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财务医保管理规章制度 57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第八章 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 财务分析制度 一、 财务科负责医院经济活动的财务分析工作。 二、 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方法按照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和要求执行。 三、 财务分析要做到内容真实、 数据准确。有关数据必须计算和核实到每个项目, 必要时要进行单项分析。 四、 财务分析必须在半年和年终后十五天内完成。 五、 要充分发挥财务分析的作用, 要简明扼要, 重要问题阐明明确, 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院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
2、 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 《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管理制度, 完善财务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二、 加强财务监督, 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坚持原则, 以身作则, 奉公守法, 与一切贪污盗窃、 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三、 根据医院计划, 正确及时编制年度的财务预算。 四、 合理组织收入, 严格控制支出。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临时必须的开支, 应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 五、 凡医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经济业务, 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由经手人、 验
3、收人和分管院长、 院长签字后, 方能据以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支, 须经分管院长、 院长批准, 工作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六、 正确及时办理会计业务,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 报送会计报表。 七、 加强医院经济管理, 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八、 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 防止拖欠, 减少呆账。 九、 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 定期对固定资产、 药品等国有资产进行监督, 及时清查库存, 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十、 原始凭证、 帐本、 工资清册、 财务决算等会计资料的归档, 以及会计人员的交接, 均按相关规定办理。 十一、 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及其收费
4、标准和药品价格, 确保相应的服务内容、 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严禁自立项目、 超标准、 分解项目收费及重复收费, 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 乱加价行为。 2、 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完善收费价格管理监督机制。 3、 对于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 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价格申报审批制度。 4、 实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 门诊、 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制度, 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十二、 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1、 财务科是收费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 统一负责收费票据的申印、 购领、 保管、 发放与核销。其它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印、 购收费票据和结算凭证。 2、 收费票据的申印、 购领
5、应按规定先审批、 后印刷, 并依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在指定定点单位印制。 3、 按照内部牵制和定量控制的原则, 财务科应指定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的票据库房, 建立票据的入库、 领用、 结存登记制度。定期与领用部门、 人员核对收费票据的领用缴销情况, 及时催交长期未缴销的收费票据。 4、 医院申印、 领购的票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收费范围限于本单位内使用。各类票据不得混用。不得擅自相互转移、 借用、 代开和转让票据。 5、 建立健全票据领用、 缴销手续。票据领用人员必须是财务科的收费人员。票据领用时, 必须详细登记票据名称、 起止号码、 领取日期, 由领用人、 发放人分别在登记
6、簿上签字; 计算机票据则由专人将领用票据输入计算机, 由领用人使用。票据缴销时, 应及时在登记簿上注明缴销日期和号码。 6、 对使用过的保存时间在规定年限以上的或尚未使用但已不再使用的票据的销毁, 应书面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医院不得自行销毁。 7、 病人出院时, 收费结算人员应向病人收回预收医疗款临时收据。病人若遗失临时收据, 收费结算人员应要求病人出具相关遗失证明, 方可冲抵医药费用。病人若遗失医药费收据, 财务科应凭据病人的相关证明提供收据复印件。 十三、 支出管理控制制度 1、 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 权限, 加强制约和监督。 2、 各项支出
7、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 核算支出。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支出业务的全过程。 3、 各项支出必须按照年度预算计划, 实行归口管理。 4、 制定支出及成本费用的申请、 审批、 审核、 支付程序等制度。按照有关要求确定并执行开支范围及标准。明确支出及成本费用审批权限、 程序、 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经办人必须按照审批意见办理。 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与责任追究制度。重大经济事项的支出, 应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 并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必要时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经过。 5、 建立支出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经费支出
