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入股合作协议 □□□□□文件 卓越智控公文字〔2016-1〕号 卓越智控有限公司入股合作协议书 卓越智控有限公司入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并由王维泽(以下简称“ 甲方”)以其
2、名义让__40%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唐铭楷(以下简称“ 乙方”)参与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甲方共同创业。 甲、乙双方同意,以注册成立的卓越智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智控”)为前期项目前期主体。由于甲乙双方事前经协商,在企业发展前期以卓越智控有限公司为企业名称。企业发展后期如重新注册公司,本入股协议将继续生效。 甲方以公司股东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叁万元
3、整(¥30,000.00元),占出资总额的60% ; 乙方出资贰万元整(¥20,000.00元),占出资总额的40% ;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 60% ,乙方 40% 。 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 户 行: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
4、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具体利润分享说明: 注:具体分红为每单分红与年底分红两种。 1.甲乙双方在与客户签订拍摄协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相关的财务记账。在甲方与客户签订拍摄协议,在客户支付相关拍摄款项时,应支付乙方20%为分红;在乙方与客户签订拍摄协议,在客户支付相关拍摄款项时,应支付甲方20%分红。 2-1.签单金额小于等于壹仟元整(¥1,000.00元)且拍摄内容为婚礼录像时,应在婚礼结束当天结算甲乙双方的分红; 2-2.签单金额大于等于壹仟元整(¥1,000.00元)且拍摄内容为非婚礼录像(摇臂、商业宣传片、全景、测绘等),应在每月结算日财务清算(1-15号为第一周期;
5、16-30号为第二周期);第一周期的结算日为每月15号;第二周期的结算日为每月30号。如在第一周期里有客户未结算拍摄款项时,则转入第二周期分红。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相关固定资产共享情况说明 1.无人机销售情况 由于合作之前,甲方代理“大疆”系列无人机、植保机。在甲乙双方口述商定,在乙方入股之后可享受甲方的无人机代理权限,无人机、植保机销售资源。 3.固定资产目录(以下为固定资产明细,具体以附件1为准) 1).
6、张店区办公地点:商场西路西苑社区21#2单元501室(临时办公地点,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更换新办公地点后,办公地点将为甲方乙方共同所有) 2).配套办公资产(沙发,床两张,地毯一套,办公桌椅。):因临时办公地点为甲方所有,相关配套的办公桌椅由甲方提供。 3.相关拍摄设备公共资产目录(以下为部分拍摄设备产明细,具体以附件1为准) 1).青岛翰生美乐720摇臂 市价:¥18,000.00元 2).佳能5D2单机配加(24-105mm)闪光灯、原装电池(一块)、双肩包 市价:¥14,500.00元 3).锐仁32G高速卡 市价:¥500.00元 4).电池
7、 市价:¥300.00元 5).松下G63 2G 市价:¥3,000.00元 6).索尼AS15防水摄影机 市价:¥2,000.00元 7).伟峰515 三脚架 市价:¥600.00元 8).120厘米滑轨+云台 市价:¥600.00元 9).高青监视器 市价:¥1,000.00元 10).970电池(2块) 市价:¥360.00元 11).小斯1600 市价:¥4,2860.00元 4.甲乙双方个人资产目录 1).青岛翰生美乐720摇臂 市价:¥18,000.00元 2).佳能5D2单机配加(24-105mm)闪光灯、原装
8、电池(一块)、双肩包 市价:¥14,500.00元 3).锐仁32G高速卡 市价:¥500.00元 4).电池 市价:¥300.00元 5).松下G63 2G 市价:¥3,000.00元 6).索尼AS15防水摄影机 市价:¥2,000.00元 (因临时办公场所面积有限,设备资产不能全部移进办公地点,现将部分小型设备放置到办公地点,摇臂等大件设备,在需要使用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再运输到办公地点。)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
9、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卓越智控有限公司(在企业发展前期以卓越智控有限公司为
10、企业名称。企业发展后期如重新注册公司,股份将转移至新公司名下)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卓越智控有限公司(在企业发展前期以卓越智控有限公司为企业名称。企业发展
11、后期如重新注册公司,股份将转移至新公司名下)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 卓越智控有限公司(在企业发展前期以卓越智控有限公司为企业名称。企业发展后期如重新注册公司,股份将转移至新公司名下)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
12、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公正方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 证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主题词: 入股合作协议书 抄 送: 总经理办、副总经理办 卓越智控有限公司办公室 二零一六年十月印 (共印3份) 14 /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