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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文档:第二代XXX支付业务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分册.docx

1、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第二代XXX支付清算系统 需求规格说明书 支付业务系统分册 2012年2月 文档编撰人员 主 要 编 写 人 员 曹艳 顾贝贝 王超 梁慧敏 高莉 肖飞 邱学刚 焦竞成 陈沛 参与讨论及评审人员 宣明旭 吕新蓉 肖飞 高博奋 贺杰 张文静 姚春杨 董玉峰 目 录 需求规格说明书 0 文档编撰人员 1 第一章 引言 11 1.1 文档目的 11 1.2 读者对象 11 1.3 术语定义 11 1.4 参考资料 12 第二章 系统概述 13 2.1 系统拓扑结

2、构 13 2.2 NPS的业务范围 13 2.3 业务分类 14 2.3.1 支付类业务 14 2.3.2 信息类业务 14 2.4 业务类型与业务种类 14 2.5 业务与技术指标 14 2.5.1 系统处理容量 14 2.5.2 业务处理和系统响应时间 15 2.6 系统运行时间 15 2.7 重复交易检查 16 2.8 业务权限 16 2.9 数字签名与业务密押 17 2.9.1 数字签名 17 2.9.2 业务密押 17 2.9.3 新旧系统之间数字签名和核押处理 18 2.10 通讯应答与业务应答 18 2.11 交易处理状态 18 第三章 受理渠

3、道管理 20 3.1 受理渠道种类 20 3.2 受理渠道约束 20 3.3 渠道说明 20 3.3.1 自动柜员机、自动存款机(ATM、CDM)渠道 20 3.3.2 销售点终端(POS)渠道 20 3.3.3 自助终端渠道 21 3.3.4 银行柜台和终端渠道 21 3.3.5 网上银行渠道 21 3.3.6 手机银行渠道 21 3.3.7 电话银行渠道 21 第四章 支付类业务 22 4.1 银行汇票业务 22 4.1.1 业务概述 22 4.1.2 业务规则 22 4.1.3 受理渠道说明 22 4.1.4 银行汇票的状态 22 4.1.5 银行汇票签

4、发 23 4.1.6 银行汇票解付 26 4.1.7 银行汇票撤销 30 4.1.8 银行汇票退票 33 4.1.9 银行汇票挂失 35 4.1.10 银行汇票解挂 37 4.1.11 关联交易 38 4.2 电子汇兑业务 39 4.2.1 业务概述 39 4.2.2 业务规则 39 4.2.3 交易处理状态 39 4.2.4 交易处理说明 39 4.2.5 异常处理说明 41 4.2.6 关联交易 43 4.3 个人账户通存业务 43 4.3.1 业务概述 44 4.3.2 业务规则 44 4.3.3 受理渠道说明 44 4.3.4 交易处理状态 45

5、4.3.5 交易处理说明 45 4.3.6 异常处理说明 48 4.3.7 关联交易 51 4.4 个人账户通兑业务 51 4.4.1 业务概述 51 4.4.2 业务规则 52 4.4.3 受理渠道说明 52 4.4.4 交易处理状态 53 4.4.5 交易处理说明 53 4.4.6 异常处理说明 55 4.4.7 关联交易 57 4.5 对公账户通存业务 57 4.5.1 业务概述 57 4.5.2 业务规则 57 4.5.3 受理渠道说明 57 4.5.4 交易处理状态 58 4.5.5 交易处理说明 58 4.6 第三方转账业务 58 4.6.1 业

6、务概述 58 4.6.2 业务规则 58 4.6.3 受理渠道说明 58 4.6.4 交易处理状态 59 4.6.5 在线认证方式的交易处理说明 59 4.6.6 协议认证及密码认证的交易处理说明 67 4.7 协议付款业务 76 4.7.1 业务概述 76 4.7.2 业务规则 76 4.7.3 受理渠道说明 76 4.7.4 交易处理说明 77 4.8 即时转账业务 77 4.8.1 业务概述 77 4.8.2 业务规则 77 4.8.3 交易处理状态 77 4.8.4 交易处理说明 78 4.8.5 异常处理说明 80 4.8.6 关联交易 82 4.

