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点击此处添加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厂企业标准 —201x 项目施工工地治安管理规定 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201x - - 发布 201x - - 实施 指挥部发布 3 / 6 目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 1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4.1 工地治安管控 1 4.2 治安责任 2 4.3 工地治安检查、巡查、值守要求 2 4.4 违规行为处理 3 4.5 治安考核、处罚 3 前言 本标准根据《集团标准化工作导则》要求
2、结合工厂易地技改项目实际制订。 l 本标准由易地技改项目指挥部提出。 l 本标准由易地技改项目安全管理组起草、解释。 l 本标准由易地技改项目安全管理组组织汇审。 l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弥勒佛。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项目施工工地治安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维护易地技改项目施工工地治安安全,预防治安、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工地的生产、建设秩序,制定本规定。 适用于易地技改项目施工工地的治安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
3、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令) 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3 职责 安全管理组负责监督本规定具体管控措施的落实,负责治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管及违规考核、处罚。 各业务职能组负责本职能组人员及相关方人员的治安安全宣传教育,负责职能业务范围及区域内的治安安全管控及相关方的协调工作。 各相关方(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下同)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治安安全宣传教育,负责本施工区域的治安安全管控。 治安保卫组负责门卫、岗亭
4、的值守,负责工地内及周边区域的治安巡查,负责治安事件的现场处置。 项目指挥部负责本规定实施过程中争议、冲突的协调工作。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工地治安管控 4.1.1 工地严禁烟火,进入工地人员、车辆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出入管理规定》。 4.1.2 施工单位进入厂区须严格按照企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按要求组织施工。 4.1.3 进入工地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有建设方核发的工程承包文件,必须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施工人员应当持有居民身份证,拟暂住30日以上的,还应持有《暂住证》。 4.1.4 进入工地参观、考察人员须按带队人员指引的路线进行,不得随意进
5、入其他区域,未满14岁人员不得进入工地。 4.1.5 施工工地内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从事盗窃、窝赃、销赃、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窝藏公安机关通缉的人犯。 4.1.6 严禁在工地内进行违规、违法的大型集会、活动,严禁在工地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宣传、宣讲等活动,严禁在工地散发、粘贴与工作无关的传单、告示、图文等资料,严禁在工地内进行未经许可的拍照、摄像、采访等活动。 4.2 治安责任 4.2.1 易地技改项目工地治安管理工作,由安全管理组和治安保卫组共同负责,各职能组、相关方负责实施。 4.2.2 各业务职能组负责人为职能区域内的治安责任人,对本职能范围、区域内的治安
6、工作负责。 4.2.3 相关方工地负责人为治安责任人,对工地作业区域内的治安工作负责。 4.2.4 一个施工工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各施工单位的工地负责人为本施工区域内的治安负责人,对本施工区域内的治安工作负责。 4.2.5 施工工地开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施工单位应当持有建设方核发的工程承包文件; —— 必须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 施工人员应当持有居民身份证,拟暂住30日以上的,还应持有《暂住证》; —— 建筑施工工地周围安装不低于2米的牢固的隔离设施; —— 建立治安保卫值班巡逻等制度。 4.2.6 安全管理组和治安保卫组负责工地的治安管理
7、其主要职责有: —— 宣传贯彻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 —— 与职能组治安责任人签订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 —— 督促各职能组落实各项治安管控措施、要求; —— 检查建筑施工工地治安情况; —— 及时依法查处建筑施工工地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4.2.7 业务职能组治安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有: —— 宣传贯彻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 —— 与建筑施工单位工地治安责任人签订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 —— 指导、督促建筑施工工地治安责任人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 协调职能范围内交叉作业区域的治安工作; —— 检查建筑施工工地治安情况; —— 协助安全管理组查处建
