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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pptx

1、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释义与解读,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1页,一,、关于立法必要性,燃气管理立法必要性(即:燃气管理存在主要问题),1、政府部门职责分工交叉,行政管

2、理体制亟需理顺,行业监管机制不完善;,2、燃气发展规划滞后,重复建设、随意设置燃气供给站、设施建设不配套;,3、燃气应急贮备和应急调度制度不健全,供给能力不足,应急保障能力不强;,4、上中下游发展不协调,气源单一,干线管道运力不足,供需矛盾突出;,5、燃气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违法经营,无序竞争,服务行为不规范;,6、地下储气库等调峰设施建设滞后 缺乏季节性调峰能力;,7、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办法不落实,燃气事故频频发生;,8、缺乏必要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2页,二,、关于立法目标,燃气管理立法目标,(T1),1、加强城镇燃气管理;,2、保障燃气供

3、给;,(1)燃气设施建设延伸与广覆盖;,(2)公共财政购置公共服务;,(3)公共服务均等化;,(4)国有垄断企业代行政府部分公共服务职能。,3、预防和降低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1)“安全”燃气管理立法根基;,(2)燃气管理立法一直贯通一条根本,即“突出安全监管”。,4、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正当权益;,5、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3页,三,、关于燃气工作标准,燃气工作应该坚持标准,(T3),1、统筹规划;,2、保障安全;(供给安全、事故安全),3、确保供给;,4、规范服务;(政府性服务、企业经营性服务、行业协会服务),5、节能

4、高效。,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4页,四,、关于燃气概念界定,关于燃气概念界定(T2),1、燃气概念:,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气体燃料,,包含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2、煤层气与天然气;,3、煤制天然气与天然气;,4、生物燃气与天然气;,5、液化天然气与天然气。,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5页,五,、关于适用范围,燃气管理适用范围(T2),1、燃气管理地域范围 (T2、T54),2、燃气管理步骤范围,(1),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2

5、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沼气、秸秆气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3、对自产自用燃气监管,4、燃气储存、运输步骤安全管理,5、汽车加气站管理,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6页,六,、关于燃气管理体制(1),燃气管理管理体制(T5),1、住房和城镇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三定”方案中包括燃气管理要求,2、燃气管理体制标准要求与详细分工,(1)标准要求,(职能分解),人民政府,:(5项),a.,加强对燃气工作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T4)(人大讨

6、论?),b.,本行政区域燃气发展规划审批;(T8-2),c.,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投入,并勉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T10),d,.建立健全燃气应急贮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办法提升燃气应急保障能力。(T12-1),.燃气供给严重短缺、供给中止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动用贮备、紧急调度。(T13,),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2项),a.,负责全国燃气管理工作;(T5-1),b.,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T8-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6项),a.,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管理工作,;,(T5-2),b.,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

7、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立案;(T8-2),c.,对燃气供求情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T12-3),d.,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T15-2),.,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T33-1).,市政燃气设施改动审批。(T33-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它相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燃气管理工作。,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7页,六,、关于燃气管理体制(2),(2)详细分工,燃气发展规划,燃气设施建设,燃气贮备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运输,燃气使用,燃气价格,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燃气、安监、质

8、检、消防等部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天然气(含煤层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沼气、秸秆气生产和使用。,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8页,七,、关于燃气发展规划制度,关于燃气发展规划制度,1、当前地方燃气立法中要求编制燃气规划情况,2、燃气规划编制情况,3、燃气规划编制中存在问题,4、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主体、审批程序和修改程序(T8),(1),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该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

9、施,。,(自行或委托?编制单位?编制单位资质?不审批?),(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该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立案,。,(立案即事后告之,不含有行政审批性质),(3)燃气发展规划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修改,应该按照原编制、审批、立案程序组织编制并报送审批、立案。,5、燃气发展规划内容(T9),(1)燃气气源;(2)燃气种类;,(3)燃气供给方式和规模;(4)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5)燃气设施建设用

