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管理方法(03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公司内部制度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并参考《公司信息管理条例》(下列简称“条例”),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合用于总公司及所辖各级机构。 第三条 我司内部制度建设按照“分类拟定、分级管理、集中审核”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分 则 第一节 制度定义、层级和分类 第四条 内部制度的定义 公司内部制度是指以公司名义颁布、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规范、指导的各类文献。 党团工会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
2、会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不合用本方法。 第五条 制度层级 (一) 一级制度 根据公司管理及业务需要,以公司名义颁布并负责解释、对公司经营业务和员工行为起指导性作用、并规定公司全员知悉并受其约束的规范性文献为一级制度; 作为规定全员知悉并受其约束的制度,一级制度能够用章程、规定、规则、条例等形式颁布。 (二) 二级制度 基于一级制度、以公司各职能部门名义颁布并负责解释的、用来约束和规范公司具体经营业务及员工工作行为的规范性文献为二级制度。 二级制度能够用管理方法等形式颁布。 (三) 三级制度 以公司各职能部门名义颁布并负责解释
3、的、用来对规定和管理方法进行补充、明确具体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并规定有关人员遵照执行的各类规范性文献为三级制度。 三级制度能够用操作手册、实施细则等形式颁布。 (四) 其它规范性文献 对公司日常管理起到规范作用的告知、通报、风险提示函、意见等属于其它规范性文献。 其它规范性文献能够作为制度建设的补充。 第六条 制度的分类 公司内部制度根据所涉及领域不同可分为八大类: (一) 业务管理 (二) 财务管理 (三) 运行管理 (四) 人事行政 (五) 风控合规 (六) 宣传培训 (七) 信息安全 (八) 审计
4、监察 第二节 制度管理的内容、部门和流程 第七条 内部制度管理的内容涉及计划、探讨、拟定(起草)、会签、(法务/合规)审核、提案(oa流转)决策(领导批复)、公布、调节、废止和存档。 第八条 内部制度的管理 (一) 发生下列状况应当进行内部制度的制订、调节和废止: 1. 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发生变化; 2. 集团战略发生调节; 3. 公司经营管理规定发生变化。 (二) 制订、调节和废止公司内部制度时,应当恪守下列规定: 1. 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规定 2. 拟定制度与其它现行公司制度、特别是与其上位制度无冲突; 3. 对业
5、务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描述必须明确; 4. 文字描述应简洁明了、避免歧义; 5. 内部制度的拟定格式应当符合本方法的基本规定; 6. 内部制度的拟定、调节和废止必须通过总公司风险合规部门及法务部门; 7. 对已有内部制度进行调节时,应当参考本方法附件一制作新旧对照表 第九条 制度管理责任部门 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内部制度的管理机构,负责内部制度的整顿与存档,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提请有关部门制订和调节内部制度,同时对需要废止的内部制度进行确认。 总公司法务部、合规风险管理部是内部制度的协助管理机构,负责对拟颁布制度出具审核意见。
6、 第十条 制度制订的流程 部门 流程 环节阐明 发起部门 法务/合规审核 会签 拟定制度 探讨 决策 存档 公布 提案(OA) 1.发起部门根据监管规定或内部管理草拟、修订有关制度。 2. 总公司办公室、法务部、风险合规部对有关制度进行审核并出具修订意见。 3. 发起部门将经审核修订后的的制度提交总经理室审批。 4. 总经理室领导审批意见反馈办公室。 5. 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布审批通过的内部制度并存档。 办公室 法务、风险合规部 发起部门 总经理室 办公室 第十一条 制度废止的流程 部门 流程 环
7、节阐明 发起部门 探讨 会签 决策 存档 公布 提案 1. 根据业务需求发起部门能够提出废止内部制度。 2. 总公司办公室会同法务部及风险合规部根据公司经营规定,同意或驳回发起部门提出废止内部制度的申请。 3. 发起部门应将能够废止的内部制度及时提交总经理室领导进行审批。 4. 总经理室领导根据权限审批已报需要废止的内部制度。 5. 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布审批通过的需要废止的内部制度信息并进行制度档案管理工作。 办公室 法务部 风险合规部 总经理室 办公室 第三节 制度的构成、构造及格式 第十二条 制度的构成 制度
8、由名称、正文、落款、页眉页脚四部分构成: (一) 制度名称须明确后缀。后缀可根据制度层级定义为“规定”或“管理方法”等;制度名称表述须简要易懂,原则上限定在十五个字以内。 (二) 制度名称末尾须用小括号提示版本,版本信息由阿拉伯数学以年月表达,并跟“版”一种字,如:“内部制度管理方法(07版)”。 (三) 正文表述制度内容,并可分为以下层次 层次(级) 正文标题 简称 备注 1 第一篇 篇 有需要时 2 第一章 章 有需要时 3 第一节 节 有需要时 4 第一条 条 5 (一) 项 有需要时 6 1. 款 有
