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精品资料\建筑精品网原稿ok(删除公文)\建筑精品网5未上传百度 A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 12月24日 〔 〕225号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评价各子( 分) 公司主要工作和产权代表责任人绩效, 建立以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 安全生产、 党建工作为保障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 提高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运行质量和效益, 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促进企业健康、 稳定、 协调发展, 根据《公司法》和《省属国有独资和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产权经营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特制定本办法( 简称办法,
2、下同)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参股公司相关事宜可参照本办法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产权代表责任人分别为下列人员: ( 一) 全资子公司为法人代表或授权管理的总经理; ( 二) 集团公司领导兼任董事长的控股子公司, 为由集团公司推荐或委派的专职或执行董事在经营层任职最高者; ( 三) 设专职董事长的控股子公司为法人代表; ( 四) 集团公司领导兼任董事长、 未委派专职董事在经营层任职的子公司, 为由集团公司推荐、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依法聘任的经营层任职最高者; ( 五) 分公司经营班子任职最高者。 参股公司参照本
3、条第( 二) 、 ( 四) 款。 第四条 各子( 分) 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精神, 按照本企业制度规定的程序, 建立涵盖专职或执行董事、 经营层的综合绩效考核制度。 集团公司委派的股东代表、 委派或推荐的董事应分别在任职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实施影响, 按照法定程序推进任职公司综合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并落实集团公司对产权代表和其它相关责任人的考核。 第五条 综合绩效考核应坚持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 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 考核结果与薪酬激励相挂钩, 并遵循以下原则: ( 一) 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坚持依法考核经营业绩。 ( 二) 按照企
4、业所处的行业、 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经营业务等不同特点, 坚持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 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 三) 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 建立经营业绩与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即业绩上、 薪酬上、 业绩下、 薪酬下, 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科学合理、 可追溯的综合绩效责任制。 ( 四) 奖罚分明, 有利于集团公司整个资产的保值增值、 有利于调动产权代表和其它相关责任人的积极性、 有利于增强集团公司的凝聚力。 ( 五)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推动企业提高战略管理、 自主创新、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 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5、力。 第二章 综合绩效考核职责 第六条 集团公司董事会是审定各子( 分) 公司产权代表责任人综合绩效评价标准、 考核和评价结果的决策机构。 各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分别负责本公司专职或执行董事、 经营层的综合绩效考核工作, 并经过综合绩效考核决定其薪酬; 分公司经营层的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是负责公司薪酬和绩效考核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 一) 审议公司绩效综合评价体系; ( 二) 审议公司本部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评价标准; ( 三) 审议公司资产保值增值计划及分解方案; ( 四) 审议子( 分) 公司高层
6、管理人员薪酬和以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的综合评价标准, 组织评价子( 分)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 ( 五) 根据实际需要, 提出对子( 分)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特别奖惩建议和方案, 并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负责制订公司薪酬标准体系的职能部门, 并会同董事会秘书处、 办公室、 财务管理部、 资产管理部、 内部审计部、 项目管理部、 安全管理部、 党群工作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公司综合绩效评价标准的拟订和考核工作。 第八条 集团公司对产权代表和其它相关责任人的综合绩效考核经过委派的股东代表、 董事在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实施影响来实现。 经控股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7、同意, 对其它相关责任人的综合绩效考核也可委托集团公司在对产权代表责任人考核时一并考核和评价, 考核结果经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确认。 全资子公司其它责任人与法人代表一并由集团公司考核。 第三章 综合绩效考核体系 第九条 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主要由国有资产经营责任( 或项目管理目标责任) 、 安全生产责任、 党建工作责任等三部分组成, 其相应的权重为: ( 一) 国有资产经营责任( 或项目管理目标责任) , 占70%; ( 二) 安全生产责任, 占15%; ( 三) 党建工作责任, 占15%。 第十条 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由下列内容构成: ( 一) 高速公路营运公司(