7、9 消费业务 83 4.9.1 业务概述 83 4.9.2 业务规则 83 4.9.3 受理渠道说明 83 4.9.4 交易处理状态 83 4.9.5 交易处理说明 83 4.9.6 关联交易 83 4.10 预授权业务 91 4.10.1 业务概述 91 4.10.2 业务规则 92 4.10.3 受理渠道说明 92 4.10.4 交易处理状态 92 4.10.5 交易处理说明 92 4.10.6 异常处理说明 93 4.10.7 关联交易 93 4.11 IC卡电子现金业务 98 4.11.1 业务概述 98 4.11.2 业务规则 98 4.11.3

8、受理渠道说明 98 4.11.4 交易处理状态 98 4.11.5 指定账户圈存 98 4.11.6 非指定账户圈存 102 4.11.7 现金充值 108 4.11.8 现金充值撤销 111 4.11.9 脱机消费/退货 113 4.12 自动冲正 114 4.12.1 业务概述 114 4.12.2 业务规则 114 4.12.3 受理渠道说明 114 4.12.4 交易处理状态 114 4.12.5 交易处理说明 115 4.12.6 异常处理说明 117 4.13 存款冲销 118 4.13.1 业务概述 118 4.13.2 业务规则 119 4.1

9、3.3 受理渠道说明 119 4.13.4 交易处理状态 119 4.13.5 交易处理说明 119 4.13.6 异常处理说明 119 4.14 补正 119 4.14.1 业务概述 119 4.14.2 业务规则 119 4.14.3 受理渠道说明 120 4.14.4 交易处理状态 120 4.14.5 交易处理说明 120 4.14.6 异常处理说明 120 第五章 信息类业务 121 5.1 业务管理类 121 5.1.1 排队撤销 121 5.1.2 业务撤销 124 5.1.3 错账控制/解控 126 5.1.4 错账控制/解控状态查询 129

10、5.1.5 交易状态查询 130 5.2 信息查询类 131 5.2.1 账户余额查询 131 5.2.2 账户明细查询 133 5.2.3 业务查询/查复 134 5.2.4 自由格式报文 136 5.3 清算账户管理类 138 5.3.1 清算账户余额查询 138 5.3.2 资金调拨申请 140 5.3.3 清算余额预警通知 141 5.3.4 清算账户余额通知 141 5.3.5 清算账户余额通知回执 142 5.3.6 清算账户余额透支通知 143 5.4 协议管理类 143 5.4.1 付款授权协议管理业务 143 5.4.2 账户信息跨行查询授权协议

11、 149 5.5 公共管理类 154 5.5.1 系统登录/退出 154 5.5.2 系统状态变更通知 154 5.5.3 重发文件请求 155 5.5.4 成员机构状态变更通知 155 5.5.5 强行离线通知 155 5.5.6 停启运通知 156 5.5.7 下发文件 156 第六章 业务数据管理 158 6.1 行名行号管理 158 6.2 卡BIN与行号对照关系管理 158 6.3 工作日期管理 158 6.4 渠道权限管理 158 6.5 业务权限管理 158 6.6 业务周期设置 158 6.7 交易属性维护 158 6.8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1

12、59 6.8.1 重要空白凭证入库 159 6.8.2 更改凭证状态 159 6.8.3 凭证状态查询 159 6.9 机构故障管理 159 第七章 资金清算 160 7.1 提交清算原则 160 7.2 清算余额预警 160 第八章 计费管理 161 8.1 计费功能概述 161 8.1.1 计费对象 161 8.1.2 计费方式 161 8.2 计费管理 162 8.2.1 一般业务计费管理 162 8.2.2 银行卡业务计费与分润管理 165 8.2.3 计费与分润标准 165 8.2.4 处理流程 165 8.2.5 账务处理 166 8.3 费用返

13、还管理 166 8.3.1 返还对象与范围 166 8.3.2 返还标准 166 8.3.3 返还公式 167 8.3.4 费用返还处理流程 168 8.4 查询统计 168 8.5 参数管理 169 第九章 日终处理 170 9.1 日切处理 170 9.2 业务核对 170 9.2.1 NPS与各成员机构的对账流程 170 9.2.2 NPS与外系统的对账流程 171 9.3 差错处理 171 9.3.1 以农信银中心处理结果为准进行调账的业务 171 9.3.2 以成员机构处理结果为准进行调账的业务 171 第十章 异常处理 173 10.1 行号错误的处