10、地;(6)燃气设施保护范围;,(7)燃气供给保障办法和安全保障办法等。,6、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必要性,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9页,八,、关于燃气设施建设制度(1),(一)关于燃气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行管理,1、关于燃气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行管理模式,(1)燃气设施投资单位、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单位、燃气经营者关系,(2)“谁投资、谁管理”,(3)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4)燃气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行管理是燃气经营市场形成前提条件,(5)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只有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之后,才能成为燃气经营者,(6),政府投资建设燃气设施,应该经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T14

11、1),(7),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投资方能够自行经营,也,能够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T14-2),(注:“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不是转让关系,而是委托关系。),2、关于燃气设施建设投资(T10),(1)政府应该依据燃气发展规划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投入。,(2)勉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10页,八,、关于燃气设施建设制度(2),(二)关于燃气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行管理,3、关于燃气设施建设监管(T11)(为何不在投资审批步骤管?),(1)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该按照城镇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12、2)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镇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该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城镇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该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意见。,(3)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该依法组织完工验收,并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完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立案,。,(4)燃气设施建设应该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5)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应该恪守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

13、工、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要求。,(6)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立案和抽查,依照消防法相关要求执行。,(7)燃气设施建设工程中压力容器(含气瓶)和压力管道元件安全监察,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要求执行。不过,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由国务院另行制订。,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11页,八,、关于燃气设施建设制度(3),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制度,阶段,许可名称,适用范围,与其它许可关系,立项审,批阶段,选址意见书,按照国家要求需要相关部门同意或者核准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关部门同意或者核准建设项目标依据,

14、申请用地阶段,划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用地,出让,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实,开工,建设,阶段,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全部建设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乡、村规划区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除使用原宅基地进行建设外全部建设项目,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完工验收阶段,规划认可,全部建设项目,取得规划许可,方可办理完工验收立案和房屋产权登记,关于燃气管理

15、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12页,八,、关于燃气设施建设制度(4),4、关于燃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不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要求权限和程序同意,开工汇报,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同意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

16、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详细方法;(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要求 其它条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汇报前,,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方法,(建设部71号部令)要求,“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建筑工程,能够,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5、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1)在管道燃气已经覆盖范围内不得新建小区气化站、瓶组站(T9-4),(不正当竞争?),(2)新建燃气管道设施在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并属于建设项目使用部分,应该由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其余部分由管道燃气经营企

17、业负责投资。(T10)(,反垄断?,),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13页,九,、,关于燃气贮备与应急保障制度(,1,),(一)城市“气荒”:,1、郑州气荒;2、武汉气荒;3、上海没有气荒。,(二)造成“气荒”原因和应对之策,1、造成“气荒”原因,(1)上游气源供给不足;(2)中游管输能力不配套;,(3)上游与下游不匹配;(4)对天然气应用市场需求认识不足。,2、“气荒”应对之策,(1)加大天然气上游供给量;(2)合理调配上下游间配置百分比;,(3)平衡天然气用量比重;(4)逐步建立健全燃气贮备制度;,(5)优化用气结构,引导市场均衡发展,缓解供需矛盾,(三)关于燃气贮备,1、国外燃气

18、贮备情况;,2、我国燃气贮备现实状况,3、关于燃气贮备制度:,(1)政府贮备(国家战略贮备;政府应急贮备);,(2)企业贮备(企业义务贮备、企业应急贮备;企业调峰贮备;企业商业贮备);,(3)用户贮备(使用贮备),4、我国未来燃气贮备现实路径,(1)LNG应成为我国天然气贮备优选,(2)天然气地下储气库重大项目研究与建设,5、,燃气战略贮备,要还是不要?燃气战略贮备制度,怎样建立?,(四)关于燃气应急贮备制度,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燃气应急贮备制度。,(T12),2、,燃气经营者应该加强燃气日常调峰贮备和应急贮备,保障燃气连续、稳定、安全供给。,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

19、读,第14页,九,、,关于燃气贮备与应急保障制度(2),(五)关于燃气应急预案制度(T12),(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该,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该采取综合办法,提升燃气应急保障能力,;,(3),燃气应急预案,应该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给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抢救援办法等,内容,。,(六)关于燃气应急监测、预测和预警制度(T12-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该会同相关部门对燃气供求情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七)关于燃气应急办法制度(T13),(1),燃气供给严重短缺、供给中止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该及时采取,动用

