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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法律法规PPT课件.ppt

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1,护理与法律,武威市人民医院 张延丽,2,3,1,4,5,6,7,患者的权利和义务,8,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患者的保密隐私权,患者的权利,基本的医疗护理权,患者的自主权,9,生命权,公民的生命非经司法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健康权,公民有权维护自己身体组织的完整和器官的正常机能。,“,民法通则,”,第,98,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10,公民患病或受到其它损伤时,享有从医疗保健机

2、构获得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基本的医疗护理权,“,宪法,”,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力。,11,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不能因年龄、病种、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受歧视或不公正待遇。,基本的医疗护理权,病情所需的,尊重人的,负担得起的,公正的,12,传统的,“,家长主义,”,容易出现为了病人的利益而忽视其愿望的现象。,如,安乐死,患者的自主权,自主权,一个人就有关自己的问题作出,决定的权利。,13,丧失,/,不具备行为能力的患者,-,家属或监护人代理同意。,自主权不是绝对的,-,对自己或他人有害的决定;家长主义干涉

3、患者的自主权,14,正式承认了在医患关系的主要形式从,“,医生决定,”,的家长主义变为,“,医生建议,患者决定,”,。,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知情的要素:,1,)信息的揭示,2,)信息的理解,同意的要素:,1,)自愿的同意,2,)同意的能力,15,患者的,保密权,和,隐私权,保密权:,控制一个人有关自己的信息的权利,侵权:,医务人员,有意无意地,泄露患者的秘密,或外部的压力迫使医生泄露患者的秘密,隐私:,不容许他人随意入侵的领域。有时也指患者患有某种特殊疾病或精神、心理处于某种特殊状态,不宜或不能向外界透露,16,隐私权:,人们对自己身体和精神独处的享有权,隐私通常直接关系着患者的社会地位和尊

4、严,一旦将患者的隐私泄露,可能为患者带来巨大的精神和生活压力,甚至更为严重的后果,17,患者的义务,18,患者应向医生真实地提供病史,患者不应要求医生签发不真实的:,收据;,诊断和治疗证明书;,病假证明,在疾病确诊后,患者应遵医嘱,在与医生共同制定的目标上进行合作,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避免,使自己成为一个患者,患者有义务尊重医务人员以及医务人员的劳动,患者的义务,19,20,、,21,22,23,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及法律责任,24,(,一)侵权行为与犯罪(过失),侵权行为,一般指对某人或许多人的人身权利不应有的侵犯。,民事责任,;如,病人的知情权,犯罪,则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刑事责任,

5、犯罪分故意和过失。,护理工作中最为严重的是,过失。,分清,犯罪,与,侵权行为,的,关键,是对护理行为的目的和后果的正确鉴定。,25,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6,例:沈某,男,,59,岁,胸闷,4h,余,急诊,心率,102,次,min,,无其他体征。医生疑为冠心病,即给予,5%,葡萄糖,250ml,加复方丹参,16ml,静滴,并嘱做心电图检查。,1h,输液完毕后,患者自述胸闷无好转,护士未予理会,也未查心电图,让患者回家,次日晨患者因心肌梗死死于家中。,犯罪;依法惩处,刑事责任;,客观:不作为(应及时报告医

6、生),主观:疏忽大意,如,护士未认真听,引起患者不满,侵犯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侵权,;赔礼、道歉解决。,THANK YOU,SUCCESS,2025/4/3 周四,27,可编辑,28,(二)疏忽大意与渎职罪,疏忽大意,是指不专心致志的履行职责,因一时,粗心或遗忘,而造成客观上的过失行为,过失可导致,两种,后果:,、疏忽大意的错误仅损害了被护理者的心理满足、生活利益或恢复健康的进程。,侵权行为,、因,失职,而致残、致死。,渎职罪,29,护士责任心不强,、,不遵守查对制度,而导致差错过失,这种过失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和痛苦、引起护理纠纷时,从法律上它属于失职但未构成犯罪,构成侵权,如给药、输

7、液错误,热水袋烫伤,躁动患者未给予保护而坠床,护理记录中的错误等。但当疏忽大意导致患者残废或死亡时,从法律性质上就可能构成了玩忽职守(渎职罪),属于犯罪。,30,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患者注射了青霉素,若该患者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即构成,犯罪,,应承担法律责任。,31,医疗纠纷和法律上的责任,A,民事责任,-,赔偿,B,刑事责任,-,判刑,C,行政处分,-,警告、停业、吊销执照等,32,(三)临床护理记录的法律意识,在法律上有其重要的意义。,客观、及时、准确无误,完整的护理记录,是举证的法律依据。,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

