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1 1 、公司所有证照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未经总经理同意, 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 2 、公司证照保管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并加锁存放于安全 柜内。 3 、由总经理办公室建立证照台账并定期核对台账记录与证 照原件,保证二者相符。 4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携带拿出总经理办公室。 5 、未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公司 证照(包括管理证照人员)。对于非法使用证照者视情节轻重和 造成损失的程度,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6 、使用证照必须登记,注明使用证照的名称、用途、时 间、归还日期等。 7 、管
2、理证照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 、所属分公司证照管理与使用参照上述制度执行。公司证 照管理制度 2 第一条公司证照由行政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第二条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 第 1 页 共 15 页 如: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税务登记 证、 ISP 经营许可证等。 第三条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第四条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第五条证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请 → 部门负责人复核 → 主管总监审核 → 总经理核准 → 办理借用手续 → 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管
3、 人。 第六条证照复印程序 借用人申请 → 部门负责人复核 → 主管总监核准 → 办理借用手 续 → 发放复印件,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 人。 第七条如需使用原件,则总总经理须核准。 第八条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证照保管人 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公司证照管理制 度 3 一、目的:印章与证照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 要凭证和工具,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所有印章、证照的安全使用及 管理,维护印章与证照的严肃性,加强印章制发、使用、废止及 证照管理,提高各相关使用环节的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合法权 第 2 页
4、共 15 页 益与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的印章和证照 三、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 四、职责范围: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负 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二)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五、内容: (一) 印章、证照分类:公司印章包括行政专用公章、法人代 表私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 部门章等。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 代码证(正本、副本、 IC 卡)、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 税、地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5、二)印章的刻制与注销: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规定配置或更 换印章的部门,由申请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综合管理 部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经理确认同意并批准后方可刻制或更 换。印章刻制或新证照办理或更换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刻制 标准或证照办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申请新办的印章或证照须在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并做 好印模采样或证照扫描、复印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存档后, 第 3 页 共 15 页 原件由使用部门签收方可进行办理。印章刻好后由综合管理部办 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 图。 (四)印章、证照的管
6、理: 1、公司的所有印章、证照,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登记、留 样与存档,印章应注明启用时间、废止时间、废止原因等,证照 应注明年检年审时间,均应明确相关保管人、经办人。 2、由于印章磨损而需要更换印章或证照年检到期,统一由 综合管理部登记、留样或办理年检年审手续。综合管理部应对公 司各类印章和证照保管明细进行汇总并定期更新,明细表包括印 章证照名称、主管部门、专管人、办理日期、年检年审日期等。 3、所有印章或证照均由专人管理,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 失、损坏和作废,必须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正副 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7、 IC 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及 使用。 5、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支付 U 盘、法人印章、支票购买 凭证由财务室出纳员负责管理及使用。 6、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室会计负责管理及使 用。 第 4 页 共 15 页 7、综合管理部专人保管《印章规范使用表》,财务专用章、 法人代表私章统一收归公司财务专管。 8、印章或证照丢失、损毁、被盗,要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书 面报告,并与综合管理部商量补救措施。 9、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或办理证照,由此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均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一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 的管理责任。 10、印章因不
8、慎遗失或损坏,可以按下述程序补刻:公司印 章遗失应于发现当日登报挂失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然后凭挂失 公告及工商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指定点刻制;若各部门使用 的印章遗失或要求更换新的应向综合管理部出具书面申请。 (五)印章、证照的.使用:所有涉及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私 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手续均要填写《用印申请表》。 按《用印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且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 认,否则将不予审批。 (六)介绍信管理: 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法人授权书、法人证明书等)、 信笺介绍、证明信。 2 、介绍信一般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档保存。 3 、开具介绍信要按照印章使用程序严格履行审
9、批手续。一 第 5 页 共 15 页 般事宜由部门经理签字后综合管理部审核;重要事宜需由各级主 管签署意见后,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使用存根介绍必须 经总经理审批,如使用已由法人代表签字的空白授权书,须报总 经理或法人代表本人同意。 4、因情况变化,介绍信领用人没有使用介绍信,应及时退 还。 5、如若发现介绍信丢失,领用人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反 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 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由申请 人写明原因 (用途),并在审批表上注明为何需盖空白资料,必须 经总经理书面批
10、准,公司综合管理部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 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 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六、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七、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4 一、公司证照由总经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二、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 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等。 三、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四、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第 6 页 共 15 页 五、证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请 → 部门负责人复核 → 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 总经理
11、 核准 → 办理借用手续 → 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 管人。 六、证照复印程序: 借用人申请 → 部门负责人复核 → 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 办理借 用手续 → 归还(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七、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经理核准。 八、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证照保管人必 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5 为保证委机关公章使用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合法性,杜绝乱 用、滥用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使用范围 1.由委名义签发的文件,包括各类通知、请示、报告、决 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我委对外