8、以下简称营运公司) , 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主指标, 成本费用控制、 辅营业务利润等为辅助指标( 上市公司增设年平均市净价指标) , 增收堵漏、 管理创新情况为附加指标, 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实施细则》。 ( 二) 经营性公司, 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主指标, 对外投资回报率、 年度应收款项平均余额占年度营运收入总额的比例、 成本费用利润率、 GOP利润率、 房产销售收入、 费用控制等为辅助指标( 根据实际情况选取) , 具体考核办法详见《经营性公司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实施细则》。 ( 三) 在建项目公司(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 实行项目总体建设目标考
9、核与年度建设目标考核、 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度建设目标考核期限为公历年, 总体建设目标考核期限为项目建设工期。按照项目所处的阶段, 项目公司考核分为项当前期考核和建设期考核。处于项当前期阶段的项目, 年度考核内容分公司建设、 工程建设程序、 设计招标工作管理、 土地报批征迁、 建设资金筹措及管理五个方面; 处于建设期阶段的项目, 年度考核内容分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 公司建设、 建设资金筹措及管理五个方面; 总体建设目标考核内容主要为工程进度、 质量及造价控制, 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项目交工验收通车后, 项目总体建设目标
10、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年薪总额。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责任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三部分, 在重奖重罚的原则上, 突出对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的处罚力度。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考核实施细则》, 并将考核结果确定为产权代表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得分。 第十二条 党建工作责任的内容包括班子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党建基础、 年度工作、 企业文化五部分, 重点处罚与本企业业务相关联的事件。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实施细则》, 并将考核结果确定为产权代表责任人的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得
11、分。 第四章 综合绩效考核得分 第十三条 子( 分) 公司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得分=国有资产经营责任( 或项目管理目标责任) 考核得分×70%+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得分×15%+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得分×15%。 第十四条 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主指标实行双目标考核。每年年初, 各子( 分) 公司根据本企业运行实际, 对年度计划完成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目标进行科学预测, 并向集团公司上报本公司年度完成目标( 简称上报目标) 。集团公司按照考核目标核定原则, 依据年度确定的生产经营总体目标, 企业整体运行情况, 子( 分) 公司的实际( 主要是企业近几年经济
12、效益增长情况和上一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 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等因素, 研究确定各子( 分) 公司年度计划完成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目标( 简称下达目标) , 并经过签订《综合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下达给各子( 分) 公司。集团公司下达目标能够根据年度经营等情况, 在下半年作适当调整; 子( 分) 公司上报目标除发生经集团公司认定的客观因素作适当微调外, 原则上不能调整。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得分主要根据子( 分) 公司实际完成考核目标情况( 简称完成目标) 、 上报目标和下达目标来确定, 其计算公式如下: ( 一) 当子( 分) 公司完成上报目标( 即完成目标≥上报目标) 时:
13、 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得分=[( 完成目标-下达目标) ×100×5+100]×权重×R1+辅助指标和附加指标得分。 ( 二) 当子( 分) 公司没有完成上报目标(即完成目标<上报目标) 时: 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得分=[( 完成目标-下达目标) ×100×5+100]×权重×R2+辅助指标和附加指标得分。 其中: 1、 权重: 计算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得分时, 权重值为60%; 计算经营性公司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得分时, 权重值为80%。 2、 系数R: ( 1) 当上报目标、 下达目标>100%时: R1=( 上报目标-1) /( 下达目标-1) ;