14、理 173 10.2 报文无法识别的处理 173 10.3 录入错误的处理 173 10.3.1 复核时发现录入错误 173 10.3.2 已通过复核,但发送前发现错误 173 10.3.3 重复录入 173 10.4 重复发送的处理 173 10.5 汇兑业务收款人错误的处理 173 10.6 数字签名错误的处理 174 10.6.1 农信银中心检查数字签名失败的处理 174 10.6.2 接收方检查数字签名失败的处理 174 10.7 密押错误的处理 174 10.8 联机异常的处理 174 10.9 系统日切通知丢失的处理 174 10.10 农信银中心故障处

15、理 175 10.10.1 可以在容忍时间内恢复的处理 175 10.10.2 不能在容忍时间内恢复的处理 175 第十一章 新旧系统对接 176 11.1 总体原则 176 11.1.1 保证现有业务的连续性 176 11.1.2 一次切换 176 11.1.3 业务转换 176 11.1.4 资金清算 176 11.1.5 数据迁移 176 11.2 银行汇票业务 176 11.2.1 旧系统签发的汇票在新系统中解付 177 11.2.2 新系统签发的汇票在旧系统中解付 178 11.3 电子汇兑业务 180 11.3.1 从新系统发起汇兑业务 180 11.

16、3.2 从旧系统发起汇兑业务 181 11.4 个人账户通存业务 182 11.4.1 从新系统发起个人账户通存业务到旧系统 182 11.4.2 从旧系统发起个人账户通存业务到新系统 183 11.5 个人账户通兑业务 184 11.5.1 从新系统发起个人账户通兑业务到旧系统 184 11.5.2 从旧系统发起个人账户通兑业务到新系统 185 第十二章 查询打印 186 12.1 业务流水查询 186 12.2 历史业务流水查询 186 12.3 信息流水查询 186 12.4 历史信息流水查询 186 附录一 文档信息 187 第一章 引言 1.1 文档

17、目的 本需求规格说明书的编写目的,是明确支付业务处理系统-农信银支付业务组件(NPS-INPS)的功能性要求及非功能性要求,并明确NPS-INPS子系统的定位、确定NPS-INPS子系统的开发范围,以及NPS-INPS子系统与其他子系统的关系。 本需求规格说明书经讨论确认后,将作为NPS-INPS子系统后续工作的基础,并作为系统最后验收的依据。 1.2 读者对象 本需求规格说明书的读者对象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Ø 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项目组客户方业务人员; Ø 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项目组客户方领导人员; Ø 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项目组客户方系统开发人员; Ø 第二代农

18、信银支付清算系统项目组公司方需求分析人员; Ø 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项目组公司方系统设计人员; Ø 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项目组公司方系统开发人员。 1.3 术语定义 本需求规格说明书中涉及到如下术语或概念: ² 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Nongxinyin Clearing System, NCS1) 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指由农信银中心组织建设,并于2006年上线运行的支付清算业务系统。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的成员机构主要是农信银中心的股东、部分非股东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组织等。系统主要处理成员机构间的支付清算业务。本需求规格说明书中,为体现与第二代农信

19、银支付清算系统的区别,将现有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称为第一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以下简称“NCS1”。 ² 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Nongxinyin Clearing System 2nd Generation,NCS2) 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以下简称NCS2)是本项目要实现的目标系统。在继承NCS1成功经验的基础上,NCS2系统将进一步优化系统架构、扩展业务领域、完善业务功能,为成员机构业务创新和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撑。 ² 清算账户管理系统(Nongxinyin Settlement Account Management System, NAS) 清算账户管理系

20、统(以下简称NAS)是NCS2的核心基础支持系统。NAS集中存储和管理清算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和内部账户信息,处理各类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并实现清算账户资金调拨、存款计息结息、收费等处理。 支付业务系统(Nongxinyin Payment System,NPS) 支付业务系统(以下简称NPS)是NCS2的支付业务处理系统。NPS,既支持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内的支付业务的处理,又支持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跨系统业务,还支持以及通过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组织等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跨系统业务。 支付管理信息系统(Payment Management Information

