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书
南城县人防办:
我单位经县有关部门同意同意在 (建设位置)新建(重建)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江西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特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防空地下室建设申请审批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申请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2、
职务
基建负责人
职务
经办人
职务
建设项目简介
工程名称
同意文号
工程地址
总投资额
构造形式
基础埋深
计划工期
动工时间
建筑面积
多层 栋合计 平方米
高层 栋合计 平方米 底层建筑面积合计 平方米
防空地下室建设准备状况
设计单位
名称资质
法定代表人
设 计
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人防监理单位名称资质
法定代表人
施工单位
联络
3、
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
申 请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人
防
办
审
核
情
况
结建费减免状况阐明
易地建设原因状况阐明
业务科审查
意见
应建类别
应建面积
防护等级
战时功能
4、年 月 日
领 导
审 批
南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章)
年 月 日
修建防空地下室承诺书
南城县人防办:
我企业在 (建设地址)新建旳
(建设项目名称),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平方米。
我企业郑重承诺:
1、防空地下室工程定于 年 月建设,估计 年 月底前人防工程主体构造通过验收, 年 月底前人防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2、如我企业未按应建面积足额修建防空地下室或因项目调整不修建防空地下室,或修建旳防空地下室质量达不到原则,按年度易地建设费原则全额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并依法接受惩罚。
企业法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