14、 R2=2×( 上报目标-1) /( 上报目标+下达目标-2) 。 ( 2) 当上报目标、 下达目标<100%时: R1=( 下达目标-1) /( 上报目标-1) ; R2=( 上报目标+下达目标-2) /2×( 上报目标-1) 。 ( 3) 当上报目标<100%, 下达目标≥100%时: R1=( 1-上报目标) /( 下达目标-上报目标) ; R2=2×( 1-上报目标) /( 下达目标+1-2×上报目标) 。 ( 4) 当上报目标=100%时, 下达目标≥100%时: R1=上报目标/下达目标; R2=上报目标/( 上报目标+下达目标-1) 。 3、 上报目
15、标、 下达目标和完成目标的取值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4、 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辅助指标和附加指标考核得分对照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实施细则打分确定。 第十五条 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目标核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一) 稳步发展原则。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 鼓励子( 分) 公司抓住市场机遇稳步发展, 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 二) 行业对标原则。按照”同一行业, 同一尺度”的要求, 实施对标管理, 引导子( 分) 公司以同行业先进企业的指标为标杆, 经过持续改进, 逐步达到标杆企业的先进水平。 ( 三) 精准考核原则。引导子( 分) 公司合理确定考核目标,
16、将实际完成值与考核目标的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不断提高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水平。 ( 四) 实事求是原则。对增长快、 基数大及行业下降等客观因素影响予以统筹考虑, 实事求是确定子( 分) 公司考核目标值, 使业绩考核工作更加符合实际。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得分、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得分和党建工作考核得分采用打分制, 实际得分根据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对照考核实施细则打分确定。 第十七条 同一家高速公路公司( 一个法人单位) 既有营运任务, 又有建设任务的, 其考核得分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考核得分= Max( 营运路段考核得分或建设路段考核得分) +0.05×Min( 营运
17、路段考核得分或建设路段考核得分) 。 其中, 营运路段和建设路段考核得分, 分别对照综合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 按照上述第十四条关于考核得分计算的公式和方法确定。 第五章 年薪制 第十八条 子( 分) 公司产权代表和其它相关责任人实行年薪制, 年薪由基本年薪、 激励年薪和安全生产奖励三部分组成。 第十九条 产权代表责任人基本年薪根据任职公司从事的产业特点确定相应的评价办法, 并与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子( 分) 公司综合绩效考核得100分, 即可得基本年薪; 综合绩效考核得分低于100分时, 实得年薪=实际得分×基本年薪/100, 但原则上最低不少于基本年薪的80%。若干部
18、安全、 资金安全、 生产安全等方面发生有责事件, 按照规定扣减年薪后实得年薪不受最低年薪的限制。 第二十条 产权代表责任人基本年薪确定办法: ( 一) 产权代表责任人基本年薪由岗位薪酬和基本年薪系数确定, 即基本年薪=岗位薪酬×基本年薪系数。 ( 二) 产权代表责任人的岗位薪酬为上一年度集团公司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 三) 产权代表责任人基本年薪系数的确定: 1、 基本年薪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基本年薪系数=∑Ci , 其中C为权重系数。 2、 权重系数( C) 的确定: ( 1) 营运公司: 由全员劳动生产率、 管理里程、 管理难度、 组织结构等要素设置权重系数(
19、详见附表1) 确定。 ( 2) 项目公司: 按项目跨度、 项目里程、 项目概算、 建设模式、 建设难度等要素设置权重系数( 详见附表2) 确定。 ( 3) 经营性公司: 按净资产、 总资产、 总收入、 员工人数、 经营层级、 控股公司数、 行业薪酬水平及市场竞争度等要素设置权重系数( 详见附表3) 确定。 3、 同一高速公路公司( 一个法人单位) 既有营运任务, 又有建设任务的, 其基本年薪系数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年薪系数= Max( 营运路段基本年薪系数或建设路段基本年薪系数) +0.05×Min( 营运路段基本年薪系数或建设路段基本年薪系数) 其中, 营运路段基本年薪系数
20、按照营运路段里程, 根据《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基本年薪系数审核表》确定; 建设路段基本年薪系数按照建设路段里程, 根据《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基本年薪系数审核表》确定。 第二十一条 产权代表责任人激励年薪确定原则: ( 一) 按照第四章规定的要求确定综合绩效考核得分。 ( 二) 综合绩效考核得分超过100分, 开始计激励年薪。激励年薪按每10分分段计算, 每段的单位激励薪(下列计算公式中的V1 、 V2 、 V3)依次递增。激励年薪按以下表格确定的公式计算: 综合绩效考核得分 激励年薪计算公式 100<得分≤110 ( 得分-100) ×V1 110<得分≤120 10×V1+(
21、 得分-110) ×V2 得分>120 10×V1+10×V2+(得分-120) ×V3 其中: V1=8000元/分; V2=9000元/分; V3=10000元/分。 第二十二条 产权代表责任人安全生产奖的确定办法: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按照如下计算公式确定年薪: ( 一) 当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的各公司均完成年度考核目标时: 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年薪= Max( 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所辖营运公司基本年薪与激励年薪之和或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所辖项目公司基本年薪与激励年薪之和) ×T+安全生产奖励。 ( 二) 当高