21、System,PMIS) 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PMIS)是NCS2的辅助支持系统,实现行名行号管理、业务参数管理、计费管理、业务统计分析、业务监控、业务明细查询、提供前端业务操作界面,支持行名行号在线申报与审批、业务参数维护、可灵活配置的计费管理、监控业务运行、集中存储支付系统基础数据、灵活查询等业务功能。NPS根据业务处理逻辑单元划分为以下三个业务组件:自主支付业务组件(NPS-I)、人行支付业务组件(NPS-E)、差错处理组件(NES)。 ² 客户端WEB接入系统便捷柜员操作系统(Smart Customer Operate System,SCOSClient Web Conne

22、ction System,CWCS) 便捷柜员操作系统(SCOS)的定位是:为MPS系统配套,以WEB接入方式完成支付业务的管理和业务处理界面展现。SCOS系统采用B/S架构,配备标准化的客户端设备,在保证业务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成员机构以尽可能少的成本投入和尽可能短的时间接入NCS2系统。客户端WEB接入系统(以下简称CWCSSCOS)是NCS2系统的辅助支持系统,主要用于银企成员机构的支付业务管理界面和支付业务操作界面的展现,由银企成员机构共享,起到显著减少银企成员机构接入NCS2工作量的作用。 ² 成员支付系统(Member Payment System,MPS) 供

23、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使用的、能够直接接入NCS2系统并组装成员机构内部业务逻辑的支付业务系统。接入方式支持直连和间接两种方式,直连方式是成员支付系统与成员机构核心系统和渠道系统联系,办理汇兑、汇票、通存通兑等农信银业务;间连方式是成员机构使用成员支付系统配套的便捷柜员操作系统(SCOS)发起农信银汇兑业务。成员支付系统,也支持农信银作为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参与者办理人行支付业务。 ² 转换平台系统(Transfer Platform, TP) TP系统是NCS2的辅助支持系统,主要用于各业务系统间的业务逻辑转换,如NPS与FEPS之间的业务逻辑转换、NCS1与NPS之间的业务逻辑转换、NP

24、S与银联系统之间的业务逻辑转换等。 差错处理系统(NES) 差错处理系统(以下简称NES)是NCS2的辅助支持系统,主要用于各成员间对于办理个人账户通存通兑、消费等交易时出现差错的协调与处理系统。 1.4 参考资料 本需求规格说明书在编写时,参考了以下文档: Ø 《NPS需求》 Ø 《NCS2总体架构设计》 Ø 《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接口技术方案》 第二章 系统概述 2.1 系统拓扑结构 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支持成员机构一点集中接入,即成员机构以省级清算中心为单位统一接入,满足成员机构业务系统集中处理的需要;同时支持成员机构在省级清算中心接入的基础上,辖

25、属机构多点接入。采取一点接入方式的,成员机构在农信银中心开设清算账户,所有辖属机构的支付业务均通过成员机构的清算账户进行清算和结算;采取多点接入方式的,可由成员机构在农信银中心开设清算账户,所有辖属机构的支付业务均通过成员机构的清算账户进行清算和结算,也可以由多点接入的辖属机构开设多个清算账户,不同接入点的支付业务分别通过接入机构的清算账户进行清算和结算。 NPS是NCS2的支付业务处理系统。NPS既支持系统内支付业务的处理,又支持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跨系统业务,还支持通过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组织等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跨系统业务。 2.2 NPS-INPS的业务范围 N

26、PS-INPS主要处理系统内的支付类业务和信息类业务,即业务的发起方和接收方都是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成员机构或成员机构辖属网点的业务。 对于跨系统业务,即业务的发起方或接收方不是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成员机构或成员机构辖属网点的业务,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 农信银中心代理成员机构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银联跨行交易清算系统等系统办理的业务(即,农信银中心以系统接入点的身份接入上述系统,不具备业务身份,被代理机构通过其在人民银行的清算账户进行资金清算),不通过NPS-I处理,由NPS-E处理; 2. 农信银中心以业务参与者的身份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银联跨行交易清算系统等系统,办理自主业务,

