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 ******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建设工程 乙方(承包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 年 月 日 合同摘要汇总 甲方 ****建设工程 签约代表 乙方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 承包内容 ******项目一期防水工程的全部人工、材料与相关费用。 合同单价 见报价表 合同总价(暂估) 133.43万元 工程量计算 实际完成施工图决算的铺贴面积乘以相应的合同单价结算金额为准;搭接面积
2、含损耗)、防水铺贴范围内的所有管根处理、方案与图纸中的细部构造等已考虑在单价内,不另计算。 付款方式 7.1第一次付款:屋面防水(含商业层屋面、住宅屋面、伸缩缝)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结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的次月25日前,支付至屋面防水工程款的60%; 7.2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全部完工(含卫生间防水、消防水池防水)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决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的次月25日前,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 7.3第三次付款: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一次性支付。 7.4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不能支付或未全部支付时,甲
3、方从本合同约定支付时间的第二日开始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乙方未付金额的利息。 合同质保期 1本合同质保期为伍年。 2本合同质保期从工程竣工备案通过时间开始计算。 甲方:****建设工程(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所建的******一期工程的施工需要,经与乙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防水工程发包给乙方组织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方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工程概况 1.1
4、工程名称:绥阳县******一期工程 1.2 工程地点:绥阳县洋川镇西环路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经甲方负责人签认的现场签证、施工方案、总平面布置图等所确定的防水工程的全部工作。 2.2 甲方提供乙方职工住宿(活动板房),食堂彩钢棚给乙方使用,乙方工人餐具、卧具自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材料若损坏乙方向甲方照价赔偿。 2.3 在承包范围内不发生任何计时工。 第3条合同工期 3.1 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的进场时间为开工日期。 3.2 完工日期: 3.2.1屋面防水(含商业层屋面、住宅屋面、与上述范围内的伸缩缝)总工期日历天数为4
5、0天。 3.2.2卫生间防水(含消防水池防水)总工期日历天数为60天。 3.3因乙方原因导致总工期延误的按每天1000.00元处罚;因甲方或业主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本合同工期经甲方现场签证后顺延。 第4条承包方式 4.1本合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的专业分包方式。 4.2根据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国家与地方相关规范、规定、甲方的技术交底,包人工、包所有主材与辅材、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的承包方式。材料装卸、运输、试验检测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5条工程质量标准与要求 5.1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标准。 5.2严格按照规范规定要求与
6、专项施工方案操作施工。细部、节点处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与相关规范要求。必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所采用的材料、工艺的相应规范或图集。 6.3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人员检查验收,达不到施工规范要求的必须与时整改,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4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本工程的省、市级样板工地创建与验收工作。 第6条合同价款 6.1 合同单价:执行包工包料综合单价:见下附中央城防水工程综合报价表。 中央城防水工程综合报价表 序号 防水部位 做法描述 综合包干价 (元/㎡) 合计包干单价(涂料+卷材)(元/㎡) 暂估数量(㎡) 暂估总价 (万元) 1 商业屋面非种
7、植顶板 1.5mm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翻至地面以上300 31.21 64.88 350 2.27 1.5mm自粘沥青防水卷材(无胎) 33.67 2 商业屋面种植顶板 1.5mm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翻至地面以上300 31.21 78.25 6485 50.75 4mm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47.04 3 住宅屋面 1.5mm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29.77 96.57 3391 32.75 20厚发泡保温防水一体化 66.80 4 坡屋面、管井、雨棚 1.5mm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JS-Ⅱ) 31.72 31.72 12
8、3 0.39 5 卫生间 1.5mm防水灰浆 24.27 24.27 14694 35.66 6 消防水池防水构造做法 2mmPMC-421厚聚合物水泥基防水灰浆+1.5mm厚JSA-101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30.39 60.5 1130 6.84 30.11 7 伸缩缝 油麻丝+灌缝油膏填缝 235元/m 235元/m 203m 4.77 总计 133.43 6.2合同工程量的确认: 6.2.1综合报价表中所列工程量为甲方暂估工程量,不作为决算依据; 6.2.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与相关规范
9、进行测量或计算,并将工程量报甲方审核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结算依据; 6.2.3工程决算时如乙方所报工程量少于实际决算工程量,则以乙方所报工程量进行决算,甲方不予补偿差额;如乙方所报工程量大于实际决算工程量,则甲方有权按超出部分工程量的双倍从决算工程量中扣除。 6.3合同价款:最终价款以实际完成施工图决算的铺贴面积乘以相应的合同单价结算金额为准;搭接面积(含损耗)、管边收口、防水范围内的细部、节点处理等已考虑在单价内,不另计算。 6.4本合同单价中包含人机与合同约定的材料成本、管理费、利润、工程措施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费、风险包干费;在合同范围内,不受市场价格因素或因其它任何因素变化与政策调
10、整而调整;本合同单价为含税单价。 6.5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不少于两套符合项目所在地质监站标准的完工资料,否则不予结算。 第7条合同价款的支付: 7.1第一次付款:屋面防水(含商业层屋面、住宅屋面、伸缩缝)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结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的次月25日前,支付至屋面防水工程款的60%; 7.2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全部完工(含卫生间防水、消防水池防水)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决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的次月25日前,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 7.3第三次付款: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7日内无息一次性支付。
