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黔高速公路C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叙岭关隧道瓦斯专项施工方案 纳黔高速公路C8合同段 叙岭关隧道 瓦斯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批 准:刘 锡 波 2010年6月11日 审 核:周 厚 城 2010年6月11日 编 制:赵 娟 娟 2010年6月11日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纳黔项目部 瓦斯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 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叙岭关隧道左线长2262m(全长40
2、67m),右线长2245m(全长4015m)。本合同段为隧道纳溪段(出口段)。其中左线Ⅴ级围岩段长度378m、Ⅳ围岩段长度为1060.43m、Ⅲ级围岩段长度为823.57m;其中右线Ⅴ级围岩段长度369m、Ⅳ围岩段长度为1024m、Ⅲ级围岩段长度为852m。Ⅴ级围岩主要分布在洞口段和洞身梁山组地层、断层破碎带;Ⅳ围岩主要分布在洞身泥质岩段、稳定性一般的灰岩段;Ⅲ级围岩主要分布在洞身稳定性较好的灰岩段。明洞段采用明挖法施工,其它段落采用光面爆破新奥法施工,运输采用无轨运输。Ⅴ级围岩采用上半段面长台阶开挖法施工,Ⅳ级围岩采用正台阶法开挖,Ⅲ级围岩采用全断面开挖,二次衬砌采用泵送砼和衬砌模板台车进行
3、整体衬砌。隧道进出口段分别穿越落窝背斜两翼的二叠系下梁山组(P11)含煤地层,隧道穿越时存在煤层瓦斯危害,但瓦斯含量较低,隧道进口穿越该段产状平缓,隧道直接穿越段长度约180m,但位于含水和非含水的2个不同水文地质单元交互段,地下水发育。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三、工作原责 1、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
4、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 2、加强自救。充分发挥施工企业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培训兼职救援人员,积极开展自救。 3、加强监控。依靠科技,采用先进的技术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装备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事故应急救援水平。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纳黔路C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叙岭关隧道瓦斯管理。 五、成立瓦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纳黔项目部瓦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常聪秀(项目经理)
5、 林月荣(项目书记) 副组长: 刘锡波(项目总工) 刘登元(项目副经理) 邢玉科(项目副经理) 组 员: 周厚城(安质部部长) 张新让(保障部部长) 苏登科(财务部部长) 徐吉锋(办公室主任) 胡正凯(工程部部长) 李茂名(现场负责人) 各施工分队队长、技术负责人。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周厚城担任办公室主任。 六、职责分工: 1、组长:掌握事故详情,发布应急指令,负责应急指挥。 2、副组长: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协调各单位及寻求外部支援 3、办公室(责任人:刘凯峰) a.负责项目指挥部各部室
6、和有关施工队的协调联络工作。 b.做好事故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c.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4、工程部(责任人:胡正凯) a.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领导汇报。 b.按领导意图快速派员奔赴现场,协助现场指挥和调度。 c.及时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络,上报事故情况。 d.协助施工队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5、保障部(责任人:张新让) a.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工作。 b.安排车辆,接应救护队和抢救医生. 6、计财部(责任人:苏登科) a.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供应工作。 7、派出所(责任人:王立林) a.负责抢险、救援现场的治安工作。 b.负责抢险、救援时危爆物品的转移、保管工作
7、 c.清点人数,查清伤亡人数及身份. 8、各工程队(责任人:各队队长和书记) a.负责抢险、救援现场的指挥工作。 b.及时向工程部和指挥部领导汇报险情、事故情况。 c.负责险情、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事故现场报告程序: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指挥部、救援组织(医院、救护队等)、当地人民政府、安监局。 八、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接到报警信息后项目经理部立即派人到现场了解现场信息并组织开展自救,将现场真实情况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给项目领导(组长或副组长),项目领导了解现场工作开展情况以后立即做出相应决策,协调组织项目部各部室、各施工队及外部相关单
8、位协助救援,在救援工作开展的同时将灾情及救援工作开展情况逐级上报,报告或报警的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类型、伤亡人数(含被困人数)及危险程度和抢救情况。 信息监测和报告:值班室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和初步处理。 项目部值班电话: 值班车辆:云 AD0888 值班司机:袁纪虎 电话: 指挥部报警电话: 监局报警电话: 九、应急响应: 1、当隧道内出现瓦斯超限或瓦斯燃烧等危险时,现场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李茂民、邢玉科),现场负责人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初步查看现场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开展自救工作并同时报告项目领导(组长、副组长),报告或报警的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
9、单位、类型、伤亡人数(含被困人数)及危险程度和抢救情况。开展自救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当报警信号发出后,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将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点。 (2)在瓦斯爆炸、瓦斯燃烧等灾害地区,应设置栅栏和警标,严禁人员入内。 (3)瓦斯事故发生后,洞口救护队必须首先组织调查工作,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所在位置,以及洞内通风、瓦斯等情况,并立即制订抢救方案。 (4)非专职救护队员,不得进洞参加救护工作。如有外单位专职救护队协助时,应由事故所在单位统一指挥。 (5)在排除瓦斯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瓦斯浓度的变化,防止未能排除的瓦斯积聚引起二次爆炸。 (6)瓦斯爆炸引
10、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应控制进风量。 2、项目领导了解现场工作开展情况以后立即做出相应决策,协调组织项目部各部室、各施工队及外部相关单位协助救援并迅速向上级报告。各部门负责人接到电话后,应迅速召集扑救人员奔赴事故现场进行抢险。疏散人员、撤离危险物品、进行现场扑救、伤员转送。当抢险人员不能控制事态时,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地方有关部门求救,避免事故蔓延和扩大。 3、事故发生后安质部、工程部、派出所、工程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现场勘察、事故调查,写出事故报告。报公司安质部、科技开发部,必要时上报地方有关部门。 奖罚制度 实行安全生产 包保责任制 安全总结评比制度 月季年安全检查制度 各工种安全生产制度 各项安全制度 队安质室 项目质部 制度保证 组 7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