27、如成员机构清算账户资金的调入调出、代理不具备自行接入人行支付系统的银企成员机构办理业务,通过FEPSMPS进行处理; 3. 通过农信银自助结算系统发起的跨行业务(即,收付款方的其中一方的开户行不是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的成员机构),由自助结算系统将交易通过NPS-INPS发送至TP,由TP按外系统标准进行转换后经相关系统(以业务参与者身份接入人行支付系统的,通过FEPSMPS,以他行代理方式接入的,通过代理行业务系统)发出; 4. 农信银中心接入其他商业银行或第三方支付组织系统办理的跨行业务(即,农信银中心作为其他系统的参与者接入,按对方系统的时序运行,以对方清算状态为准的业务),由成员机构通

28、过NPS-INPS已有的业务(如电子汇兑等)发送至TP,TP按外系统的接口标准完成报文格式转换后发送至外系统处理。 2.3 业务分类 2.3.1 支付类业务 支付类业务,是指成员机构及其辖属网点通过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发起或接收的、涉及资金清算与结算的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汇票、电子汇兑、个人账户通存通兑、对公账户通存通兑、第三方转账、即时转账、协议付款、消费、预授权、IC卡电子现金等,以及基于上述支付业务发生的、对上述支付业务进行反向处理的业务,主要包括自动冲正、存款冲销、补正等。 2.3.2 信息类业务 信息类业务,是指成员机构及其辖属网点通过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发起或接收的

29、不涉及资金清算与结算的业务。信息类业务分为与支付业务相关的信息类业务和与支付业务不相关的信息类业务,前者主要包括排队撤销、业务撤销、错账控制/解控、错账控制状态查询、交易状态查询、业务查询查复等,后者主要包括资金调拨申请、账户余额查询、账户明细查询、自由格式报文,以及系统管理类业务等。 2.4 业务类型与业务种类 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为各种业务分配一个唯一的标识号以标识该种业务,如普通汇兑、银行汇票等,同时,为不同业务种类分配业务种类代码,如银行汇票签发、银行汇票解付等。农信银中心通过PMIS维护业务类型和业务种类,并建立业务类型、种类的对应关系,业务类型、种类新增、变更、撤销的,由

30、农信银中心向成员机构发送业务类型与种类变更通知。 2.5 业务与技术指标 2.5.1 系统处理容量 NPS-INPS的系统处理容量为接入成员机构的支付业务数量合计。NPS-INPS业务处理能力的估算,按照每年560%的增长率计算,满足5年内的业务发展需要。NPS业务能力估算表如下: 年份 NPS业务笔数(万笔/日) NPS并发处理能力 (按每天8小时计算) (TPS) 峰值 (80%业务量集中2小时内) (TPS) 2010(参考期) 11.50 3.99 12.78 2011(参考期) 3020.00 10.426.95 33.3422.23 20

31、12(基期) 30.00(考虑新增渠道、新增外联业务品种后业务量增加的情况) 10.42 33.34 2013 45.00 15.63 50 2014 67.5 23.43 75 2015 101.725 35.32 113.03 2.5.2 业务处理和系统响应时间 2.5.2.1 业务处理时间 NPS-INPS业务逐笔发起,实时转发和处理,不支持业务包的发送。NAS收到NPS-INPS提交的业务清算指令的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2.5.2.2 系统响应时间 从报文进入系统到系统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报文或文件传输不成功,在3秒内向成员机构作出响应;

32、报文滞留在系统中时,应在30秒内向成员机构发出提示信息。 2.5.2.3 可靠性及性能要求 系统可使用率应保持在总运行时间的99.9%;故障平均修复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6 系统运行时间 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7×24小时连续运行,系统每个自然日进行日切、日终处理,日切、日终时间可进行参数化设置。日期切换后,系统进入下一工作日,对未得到释放的排队业务做自动退回处理。NPS-INPS日终后,向NAS发送对账文件,由NAS进行对账处理,核对不符的,NAS按NPS-INPS的处理结果进行调整,并对上一工作日的支付类业务进行结算处理。NPS-INPS向成员机构发送业务汇总及明细对账文件。

