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稠江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4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稠江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 目标任务 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 规范紧急救助行为, 提高紧急救助能力, 迅速、 有序、 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 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武义县自然灾害救
2、助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 政策和原则, 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 在本街道区域内发生的洪涝、 台风、 暴雨、 干旱、 冰雹、 雪、 地震、 山体崩塌、 滑坡、 泥石流、 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 适用于本预案。 二、 基本情况 1、 稠江街道地处义乌城区西南, 东与江东街道隔江相望, 南邻佛堂镇, 西接义亭镇与城西街道, 北靠稠城、 北苑街道与城西街道。行政区域面积38平方千米。距市府驻地0.5千米, 距火车站1.5千米, 跑民航义乌机场3千米, 高杭金衢高速公路接口1千米, 03省道穿境而过, 交
3、通网络通畅便捷。稠江街道属丘陵地区, 耕地面积16322.3亩,其中水田11770.9亩。稠江街道下设经发、 江湾、 官塘三个工作片, 凤凰、 兴业、 松门里、 锦都、 高新、 昌德和永祥7个社区, 33个行政村, 4个居委会。本地人口4.8万人, 其中农业户口2.7万人, 外来人口4.2万人左右。有稠江中学1所, 小学8所, 国家级重点职校1所。有复元医院、 稠江医院和江湾、 官塘两个卫生院。 2、 本辖区内共有河流( 义乌江) 6㎝米, 水库( 小型水库二处) 。 3、 本辖区内共有企业1800家, 分别分布在第一二三期工业区及各村。 三、 灾害风险
4、 1、 本辖区有红联、 春联流清塘自然村2个易涝点, 受涝面积涉及农户10户, 农田600亩。 2、 流经本辖区的主要河流1条, 如发生台风洪涝灾害, 需紧急转移安置本辖区风危房、 工棚。 四、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 启动本预案。 1、 发生洪涝、 台风、 暴雨、 干旱、 冰雹、 雪等气象灾害, 山体崩塌、 滑坡、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启动本预案: 在本区域内, 因灾死亡1人以上; 紧急转移安置50人以上; 倒塌房屋10间以上。 2、 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事件、
5、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 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五、 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1、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枫树及职责 街道成立自然灾害求助应急指挥部, 街道主任金益民任总指挥、 街道分管民政的朱福民任副总指挥、 吴月青、 黄以三、 陈洵勇、 叶强、 杨明友、 傅宇红、 王桂仙、 金永兴、 丁志强、 龚奎银、 赵振平、 陈卫东等为成员。民政办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 在街道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 组织开展种类灾害的救助、 救济工作, 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与街道自然灾害求助工作。
6、 2、 街道自然灾害求助工作职责 ( 1) 做好非常态下自然灾害的救助、 救济综合协调工作。 ( 2) 会商、 分析、 评估灾区形势, 提出对策; 协调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 3) 听取灾区救灾工作汇报。 ( 4) 收集、 汇总、 报告、 评估灾害信息、 灾区需求和救灾工作情况, 通报灾情, 向上争取支持。 ( 5) 协助、 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 相关成员单位有职责 民政办: 组织开展防灾减灾、 备灾救灾和灾后救助救济、 恢复重建、 社会捐助、 组织应急生活必须品供应等工作。 供电所: 指导灾后电力
7、供应恢复工作。 学校: 帮助灾后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帮助做好校舍恢复重建。 派出所: 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 财政办: 负责救灾资金安排、 拨付和监督检查。 国土所: 负责地质灾害预警; 指导地质灾害点监测;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 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水利管理站: 掌握、 发布汛情、 旱情、 组织、 协调、 指导全镇防汛、 抗旱、 抢险工作, 对主要河流、 水库实施调度, 负责组织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卫生院: 参加灾区救灾救助、 负责抢救伤病员; 开展传染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监督测, 做
8、好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 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处理措施, 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扩散和蔓延, 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 组织心理卫生医生赴灾区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林业站: 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 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范工作。 广电站: 负责灾区广播、 电视系统设备的恢复工作。 工商分局: 加强价格监督管理, 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邮政、 移动、 电信: 负责组织协调灾区邮政通信的恢复重建工作。 人武部: 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主要担负解救、 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 抢救、 运送重要物资( 重点是救灾物资) 等任
9、务。必要时, 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六、 应急准备 1、 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本辖区内共有避灾点5处, 可集中安置灾民400人; 卫生院( 服务站) 4个, 可紧急救治人。 2、 物质准备。与本辖区内主要生活用品销售商建立应急供货协议, 当应急救助物资不足时, 向上级申请调拨。 3、 救灾装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须的救灾设备和装备。 4、 人力准备。完善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与军队、 公安、 武警、 消防、 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培育、 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5、 宣传
10、 培训和演练。开展减灾活动, 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 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 避险、 避灾、 自救、 互救、 保险的常识, 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人武部根据自然灾害多发地区, 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 适时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演练习, 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 指挥和响应能力。镇直部门根据各灾害种类的特点参与或自行组织培训和演练。 七、 灾害预警 1、 灾害预警预报 ( 1) 根据水利、 水文、 地质灾害、 林业、 森林火险、 有害生物灾害、 农作物病虫害草鼠害、 动物疫情等部门预警预报信息, 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全镇发布预警预报。 ( 2)
11、民政办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 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 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及时提出灾情评估意见, 向镇政府和镇有关专项指挥部报告, 同时向有关部门和村通报。 ( 3) 街道有关部门和各村应根据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预警预报, 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八、 信息报送 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 及时收集、 汇总灾害信息, 各有关单位应主动及时向镇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报送各类灾害信息。 九、 应急响应 1
12、 基本要求: 按照”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的原则, 救灾工作以地方政府为主。灾害发生后, 各村、 单位要根据灾情, 按照分级管理、 各司其职的原则,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 做好救灾、 灾害监测、 灾情调查、 评估和报告工作, 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2、 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 设定三个响应等级。 A、 一级响应启动条件 a.在我街道行政区域内, 发生台风、 干旱、 暴雨、 冰雹、 雪等气象灾害, 山体崩塌、 滑坡、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3、 ( 1) 因灾死亡2人以上; ( 2) 紧急转移安置200人以上; ( 3) 倒塌房屋50间以上。 b.事故灾害、 公共卫生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 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B、 响应措施 ( 1) 由街道相关专项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 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对灾区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 2) 由街道机关专项指挥机构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慰问灾民, 指导救灾工作。 ( 3) 街道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相关成员单位每日12小时前
