任人 5000 元;发生重伤事故,每重 伤 1 人罚责任人 3000 元;发生轻伤事故罚责任人 2000 元。 ②、事故虽无人员死亡, 但直接经济损失达 2 万元以上的, 罚责任人 3000 元; 直接经济损失 1-2 万元的罚责任人 1000
21、元;直接经济损失达 0.5- 1 万元的罚责 任人 500 元。 ③、对隐瞒事故不报者, 一经查实, 比照前两项规定对责任人处以 2 倍的罚款, 并给予通报批评。 9.4 押运人员 ①、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每死亡1 人罚责任人 500 元;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 1 人罚责任人 300 元;发生轻伤事故罚责任人 200 元。 ②、事故虽无人员死亡,但直接经济损失达 2 万元以上的,罚责任人 500 元; 直接经济损失 1-2 万元的罚责任人 300 元;直接经济损失达 0.5- 1 万元的罚责任 人 200 元。 ③、对隐瞒事故不报者, 一经查实, 比照前两项规定对责任人处以 2 倍的罚
22、款, 并给予通报批评。 9.5 特殊情况下 遇有特殊情况,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奖罚办法。 十、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 ①、 公司安排一名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 责任心强、 工作扎实的人员做事故统 计工作。 ②、事故统计分析应明确统计和分析的内容、统计时限、统计分析结果等。 ③、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台账,事故统计人员要如实记录发生的生产安 全事故。 ④、事故统计人员根据公司当月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机动车肇事月报”, 于次月 3 号前报市运管处安全科。 ⑤、公司当月发生的事故,须如实填写“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表”,于 5 次月 3 号前报市运管处安全科。 ⑥、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人为因素、车辆因素、管理因素、环境因素等, 提出预防措施。 ( “预防交通事故对策表”附后) 十一、附则 本制度由 XXXX 物流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归 XXXX 物流有限公司,本制度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