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PTX , 页数:54 ,大小:190.25KB ,
资源ID:966079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图形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6607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民事诉讼实务.pptx)为本站上传会员【可****】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民事诉讼实务.pptx

1、第八章诉讼保障制度v第一节财产保全制度v第二节先予执行制度v第三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v第四节期间v第五节送达第一节财产保全制度v一、概念、意义、种类v(一)概念:指法院受理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遇有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人民法院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院的决定,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保全程序(广义):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证据保全v(二)意义:保证将来判决的执行v(三)种类种类:根据发生的时间不同v诉前保全v诉讼保全v二、适用条件v(一)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

2、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能顺利实施,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v条件:v1、采取保全的案件是具有给付内容的所有案件。v并非只有“给付之诉”v2、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v、由当事人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v(二)诉前财产保全v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对有关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v条件:v、是具有给付内容的所有案件。v、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紧迫性:如果不采取财产保全,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v、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财产保全

3、的申请v、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v、人民法院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后,必须在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v三、适用范围(对象)和措施v(一)对象: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v(二)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变卖财物、保存价款)v注意:v、人民法院对不动产或不易提取、封存的动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时,可以采取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的措施,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机关在财产保全期间不予办理该项财产转移手续。v、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重复查封、冻结。v、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v、在司法实践中,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一次冻结其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超过了6个月,而当事人没有继续要求财产保全并由人民法院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原冻结措施自动解除。v四、财产保全的程序v(一)开始:v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书面为原则、口头为例外v法院依职权决定v(二)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可以或必须;一般是一比一的提供。v(三)裁定与执行:对裁定,可申请复议一次v(四)财产保全的解除v、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v、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v、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v、财产保全的原因不存在或者发生变化v、申请人在财

5、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v、法院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v五、财产保全错误的赔偿v(一)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v(二)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而给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赔偿v六、缺陷:v保全对象中,只包括财产,不包括“行为”。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已规定,但并不完备。v日本、台湾:v假扣押:对金钱请求或得易为金钱请求之请求的保全程序v假处分:金钱请求以外之请求的保全程序第二节先予执行制度v一、概念和意义v(一)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

6、度。v(二)意义:保护有特殊需要的原告的合法权益而设置v二、先予执行的范围和条件v(一)适用案件v、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v、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v、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v适用民诉法意见规定:v(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v(二)适用条件v、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v、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v、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v、被申请人有履行的能力。v三、先予执行的程序v(一)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开庭审理后作

7、出。在管辖权尚未确定的情况下,不得裁定先予执行v(二)法院应杂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v(三)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时人的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v(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v(五)人民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后,申请先予执行的当事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或有关的案外人。在接到通知至准予撤诉的裁定送达前,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或有关的案外人,对撤诉提出异议的,应当裁定驳回撤诉申请。v()先予执行裁定的最终处理:v权利人胜诉,先予执行正确的,人民法院应在判决中说明权利人应享有的权利在先予执行中已得到全部或部分的实现;权利人败诉,先予执行

8、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在判决中指出先予执行是错误的,责令申请人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或裁定采取执行回转措施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赔偿。v四、先予执行措施的救济程序v(一)“事中”救济:申请复议一次v(二)“事后”救济:v、审判监督程序纠正v、损害赔偿v、执行回转第三节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v一、概念、意义v(一)概念: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有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的行为人采用的排除其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一种强制措施。v(二)意义:为了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v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v(一)构成v、必须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发生v、必

9、须是在诉讼过程中实施的行为v、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v、必须是足以妨害民事诉讼进行,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v(二)种类v、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v、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v、妨害人民法院调查证据、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职务、破坏诉讼正常进行等行为v()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v()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v()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护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v(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

10、或打击报复;v(5)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v(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判。v4、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或组织拒不履行协助义务,v(1)有关单位拒绝或妨碍法院调查取证;v(2)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划拨存款的;v(3)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拒不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拒不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其他财产;v(4)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行为。v5、采取非法拘禁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方式追索债务v四、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v(一)拘传:拘传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

11、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强制被传唤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措施。v条件:v1、必须到庭的被告:v(1)负有赡养、抚养、抚育义务的人v(2)不到庭无法查明案情的被告v(3)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必须到庭的v(4)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v2、经过两次传票传唤v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v注意:v1、由院长批准v2、拘传前,应当向被拒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不到庭的方可拘传其到庭v(二)训诫:训诫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较轻的人,以口头方式予以严肃地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行为的违法

12、性和危害性,令其以后不得再犯的一种强制措施。v适用对象:违反法庭规则的人v方式:审判员适用、记录在案;被训诫人签字盖章v(三)责令退出法庭:责令退出法庭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强制其离开法庭的措施。v(四)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v程序:v1、经院长批准,批准“罚款决定书”v2、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上级法院在5日内决定,并通知下级法院及被罚款人v3、金额:个人:10000元以下 v 单位:10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v(五)拘留: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严重的人,将其留置在特定的场所,在

13、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v注意:v1、可与罚款合并使用v2、院长批准v3、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v4、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可提前解除第四节期间v一、概念v期间:狭义期间又叫期限,是指人民法院、诉讼参与人各自实施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应遵守的期限。v广义期间:包括期限和期日。v期日,是指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在一起进行一定诉讼活动的日期。区别v期间v线(动态)v单独为行为v有始期、终期v法定、指定、约定v不变、可变v期日v点(静态)v会合为行为v只有开始时间、不规定终止时间v指定期日v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变更v二、期间的种类二、期间的种类v(一)

14、法定期间、指定期间、约定期间(一)法定期间、指定期间、约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v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v(二)不变期间与可变期间v三、期间的计算与剔除三、期间的计算与剔除v(一)期间的计算:期间以时、日、月、年(一)期间的计算:期间以时、日、月、年作为表示单位。作为表示单位。v遵循规则:遵

15、循规则:v1 1、期间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v期间以月和年为单位计算的,同样应从第2日开始计算,并以期间满月的相对日为期间届满日;期间届满月没有相对日,则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期间届满日。v立案日:11.29 2.30v 11.30 2.28或29日v2、法定期间或指定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节假日在期间当中的,则不予扣除。v如:11.11收到判决书v 11.12日起算 11.26、27是周末v 11.28期间届满v3、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国期。v(二)期间的剔除v四、期间的耽误及其补救程序v期间的耽

16、误:是指当事人在法定期间或指定期间内,没有进行或完成应进行或完成的行为。v期间的补救: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v如:v11.11收到判决书上诉v11.12起算11.21(10天)v11.22山洪暴发12.1(10天)v10日内12.212.11v顺延:5天v法定期间:将实际耽误的期间补足v指定期间: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第五节 送达v一、送达的概念一、送达的概念v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v送达人受

17、送达人v二、送达的方式v(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成年家属、代收人的送达方式。v(二)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v(三)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v(四)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v(五)转交

18、送达。转交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交有关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v(六)公告送达v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v三、送达的效力v(一)程序法效力v1、判决书、调解书的效力开始发生。v2、有关的诉讼期限开始计算。v3、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知晓应在何时参加某一诉讼活动,若不参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v4、标志着有关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或消灭。v(二)实体法效力:如调解书送达生效,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确定v(三)送达回证v送达回证,是人民法院用以证明完成了送达行为的格式化的诉讼文书。v其基本内容包括:送达法院的名称,受送达人,送达的诉讼文书的名称,送达的处所和时间,送达的基本情况,受送达人或有关见证人的签名或盖章。v送达回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对法院送达情况的证明。v除公告送达外,其他五种送达方式均有。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