11、 7.4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不能支付或未全部支付时,甲方从本合同约定支付时间的第二日开始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乙方未付金额的利息。 第8条合同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 8.1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与甲方认可的本工程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8.2细部、节点、所有管根处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与相关规范要求,搭接面积(含损耗)、防水铺贴范围内的所有管根处理、方案中的细部构造等已考虑在单价内,不另计算。 第9条合同质保期: 9.1本合同质保期为伍年。 9.2本合同质保期从工程竣工备案通过时间开始计算。 第10条甲方指定现场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第11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12、 姓名:闫珠秀 : 第二章合同的通用条款 第12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2.1 负责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工人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术交底。 12.2 按时提供图纸,与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能保证施工需要; 12.3 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与文明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检验乙方的管理行为与履约行为,实施对乙方的奖励与处罚; 12.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交工验收; 12.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
13、水、用电与施工场地; 12.6 甲方根据乙方劳动力、施工技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工完场清的情况,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范围与工作量,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12.7 按本合同约定,有权监督乙方的民工工资的发放。 12.8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与组织验收。 第13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3.1 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与工程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有关规章制度 。 13.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与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
14、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与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与各种罚款。 13.3 自觉接受甲方与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与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与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职业健康体检情况、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3.4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与地下管线与已完工程的
15、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与各种罚款。 13.5 材料进场后,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与其他设施,发生损坏的,照原价进行赔偿;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无偿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13.6 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对进场人员进行管理。 13.7 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负责配合现场施工员放线、测量、试验取样等工作。 13.8 乙方负责人在施工的关键阶段、重点部位不得任意离开施工现场。 13.9 禁止转包
16、或分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一经查实,本合同立即终止,甲方有权清退乙方且不支付超出已完工程款总额60%外的任何费用。 13.10乙方应保证民工工资的按时、按实、足额发放,当甲方支付的当期进度款不足以全额支付民工工资时,乙方应无条件补足差额部分以保证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否则甲方有权用乙方预留保证金清算乙方民工工资后清退乙方。 13.11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甲方所属公司、政府主管部门对乙方民工工资发放进行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14条工期进度管理约定 14.1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配足技术、管理人员与施工劳动力,必须按时完
17、成甲方安排的施工任务。 14.2 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与承诺组织人员进场。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进度管理,处于进度需要时,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地增加劳动力,进行日夜两班制施工,在确保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指令后,采取拖延或不配合的态度,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直接调配追加劳动力的数量,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4.3 乙方不得以春种、秋收或其它节假日与借口为由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在春种、秋收或其它节假日期间,如甲方要求连续施工,乙方必须保证连续施工,并达到双方约定的进度,以保证总施工进度不受影响。如果甲方认为乙方人员不能满
18、足施工进度要求时,有权选择其他队伍进场施工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4.4 若因乙方原因无法按甲方安排的工期按时完成,乙方承担每拖迟一天500元违约金。 14.5 乙方若连续3周达不到甲方施工计划进度的80%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或减少承包范围,对已完成的成品工程量按60﹪结算,由甲方另行安排班组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后五日内退场,并不得提出异议。 第15条安全文明施工约定 15.1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乙方负责教育乙方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施工,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穿戴好个人安全用具,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
19、责任。 15.2 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乙方进场的施工人员与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入场教育,包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治安规定,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等,与时认真做好三级教育试题,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上班。 15.3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与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负责。 15.4 乙方应对本班组职工进行班前上岗安全教育,与时传达甲方公司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 15.5 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