20、贮备、紧急调度,等应急办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2)燃气经营者以及其它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该给予配合,负担相关应急任务。,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15页,十,、关于燃气经营与服务制度(1),(一)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燃气供给与燃气经营),1、燃气经营许可设置标准:是管道与瓶装,还是企业与个人?,2、,燃气经营许可条件?,国家对燃气经营实施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企业,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经营场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经营方案;(四)企业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

21、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评合格,;(五)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条件。符合前款要求条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T15),3、燃气经营许可主体级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1)属地主义 (2)经营范围决定许可级别,4、燃气经营许可前置于工商登记?预登记?工商登记前置于税务登记?,5、是否允许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T16),6、是否允许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应该恪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T1

22、6),7、燃气经营企业设置燃气供给站、服务站和分支机构是否还要领取燃气经营许可证,可否经过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变更来处理?,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16页,十,、关于燃气经营与服务制度(2),第十二条以下事项能够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包括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给予同意事项;,(瓶装)(市政燃气设施改动),(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特定行业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事项;,(管道),(三),提供公众服务而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

23、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事项;,(人员),(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主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经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事项;,(气源适配性检测),(五),企业或者其它组织设置,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事项;,(工商登记),(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能够设定行政许可其它事项。,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能够设定行政许可,。,还未制订法律,行政法规能够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能够采取公布决定,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暂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该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法律,或者自

24、行制订行政法规。,第十五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还未制订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能够设定行政许可,;,还未制订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马上实施行政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能够设定暂时性行政许可,。暂时性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应该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该由国家统一确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资格、资质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它组织设置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它地域个人或者企业到当地域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

25、它地域商品进入当地域市场,。,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17页,十,、关于燃气经营与服务制度(3),(一)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8、管道燃气经营许可、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燃气供给许可三者之间关系?,9、燃气经营企业人员考评培训?,10、燃气经营许可制度实施后,原先只有特许经营协议、没有经营许可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是否应该领取燃气经营许可证?,11、燃气经营许可证内容是什么?,燃气经营许可证应该载明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营业地点、使用期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姓名、住址等事项。,12、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要全国统一式样?,13、对无证经营,应该怎样设定处罚?(T45-1),14、对不按照

26、经营许可要求进行经营,怎样处罚?(T45-2),15、是否必须要建立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制度?,16、怎样了解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制度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考评上岗制度?(T32-1),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18页,十,、关于燃气经营与服务制度(4),(二)燃气经营者义务(T17),(1)向燃气用户连续、稳定、安全供给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燃气;,(2)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3)对燃气设施定时进行安全检验。,(4)公告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5)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三)燃气经营者禁止性行为(T18),(1)拒绝向,市

27、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适用气条件单位或者个人供气;(2)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3)未推行必要通知义务私自停顿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私自停业或者歇业;(4)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燃气;(5)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储存燃气;(6)要求燃气用户购置其指定产品或者接收其提供服务;(7)私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8)销售未经许可充装单位充装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私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瓶装燃气;(9)冒用其它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四)燃气经营者责任(T19),(1)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

28、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燃气设施,,负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责任,。,(2)管道燃气经营者应该按照,供气、用气协议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燃气设施负担对应管理责任。,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19页,十,、关于燃气经营与服务制度(5),(五)燃气管理部门在经营与服务步骤监管职责,(T21),管道燃气经营者暂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管道燃气经营者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未采取紧急办法,燃气经营者私自停业、歇业,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撤回、撤消、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燃气管理部门应该采取办法,保障燃气用户正惯用气。,(六)燃气市场监管,(T25-1),、“燃气分销商”制度;,、,燃

29、气经营者应该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负担对应责任。,(七)燃气储存管理:,、管理主体;、燃气储存管理与危险化学品管理;、处罚部门。,(八)燃气气瓶定点充装制度,(T25-2),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该恪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相关气瓶充装要求。,(九)管道燃气企业停顿供气、调整供气量以及停业或者歇业管理,(T20),(1),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暂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应该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给予,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恢复正常供气。,(2)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应该采取紧急办法并及时