33、 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通过“系统状态变更通知”划分各个运行状态时间区段。系统工作状态分为“日切开始”、“日切结束”两个阶段。 T-1日NPS-INPS发出“系统状态变更通知—日切开始”后,系统日期切换为T日,此阶段,可以对T-1日未完成的交易进行冲正、应答等处理,但不得再发起交易日期为T-1日的新交易。 NPS-INPS发出“系统状态变更通知—日切结束”后,系统不再接收对T-1日交易的应答、冲正。 系统运行时间如下图所示: 2.7 重复交易检查 农信银中心和成员机构在收到业务时,必须进行重复交易检查,识别一笔交易的唯一标识,是“系统编号+发起行行号+报文标识号”,各

34、节点收到重复交易,不做重复入账处理。 2.8 业务权限 通过权重值来控制业务的权限,具体权重值的用法如下: 根据“发起参与行”和“接收参与行”要素,可以设置为:全部(使用ALL表示)、入网机构属性(0-成员机构 1-成员机构辖属网点 2-特许参与者)、成员行行号和成员行下属行号4个级别,这样共有16种设置情况,每种设置情况下权重值不同。在进行业务检查时,找出这16种设置情况下对本业务有效的权重值最大的设置,如该设置为“允许”则业务检查通过,如该设置为“禁止”则业务检查失败。 发起机构级别值 优先级值 设置情况 1 5 ALL 2 10 入网机构属性 3 20

35、成员行行号 4 40 成员行下属行号 发起行行号 接收行行号 发起行行号优先级值 接收行行号优先级值 发起行行号级别值 权重值 成员行下属行号 成员行下属行号 40 40 4 84 成员行下属行号 成员行行号 40 20 4 64 成员行行号 成员行下属行号 20 40 3 63 成员行下属行号 入网机构属性 40 10 4 54 入网机构属性 成员行下属行号 10 40 2 52 成员行下属行号 ALL 40 5 4 49 ALL 成员行下属行号 5 40 1 46 成员行行号 成员

36、行行号 20 20 3 43 成员行行号 入网机构属性 20 10 3 33 入网机构属性 成员行行号 10 20 2 32 成员行行号 ALL 20 5 3 28 ALL 成员行行号 5 20 1 26 入网机构属性 入网机构属性 10 10 2 22 入网机构属性 ALL 10 5 2 17 ALL 入网机构属性 5 10 1 16 ALL ALL 5 5 1 11 2.9 数字签名与业务密押 2.9.1 数字签名 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使用数字证书编制的数字签名保障

37、业务数据的安全。成员机构发起业务时,需根据加签要素,对业务进行加签处理。农信银中心收到业务后,首先进行验签,未通过的,将交易退回发起行。接收行收到业务时,首先进行验签,使用绑定关系验证数字证书的合法性。验签未通过的,退回农信银中心,由农信银中心退回原发起成员机构。 2.9.2 业务密押 出票行办理签发银行汇票业务时,农信银中心检查签发请求无误后,进行编押处理,按出票行12位行号对应的10位行号进行编押处理,并在签发业务应答中返回密押。办理解付时,由农信银中心进行核押处理。 2.9.3 新旧系统之间数字签名和核押处理 NCS2的入网机构向NCS1的入网机构发起交易,进行加签处理,

38、交易通过TP转换时,TP进行验签处理,验签未通过的,直接拒绝;验签通过,且报文格式转换成功的,使用密押服务器加编密押,并发送至NCS1。NCS1的接收行收到业务应进行核押处理。 NCS1的入网机构向NCS2的入网机构发起交易,进行编押处理,NCS1收到交易后,进行核押处理,核押错误的,直接拒绝交易,交易通过TP转换时,TP再次进行核押处理,核押错误的,直接做退汇处理;对于核押通过的,TP对交易进行加签处理,并发送至NCS2入网机构。NCS2的接收行收到业务进行验签处理。 2.10 通讯应答与业务应答 业务应答指农信银中心或成员机构在收到业务时,向发送业务机构进行反馈的一种处理方式