8、严格把关, 对支出款项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 6、 建立支出核算控制制度。建立和规范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 客观评价经营成果和经营行为, 提高医院经营质量。 十四、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1、 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内部管理制度和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 权限, 确保请购与审批、 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合同订立与审核、 采购与验收、 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 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合理设置岗位, 加强制约和监督。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 2、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 ( 1) 计划编制。药品和物资管理部门应按照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9、和实际工作进度编制采购、 供应计划。归口管理部门应按照计划进行采购,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必须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 2) 审批程序。药品及库存物资按计划进行采购时必须提出申请, 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大宗超计划物资采购的审批, 应由医院决策层集体讨论决定。 ( 3) 采购管理 a.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由单位统一采购。属于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 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b.批量采购招标由采购、 财务、 审计、 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 c.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进行采购, 并对价格、 质量、 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 筛选, 按规定程序审批。 d.药品及库存物
10、资采购入库时, 库房验收人员必须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 对物资品种、 规格、 数量、 质量和其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入库后方能领用。不经验收入库, 不得办理资金结算。会计核算期末时, 对物品已到而发票未到的, 可暂估入账, 待次月收到票据时据实调整。 e.领用手续。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储存和保管实行限制接触控制, 指定专人负责领用。结合具体实际, 制定使用部门领用限额或定额标准; 使用部门领用人按限额或定额填制领用单, 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超限额或定额领用的, 必须经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 ( 4) 财务部门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 制定安
11、全库存量和储备定额, 具体定额标准由主管部门确定。 ( 5) 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核对管理。财务部门应定期核对账目, 保证账账、 账实相符。 ( 6) 建立高值耗材使用辅助账, 制定高值耗材的采购、 领用等各项管理制度。 ( 7) 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缺损、 报废、 失效的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药品及库存物资缺损、 报废、 失效的, 应填列详细清单, 说明报废原因, 报分管院长、 院长审批。对由于人为原因( 如保管不当、 积压重复、 霉烂等) 造成损失的, 应追究保管人员的责任。 ( 8) 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定期盘点制度。药房每月盘点一次, 药库每半年盘点一次。财务、 审计等相关部门
12、应派员监盘。 十五、 债权、 债务管理控制制度 1、 建立健全债权、 债务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加强制约与监督, 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和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2、 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 ( 1) 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由住院结账处负责。将住院病人费用及时汇总上报财务部门, 财务科据此进行会计核算; 月末, 财务部门应及时与住院结账处核对, 保证账账相符。 ( 2) 应收医疗款: 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月末, 应将明细科目余额与社保局及住院结账处等部门进行核对。 ( 3) 其它应收款、 其它应付款、 长期借款、 长
13、期应付款、 应付社会保障金: 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债权及债务的记录、 核算、 对账的时间、 范围和要求。 3、 债权控制措施 ( 1) 应收款项控制 a.建立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制度。财务科、 医保办应定期与社保局核对帐目, 保证账账相符。加强对社保局核定的退报、 外地就诊、 超总控等费用的核对工作, 及时催收医保结算费用。 b.建立出院病人个人欠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对个人欠费的审批权限作出规定, 对大额债权必须采取保全措施。设置相应的欠费催收人员, 以加强欠费催收工作。对个人欠费应以函证、 上门催收等形式进行催收。 c.建立其它应收款管理制度。财务科应指定专人负责其它应收