8、销毁,33,案例,-1,患者,男婴,,1,岁,因面色苍白,发热、呕吐,5,天,以营养不良性贫血入院。入院后医嘱:,10%,氯化钾,10ml,加入,10%,葡萄糖液,500ml,静脉点滴。值班护士没有认真阅读医嘱,将,10%,氯化钾,10ml,直接静脉推注。注射完毕发现患儿昏迷、抽搐、心脏骤停。立即组织抢救,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注射钙剂、脱水剂等。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34,问题思考:,1,值班护士在治疗护理活动中违法了吗?,2,违法行为如何确定?,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35,36,某产妇于某日上午,9,时许,在某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产房顺产一足月男婴,经该院医生检查新生儿一切正常,

9、按新生儿临床评分标准被定为满分。产妇连续两天见到新生儿并以母乳喂养,但产后第三天早晨,5,时,30,分突然发现该男婴已死亡于新生儿室。产妇及家属向院方控告该院当班护士失职致其婴儿死亡,护士矢口否认自己有责任,双方遂引发医疗纠纷,。,案例:,37,新生儿室护士报告新生儿死亡前后的护理情况:,(,1,)前日晚,10,时到次日,10,时,巡视该新生儿一切正常。,(,2,),1,时,15,分,排便后喂牛奶,30,毫升后,右侧卧位,未见异常。,(,3,),3,时,30,分,护士巡视病房,更换尿布,一切正常。,(,4,),4,时,30,分,护士巡视,该新生儿正常。,(,5,),5,时,护士巡视、换尿布,仍

10、右侧卧位,一切正常。,(,6,),5,时,30,分,护士巡视发现该新生儿面部、口唇青紫色,右半身青紫,呼吸、心跳已停止,经值班医师检查确认其已死亡。,检查发现,尸斑已形成,以头面部、右侧半身前胸部为主。,该护士主张此男婴系,新生儿猝死综合症,死亡。,38,尸检:窒息,固定尸斑的出现:死亡后四个小时,由此可见护士的护理情况报告是虚构的,案例评析,39,本案中主要涉及二个法律问题,,(,1,)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否有责任?,(,2,)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40,在新生儿病房中,一般规定护士应,30-6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该护士的不作为行为已构成了一种过失

11、过于自信的过失),事故发生前,的不作为行为是一种过失行为,41,处理医疗纠纷的归责原则基本是,单一归责原则,说。即,过错责任是侵权行为,的唯一归责原则,,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42,过错的形式主要有,故意,和,过失,两种。,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有害后果,仍然放任有害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而没有预见到(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虽然预见到了却轻信此种结果可以避免(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心理状态,。,43,对于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呢?,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第七条的规定:,“,凡发生医

12、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告。,”,“,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资料,,,这是因为原始资料是病情发展的真实记录;,是认证医疗过失的重要 依据,”,。,本案中该护士构成了一种,故意,的行为,因而也将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44,(四)执行医嘱的合法性,随意签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违法行为,护理人员若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则,有权,拒绝执行。,如果在护理人员提出明确申辩后,医师仍强制要求其执行,她将,不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任何法律责任,。,45,若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对患者的法

13、律性损害,却听之任之,若酿成严重后果,将,共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对医嘱产生疑问,核对后再执行,口头医嘱,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医生根据病情更改医嘱后再执行,注意,46,(五)病房药材及物品管理,应有严格管理制度,定时清点,防止个别护士因工作之便挪用,犯,盗窃,药品及器材、物资罪。,对麻醉药品的保管应重视,防止个别护士因工作之便自己用麻醉药成隐而犯,吸毒罪,。,(六)护生的法律身份,护生,是正在学习护士专业的学生。按法律的含义,只能在职业护士的严密监督和指导下,按照严格的护士操作规程去工作,否则她的工作将被认为是,侵犯行为,。,47,(七)护理活动与职责范围的法律问题,由于超出职责范围的护理活动给病人造成伤害的,护士负有法律责任。,如急救插管,48,发生事故的根源:,49,50,忠告:,任何护理操作中都应尽到注意义务。,保护病人的权益就是保护我们自己。,51,谢谢!,THANK YOU,SUCCESS,2025/4/3 周四,52,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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