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21KB ,
资源ID:9723864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72386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安徽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表安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丰****】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安徽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表安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oc

1、 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征求意见稿) 食品小作坊应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881)规定的条件组织生产,符合以下要求: 1 生产加工场所 1.1 厂区环境 1.1.1 生产加工场所与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保证不受污染源污染。 1.1.2 生产加工区域与生活区有效分隔。 1.2 生产加工区域 1.2.1 生产加工区域清洁、卫生,光线、通风良好,无积水、裸露废弃物或者其他与生产无关杂物,无鼠类、昆虫等侵入,无饲

2、养畜禽等。 1.2.2 生产工艺布局合理,合理划分作业区,生熟分开,无交叉污染。 1.3 生产加工车间 1.3.1 地面采用水泥、瓷砖等硬质材料铺设,平整、无裂缝、清洁卫生。 1.3.2 墙面采用无毒、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或者使用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的涂料粉刷,墙面光滑、无污垢,潮湿场所墙面有效防潮。 1.3.3 屋顶采用无毒、无异味材料建造,表面清洁,无脱落、不漏雨。 1.3.4门窗闭合严密、开闭正常,清洁卫生。 2 设备设施 2.1 生产设备 具有与生产的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 2.2 生产设施 根据需要配置满足要求的洗手、更衣、消毒、照明、

3、通风、排水、温控、清洗等设施,使用正常。 2.3 设施材质 直接接触食品物料的设备、设施、工具、容器等的材质符合安全标准。 2.4 设备设施区分 接触即食食品与非即食食品的设备、设施、工具、容器明显区分,防混用、误用。 2.5 卫生防护设施 设置必要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以及废弃物存放设施。 3 原辅材料 3.1 进货查验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如实记录购进的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数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购货日期,按规定保存记录。 3.2 原辅材料贮存 3.2.1 贮存环境整洁卫生,温、湿度符合要求,必要时配备冷藏

4、冷冻等设施。原辅料离地离墙存放,食品添加剂单独存放。 3.2.2 原辅材料质量符合要求,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及受到其他污染的原辅材料和回收食品单独存放,明确标示。 3.3 生产用水 生产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5749)要求。 4 生产过程控制 4.1 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 按照工艺和配方进行生产,对关键加工工序及质量控制点进行有效控制。 4.2 食品添加剂使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760)规定,如实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日期和添入食品的名称等内容,并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4.3 污染控制 4

5、3.1 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 4.3.2 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不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回收及受到其他污染的原辅材料。 4.3.3 做好生产现场的卫生清理和清洗消毒,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容器等表面清洁无污染,无发霉、生锈现象。 4.3.4 有专人负责食品添加剂、清洁剂、消毒剂的贮存、保管、领用。 5 从业人员 5.1 从业人员健康 直接从事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调离食品生产岗位。 5.2 关键岗位从业人员 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了解与所生产食品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 5.3 操

6、作人员卫生 操作人员保持个人整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鞋,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物、不喷洒香水,不在加工场所内吸烟和吐痰。 6 产品标识 食品的包装或者容器上标注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小作坊的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内容真实。如无法以标签加贴的形式在包装或者容器上标注,可采用随货单的形式载明应当标注的产品信息。 7 产品储运和销售 7.1 产品贮存、运输要求 贮存、运输食品场所、工具整洁卫生,不受污染;贮存、运输的温、湿度符合要求。 7.2 回收、变质食品处置 回收食品、变质食品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处理,留存登记、处理记录。 7.3 销售台账 有销售台账或留存票据,产品的销售去向明确。 8 产品检验 8.1 新投产或变化后生产食品检验 对新投产、停产后重新生产或者改变生产工艺后生产的首批食品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生产、销售。 8.2 年度检验 每年对生产销售的食品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