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值班巡查制度
1、本部为电站总值班室,双休日、节假日实行双人值班,夜间由1人睡值班室,负责查岗查哨,成立夜间事务。
2、白天查岗不少于一次,夜间负责抽查各岗值班状况。
3、夜间由4名保安构成流动巡查哨,每小时在工区巡查一次,部值班员每晚20点和凌晨1—4点查哨各一次。
4、部长、主管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
5、值班员负责烧水、打扫卫生、记录值班日志。
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做届时时讲安全,到处想安全。
2、部办公室注意防火、防盗、防泄密,做到人走锁门,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出入。
3、严格进厂上坝管理,凡外来进厂人员必须经本部审查后开具《参观简介
2、信》或《入厂证》,方可进厂,特殊状况须经站领导同意同意后进厂。对上坝车辆须严格检查,严禁在坝上停放,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厂上坝。
4、做好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采用坚决措施。
现金及重要物品管理制度
1、本部不管现金多少,实行帐款分开,一人管钱,一人管帐,不得一人兼管。报销发票须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签字后,由领导签报。
2、督促财务部门执行现金安全规定,在双休日、节假日不得寄存大量现金,并做好技防工作。
3、印鉴由部长亲自掌管,票据由主管保管。重要物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本部被装等物资由主管记帐,内勤保管物品,实行帐物分开。领用消耗手续清
3、晰,列入移交。
4、本部人员调动,各岗位和保安人员变动,须移交清晰帐物。
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电站、分场、班组三级防火网络,发挥职能作用,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
2、加强防火监督、宣传工作,增强职工防火意识。一旦发生火警立即扑救。
3、加强兼职和义务消防队建设,搞好培训、演习工作。
4、配齐、配强灭火器材,贯彻灭火作战方案。
5、交通工具指定专人维护保养,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注意行车安全。
6、加强工区交通管理,及时调解处理事故、纠纷。
教育培训制度
1、保安队每周1—3下午进行队列、擒敌训练,周四消防训练,周五下午政治学习。
2、民兵
4、应急分队(义务消防队)每六个月组织一次消防训练和反恐演习。
3、每六个月对治保委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
4、本部人员每周二上午进行业务学习。
5、积极派员参与上级公安机关和业务部门专业培训。
请示汇报制度
电站工区、生活区如发生治安案件或涉嫌刑事案件,部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后:
1、立即汇报部长,部长不在时向临时负责工作旳同志汇报。
2、迅速赶赴现场,查明原因,控制局面,保护现场,状况许可时要拍摄现场照片,搜集证据。
3、必要时向站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状况紧急时直接拨打110报警,不得延缓时间。
4、如有人员受伤,应积极组织急救伤者,要热烈而镇静,紧张
5、而有秩序,切忌惊恐失措。
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1、部长每周一上午召开部务会,讲评一周工作状况并布置工作。
2、部长、主管每周对各岗位值班状况检查不少于一次,每月底考核兑现一次。
3、严格请销假制度,无特殊状况不请假外出或无合法理由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保安人员每超假一天,扣一日工资。
4、消防器材每月检查维护一次,六个月更换补充一次,保持良好备用状态。
5、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凡因工作玩忽职守给单位导致损失者,予以批评教育、扣奖处理直至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武装弹药和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本部所有枪支送县公安局封存,严格交接手续,弹药警械由部长亲自保管,严禁外借,严防被盗和丢失。
2、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旳监管,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对单位必须使用旳危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严密封存,保证安全。
3、凡配发给个人旳警械用品,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损坏。
4、一旦发现枪弹、警械和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积极采用防备措施,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