14、款的清理和催收。应规定结账日期, 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报销的, 应由债权管理人员负责向借款人员发出催收通知, 及时清理。 4、 备用金控制制度 ( 1) 合理确定各类收费人员的备用金数额, 由院长审批。 ( 2) 收费人员不得将备用金抵作她用。收费人员调出收费岗位时, 必须及时交回备用金。 ( 3) 财务科在抽查收费人员账款相符情况时, 应同时抽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5、 债务控制措施 ( 1) 长期借款、 短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控制措施。应综合考虑资产总额及构成、 还款能力等因素, 授权审批人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举债事项。严格控制借债规模, 大额债务的举借必须经决策层研究确定。 (
15、2) 应付账款、 其它应付款控制措施。财务科应指定专人负责应付账款、 其它应付款的登记、 核销、 对账工作, 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 按费用类别合理设置二级明细账, 建立”三核对”制度, 即每月总账和明细账余额核对, 明细账与管理部门核对, 年末与供应单位核对, 以保证账账相符。 十六、 预收医疗款管理制度 1、 预收医疗款是医院为保障业务正常运转而向入院病人预先收取的医疗备用金。应根据不同病种制订相对统一的预收医疗款数额。 2、 病人入院时, 应缴纳一定数额的预收医疗款, 由结算人员出具预收医疗款临时收据, 临时收据一式三份, 一份交病人, 一份作为收入凭证, 一份留存。 3、 财
16、务部门应加强预收医疗款的管理, 设置必要的辅助账。对预交金收入逐日登记, 指定专人对票据逐笔核销。每月终了, 财务部门应与住院结账处进行预收医疗款余额核对, 发现差错, 及时纠正。 4、 建立债务授权审批、 合同、 付款和清理结算的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债务清理, 编制债务账龄分析报告, 及时清偿债务, 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十七、 财务电子信息化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财务电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应用专门的授权模块, 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 权限, 确保软件开发与系统操作、 系统操作与维护、 档案保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合理设置岗位, 加强制约和监督。 2、 财务电子信息
17、系统凡涉及到资金、 物资、 收入、 成本费用等方面内容的, 其功能、 业务流程、 操作授权、 数据结构和数据校验等事项必须符合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 3、 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系统必须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即: ( 1) 实时监控收款员收款、 交款情况; ( 2) 提供至少两种不同的方式统计数据; ( 3) 系统自动生成的日报表不得手工修改; ( 4) 预交款结算校验; ( 5) 票据稽核管理; ( 6) 欠费管理; ( 7) 价格管理; ( 8) 退款管理。 4、 加强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建立用户操作管理、 上机守则、 操作规程及上机
18、记录制度。加强对操作员的控制, 实行操作授权, 严禁未经授权操作数据库。监控数据处理过程中各项操作的次序控制, 数据防错、 纠错有效性控制, 修改权限和修改痕迹控制, 确保数据输入、 处理、 输出的真实性、 完整性、 准确性和安全性。 5、 加强数据、 程序及网络安全控制。设置和使用等级口令密码控纳入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制, 建全加密操作日志管理, 操作员口令和操作日志加密存储, 加强数据存储、 备份与处理等环节的有效控制, 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不丢失、 不损坏、 不泄漏、 不被非法侵入; 加强接触控制, 定期监测病毒, 保证程序不被修改、 损坏, 不被病毒感染; 采用数据保密、 访问控制、 认证
19、及网络接入保密等方法, 确保信息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传输的安全。 6、 建立财务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加强文件储存与保管控制。数据应及时进行双备份, 专人保管, 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点。 十八、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 1、 组织由审计、 财务、 纪检等部门参加的监督检查小组负责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确保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2、 监督检查小组应定期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并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3、 建立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问
20、责制度和责任监督制度 ( 1) 对违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 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应限期纠正, 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 2) 对违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 造成严重后果的, 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规章制度的,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财务科安全防范制度 一、 财务科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财务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二、 财务科位置适当, 墙壁牢固( 砖混以上结构) , 门窗安装安全防护措施。 三、 财务科应使用经公安、 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 箱) , 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保险柜(
