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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十二采区胶带机头硐室过立交安全
特殊规定
我单位施工的十二采区胶带机头硐室于 8月30日中班施工至导B点前23米处, 已经到达北翼回风巷立交点边缘处, 预计岩柱2.2米。为保证过立交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 在 8月18日编制的《十二采区胶带机头硐室过立交补充措施》的基础上, 特补充本规定, 请审批:
1、 每次爆破循环进尺不得超过0.9米, 锚杆间排距缩小为700×700mm。
2、 因围岩破碎, 锚杆支护扭矩控制在150N·M。
3、 施工人员认真做好”敲帮问顶”制度。
4、 爆破时, 严格执
2、行分次装药分次爆破, 严格按照爆破说明图表执行。
5、 每次锚杆支护完毕后, 锚杆距离迎头最大距离为0.2米。
6、 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使用好单体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梁前端最大空顶距离0.2米。
7、 爆破前, 紧贴迎头顶板, 超前布置三个φ18×2200mm高强预应力锚杆, 间距0.7米, 倾角45°-50°。
8、 爆破后, 支护顶板时, 采用一次挂双层网进行顶板支护。
9、 初喷距离迎头最大为0.9米, 采用一掘一喷作业方式。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审批意见、 8月18日编制的《十二采区胶带机头硐室过立交补充措施》及《东十二采区胶带机头硐室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付村煤业有限公司
掘 进 工 作 面 补 充 措 施
( 贯通补充措施 )
巷 道 名 称: 东十采区轨回联巷
施 工 单 位: 开 拓 工 区
编 制 人: 高松芝 沈彬
区( 队) 长: 单 茂 田
规 程 编 号: -02-15
二00九 年 二 月 十 五 日 编
审 批 意 见
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
掘 进 室: 年 月 日 安 监 处: 年 月 日
通防工区: 年 月 日 副 总 师: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