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二专题,法学研究总方法论和基本方法,1,教学目的,通过本专题学习,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是法学研究的总方法论,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为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奠定方法论基础。,2,教学内容,一、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二、社会调查方法,三、比较分析方法,四、价值分析方法,五、实证分析方法,六、社会分析方法,七、概念分析方法,八、历史考察 方法,3,一、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4,(一)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的主要内容,1,、唯物辩证的方法,唯物辩证的方法就是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运用于研究分析社会生活现象,以
2、正确认识事物的客观规律。,这一方法体现在法学研究中,可以得出以下结论:,5,法律的内容是客观的,决定于物质条件(经济条件)。,立法从实际出发,从一个国家的国情出发。,法律必须保持稳定,但也要随着社会的变化适时进行立、改、废。,法律是变化发展的,法律的变化发展是有规律的。,6,2,、阶级分析的方法,根据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和观点来分析研究阶级社会历史问题的一种科学的方法。,这一方法体现在法学研究中,至少可以得出以下结论:,7,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法律是从无阶级社会过渡到阶级社会时形成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是法律产生的政治原因。,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维护其阶级统治的工具。,8,(
3、二)运用马克思法学方法论研究法律的基本要求,1,、把法律这种上层建筑现象同经济基础,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联系起来研究。,2,、必须把法律与社会的阶级关系、阶级斗争,也就是法律与政治、政治斗争联系起来研究,揭示法的本质。,9,3,、必须把法律同国际影响、地理环境、民族传统、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宗教规则等等因素联系起来研究,阐释法的价值与作用。,4,、必须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研究适合本国社会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视频:苏力,法律与经济),10,二、社会调查的方法,11,(一)社会调查课题的选择,1,、正确选择调查课题,需要考虑的因素,第一,选择有
4、能力完成的课题。,第二,选择有兴趣完成的课题,第三,选择有条件完成的课题。,12,2,、选题的范围与内容,选择专业范围内在社会上普遍受到关注的热门话题。,选择专业范围内在学术上有争议的课题。,选择专业范围内具有前瞻性的带有探索性的课题。,选择专业范围内总结实践经验的课题。,选题宜小不宜大,“,小题目做大文章,”,,切忌选题过于宽泛,大而无当。,13,(二)社会调查的基本方式,1,、典型调查,从调查对象的总体中选取一个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如个人、群体、组织、社区等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2,、抽样调查,从调查对象的总体中抽取一些个人或一些单位作为样本,通过对样本的调查研究来推论总体的状况
5、14,3,、重点调查,通过对重点样本的调查掌握总体的基本数量情况的调查方式。所谓,“,重点,”,,是指总体中那些在某一或某些数量指标上占有较大比重的单位或个体。,4,、个案调查,个案调查有两种情形,一是专项调查,即调查的对象只有一个个体,目的在于了解这一个体的状况。二是选择一两个调查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目的在于认识所选调查对象的现状和历史,而不要求借此推论同类事物的有关属性。,15,(三)社会调查的一般程序,1,、准备阶段,确定调查课题,明确调查任务。,明确课题调查研究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设计调查方案(提出理论假设、理论解释、拟定调查提纲、设计调查表、决定研究的方式方法、制定研究的组
6、织计划)。,确定调查研究的类型(描述型、解释型、预测型、评价型、对策型)和方式方法。,制定调查方案和调查大纲。,16,2,、调查阶段,按照调查设计的要求收集有关的资料,方法主要有访谈法、问卷法、观测法、文件法。,初期:应尽快打开调查工作的局面,注重材料搜集工作的质量。,中期:应注意总结前阶段调查工作的经验与问题,提出新对策,确保后阶段的调查质量。,后期:应对已有调查资料进行质量检查和初步整理工作,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就地补充调查。,17,3,、研究阶段,社会调查的深化、提高阶段,是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的阶段。社会调查能否出成果,以及成果作用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这个阶段的工作。,这个阶