30、通知燃气用户。,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3)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应该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燃气用户正惯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9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汇报,,,经同意方可停业、歇业,。,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20页,十一,、关于燃气质量监管制度(1),(一)燃气质量定义?在燃气质量管理过程中,哪些是质量问题?,1、产品质量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恪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要求;不过,建设工程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要求产品范围,适

31、用本法要求。(T3),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1),燃气气质成份;(2)燃气热值;(3)供气压力。,(,城镇燃气技术规范,P6),(二)建立燃气质量监管制度必要性,(三)燃气质量检测制度,1、燃气经营者应该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所供给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T22-1),2、,燃气经营者购销燃气,应该建立购销统计。购销统计应该载明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生产单位、充装单位、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日期等事项。,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21页,十一,、关于燃气质量监管

32、制度(2),(四)哪些政府部门有责任对燃气质量进行管理?是怎样进行分工?是分段管理还是分部门管理?,1、国务院“三定”方案,(1)质量监督部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3)燃气管理部门,2、是分段管理,还是分部门管理?,(T22-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监督检验。,(五)燃气经营者充装行为是生产行为还是经营行为?,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22页,十二,、,关于燃气运输许可制度(,1,),(一)建立,燃气运输监管制度必要性,(二)燃气运输监管主体,(三)燃气运输监管法律制度(T24),经过道路、

33、水路、铁路运输燃气,应该恪遵法律、行政法规,相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国务院铁路部门相关要求,;经过道路或者水路运输燃气,还应该分别依照相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或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四)从事道路燃气运输企业,是否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燃气经营企业在市区内运输燃气是否需要取得许可?,(五)关于燃气运输押运人员要求是否适用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要求?,(六)燃气运输是否包括到内河航运运输?,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23页,十二,、,关于燃气运输许可制度(,2,),(七)道路运输燃气监管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协

34、调与衔接,做不到:,(机动车载运燃气,应该经公安机关同意后,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配置必要押运人员。),(八)燃气汽车运输技术要求:,城镇燃气技术规范P15,1、经过道路、水路运输燃气企业应该加强对其车辆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验员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对应应急技能演练。,2、运输燃气包括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验员,应该了解所运输燃气危险特征和容器使用要求,并掌握对应应急技能。,3、运输燃气应该采取对应安全防护办法,配置必要防护用具和应急装备、器材。,4、燃气装卸应该符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5、禁

35、止运输超期未检验或者过量充装燃气储存容器。,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24页,十三,、关于燃气使用制度(1),(一)燃气使使用方法律制度,1、规范用气行为。,(1)燃气用户义务(T27),恪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按照约定时限支付燃气费用;,单位燃气用户还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2)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禁止性行为(T28),私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燃气燃烧器具;私自安装、改装、拆除

36、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盗用燃气;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2、明确燃气用户权利,(1)取得符合国家标准燃气产品和协议约定服务;,(2)查询权(T29-1),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该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3)投诉权(T29-2),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应该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3、确立燃气燃烧器具标识制度。(T31),(1),燃气管理部门应该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种类

37、和气质成份等信息。,(2),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应该在燃气燃烧器具上明确标识所适应燃气种类。,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25页,十三,、关于燃气使用制度(2),(二)燃气燃烧器具管理是否实施市场准入制度?,(适配性检测制度),(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单位和人员是否应该分别实施资质、资格许可制度?(T32),(1)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该,设置,或者,委托设置,售后服务站点,配置经,考评合格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安装、维修服务。,(2)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P16,(3),燃气燃烧器具,是指以燃气为燃料燃烧器具

38、包含居民家庭和商业用户所使用燃气灶、热水器、沸水器、采暖器、空调器等器具。(T53),国务院清理行政审批过程中,建设部原设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合并到建筑生产企业资质,中,。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要求,(建设部令第159号)相关要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纳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详细实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应该

39、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有固定经营场所,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抢修、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有公开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及服务电话,且有二十四小时值班人员;有必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包含,与安装管道相匹配钻孔设备、机械绞丝设备;惯用工具和维修用零配件;能直接检测燃气压力、流量,水压、水量、温度等主要检修、调试指标专用仪器;燃气检漏仪及泄漏浓度报警器;其它必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配置4名以上含有工程、经济、会计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其中燃气或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并含有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