12、工作联系的介绍 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委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 书、承诺书等。 2 .其他情况需加盖公章时,须由主要负责人签批。 3.委下属单位及各处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单位 第 7 页 共 15 页 及处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已有完整文件签发单的`公文可直接加盖公章。 2.其他文件材料盖章需在《盖章登记簿》上统一登记,明 确盖章日期、事由、经办人、承办处室,除单位派车、个人公积 金申领等例行性事务盖章可直接由处(室)长签字办理外,其余 均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必要时须报主要领导审定。
13、 3.特殊情况急需盖章的,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征得分管 负责人同意后可先行盖章,但事后应及时补签;对重要文件不得 先盖章再补签。 4.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使用。如确有特殊需要,须提出书 面申请,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 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责任。 5.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 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件,拒绝加盖公章。 6.一律不得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合同、介 绍信等上面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 意后,方可用章。 7.规范使用印章,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 (油
14、)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第 8 页 共 15 页 8.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 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委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存放于指定安全的地 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2.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定人员 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3 .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4 .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 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
15、甚至 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 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 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章印章地领取和保管 第三条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 管。 第 9 页 共 15 页 第四条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第五条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 上予以记录。 第六条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 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 续。 第三章印章地使
16、用 第七条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 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第八条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 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九条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 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十条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 定权。 第十二条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 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 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 10
17、页 共 15 页 第十四条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 存,定期这个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第十五条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 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 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十六条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 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四章责任 第十七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 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第十八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 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
18、成损失的,由公司对 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 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6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证照资质的管理,确保证照在企业经营 第 11 页 共 15 页 管理活动中安全、有效、合法的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证照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保 管”原则,保证证照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行政部负责办理、监 督检查工作。 第二节资质证照的种类 第三条种类 一、资质证照种类包括基础证照、专业证照及获奖证照三 类: (一)基础证照是指公
19、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企业合法经营所 需要的各种证照 ; (二)专业证照是指经营中取得的专业类证照:如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环保 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建造师 证、安全员证、岗位资格证、技术人员学历证、个人的职称证 等。 (三)获奖证照是指公司经营中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专利证 书等。 第三节资质证照的办理部门 第四条办理部门 第 12 页 共 15 页 (一)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由行政部统筹办 理 ;
20、 (二)公司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均由财务部统筹办 理 ; (三)公司专业证照、专利及获奖证照均由行政部统筹办理; 第五条证照除正常的年检和换证外,凡涉及变更或注销的, 必须由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证照的办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如因个人原因超 过规定期限未办理以致证照过期的,将追究证照经办人员责任。 如被罚款的,所罚款项全部由经办人承担。 第七条所有证照办理完毕后,必须将原件备案至相应保管部 门。 第八条证照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员凭票据办理报 销手续。 第四节证照保管及使用 第九条行政部负责公司证照的统一管理。所有证照原件由行 政部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登记、
21、备案并保留扫描件。 第十条行政部应妥善保管印章和证照,存放于专门的、干燥 的文件柜里,不用时注意上锁,未经许可不得启用、滥用、复 印、外借等,证照类的还应备扫描件归档和留存复印件以备急 第 13 页 共 15 页 用。保管期间,公司及部门印章、证照管理员为管理责任人。 第十一条行政部应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 各种证照的年度检审,确保证照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为保证公司的合法经营,公司以个人名义出资办理 的职称证、资质证、资格证等各种证件的产权属于公司,由行政 部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证照检审时,相关部门和人 员有责任予以
22、协助,并提供所需的材料。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或外单位需要使用公司证照复印件,须 填写《资质文件使用登记表》 (若部门主管领导未能签署,须上 一级领导签署,部门主管领导及时补签)。扫描件需要传送时, 须有水印“此扫描件仅作为办理__用”,需要复印的,由行政部 统一复印并加盖“再次复印无效”印章,必要时加注“复印件仅 用于办理__用”。 第十四条公司证照原件(正本或副本)带出和借用,行政用证 须经常务副总批准,项目用证须经总经理批准,领导签字同意后 的《证照外出使用审批单》,不得擅自用于他事,期间要妥善保 管,携带人应防止丢失,用完后应立即归还还原保管部门。并在 登记表上注销。 第十五条印章证照保管员为第一责任人。带出和借用期间, 携带人为第一责任人,审批人为第二责任人。 第 14 页 共 15 页 第十六条当印章和证照管理人员发生人事变动或离职,应向 交接人移交印章、证照及其他相关工作,同时填写《证照交接 单》,常务副总为监交人。 第十七条证照遗失必须马上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证照保管 人登报声明证照作废,并按主管部门的要求重新补办新证照。 第十八条如因个人疏忽引起证照遗失的,由遗失人承担全部 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遗失人承担。 第 15 页 共 15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