21、 箱) 钥匙由财会人员专人保管。 四、 财务科各类票证和印签必须分开存入保险柜( 箱) 内, 严禁乱丢、 混放。 五、 切实采取防盗、 防火、 防蛀、 防潮、 防晒措施。做好财务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 加强财务窗口安全工作, 监督检查窗口安全工作制度的执行。 财务窗口安全工作制度 一、 加强安全意识, 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确保医院财产安全。 二、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及时上缴报表和预交款, 不得私自以白条抵库、 挪用、 借用。 三、 工作室内严禁本科人员以外的闲杂人员入内, 联系业务均在窗口。 四、 下班后各窗口严禁将现金存放在办公桌内。门诊各窗口的收款包应在下班后全部集中
22、在急诊收费处各自铁柜内, 住院窗口的收款包由保卫科协助送存保险箱内。 五、 门诊收费员各自的铁柜钥匙由自己妥善保管。保险箱钥匙白天由住院处人员负责管理, 中午、 夜间由急诊班人员负责管理。保险箱密码不定期更改, 且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六、 收费员及各窗口的收费印章应妥善保管。 七、 交班应及时清点现金票面和备必要零币, 并记录于交班簿上, 接班人员按交班簿上的记录进行清点核对, 发现问题及时向班组长或科长汇报。 八、 不定期接受财务、 保卫科的安全检查。 财务微机管理制度 一、 建立班前班后清扫制度, 要保持室内整齐、 清洁。 二、 开机前要检查电源是否符合要求, 遇到突然断
23、电及时关闭电源, 以防突然加电损伤设备。 三、 不允许微机在无人值班时运转。 四、 认真做好数据备份, 每月结帐前和结帐后全部备份一次( 至少两套) 。 五、 为保证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和防止病毒传入, 外来磁盘一律不准上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反者负全部责任。 六、 微机一律不许打电子游戏, 发现扣发奖金。 七、 操作人员下班后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 方可离开。 存货管理制度 一、 本制度所指存货包括药品和未达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 卫生材料、 其它材料等库存物资。在管理上实行计划采购供应, 归口负责的原则。 二、 药品及库存物资等存货必须由单位统一采购。属于政府采购和药
24、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 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进行采购。 三、 凡购进存货, 必须报经领导批准, 保管人员, 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或入库单上签字并登记入账后, 方可凭据到财务科结算。期末对物品已到而发票未到的, 可暂估入账, 待次月收到票据时据实调整。 四、 严格库存物资领发、 调拨手续。物资的领发、 调配和调换, 均应填写物资领发、 收回凭证, 并依据凭证增、 减有关部门的明细账, 调出或调入应凭领发单或上级机关的物资调拨单, 办理领发或调拨手续, 并及时调整账目。 五、 对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实行严格审批及定额消耗的管理办法。办公用品按科室人员定额控制
25、使用, 结余奖励, 超支从科室奖金中扣除。低值易耗品实行包干使用, 以旧换新。 六、 建立健全存货明细账。按品种、 类别分别设置药品、 低值易耗品、 卫生材料、 其它材料等明细分户账。财务科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 保证账账相符。 七、 实行定期清盘与随时抽查结合的管理办法。对医院的存货, 归口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清盘, 财务科每年不定期派员监盘, 保证账实相符。盘盈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 分清责任, 报院领导批准后及时调整账目。 八、 加强存货仓库的管理。保管员对仓库存货要做到心中有数, 确保无虫、 无鼠、 无霉烂, 要提高警惕, 防火防盗, 对某些积压不用的存货要及时向领导提
26、出处理意见, 按规定批准后及时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 固定资产的标准范围主要指房屋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医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 通用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 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不够固定资产的起点, 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 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 科室负责, 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大型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 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 保养、 交接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三、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范围: 医疗设备及一般电子仪器设备类( 电话、 电视、 电冰箱、 微机、 声像) , 归设备科管理。房屋建筑物
27、 家具、 交通工具、 压力容器、 空调、 消防器材、 生活卫生设备, 机械、 被服装具、 其它通用设备归总务科管理。 四、 对固定资产实行三级账卡制, 即财务科设固定资产总账, 固定资产管理科室设固定资产明细账, 使用科室建立卡片账( 台账) 。固定资产总账科目的登记内容及方向, 要与明细账的登记内容、 记账方向一致。 五、 各科需增加医疗设备及其它固定资产是首先写出申请报告, 按医院决策审批程序, 经批准后方可购置与供应。 六、 购入、 调入、 自制等增加时, 凭购入发票、 调入单和自制固定资产核算单, 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七、 处理、 调出、 报废等减少固定资产时,
28、 首先要按医院与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书面报告,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 做固定资产减少的账务处理。 八、 各科室对所属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 对账物不符出现盘盈盘亏时, 应查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交由经管部门, 报院领导和主管部门审批后作账务处理。 九、 在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 如应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 持科室固定资产保管卡到管理科室办理过户手续, 对科室多余、 闲置及使用效益不好的设备物资, 管理部门应及时调整防止积压浪费。 十、 固定资产的领用及交回, 均需办理领退手续, 交货人, 收货人要签字, 以示负责。 十一、 总账会计、 明细账会计及使用科室要定期核对余额