22、速公路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的公司存在没有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情况时: 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年薪= Max( 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所辖营运公司基本年薪与激励年薪之和或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所辖项目公司基本年薪与激励年薪之和) ×T×( Z甲×Z乙···×ZX) +安全生产奖励。 其中: 1、 T为难度系数, T的确定按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的公司性质、 个数及高速公路里程等因素确定。T的基数为1。当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合计受托管理的高速公路里程不足100KM时, T增加0.05; 超过100KM( 含) 时, 每增加50KM, T可再增加0.01。当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的公司既有营运又有建设任务时, T可增加
23、0.05。当高速公路受托管理的公司每超过1家时, T可增加0.01。以上加分因素都存在时, 可累计叠加。 2、 ZX为未完成考核目标公司的实际完成率, ”甲、 乙、 …、 X”为未完成考核目标的公司。ZX=年度实际完成数/年度下达目标数, 年度实际完成数和年度下达目标数的取值, 高速公路营运公司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为工程量( 投资额) 。 第二十四条 子( 分) 公司产权代表和其它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执行干部管理、 财务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 采取有力措施, 确保干部安全、 资金安全、 生产安全。在干部、 资金、 生产安全方面发生有责事件, 视情节轻重, 按照有关
24、规定直接扣减责任人年薪。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在对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中发现子( 分) 公司以前年度经营成果严重不实的, 将对企业以前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予以调整, 并相应扣减有关责任人当期激励年薪。 第二十六条 子( 分) 公司产权代表和其它相关责任人实行年薪制后, 不得再享受所在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的工资、 奖金、 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年薪为税前收入, 产权代表和其它相关责任人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章 考核程序和薪酬兑现 第二十七条 绩效考核程序: ( 一) 年度考核责任期初, 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其委派至各子( 分) 公司的产权代表责任人签订综合目标责任书。 (
25、 二) 年度考核责任期内, 在次年年初, 营运公司和经营性公司产权代表责任人依据财务快报数据, 对上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评, 并将年度总结分析报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 项目公司产权代表责任人依据签订的责任书内容进行自评, 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 ( 三) 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依据经审定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经审查的统计数据, 结合子( 分) 公司产权代表责任人年度总结报告, 对其任职公司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提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意见。 ( 四) 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
26、激励意见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 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形成年薪兑现建议书, 反馈相关子( 分)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 经审议同意后实施薪酬激励。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依据对子( 分) 公司产权代表责任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结果, 对综合绩效考核得分计算的年薪( 不含安全生产奖励) , 可作正负不超过10%的修正建议, 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行。修正的依据是: ( 一) 宏观经济政策和其它不可预测因素对产权代表责任人任职公司综合绩效的影响; ( 二) 产权代表责任人任职公司的社会贡献率; ( 三) 产权代表责任人任职公司的企业形象
27、 ( 四) 产权代表责任人任职公司对集团公司的全面贡献; ( 五) 产权代表责任人的执行力, 是否按照制度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包括产权代表责任人报告事项、 时间、 程序是否按照制度规定去执行, 重大事项是否根据集团公司的规定行使权力等; ( 六) 产权代表责任人任职公司在经营管理上有否对集团公司全局有借鉴作用的创新之举; ( 七) 项目公司的工程实施程度; ( 八) 其它经认定可作为修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产权代表责任人任期内, 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对产权代表和其它相关责任人进行任期考核与评价。任期考核评价, 主要应从德、 能、 勤、 绩、 廉五方
28、面进行考核。 德, 主要指相关责任人的政治觉悟和思想品德,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遵纪守法、 团结协作、 品行端正。 能, 主要指相关责任人从事本职工作的能力, 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工作的能力, 主要包括学识水平、 工作能力和身体能力三方面。 勤, 主要指相关责任人的工作态度, 主要包括积极性、 纪律性、 责任心等方面。即是否具有良好工作态度和事业心、 工作责任感、 服务精神, 是否肯钻研、 任劳任怨。 绩, 主要指任期内相关责任人的工作业绩, 主要经过相关责任人任职企业的综合绩效反映。 廉, 主要指任期内相关责任人在任职岗位上遵守廉政