7、段的工作包括两个方面:,对资料进行整理与分析,区分真假,消除资料中的假、错、缺、冗现象,以保证资料的真实、标准、准确和完整。,对整理后的材料和统计分析后的数据,进行思维与加工,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说明事物的前因后果,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作出理论说明。,18,4,、,总结阶段,撰写调查研究报告,报告应着重说明调查结果或研究结论,并对研究过程、方法以及研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等进行系统的叙述和说明。,19,(,四)社会调查报告的撰写,1,、撰写步骤,确定主题。,选择材料,拟定提纲,写作初稿,修改定稿,20,2,、撰写要点,*用简单、朴实的语言写作。,*叙述事实力求客观、准确。,*撰写报告,既要有篇的观
8、念,也要有段的观念。,*调查报告的前言(绪言)部分。,*调查报告的结论部分要真正起到收束全文的作用。,21,3,、调查报告的结构形式,*序论部分:,为点题和研究方法的介绍。包括研究主题和目的、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研究对象的性质和选择方法、选择理由,介绍主要问题和资料的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本论部分:,是对成果的全面阐述。两种方法叙述:一是提出论题,列举材料,归纳提出论点;二是提出论题,交代论点,列举材料说明。,22,*,结论部分:,一般为归纳分论点,阐明总论点的部分。在应用研究中还应包括提出对策、建议等。,*附录部分:,提供重要的研究资料、统计数据和参考文献目录等。,23,三、比较分析
9、方法,24,(一)界定,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加以比较,分析其异同,求得对事物特点和本质的认识的方法。,(二)比较的种类,1,、宏观比较与微观比较,*宏观比较是指对不同法系或不同社会制度法律之间的比较研究。,*微观比较是对具体的法律概念、规则、制度以至部门法的比较研究。,25,2,、功能比较与概念比较,*功能比较:从法律的功能出发对不同的法律进行的比较。,*概念比较:从概念出发对不同法律制度进行的比较。,3,、静态比较与动态比较,*静态比较:一般法律条文的比较,*动态比较:研究法律的产生、本质、发展、作用(功能)以及法律的制定和实行等问题。,26,(三)法律比较分析的步骤,第一步:,在所比较的
10、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中找出人们共同遇到的社会问题或社会需要,也即找出,“,共同的起点,”,。,第二步:,研究那些国家对这种社会问题或社会需要所采取的法律解决办法,即有关法律规范、程序和制度。,第三步:,对不同国家所采取的法律解决办法异同的理由进行研究。,27,第四步:,进一步研究这些异同及其产生原因的可能趋势。,第五步:,对各种法律解决办法进行评价。,第六步:,根据既定的社会存在和需要,既定的解决办法的实际影响以及某些领域的发展趋势,可以合理地预测未来的发展。,28,四、价值分析方法,29,(一)价值分析方法的内涵与意义,1,、内涵,从价值入手,对法律进行分析、评价的研究方法,其追问的基本问题是
11、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这种分析方法以超越现行制定法的姿态,用哲人的眼光和终极关怀的理念,分析法律为何存在以及应当如何存在的问题。,30,2,、意义,促成了立法事业的飞速发展。,以自然法等价值观念作为法律的渊源之一,拓宽了法律渊源的范围。,在执法、司法的场合,价值分析或者说价值判断是确立法律责任的基础。,31,(二)价值分析方法的基本假定,1,、自然高于人为,“,自然,”,是一种寄寓着,“,神性,”,、,“,理性,”,的观念与秩序集合,依照,“,自然,”,的观念,人类的一切创作,包括法律制度在内,均为自然长成,或者仿效自然而作。,以,“,自然,”,为依托的自然法,不仅是永恒的规范,也
12、是决定人为规则有效与否的检验标尺。,自然成为法律的母体,或者是判断法律的善恶的标准。,32,2,、人类必有共性,自然法学说关于人性的三种伦理预设:,(1),人有共通的本性;,(2),人为顺利发展其本性而必须采取之行为方式,乃系以人性之本身为基础;,(3),凡行为有助于发展或实现人之本性者,就是善的或好的;凡妨碍人性之发展或实现之行为,即系恶的或坏的。,没有人类共性的存在,就不会有共同的道德信念,也就不会出现为所有民族、所有时代的人们所共同追求的法律价值。,33,3,、普遍的法律才适合人类的天性,*人类社会之所以需要规则,就是因为在,“,普遍的,”,规则支配之下,相关的行为安排与利益考量才有安全
13、性。,*自然法正是由于负荷着人类的普遍价值期望,因而一直作为与人类本性契合的法律理念而存在于法学的研究之中。,34,(三)对价值分析方法的评价,1,、对价值分析方法的批评,(,1,)理性、道德、正义等等价值往往因时、因地、因人而异。,(,2,)每个人所持的价值信念不同,可能导致守法难以成为社会普遍的准则。,(,3,)自然法说预先假定了神的存在,建立在以上帝存在为基础的观点无法证明其正确性。,35,2,、价值分析方法的存在价值,(,1,)价值分析方法预设了在法律背后存在的终极价值,因为具有强烈的批判功能,可以用来反对国家所制定的,“,恶法,”,。,(,2,)价值分析方法有助于培养人们的法律理念,