29、 做到账账相符、 账实相符。 十二、 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要作为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 做到专人管理使用, 保管维护责任到人, 对玩忽职守, 违反操作规整, 造成财产损失者, 责任人及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 根据情节处理, 对隐瞒不报者应加重处罚。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 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二、 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 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 归档、 保管、 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 有序存放、 方便查阅、 严防毁损、 散失和泄密。 三、 每
30、年形成的会计档案, 应当由财务科按照归档要求, 负责整理立卷, 装订成册, 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四、 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 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能够提供查阅或者复制, 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 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 拆封和抽换。 五、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 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 5年、 、 、 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六、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按相关规定妥善保管。不得提前销毁。 七、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除另有规定外, 可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 一) 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
31、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 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 卷号、 册数、 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 应保管期限、 已保管期限、 销毁时间等内容。 ( 二) 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 三)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 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 销毁后, 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八、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它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不得销毁, 应当单独抽出立卷, 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 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项
32、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 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九、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 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附表一: 行政、 事业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档 案 名 称 保 管 期 限 备注 一 会计凭证类 1 各种会计凭证 包括: 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和传票汇总表。 二 会计账簿类 2 日记账 3 总账 4 明细分类、 分户账或登记簿 5 现金出纳账、 银行存款账 25年
33、 6 固定资产明细账( 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三 财务报告类 7 单位决算 永久 8 基本建设拨、 贷款年报( 决算) 9 会计月、 季度报表 5年 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2年。 会计稽核制度 一、 对原始凭证的审核 一、 原始凭证要在填制记账凭证前加以审核。应审核以下五个基本要素: ①凭证的名称; ②填制的日期及编号; ③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④经济业务的内容, 实物数量和金额; ⑤填制凭证的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手人员签章。 二、 原始凭证的真实
34、性和合法性, 要进行审核。外来原始凭证应有税务监制章, 字迹清楚。 三、 原始凭证须有经办人、 审批人的签章。 四、 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 有权拒绝接受, 并对有怀疑的问题, 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 对记账凭证的审核 一、 审核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 是否齐全、 正确。 二、 审核摘要的内容, 是否达到简明扼要、 概括。 三、 审核使用科目名称应借、 应贷以及金额是否正确。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是否填写和相符。 四、 审核凭证的填制、 记账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 不经审核的记账凭证, 不得登记入账。 三、 对会计报告的复核 一、 复核编制的报告种类是否齐全, 封面
35、和报告的日期内容是否完备, 签章是否齐全。 二、 复核报告内容是否完整, 各个报告是否完整排列, 不能漏编、 漏报、 补充资料也必须填列齐全。 三、 复核数字是否准确, 报告中数字是否与账面衔接一致, 有无篡改报告的情况。 四、 复核报告的编报是否及时。 会计监督制度 一、 要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对弄虚作假、 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同时应予以扣留, 并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请求查明原因, 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 不完整的原始凭证, 予以退回, 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二、 对伪造、 变造、 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