8、筑施工工地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4.2.8 施工单位工地治安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有: —— 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了解施工人员的身份和现实表现; —— 建立财物申领、现金保管、值班巡逻等治安保卫制度; —— 及时协调关系,调处纠纷,消除隐患,避免或尽可能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 —— 及时带领外来施工人员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 发现隐患及时向安全管理组和治安保卫组报告,并协助查处治安、刑事案件。 4.3 工地治安检查、巡查、值守要求 4.3.1 治安保卫组按下列要求做好工地治安值守、巡查工作: —— 队员必须按规范着装统一,执勤过程中须仪容端
9、庄,文明礼貌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 —— 按要求做好门岗、岗亭的值守工作,掌握、掌控整个工地的治安情况; —— 按时进行工地巡逻,驾驶巡逻车每2小时对整个工地各公共点、重点部位检查一圈,每班对建筑内部检查2次,放假、停工期间2小时进行一次全面巡逻; —— 工地停工放假、夜晚下班后,检查无人作业的建筑内部一次,重点检查火源、电器、水源的关闭情况,清理无关人员; —— 做好治安工作相关的记录、总结。 4.3.2 施工单位按下列要求做好工地治安值守、巡查工作: —— 安排专兼职人员按时对本单位施工区域施进行检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发现无关人员及时报治安保卫组人员; —— 安排专人对
10、高危动火点、无保护措施的危险物品存放点进行实时监守; —— 安排人员对重要物资、施工设施设备的监管; —— 工地停工放假、夜晚下班时,检查施工区域一次,重点检查火源、电器、水源的关闭情况,清理无关人员,有需要关注的事项及时报治安保卫组人员。 4.3.3 安全管理组每月组织各职能组对工地进行治安安全检查。 4.3.4 节假日、停工放假期间,安全管理组、各职能组按要求安排人员值班。 4.4 违规行为处理 4.4.1 治安保卫组依照本规定及指挥部其他规定,制止工地内发生的治安、交通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整改治安、交通安全隐患与问题,处理突发治安、交通事件。 4.4.2 治安保
11、卫人员有权对进入工地的可疑人员、车辆信息进行核查、盘查,对违规进入工地的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应立即带出工地,如违规进入且在工地内违反指挥部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治安保卫人员应立即制止其违规行为并查清其身份信息,并报安全管理组。 4.4.3 不服从治安管理的外来人员、车辆,治安保卫人员有权将其清理出工地,并阻止其再次进入。 4.4.4 破坏、偷窃工地内设备、材料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4.5 凡违反本规定及指挥部其他规定且不服劝阻、故意扰乱门卫及正常治安、交通秩序或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5 治安考核、处罚 4.5.1 安全管理组依据
12、下列条款每月对治安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处罚。 4.5.2 职能组未履行职责,致使施工工地治安秩序混乱或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每次处1000元以下扣款处罚。 4.5.3 治安保卫组未履行职责,致使工地盗窃事件频发、公共区域治安秩序混乱或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按照合同的考核条款进行处罚。 4.5.4 施工单位未履行职责,致使施工工地治安秩序混乱或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 治安责任人不按本办法履行职责的,予以书面警告,并可处1000元以下扣款罚款; —— 施工工地发生治安案件,案件当事人被处行政拘留以下(含行政拘留),或者发生 1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
13、盗窃案件的,处1000元扣款罚款; —— 施工工地发生刑事案件,案件当事人被处劳动教养以上(含劳动教养)处罚,或者发生5000元以上盗窃案件的,处5000元扣款罚款; —— 施工工地发生打架斗殴,未造成人员伤害的,处500元扣款罚款,造成轻微伤害但不影响工作的,处,1000元扣款罚款,造成使1人以上轻伤的处2000元扣款罚款,造成重伤以上的除按法律规定执行外,处5000元扣款罚款。 —— 以上事项发生单位内部的,以事项发生单位处理为主,如发生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的按所在单位分别按处理金额全额处理。如有外来人员与内部施工单位发生事故事件的,外来人员按法律程序处理,内部施工单位按规定处理。 —— 施工工地在施工期间多次发生上述所列情况,且屡教屡犯、情节严重的,对治安责任人加处两倍罚款。 4.5.5 考核、处罚报告报指挥部审核,职能组扣款从工资中扣除,治安保卫组扣款从合作费用中扣除,建筑施工单位扣款从安全保证金押金中扣除,所扣款项不包含公安机关对事件当事人的处罚。 4.5.6 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安全管理组追究相关治安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并报公安机关追究违法犯罪人员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