20、场;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操作机械设备与私自乱接电气设备;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发生在脚手架上睡觉,乘凉,上下抛材料、工具,以与在生产岗位上嬉闹等不安全行为;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5.6 乙方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三不伤害”,“六大纪律”,“十个不准”,“十个不吊”等基本要求,认真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积极参与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15.7 乙方严禁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不得阻扰安全管理人员正常工作。若不能达到本条要求,甲方项目部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清退相关责任人、直至与
21、乙方解除本合同。 15.8 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以上的安全协管员,协助项目部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验收等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本班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5.9 乙方必须与时做好落手清工作,每天下班必须工完料尽场清,清理楼层剩余的材料、费料吊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认真搞好包干区域的卫生工作,定期完成项目部提出的整改要求。 第16条 对乙方进场人员的管理约定 16.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组织所属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工种与特种作业人员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与乙方工人签订用工合同与安全责任书,甲方存档。用工合同必须按照要求填写,由民工自己签名。合
22、同与责任书签订率必须达到100%,甲方统一交纳意外伤害保险费。乙方施工过程中更换人员所产生的体检费与意外伤害保险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16.3本合同签定后乙方进场前5天内由乙方编制施工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提交施工人员一寸彩色照片与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送甲方备案。主要岗位、特殊工种必须提供证书原件供甲方审核,否则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并清退不满足条件人员。乙方组建的班组人员应进行体检,严禁18岁以下的与55周岁以上人员、以与患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与职业病等一切不适合本工作的身体带病或残疾人员入场。对无安全意识,无基本的操作技能等表现差,违法乱纪与工作表现不佳的人员,
2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清退,一切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16.4乙方施工人员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确需调换须经甲方同意。但施工现场总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各施工班组长等管理、技术骨干不得更换,并要长驻施工现场,如需调换须经甲方同意,如果擅自更换管理、技术骨干的,处以每人每次20000元的罚款。各施工负责人、班组长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请假,否则处以每人每天500元的罚款。 16.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并签订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管理目标的实施到位。 16.7甲方项目部提供宿舍时,乙方进场人员必须遵守甲方项目部宿舍管理制度,搞好房间卫生,严禁男女混居。项目部不为乙方提供带家属人员住
24、房,带家属人员住房自行解决。乙方人员在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煤气灶、电饭锅、电磁炉、热得快等一切煤气电气设备。 16.8乙方与所属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16.9坚决禁止赌博,变相赌博与造成工地混乱的一切不良行为,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罢工等现象,乙方若不加以阻止,不与时报告的,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500—10000元/次的罚款,造成事故的,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如发生该类恶劣事件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按照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工程款,对乙方作清退处理。 16.10乙方教育职工做好各种成品保护
25、工作,爱惜自己的与他人的劳动成果。爱护项目部的各种设备设施。乙方应积极组织工人参与项目部的各种文化建设活动与各项培训教育,密切配合项目部做好文明工地检查验收评比工作。 16.11如在施工现场的作业工人当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导致的后果、责任、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6.11.1 乙方在未对工人进行书面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办理三级安全教育卡前,擅自安排未经教育的民工施工作业而发生工伤意外的; 16.11.2 乙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安排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工人从事特种作业或操作特殊机械、安排酒后民工施工作业、使用老、弱、病、残或低龄童工而发生意外或其它事故的; 16.11.3
26、乙方未与工人签订好劳务用工合同前,擅自安排施工现场作业而发生工伤意外、用工纠纷的; 16.11.4 乙方违反国家、行业、企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的一系列规定所导致后果的。 16.11.5 乙方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若乙方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17条机械、材料管理 17.1 乙方人员应合理使用生活设施,不得随意拆卸、改装、损坏、丢弃,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将实际损失的2倍对乙方进行罚款。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设施,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予以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 17.2 认真熟悉施工图
27、纸,按照工程进度计划提前根据甲方要求做好材料计划安排,需甲方采购的材料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项目部,甲方应按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与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与时供货。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与时进行。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17.3 每天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多余材料与时回库,严禁随意乱放,乱丢各种材料,坚决杜绝浪费材料现象,确实做好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若乙方不按要求进行场地清理与材料堆放,甲方有权派人员进行处理,并按发生费用的2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7.4 现场的二次搬运费、甲供材装卸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发生的人工费
28、 17.5 乙方在施工中合理使用甲供材料,属乙方原因造成超出预算定额损耗率以外部分,乙方承担其超出定额部分材料的80%费用。 第18条工程量的确定 18.1 工程量计算依据: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甲方变更任务单。计算方法:完成工程量=设计图纸数量+设计变更增减+甲方变更任务单增减数量。不能按照图纸与变更单计算数量的,进行现场收方计量,并经甲方、乙方现场签认确定。 18.2 当期完成的工程量必须是当期过程中质量检验合格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若最终认定当期工程质量为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扣回已支付的不合格工程的工程款与产生返工费用。 18.3 甲方的变更任务单、临时用工数量等合同外的内容,需由甲