36、行为, 应当制止和纠正, 制止和纠正无效的, 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请求作出处理。 三、 对实物、 款项进行监督、 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 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1、 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 2、 对违法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 应当制止和纠正。 3、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 财务、 会计制度的收支不予处理, 应当制止和纠正, 制止无效的应当向院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 院领导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 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4、 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
37、益的财务收支, 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 税务机关报告。 5、 对违反医院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 应当制止和纠正, 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院领导报告, 请求处理。 6、 对医院制订的预算、 财务计划、 经济计划、 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 7、 医院必须按规定接受财务、 税务、 审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 并如实地提供会计凭证、 账簿、 报表等会计资料、 不得拒绝、 隐瞒、 谎报。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 按照国务院批准施行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除对职工个人发放工资、 奖金、 津贴、 福利费、 夜班费、 救济费、 差旅费等, 可使用现金支付外, 其
38、它应办理转账结算的业务, 不允许使用现金。 二、 现金收支由财务科统一管理。现金必须由财会科现金出纳行使结算职能, 除财会部门和经财会部门专门委托的单位外, 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办理现金结算。 三、 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 不允许坐支现金。收款、 住院、 挂号所收入的现金, 应在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支付现金时, 必须经过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 四、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找零用的备用金单独另行核定, 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五、 外出采购或出差人员在外活动应尽量采取非现金方式进行交易, 使用现金时, 应事先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用
39、现金结算。 六、 现金出纳应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 每日核对库存现金, 做到日清日结。 七、 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在本单位套取现金, 严禁职工个人私借公款。严禁挪用公款, 不得将公款带至自己家中存放、 保管。 八、 严格稽核制度, 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盘点核查。每季抽查出纳、 门诊、 住院收费人员的库存现金、 门诊和住院备用金是否账实相符。对库存现金的长短款, 要查明原因, 落实责任,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银行结算的收支业务。 二、 按规定范围办理银行存款的收入, 如上级拨入、 门诊、 住院收入和其它各项收入
40、资金等。业务收入的现金, 应在当日送存银行。 三、 按照规定范围办理银行存款的支付。如: 药品款、 设备款、 基建用款等。支付工资、 津贴等所需现金, 可从银行存款中提取。其它超过现金支付限额的经济业务, 应采取银行转账结算。 四、 严禁开具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严禁出租和出借账户, 严禁挪用公款。 五、 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簿, 对已办理收付的经济业务, 由银行出纳逐日逐笔登记入账。 六、 由银行出纳和电脑制证岗位或审核岗位的会计人员每月核对银行账户, 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不符的应查明原因, 对长期未达的账项应及时向财务科长报告。 七、 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财务专用
41、章必须由专人保管; 个人印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因特殊原因需她人暂时保管的必须有登记记录。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银行支票使用制度 一、 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二、 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 不准出租、 出借账户,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 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确实无法开具定额支票的应开具限额支票。 三、 每月签发的支票应在当月入账, 一般不得跨月, 做到日清月结。 四、 为了加强支票管理, 银行预留印签应由两人分别保管。 五、 建立支票使用登记簿, 由出
42、纳人员认真记录, 财务科指定专人定期审核, 防止重要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 禁止设立帐外帐、 小金库的管理制度 一、 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堵塞管理漏洞, 规范经济核算与分配管理, 根据卫生部、 江苏省卫生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管理职能、 规范经济核算与分配管理的规定》( 卫规财发〔 〕410号) , 结合我院具体情况, 制定本制度。 二、 医院的所有收入由财务科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确认、 核算收入。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 禁止设立账外账、 小金库。 三、 医院的医疗、 药品收入由财务科下属的门诊、 住院收