29、建设制度和规定, 干净干事, 无不良反映。 第三十条 薪酬兑现: ( 一) 基本年薪: 年度薪酬标准核定后, 基本年薪的60%折算成月度预发工资标准, 按月发放; 20%在年终时一次发放; 剩余20%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经任职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后, 连同激励年薪一并发放。 ( 二) 激励年薪: 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和评价后, 经任职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 三) 安全生产奖励: 由集团公司安委会审核确定考核成绩并适时兑现。 第三十一条 产权代表责任人和其它相关责任人岗位发生变化后, 本人应在任职后一个月内将工资关系转到新任职企业, 其薪酬按新任职务标准支付, 不得
30、继续在原企业领取薪酬。 第三十二条 产权代表责任人和其它相关责任人经任期考核评价后, 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根据其任期内的现实表现, 研究对其进行任期奖励。任期奖励方案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和评价结果作为集团公司聘任或推荐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 产权代表责任人或党委书记、 总经理, 薪酬标准系数为1; 其它经营层成员, 薪酬标准系数为0.85。 第三十五条 营运公司和经营性公司综合绩效考核责任期为3 年, 项目公司建设考核责任期与项目建设期相一致。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责任书的签订在责任期内实行一年一签订。如果考核责
31、任期与任期不同步的, 本任期作为考核责任期。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关于安全生产奖罚的规定与《A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同步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是母子公司相关机构和人员在涉及绩效考核和薪酬工作时的指引。 第三十九条 在涉及上市公司有关事项时, 应遵守国家和上市地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十条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集团公司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办法发生重大变动的, 本办法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1.高速公路
32、营运公司基本年薪系数审核表 2.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基本年薪系数审核表 3.生产经营性公司基本年薪系数审核表 4.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实施细则 5.经营性公司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实施细则 6.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7.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考核实施细则 8.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附表1: 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基本年薪系数审核表 序号 项 目 标 准 权 重 自 评 复 核 1 全员劳动生产率 ( 人月均)
33、 14万车公里以上 0.67 10-14( 含) 万车公里 0.57 7-10( 含) 万车公里 0.47 5-7( 含) 万车公里 0.37 4-5( 含) 万车公里 0.27 4( 含) 万车公里以下 0.17 2 管理里程 100( 含) 公里以下0.57; 100-150( 含) 公里0.82; 150公里以上, 每公里0.004( 六车道按1.5系数折算, 八车道按1.8系数折算) 。 3 管理难度 结构物数量 大型跨江跨海桥梁或隧道2-5( 含) 公里每个加0.04, 5-10(
34、 含) 公里每个加0.08, 10公里以上每个加0.14。高架桥( 连续) 6( 含) 公里以上的每个加0.06。 桥隧、 软基路段总长 桥梁、 隧道、 软基里程总和每公里0.005( 不含跨线桥) 。 服务区数量 已投入使用的1对服务区0.09, 1对以上每对0.047。 4 组织结构 二级 管理 50( 含) 公里以下 0.37 50-100( 含) 公里 0.57 100公里以上 0.67 全面实施大站带小站( 小站无管理人员) 50( 含) 公里以下的, 增加0.05, 50至100( 含) 公里的增加
35、0.1, 100公里以上的增加0.12。 合 计 说明: 1、 劳动生产率=总车公里/员工总人数, 员工人数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的工资报表数为准, 总车公里为车公里实绩( 非标准车公里) 。2、 服务区指A省内服务区。 附表2: 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基本年薪系数审核表 序号 项 目 标 准 权 重 自 评 复 核 1 项目跨度 项目跨4个地区及以上 0.6 3个地区 0.5 2个地区或跨3个县( 市、 区) 0.4 地区内跨县( 市、 区) 0.3 县( 市、 区)
36、境内 0.2 2 项目里程 200公里以上 0.56 150-200( 含) 公里 0.52 120-150( 含) 公里 0.48 100-120( 含) 公里 0.44 80-100( 含) 公里 0.40 60-80( 含) 公里 0.36 40-60( 含) 公里 0.32 40( 含) 公里以下 0.28 3 项目概算 120亿及以上 0.55 100-120( 含) 亿 0.45 80-100( 含) 亿 0.42 60-80( 含
37、) 亿 0.39 45-60( 含) 亿 0.36 30-45( 含) 亿 0.34 30( 含) 亿以下 0.32 4 建设模式 自 建 0.84 委托专业队伍代建 0.56 委托指挥部代建 0.51 5 建设难度 每座特大型跨海、 跨( 沿) 江大桥 10-15( 含) 公里 0.3 15-20( 含) 公里 0.5 20公里以上 0.7 单个隧道 2-5( 含) 公里 0.08 5-10( 含) 公里 0.25 10公里以上 0.