39、业务应答应用于以下场景: 1. 农信银中心收到发起成员机构发来的业务; 2. 接收成员机构收到农信银中心发来的业务; 3. 发起成员机构收到农信银中心发来的业务应答。 应答分为通讯应答与业务应答。 通讯应答表示农信银中心或成员机构已收到报文,仅代表报文的接收状态,不代表业务的处理状态。 业务应答表示农信银中心或成员机构的业务处理结果。 2.11 交易处理状态 Ø 已清算:支付类业务的状态,指NAS已成功进行清算处理的交易状态,已清算状态的交易可以被冲正、被存款冲销、被补正。 Ø 已拒绝:支付类、非支付类业务的状态,指农信银中心、NAS、接收成员机构已拒绝的交易状态。 Ø

40、已成功:非支付类业务的状态,指已成功处理的交易状态。 Ø 已接收:支付类、非支付类业务的状态,指农信银中心已收到、但未进行后续处理的交易状态。 Ø 已确认:支付类业务的状态,指NPS-INPS收到成员机构成功的账户信息核验应答的交易状态。 Ø 待确认:实时借记业务的状态,指NAS已完成清算处理,等待接收成员机构处理结果的状态。 Ø 已付款:第三方转账业务收到付款成员机构返回的转出应答。 Ø 已冲正:支付类业务的状态,指允许被冲正的业务(如个人账户通兑等)已成功冲正的交易状态。 Ø 已排队:支付类业务的状态,指非实时类业务(如电子汇兑)纳入日间排队的交易状态。 Ø 已撤销:支付类业

41、务的状态,指未清算的支付类业务被成功撤销的交易状态。 Ø 排队已撤销:支付类业务的状态,指排队队列中的支付类业务被成功排队撤销的交易状态。 Ø 已存款冲销、已补正:个人账户通存业务的状态,指原交易被成功存款冲销、补正的交易状态。 Ø 已消费撤销:消费业务的状态,指原交易被成功消费撤销、退货的交易状态。 Ø 已完成撤销、已追加:预授权业务的状态,指原交易被成功撤销、完成、完成撤销、追加的交易状态。 Ø 已退货:消费业务的状态,指原交易被成功退货的交易状态。 具体业务的处理状态,详见第四、五章各节说明。 第三章 受理渠道管理 3.1 受理渠道种类 受理渠道主要包括:

42、 编号 定义(英文) 定义(中文) 00 Not defined 未定义 01 ATM-Automatic Teller Machine 自动柜员机 02 CDM-Cash Deposit Machine 自动存款机 03 POS-Point Of Sale 销售点终端 04 EDC-Electronic Data Capture 电子数据终端 05 Self-terminal 自助终端 06 Bank counter and terminal 银行柜台和终端 07 Internet 互联网(网上银行,B2B,B

43、2C) 0701 Internet banking 网上银行 0702 Mobile banking 手机银行 0703 B2B B2B网上支付 0704 B2C B2C网上支付 0705 C2C C2C网上支付 08 Wireless device 无线设备(如手机) 09 Telephone bank 电话银行 10 Load/upload device 基于PBOC 电子钱包/存折标准的交易终端 11 Mobile Pos 移动POS 12~99 Reserved for use 保留使用 渠

44、道编号 渠道名称 00 未定义 01 自动柜员机、自动存款机(ATM、CDM) 02 预保留留 03 销售点终端(POS) 04 保留预留 05 自助终端 06 银行柜台和终端 07 网上银行 08 手机银行 09-99 电话银行保留 10-99 保留 3.2 受理渠道约束 发起支付类业务的成员机构,需要根据每种受理渠道不同要求,在发起交易时正确填写渠道编号及规定的交易要素。 接收支付类业务的成员机构,需要根据收到交易的渠道编号,对交易要素进行检查。 交易要素的填写和检查,需遵从具体受理渠道的约定,主要包括:证件信息的约定、卡磁道信