9、需要时 7 (1) 点 有需要时 8 a. 有需要时 9 (a) 有需要时 (四) 页眉左对齐统计制度类型和制度名称,制度类型与制度名称以减号相连,如:“经营管理-制度管理方法(08版)”;页眉右对齐统计版本更新日期,用阿拉伯数字统计年月日,并跟“版本”两个字,年月日以减号相连,如:“-7-30版本”。 (五) 页脚左对齐书写大写英文字母V并跟阿拉伯数字版本号年月,空一格后跟“内部资料,注意保密”字样,如:“V07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页脚右对齐为页数与页码,如:“共11页,第7页”或7/11。 (六) 根据需要,内部制度能够有目录。 (七)
10、 正文中能够根据需要插入图表,图表的格式参考本方法附件一。 (八) 制度须有落款,注明发起部门和日期;由多部门共同起草的制度,须作为发起部门同时注明。 第十三条 内部制度的构造 (一) 总则部分,明确制度制订的目的意义及基本原则和合用范畴。 (二) 分则部分,按照制度内容明确重要框架,有关业务流程,具体规定,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的问责机制等。 (三) 附则部分,重要明确制度的制订和解释部门以及制度生效的时间 (四) 附件部分,重要对制度正文中涉及的具体规定提供模板或示例,方便参考执行。 第十四条 制度的行文原则 (一)
11、 内部制度均采用A4版Microsoft word(微软文字解决软件) 。 (二) 页眉和页脚的字号为“小五号”,字体为“宋体”。 (三) 制度名称的字号为“小二号”,字体为“黑体”。 (四) 目录的字号为“四号”,字体为“宋体”。 (五) 正文的字号为“三号”,字体为“宋体”,普通每面排22行,每行排25个字。 (六) 正文中第一、二、三级标题加粗,第四级标题仅标题序号加粗,目录中“目录”两个字相称于正文的第一级标题。 (七) 制度名称、正文中第一、二、三级标题应居中,其它标题文本左对齐,首行空4个字符。 (八) 内部制度均使用白纸黑字,
12、未作特殊阐明的图文也使用黑色。 (九) 正文行为应为必定句式,用词正式、严谨,避免歧义。如需使用简称的,须在正文中加以注明。 (十) 正文中第一、二、三级标题的上下都有一空行,其它标题与正文间空2个字符。 第十五条 流程图(表)的格式 (一) 流程图(表)为图表结合的形式出现,先制作有三列的表格,然后在表格中绘制流程图。 (二) 流程图(表)能够根据排版需要,选择不大于“三号”的字号,流程图(表)的字体为“宋体”。 (三) 流程图的图标采用Microsoft Word(微软文字解决软件)中插入里所含的流程图图标。 (四)
13、 流程图(表)范例可参考本制度第十条。 第十六条 表格的格式 (一) 表格能够根据排版需要,选择不大于“三号”的字号,表格的字体为“宋体”。 (二) 表格范例可参考本制度第十二条第三项。 (三) 新旧内容对照表的格式以下(示例见附件)。 1. 新旧对照表为三列表格,第一列为修改前的制度内容,第二列为修改后的制度内容,第三例为修改因素。 2. 第二列与第三列的内容,应当与第一列的相对应内容在同一水平线上。 3. 在第二列中,新增和修改的内容应当用黑体或加粗形式突出表达,以区别未修改的内容。 第十七条 其它原则化票据(文本)的格式及规定 (
14、一) 其它原则化票据(文本)指根据经营业务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使用的含有文字或表格的印刷制品。 (二) 有需要使用的原则化票据(文本),应当在对应的制度中以附件形式阐明其原则和使用办法,并提供指导范例。 第四节 制度的附件、法定程序及问责机制 第十八条 正文之后能够根据需要增加附件。附件是对制度正文所涉内容的具体示例、模板或有关备注阐明。 第十九条 附件的行文原则参考本方法执行。 第二十条 附件应当另起一页,附件的标题应当居中加粗。 第二十一条 有附件的制度,应当在正文最后空一行的位置居中加粗注明“(有附件)”; 如附件为多个,需在正文
15、有关位置注明(示例见附件×)。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制订、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推行法定程序,并留存有关法律文献备查。 第二十三条 公司须根据法律规定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它重大决定进行公示,或以其它正当途径告知员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省分公司作为制度建设的主体,承当制度建设的重要职责。 保监会及其它监管机关规定必须含有的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根据文献规定提请总经理室签批后贯彻责任部门并限期完毕;
16、 各地保监局规定及有关监管机关规定必须制订的属地化制度,由各省分公司作为责任单位贯彻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内部制度建设作为公司强化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纳入公司年度考核范畴,由风险合规部根据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及贯彻状况提供考核根据。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未按照本方法规定推行制度制订、审核、废止等责任的,按照“一把手负责制”实施问责;因内部制度建设不到位引发行政处分的,对负责人予以对应的行政或经济处分。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附 注 安邦保险集团统一称为“集团”或“集团管理层”; 安邦人寿统一称为“公司”或“总经理室”; 总公司各部门统一称为“××部”; 前台、中台、后台按照人力资源部门公示的组织架构拟定部门归属; 个险、团险、银保、汽车、移动互联统称为“前台各部门”或“五大渠道”,单独称谓时,为“××事业部”; 银保事业部下的银行渠道统称为“十大渠道”;单独称谓时,为“××渠道”。 第二十八条 本方法由总公司风险合规部拟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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