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合同书》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枣庄市抱犊崮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枣庄市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方双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工程名称:抱犊崮山涧道路铺设、崮顶环周道路工程。 二、工程编号:无。
三、工程地点:抱犊崮景区。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道路长度共计约 米;宽度均为米。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
2、合同全部工程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要求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资金、各项协作工作,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等,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电费、水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施工各项要求;
3、编好施工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地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各项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采购、运输、调剂使用。 二、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三、由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如未按期供应或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方负担。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工程预算现金办理。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
4、效之日起,甲方应在次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元)的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余款。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计划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在施工中如遇甲方要求中途停建、缓建时。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
5、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 竣工验收、结算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日,应将验收日期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并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计算。 二、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即向甲方移交,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在进行地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需返工
6、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甲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竣工工程验收以设计要求为验收规范。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余款。
第八条 惩罚与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三、施工合同由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管
7、理部门仲裁。
第九条 工伤事故 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
8、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一、 施工人员应爱护景区内的花草、树木、文物古迹及一切公共财物等。
二、 施工人员应注意施工过程中游客的安全,必要时适当避让游客。
三、 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当游客过多时应采取一定措施,尽量避免影响游客的游玩。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代表人:电话:联系人:
施工单位:(盖章)代表人:电话:联系人:
年月日订
建筑施工合同书
项目名称:抱犊崮山涧道路铺设、崮顶环周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甲方):枣庄市抱犊崮国家森林公园
施工单位(乙方):枣庄市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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