38、40 一般项目 0.05 合 计 注: 根据项目实际实施程度核定。 附表3: 生产经营性公司基本年薪系数审核表 序号 项 目 标 准 权 重 自 评 复 核 1 净资产 0-2( 含) 亿 0.35 2-3( 含) 亿 0.37 3-4( 含) 亿 0.39 4亿以上 0.43 2 总资产 0-10( 含) 亿 0.54 10-20( 含) 亿 0.58 20-30( 含) 亿 0.62 30亿以上 0.64
39、3 总收入 0-10( 含) 亿 0.35 10-20( 含) 亿 0.37 20-30( 含) 亿 0.39 30亿以上 0.43 4 员工人数 0-1000人 0.31 1001- 人 0.35 -3000人 0.39 3001人以上 0.43 5 经营层级 2级 0.19 3级及以上 0.21 6 控股( 受托) 子孙公司数量 0-10家 0.35 11-20家 0.39 21家以上 0.43 7 行业薪酬水平及
40、市场竞争度 海上运输业 0.46 交通工程施工业 0.50 实业投资业 0.41 房地产业 0.41 合计 附件4: 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实施细则 一、 为了客观评价各营运公司资产运营效果, 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行质量和效益, 根据集团公司《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 本实施细则为集团公司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具体考核办法。 三、 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得分按照《综合绩效考核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的规定计算。 四、 各营运公司应建立健全国
41、有资产经营责任制, 分解、 落实集团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 五、 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评价指标由主指标、 辅助指标和附加指标组成。主指标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辅助指标为成本费用控制、 辅营业务利润等两项( 上市公司增设年平均市净价指标) , 附加指标为增收堵漏及管理创新情况。 ( 一) 主指标 1、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剔除客观因素的国有所有者权益/期初国有所有者权益×100%。完成年初下达目标得60分, 每多( 少) 完成1个百分点加( 减) 5分。 2、 客观因素 ( 1) 股东对企业的各种投资增加的资本金; ( 2) 国家对企业实行先征收后返还办法和省政府优惠政策
42、等增加的资本金或资本公积金; ( 3) 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 评估增加或减少的资本公积金; ( 4) 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增加或减少所有者权益; ( 5) 接受捐赠增加的资本公积金; ( 6) 国有资产管理或财政部门确认的其它增加或减少所有者权益的因素; ( 7) 汇率变化引起的资产变动情况; ( 8) 会计准则、 会计政策及产权结构变动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或减少; ( 9) 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它因素。 ( 二) 辅助指标 1、 成本费用为高速公路公司为获取收益而支付的代价,主要包括管理费用、 营运成本、 养护经费。成本费用控制是从企
43、业支出节约方面评价企业的收益能力和管理水平。成本费用控制指标包括两项可控可比的成本费用支出的绝对额:一是年度预算中管理费用与营运成本的之和完成情况,分值15分;二是年度预算中养护经费完成情况,分值15分(上市公司为10分)。以成本费用的节约率来评价: 成本费用节约率=(年末成本费用实际支出数-年初成本费用计划数)÷年初成本费用计划数×100% ( 1) 管理费用与营运成本之和控制在年度目标内得15分,且每节约(超支)3个百分点, 加(减)1分, 最多不超过10分。 ( 2) 年末管理费用与营运成本实际数超过营运定额水平,不加分。 ( 3) 养护经费控制在年度核定的计划内得15分,每超
44、支3个百分点, 减1分, 最多不超过5分。 2、 辅营业务利润指除通行费收入以外的其它业务利润, 包括服务区、 加油站、 广告等高速公路衍生业务经营利润以及清障维修、 固定资产出租等业务产生的利润。如营运公司直接经营辅营业务的, 辅营业务利润为各单项辅营业务产生的利润之和; 如以下属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经营辅营业务的, 辅营业务利润为该子公司的属于辅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单项业务产生的利润之和, 以年度计划中辅营业务利润的完成情况来考核,分值10分。 辅营业务增收率=( 年末辅营业务实际完成利润-年初辅营业务计划利润) ÷年初辅营业务计划利润×100% 辅营业务增收额=年末辅营业务实际完成利润-