29、方项目部两人以上的签认且其中一人必须是甲方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签证所产生的费用须经甲方决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生效。 18.4 当月完成的合同外工作内容、临时用工等,乙方须在次月10号前上报验工计价,若超期不上报则视为乙方放弃该部分工程款与临时用工费用,甲方不再支付该部分工程款与临时用工费用。 第19条其他约定条款 19.1 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他人,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完成合格的工作量只能按60%结算。 19.2 甲方所开具的罚款单乙方不得拒签,如拒签,甲方可依据现场照片而生效,所有罚单在当月验工计价时扣除。甲方所开具的所有罚款单均需要甲方两人以上的签字才能
30、生效,其中一人必须为甲方的项目经理。 19.3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必须保证每月25天在工地,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甲方项目负责人请假,并由乙方安排好接班人才可离开,否则按每天1000元处罚。乙方的施工管理员必须按照甲方通知要求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如缺席罚款200元/次,如迟到罚款50元/次。乙方合同承包人必须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例会,如缺席,罚款500元每次。 19.4 乙方应教育职工在施工时做好其他工班的成品保护工作,造成其他工班成品损坏的,由乙方赔偿造成的返工或维修费用。并按照项目部成品管理制度予以罚款。 19.5 乙方必须配备一名兼职的质量员,协助项目部管理人员督促
31、检查质量,发现问题与时整改。若乙方没有按规范与技术交底施工,项目部发出整改单,如整改不力,项目部将按照质量奖罚细则进行处罚。如因质量问题引起返工者,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包括因此导致其他班组的返工费用。 19.6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合现场管理人员,监理,公司等有关人员对安全质量的检查或验收。发现问题,与时整改,严把安全质量关,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可安排其他人员整改,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9.7 项目部、总承包单位、监理、建设单位、质监站、安监站等单位在验收时发现突出的安全质量问题,乙方必须与时整改外,耽误其他工种或影响工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施工原
32、因导致甲方被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该罚款,甲方可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9.8质保期内,发生渗水漏水,质保金不予退还,乙方无条件负责维修并达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经济赔偿的权利。 19.9有下列情况之一,均视作乙方违约,对以下乙方违约行为,甲方除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同时有权提前终止乙方的合同。 19.9.1 乙方多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的; 19.9.2 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并经一再催促无效的; 19.9.3 乙方施工质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费、进度滞后与信誉损害的; 19.9.4 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
33、者; 19.9.5 乙方聚众闹事、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19.9.6 乙方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常擅离工作岗位,或乙方施工人员严重不足影响甲方后续工序的。 19.10因不可预见原因导致工地停工的,甲方对乙方进行工期顺延。 19.1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公司与项目部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19.1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治安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以工程名称相关的名称对外签订合同发生经济关系,一经发现有类似现象,甲方有权视情况给予罚款甚至解除合同。 第20条合同解除 20.1 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因甲方原因
34、导致总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伍天内撤离现场。 20.2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因一方违约或因项目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0.3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相关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在解除通知下达后伍日内退场,并不得妨碍新的班组入场施工。 20.4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与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与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与清理条款的效力。 20.5甲
35、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五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因合同解除导致的责任认定与赔偿按本合同约定条款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拖延退场或阻碍甲方施工。 第2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到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后,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终止;保修期满经甲乙双方结清保留金后,合同自行全部终止。 第22条争议 22.1 争议的解决程序与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绥阳县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争议的调解费用、律师费用与因诉讼所支出的一切
36、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23条奖罚细则 23.1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按甲方规定标准穿戴劳保用品,发现一次进入施工现场未带安全帽处50元/次罚款。 23.2 严禁酒后上班,发现一次对班组处以200元/次罚款,对酗酒者立即赶出施工现场,此后再不使用。 23.3 进场人员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防滑鞋进入工地,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 23.4 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件,发现一次对班组处以500元/次罚款,对操作者处以50元/次罚款。 23.5 不准任意拆除安全设施与防护装置,发现一次对班组处以300元/次罚款,对操作者处以50元/次罚款。 23.6 非电工严禁乱牵乱接用电线
37、路,非机操工严禁用机电设备,如有违反处以500元/次罚款,对其责任人处以50元/次罚款。 23.7 如乙方班组人员有偷盗行为,则处予该班组承担违约责任金1000元/次,并将偷盗责任人移交派出所处理。 23.8 在工地上殴打甲方管理人员者无论责任大小均处予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再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23.9 乙方人员有浪费甲方材料的情况时,视情节轻重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另处以100-1000元罚款。 合同订立时间:2016年 4月28日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 : 联系 : 第 19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