45、息的约定、收付款人户名的约定、交易限额的约定。约定具体说明见相关章节。 对于NPS-INPS的每类业务,除特殊规定外,均支持通过多种受理渠道发起,但接收交易的成员机构需支持相应的受理渠道。 如A行向B行发起通兑业务,受理渠道为ATM,但B行未开通ATM渠道,则交易无法成功处理。 3.3 渠道说明 自动柜员机、自动存款机(ATM、CDM)渠道 支持通过自动柜员机、自动存款机渠道发起个人账户通存通兑、第三方转账、账户余额查询、IC卡电子现金等业务。 销售点终端(POS)渠道 支持通过销售点终端渠道发起消费、预授权等业务。 自助终端渠道 支持通过自助终端发起电子汇兑、个人账户通存通

46、兑、对公账户通存、第三方转账、消费、预授权等业务,以及账户余额查询、账户明细查询等。 3.3.1 柜面渠道银行柜台和终端渠道 支持通过柜面渠道发起电子汇兑、银行汇票、个人账户通存通兑、对公账户通存通兑、协议付款、IC卡电子现金、即时转账、存款冲销、补正、排队撤销、错账控制/解控、查询/查复、自由格式报文、账户余额查询、账户明细查询、清算账户余额查询、资金调拨申请、付款及账户信息查询协议的管理等,以及其他公共管理类业务。 网上银行渠道 支持通过网上银行渠道发起电子汇兑、个人账户通存通兑、对公账户通存、协议付款,以及协议管理、交易状态查询、账户余额查询、账户明细查询等业务。 手机银行渠道

47、 支持通过手机银行渠道发起电子汇兑、个人账户通存通兑、对公账户通存、账户余额查询、账户明细查询等业务。 电话银行渠道 支持通过电话银行渠道发起电子汇兑、个人账户通存通兑、对公账户通存、账户余额查询、账户明细查询等业务。 3.3.2 自助终端 支持通过自助终端发起电子汇兑、个人账户通存通兑、对公账户通存、第三方转账、消费、预授权等业务,以及账户余额查询、账户明细查询等。 3.3.3 ATM渠道 支持通过ATM发起个人账户通存通兑、第三方转账、账户余额查询等业务。 3.3.4 POS渠道 支持通过POS发起消费、预授权等业务。 3.3.5 网银渠道 支持通过网

48、银渠道发起电子汇兑、个人账户通存通兑、对公账户通存、协议付款,以及协议管理、交易状态查询、账户余额查询、账户明细查询等业务。 第四章 支付类业务 支付类业务指成员机构及其辖属网点通过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发起或接收的、涉及资金清算与结算的业务,主要包括本章第一至第十二第十一节,以及基于上述支付业务发生的、对上述支付业务进行反向处理的业务,主要包括本章第十三第十二至第十五第十四节。 4.1 银行汇票业务 4.1.1 业务概述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农信银银行汇票是指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的成员机构或其辖属网点签发

49、的银行汇票,通过第二代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实现银行汇票签发、银行汇票解付、银行汇票撤销、银行汇票退票、银行汇票挂失、银行汇票解挂、银行汇票索权等功能。 签发银行汇票的机构称为出票成员机构,解付银行汇票的机构称为代理付款成员机构。 4.1.2 业务规则 Ø 银行汇票业务的发起成员机构对银行汇票类业务做计时处理,计时时间内未收到应答,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Ø 发起成员机构发出撤销交易,对于未进行清算的交易,可以撤销。; Ÿ 发起成员机构通过交易处理状态查询,查询该笔汇票类交易在农信银中心的处理状态,并根据农信银中心的处理状态修改行内交易的处理状态。 Ø 农信银中心对银行汇票类业务做

50、计时处理,计时时间内未收到通讯应答,自动重发请求或应答报文。 Ø 各个节点需对重复交易进行识别,对重复交易不做重复转发、入账处理。 4.1.3 受理渠道说明 银行汇票业务只能通过柜面渠道发起,不得通过其他受理渠道发起。 4.1.4 银行汇票的状态 银行汇票的状态分为票据状态、交易处理状态和凭证状态。本节的银行汇票状态,特指银行汇票在农信银中心的状态。 4.1.4.1 银行汇票的票据状态 Ø 已签发:签发银行汇票业务成功,且未对该张汇票进行其他交易,银行汇票的票据状态为“已签发”。 “已签发”状态的银行汇票可以进行解付、撤销、退票、挂失的处理。“已挂失”状态的银行汇票成功进行解挂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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