40、职称;有4名以上持有燃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安装、维修作业人员;有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它相关要求要求制订作业标准;有完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承接业务依照相关标准,建立了严格检验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有完善客户服务制度和服务标准;有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定安装、维修委托书。,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26页,十三,、关于燃气使用制度(3),(四)燃气用户是否有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义务?,(五)燃气使用方面相关处罚设定,1、对于燃气用户危及公共安全和损害燃气经营者利益行为,燃气供给者是否有权中止燃气供给?,2、对盗用燃气行为处

41、罚,3、对侵占、毁损、私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和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或者私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行为处罚,(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部分竟合,但处罚主体和处罚种类不一样),(六)户内燃气设施施工制度(T30),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应该按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27页,十四,、关于燃气设施保护制度(1),(一)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划定(T33-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该会同城镇规划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二)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性活动(T33-2),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

42、事以下危及燃气设施安全活动: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3、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5、其它危及燃气设施安全活动。,(三)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限制性活动(T34),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相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应该,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订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对应安全保护办法,。,“,马路拉链问题”:现象、成因与对策。,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28页,十四,、关于燃气设施保护制度(2),(四)燃气经营者以及其它单位和个人保护义务

43、T35、T36、T37),1、,燃气经营者,应该按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时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私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私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觉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行为,有权给予,劝阻、阻止,;经劝阻、阻止无效,应该马上,通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汇报,。,4,、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

44、影响燃气设施安全。,5、,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该,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相关情况,;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6、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主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应该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订,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该采取对应,安全保护办法,,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管道燃气经营者,应该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法律、法规另有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五)市政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制度(T38),1、,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该制订,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45、同意,。,2、改动方案应该,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惯用气办法,。,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29页,十四,、关于燃气设施保护制度(3),(六)燃气设施权属问题,1、燃气设施概念,2、为何要将“庭院燃气设施和共用燃气设施”修改为“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燃气设施”?,3、燃气设施全部权归属,(七)燃气设施维涵养护责任,(,有三种意见),(八)燃气管道与其它建设工程相遇关系处理,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30页,十五,、关于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制度(1),(一)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法律制度,1、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1)燃气管

46、理部门预案(T39-1),燃气管理部门应该会同相关部门制订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时通报事故处理结果。,(2)燃气经营者预案(T39-2),燃气经营者应该制订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置应急人员和必要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时组织演练。,2、燃气安全事故或者隐患通知与汇报制度(T40),任何单位和个人发觉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应该马上,通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汇报,。,3、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处置制度(T41),(1),燃气经营者,应该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定和风险管理体系,发觉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应该及时采取办

47、法消除隐患。,(2)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该依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安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验,发觉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应该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及时采取办法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该依法采取办法,及时组织消除隐患,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该给予配合。,4、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制度(T42),(1),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应该马上开启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2),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该依据各自职责,马上采取办法预防

48、事故扩大,依据相关情况开启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31页,十五,、关于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制度(2),(二)燃气安全事故监管职责,1、燃气管理部门;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三)燃气事故责任认定,(1)燃气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应该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依法给予追究。,(2)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依照相关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汇报和调查处理。,注:,适用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四)燃气安全事故保险制度,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32页,十六,、关于燃气价格制度(1),(一)当前我国燃气

49、价格现实状况,1、上游:价格缺乏透明度,2、中游:价格缺失,3、下游:价格监管影响资源价格有效传导,4、现有价格机制对天然气行业发展影响分析,(二)燃气价格方面存在问题,1、天然气上下游价格不一样管理机制造成下游调价滞后,2、上游价格调整缺乏透明度,信息不对称,3、上游提价对下游市场带来新经营风险,(三)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33页,十六,、关于燃气价格制度(2),(四)上游燃气价格上涨对下游城市配气企业影响分析,(五)燃气价格确定与调整法律制度(T23),1、,燃气销售价格,应该依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

50、确定并适时调整。,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该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相关方面,意见。,办务会稿:,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该依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确实定和调整,应该,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相关方面意见;,不过,因购气成本改变引发价格调整除外。,燃气经营者销售燃气或者提供服务,应该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明码标价,注明所销售燃气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情况。,关于燃气管理法律制度的释义与解读,第34页,十七,、,关于加气站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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