43、费处负责收取, 所收款项应每天及时足额上缴出纳人员。 四、 医院的实习培训、 住宿收入, 资产报废残值收入, 废品变价收入等其它收入, 由相关部门出具收款通知后, 上交医院财务科。 五、 科室奖金的二级分配应建立明细台账、 清单, 并有个人签名, 做到公开、 透明。台账和现金应分别指定专入保管。 六、 财务科平时不定期组织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整理归档。 七、 违反上述规定, 情节较轻的, 应限期纠正, 并经院部同意后纳入医院内部绩效考核; 情节严重的, 由院部上报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处理。 经济活动决策审批制度 一、 决策和审批原则 坚持勤俭办院方针, 实行集体研究、
44、分工负责和”一支笔”审批原则,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合理规范开支。 二、 经济活动的决策程序 1、 凡一次性支出2万元以下, 设备购置10万元以下及每月的水、 电、 气消耗, 由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实施。 2、 凡一次性支出2万元以上, 零星基建改造项目, 必须经党政联席会或医院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经过后方能实施。 3、 10万元以上的设备、 设施等, 由使用科室向相关职能科室提出申请, 职能科室组织可行性论证, 然后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 并召开设备管理委员会或后勤管理委员会讨论经过, 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 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招标采购。 4、 基建项目应先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机构和
45、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 同时编制设计概算, 然后由医院管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 最后经职代会讨论经过后, 报市发改局等管理部门立项。所有工程项目由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三、 经济开支的审批程序 1、 坚持”先审后批”。 2、 每一张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字。 3、 属于固定资产及药品、 卫生材料、 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 要先办理入库手续。 4、 其它凭证必须先到核算办登记入帐, 由财务科长审核签章; 5、 以上手续完备后, 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6、 最后由院长签字核报。 四、 经济开支的监管 1、 各种支出必须凭合法有效的凭证, 除国家税务发票、 财政局印发的收据,
46、 其余凭证一律不得签报; 出租车费原则上不准报销, 少数出差在外地确因赶时间, 或携带重物搭乘出租车的发票, 经办人要在发票上注明事由, 所在科室负责人证明, 然后按程序报批。 2、 财务科人员有监督财务审批制度执行的权利, 要积极、 主动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要坚决制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对不符合经济活动的实施程序和审批程序的, 财务人员有权不予支付。 欠费管理规定 一、 对急、 危重病人, 应先抢救, 后收费, 不能因费用问题延误抢救, 同时需立即汇报( 白天: 医务科, 夜间: 行政总值班) 。 二、 病人收治入院或留观后, 签字者应主动与相关科室或部
47、门取得联系, 跟踪落实并督促科室催费, 对入院前检查等所欠费用及时入账。若涉及到公安、 司法、 交警等部门, 应立即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及时汇报。 三、 对在院欠费病人, 病区或科室应高度重视, 在不影响基本医疗的情况下, 针对具体情况及时催款, 控制欠费金额。 四、 加强出院病人欠费催收工作。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 及时向病区或科室收集出院欠费病人信息, 以电话、 函证、 上门催收等形式向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催收。按月清理汇总出院病人欠费情况, 配合医务科定期进行考核。 收费管理规定 一、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必须向物价局收费管理办
48、公室办理收费标准的报批、 备案手续。 二、 病人住院期间的医药费, 采取先收预交费, 然后将发生的一切费用分别记入住院病人的分户账。对已记入的费用任何部门、 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如遇特殊情况, 由科室向财务科申请, 再由财务科报院领导批准, 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给病员减免费用。发生错收的由科室向财务科汇报, 由财务科核实处理。 三、 住院处在病区做好出院标记后为病人办理结帐手续, 开具正式住院费结算收据, 同时提供费用清单。有关病人住院期间的手工记费资料, 至少保管三年, 电脑记费资料每年度由信息科刻录成光盘保管。 四、 除财务部门外,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病人收取现金, 一
49、旦发生收取现金, 按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 本单位的医疗业务收费, 一律使用印有财政监制章的医疗收费票据, 票据由财务科指派专人进行保管、 使用、 销号、 登记管理, 该票据不能用于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经营活动。 六、 坚持合理检查、 合理用药, 使用贵重药品、 自费药品及大型检查、 治疗项目时, 应告知病员或家属, 对未用药品或未查项目应凭相关单据、 收据正附件, 由有关临床、 医技、 药房等业务部门签具退费原因, 当日退费由收费人员审核办理, 隔日退费交门诊值班主任审批。特殊情况需由医务科长、 财务科长或院长审批。 七、 加强收费考评工作, 医院财经纪律检查组每月应组织检查考评一次,
50、 指导科室规范收费, 发现不规范的收费行为给予处罚: 1、 内部检查发现的每一项扣科室综合考评分2分; 2、 财务、 药房错收的, 门急诊和医技科室各类收费发生多收少收现象的, 每次按差错金额的50%扣奖, 扣奖额不足50元的按50元扣奖, 同时扣科室综合考评分1分; 3、 群众投诉经查确实多收的, 由财务科负责办理退还手续。 4、 如果发现少收的, 由当事人或有关科室按实际少收金额补交。 八、 建立收费公示制度、 加强收费透明度、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 主要和常见药品、 医疗服务项目、 卫生材料, 经过电子触摸屏、 公示栏、 公示簿等形式进行公示。 2、 门急诊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