45、年初辅营业务计划利润 ( 1) 辅营业务利润每少完成5个百分点或50万元扣2分,按减分较少者计算扣分,最多扣4分。 ( 2) 辅营业务利润每超额完成5个百分点或50万元加1分,按加分较少者计算加分,最多加4分。 3、 上市公司年平均市净率=考核期平均市值/考核期年平均净资产值, 以是否高于市场同类上市公司的同一指标为评价标准。完成指标得5分, 未完成指标不得分。 ( 三) 附加指标 附加指标考核营运公司增收堵漏、 重要工作和管理创新开展情况, 分值10分。增收堵漏工作挽回的损失金额占通行费比例超过集团平均水平得1.5分;绿农车黑名单认定数量占出口流量的比例好于集团平均水平得1.5分;
46、全面实行定额管理, 定员定编总体上控制在定额标准内得1.5分, 经费支出总体上控制在定额标准内得1.5分; 完成集团安排的年度重要工作或被集团认定为管理创新举措, 每项得2分, 最多得4分, 本指标由考核小组打分, 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定。 六、 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依据考核对象任职公司上年年终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及其它相关因素, 确定当年度考核基数和目标值。基数和目标值一年一定。 七、 对国有资产评价的范围还应包括非经营性保值资产和不良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保值率为100%, 发生减值相应冲减考核期国有资产增值额。集团公司授权时单挂的不良资产, 相关企业应采取有效
47、措施对其进行清理和回收。具体实施办法参照《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核销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浙财国资字〔 〕66号) 执行。 八、 每一考核年度结束后, 集团公司委派至各营运公司的产权代表责任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自评, 并将自评材料与本企业下列资料一并送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 1、 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2、 年度管理费用、 营运成本、 养护经费计划完成情况; 3、 辅业经营利润计划完成情况; 3、 国有资产客观增减因素的说明材料; 4、 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执行情况总结分析报告; 5、 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要求的其它有关资料。 高速公
48、路营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表 任职企业 考核责任期 考核责任人 职 务 考 核 内 容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目标 分值 考评要求和计分办法 完成 情况 自评 得分 考核 得分 1 国有资产 保值增值率 基 数 60 按照《综合绩效考核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的规定计分。 增值率 2 成本费用 控制 管理费用与 营运成本 15 每节约(超支)3个百分点, 加(减)1分, 最多不超过10分。 养护经费 15 ( 10 ) 控制在年度核定的计划内得15分
49、 每超支3个百分点, 减1分, 最多不超过5分。 3 辅营业务利润 10 每少完成5个百分点或50万元扣2分, 按减分较少者计算扣分, 最多扣4分。 每超额完成5个百分点或50万元加1分, 按加分较少者计算加分, 最多加4分。 4 上市公司年平均市净价 ( 5) 达到考核目标得5分, 未达到考核目标不得分。 5 增收堵漏和管理创新 10 1个子项达到考核目标得1.5分, 年度重要工作和管理创新最多得4分。 注: 1、 第2、 4项( ) 内分值为上市公司本项的考核分值; 2、 考核目标一年一定。
50、 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考核指标计算表 公司: 年度: 项 目 金额( 或数值) 备注 一、 期初考核口径净资产( 以责任书为准) 二、 本期实现帐面净利润 三、 期末帐面净资产 加: 1、 本期实际分配利润 2、 本期汇兑损失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