14、向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救灾情况。 ( 4) 实行24小时值班, 关做好救灾有关工作: 接到灾害发生信息2小时内, 向街道办事处和市民办报告, 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 提出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建议报镇政府, 同是向县民政局争取支持; 协调交通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组织开展全镇性救灾捐赠活动, 统一接收、 管理、 分配救灾捐赠款物; 协调落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 街道办事处的有关决定。 C、 二级响应启动条件 a.在我街道行政区域内, 发生台风、 干旱、 暴雨、 冰雹、 雪等气象灾害, 山体崩塌、 滑坡、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一次灾害过程
1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 1) 因灾死亡1人以上, 2人以下; ( 2) 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 200人以下; ( 3) 倒塌房屋20间以上, 50间以下。 b.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 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 响应措施 街道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衽小时值班, 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 沟通灾害信息, 组织召开会商, 分析灾区形势, 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组织有关部门听取受灾情况汇报。 街道民政办衽24小时值班, 开展以下工作:
16、 ( 1) 灾情发生后12小时内, 由分管领导带队的救灾联合工作组赴灾区, 慰问灾民, 核查灾情, 了解救灾工作情况, 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 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 2) 根据村、 单位的申请, 灾情发生12小时内商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 报街道办事处审批且及时下拨到灾区, 同时向上级报告争取支持; 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制定并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储备物资工作, 及时协调交通等部门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 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使用; 随时落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 街道办事处紧急求助工作指示。 ( 3) 每2小时与受灾村、 单位联系
17、一次, 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接到灾害发生的信息后2小时内报送市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及街道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 ( 4) 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 根据《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 组织开展全镇性救灾捐赠活动; 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帐号; 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 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 及时下拨捐赠款物, 定期把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D.三级响应启动条件 a.在我街道行政区域内, 发生台风、 干旱、 暴雨、 冰雹、 雪等气象灾害, 山体崩塌、 滑坡、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重在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18、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 1) 紧急转移安置50人以上, 100人以下; ( 2) 倒塌房屋10间以上, 20间以下。 b.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 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响应措施 街道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 沟通灾害信息, 组织召开会商会, 分析灾区形势, 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听取受灾情况汇报; 协调有关部门向灾区派出联合工作组。 街道民政办实行24小时值班,
19、开展以下工作; ( 1) 灾情发生后12小时内, 由分管领导带队的救灾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灾民, 核查灾情, 了解救灾工作情况, 了解灾区政府的求助能力和灾区需求, 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 2) 根据村、 单位的申请, 灾情发生24小时内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 报街道办事处审批且及时下拨; 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制定并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 协调交通等部门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 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使用。 ( 3) 每2小时与受灾村、 单位联系一次, 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接到灾害发生的信息后2小时内报送县
20、民政局和镇政府, 并向街道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通报; 同时向省、 市报告争取支持。按程序及时对外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 ( 4) 不定期向社会发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 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帐号,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 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 受理捐赠事宜; 及时下拨捐赠款物, 对救灾捐赠款物进行调剂; 定期把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接受社会监督。 十、 灾后求助与恢复重建 1、 灾后救助 ( 1) 街道民政办每年9月( 1月) 下旬开始调查冬春灾民生活困难情况, 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将需政府救济人口等灾民生活困难情况报县民政局。
21、 ( 2) 街道民政办组织有关单位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 核实情况, 制定冬春临时救济工作方案。 ( 3) 根据村、 单位的申请报告, 结合灾情评估情况, 街道办提出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分配方案,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后下拨, 专项用于解决冬春灾民吃饭、 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 ( 4) 向社会公布各村、 单位救灾款下拨进度, 确保救济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户。 ( 5) 经过开展社会捐助、 对口支援、 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问题。 2、 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 依靠集体, 生产自救, 互助互济, 辅之以国家
22、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 灾民倒房重建应由生态站、 国土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采取自建、 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 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经过政府救济、 社会互助、 邻里帮工帮料、 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 合理布局, 科学规划, 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 1) 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 各村、 单位立即组织灾情核定, 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街道社会事务办在灾情稳定后7日内将全镇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市民政局。 ( 2) 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全街道灾情和各地实际, 制定恢复重建方针、 目标、 政策、 重建制度
23、 资金支持、 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 3) 街道民政办定期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 适时向灾区派出督查组, 检查、 督导恢复重建工作。 ( 4) 卫生院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实施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 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 ( 5) 中小学、 财政、 农业、 卫生、 广电等部门组织做好灾区学校、 卫生院等公益设施及水利、 电力、 交通、 通信、 供排水、 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十一、 附则 1、 本预案由街道民政办负责管理。各村、 各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