14、从而在填补实在法的空白以及纠正实在法的失误方面发挥重要功能,36,五、实证分析方法,37,(一)概述,1,、法律实证主义,法律实证主义把法律视为一个独立的、自治的系统,致力于维护法律体系内部的逻辑一致性。,由于这种研究方法不追究法律规则本身的基础,而径自研究规则与规则之间的关系,所以又被称作法律教条学或教条论法学,。,38,2,、,“,实证,”,的基本含义,:,第一,对于抽象而言,它是具体实在的。,第二,对于绝对客体而言,它是相对主观的。,第三,对于保守性而言,它是积极建设性的。,3,、实证分析方法的理论特色,(,1,)方法论上的,“,纯粹性,”,:将一切非法学的因素从法学研究中驱逐出去,39
15、2,)法学的科学化:使法律成为独立的科学,*法律科学是规范的科学,规范的内容是人类行为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律科学是非意识形态的科学,法律科学的任务是描述和理解规范而不是评价规范。,*法律科学的分析方法是分析性质的,法律科学基本上是一种解释的学问。,(,3,)事实与价值的区分:法学只与事实相关,而与价值无涉。,40,(二)实证分析方法之评价,1,、有关实证分析方法的批判,(,1,)完全排除价值分析,导致法学研究只有法律的躯干而无法律的实质内容。,(,2,)纯粹法学标榜,“,纯粹,”,,其实并不,“,纯粹,”,。,(,3,)实证分析方法将法律当作一种自给自足的逻辑统一体,在社会生活的变
16、化大潮面前,这种假定必然就会崩溃。,41,(,4,)忽视了自然科学方法与法学方法之间的区别,事实上,法学方法具有不同于自然科学方法的独特性质:,*法学拒绝纯粹的自然科学方法;,*法学具有浓厚的人文精神;,*法学以价值和逻辑为根本性支撑,因而法学与自然科学有质的不同,42,2,、分析实证方法的贡献,一是对于非科学信念的批评,对于建设科学的法学理论是不可缺少的。,二是阐述了法律规范的理论结构,对于法律完善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三是对于传统法理论的批判,具有独创性与启发性。,43,六、社会分析方法,44,(一)社会分析方法及其应用,1,、概念,着重分析的是法律的实然性问题,尤其是集中于法律的动态过程
17、中的实然性问题,即考察和检测法的实际运行、法的实际效力、实际作用和实际效果。,2,、应用,45,法律制度和法律学说的实际社会效果。,结合社会学研究和法学研究,为立法作准备。,研究使法律规则生效的手段。,对法律史进行社会学的研究。,研究如何使各个案件能够合理地和公正地得到解决。,研究如何使法律的目的更有效地实现。,46,(二)社会分析方法的核心范畴,1,、,“,活法,”,“,活法,”,是指法以外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上起法的作用的那些类法规则,它作为人类社会的,“,内在秩序,”,,实际支配着社会实际生活,是人类行为的真正决定因素。,47,2,、,“,经验,”,“,经验,”,指称着法官根据时代的需要赋予
18、古代的法则以新的含义,而这种过程大多都是自发而非自觉的过程;法律中的经验作为一种实践智慧,构成了法律中变动的精神因素。,48,3,、,“,社会利益,”,社会利益则指与文明社会的社会生活有关,并以社会名义去争取的要求、请求或需求。,分为六类:,要求公共安全的社会利益,追求社会制度之安全的社会利益,追求公共道德的社会利益,追求社会资源保护的社会利益,追求社会进步的社会利益,追求个体生活的利益,49,(三)社会分析方法的贡献,使当时的法学研究发生了一场巨大的革命,:,*从传统的注重抽象的内容变为注重其社会作用。,*从强调法的规范性变为强调其经验的、作为其社会控制手段的属性。,*从重视法的制裁变为重视
19、法的社会目的以及法的社会公正和实际效用。,50,七、概念分析方法,51,(一)法律的概念性,1,、法律是一套概念体系,法律概念是法律上规定的或在法律推理中通用的、用以指称法律规范调整的事件或行为的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并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法律概念具有法律性、明确性、多样性等特征。,52,2,、概念分析及其一般规则,概念分析法是指研究确定术语所表示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研究方法。,概念分析法有以下的使用规则:,应严格区分某一概念,(,术语,),的客观内容和可能出现的主观曲解。,应从历史的观点来分析概念的变化,准确把握其内容实质。,应用简洁的语言准确表述有关概念或术语
20、53,(三)概念分析对于法学研究的作用,1,、求是,法哲学家有关法律本质或法律性质的探讨与西方哲学求是的传统一脉相承。,2,、求真,当法律命题正确地描述了法律的内容或法律的规则时,法律命题是真的;否则就是假的。,判断法律命题为真之步骤和条件,54,*,有一个日常语言的句子。在此句子中,正待分析的法律概念发挥着尽可能勾画出特点的作用。如,,“,X,有权利要求,Y,付,10,英镑,”,。,*尽可能地描述各种条件。正确的句子的使用有以下前提条件:(,a,)存在一个法律体系;(,b,)在已经发生的事件中,根据此一法律体系的规则或一系列规则,另一人,Y,被迫为或不为某些行为;(,c,)此一义务由法律确定,并且这种确定有赖于,X,的选择或者其他被授权之人为,x,的利益而做的选择。,*在由这些规则来调整的具体个案中,一个如,“,X,有权,”,形式的陈述,往往是用于推出一个法律结论。,55,3,、求知,概念分析既能用来阐明法律实践中最为重要的方面和特征,又能用来评价各种法学知识的优劣。,【,案例,】,“,临时性强奸,”,56,八、历史考察的方法,57,历史考察的方法就是把事物当作一个过程、从其产生、发展、灭亡和转化的方面去把握对象的方法。,历史考察的方法需要和逻辑分析的方法有机结合起来。,58,本专题结束,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