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结构加固工程 一般规定 一、卸荷状态下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的施工,可在卸荷并清理、修整原结构、构件后按新建钢结构的施工程序进行。 二、负荷状态下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的施工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核算施工荷载,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与控制措施; 2 清理、修整原结构、构件; 3 加工、制作新增的部件和连接件;同时制订施工工艺和技术条件; 4 界面处理 5 安装、接合新部件; 6 施工质量检验; 7 重做涂装工程。 三、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进入焊接工序时,其施工现场的气温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雨雪天气时,严禁露天焊接;4级以上风力时,焊接作业区应有挡风措施。 四、负荷状态下钢
2、构件增大截面工程,应要求由具有相应技术等级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施工;其焊接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位置施焊的焊接合格证、且经过现场考核合格的焊工施焊。 界面处理 一、原结构、构件的加固部位经除锈和修整后,其表面应显露出金属光泽,且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若有划痕,其深度不得大于 0.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及量测。 二、待焊区钢材焊接面应无明显凹面、损伤和划痕;对原有的焊疤、飞溅物及毛刺应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新增钢部件加工 一、钢材的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 1mm 的缺棱。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检验方法:观察,或用刻度放大镜、百分尺、焊缝量规检查;有疑义时,作 探伤检查。 二、C 级螺栓孔( II类孔) 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25μ m,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C级螺栓孔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允许偏差 直 径 +1.0 0.0 圆 度 2.0 垂直度 0.03t,且不应大于 2.0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量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或孔径量规检查。 三、气割的偏差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值。 气割的允许偏差 检 查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4、 零部件宽度、长度 + 1.0mm –3.0mm 切割面平面度 0.05t,且不应大于 2.0mm 割纹深度(表面粗糙度) 0.5mm 局部缺口深度 1.0mm 注:1、 t 为切割面厚度; 2、对重要加固部位,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 0.3mm。 检查数量:按切割面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个。 检验方法:用钢尺、直角尺、斜角尺、塞尺检查。 四、 机械剪切的偏差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值。 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允许偏差 零件宽度、长度 + 1.0 –3.0 边缘缺棱 1.0 型钢端部垂直度 2.0 检查数量:按切割面数抽查
5、10%,且不应少于 3 个。 检验方法:用钢尺、直角尺、塞尺检查。 五、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螺栓孔孔距允许偏差(mm) 螺栓孔孔距范围 ≤500 501~1200 1201~3000 >3000 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距离 1.0 ±1.5 相邻两组的端孔间距离 ±1.5 ±2.0 ±2.5 ±3.0 注:1、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的所有螺栓孔为一组; 2、对接接头在拼接板一侧的螺栓孔为一组; 3、在两相邻节点或接头间的螺栓孔为一组,但不包括上述两款所规定的螺 栓孔; 4、受弯构件冀缘上的连接螺栓孔,每米长度范围内的
6、螺栓孔为一组。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量抽查 10% 且不应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检查 注:螺栓孔的孔距偏差超过该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时,应采用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经修磨平整后,重新检查、验收。 新增部件安装、接合施工 一、新增钢构件与原结构的连接采用焊接时,必须制定合理的焊接顺序和施焊工艺。其制定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原构件钢材材质,选用相适应的低氢型焊条,其直径不宜大于4.0mm; 2 焊接电流不宜大于 200A 3 应采用合理的焊接工艺,并采取有效控制焊接变形的措施。施焊顺序应能使输入热量对构件的中和轴平衡。 二、在负荷下采用焊接
7、方法对钢结构构件进行加固时,应先将加固件与被加固件沿全长互相压紧,并用长 20mm、间距 300mm~500mm 的定位焊缝焊接后,再由加固件端部向内划分区段(每段不大于 70mm)进行施焊。每焊好一个区段,应间歇 3min~5min。对于截面有对称的成对焊缝,应平行施焊;当有多条焊缝时,应按交错顺序施焊;对上下侧有加固件的截面,应先施焊受拉侧的加固件,然后施焊受压侧的加固件;对一端为嵌固的受压杆件,应从嵌固端向另一端施焊;若为受拉杆,则应从非嵌固的一端向嵌固端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记录。 三、采用螺栓(或铆钉)连接新增钢板件时,应先将
8、原构件与被加固板件相互压紧,然后从加固板件端部向中间逐个制孔并随即安装、拧紧螺栓(或铆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记录。 施工质量检验 一、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探伤时,其内部缺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 11345和《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 的规定。 一 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一级 内部缺陷 超声波探伤 评定等级 Ⅱ Ⅲ 检
9、验等级 B级 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内部缺陷 射线探伤 评定等级 Ⅱ Ⅲ 检验等级 AB级 A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 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 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 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 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超声波探伤;必要时,采用射线探伤;检查探伤记录 二、焊缝外观质量的检查与评定应
10、符合下表的规定: 焊缝外观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应检查的 外观缺陷名称 合格评定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裂纹、焊瘤、弧坑、未熔合、烧穿、接头不良 不允许 夹渣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有深度不大于 0.2t 的夹渣 表面气孔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有直径不大于 2.0mm 的气孔,但 每50mm 焊缝长度上不得多于 2 个 电弧擦伤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存在个别电弧 擦伤 根部收缩 不允许 允许有深度不大于0.4mm的根部收缩 允许有深度不大于 0.6mm 的根部收缩 咬边 不修磨焊缝 不允许 允许有深度不大于0.5mm的咬边,但焊缝两
11、侧咬边总长 不得大于焊缝总长的 10% 允许有深度不大于 1.0mm 的咬边,长度不限 需修磨焊缝 不允许有咬边 不允许有咬边 (无此情形) 注:1、表中 t 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 2、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缺陷的检查与评定 3、本表的合格评定标准仅适用于结构加固工程及其常用的板厚;当板厚 t>15mm 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评定。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随机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 5%,且不应少于 1 条;每条检查外观质量相对较差的 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 10
12、 处。 检验方法:观察,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三、焊缝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焊缝外观质量标准(mm) 项目 允许偏差 缺陷类型 一级 二级 三级 未焊满(指不足 设计要求) 不允许 ≤0.2+0.02t 且≤1.0 ≤0.2+0.04t 且≤2.0 每100.0焊缝内缺陷总长≤25.0 根部收缩 不允许 ≤0.2+0.02t 且≤1.0 ≤0.2+0.04t 且≤2.0 长度不限 咬边 不允许 ≤0.05t且≤0.5;连续长度≤100.0,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全长 ≤0.1t且≤1.0,长度不限 弧坑裂纹
13、不允许 — 允许存在个别长度≤5.0的弧坑裂纹 电弧擦伤 不允许 — 允许存在个别电弧擦伤 接头不良 不允许 缺口深度0.05t,且≤0.5 缺口深度0.1t,且≤1.0 每1000.0焊缝不应超过1处 表面夹渣 不允许 — 深≤0.2t 长≤0.5t,且≤20.0 表面气孔 不允许 — 每50.0焊缝长度内允许直径≤0.4t,且≤3.0的气孔2个,孔距≥6倍孔径 注 表内 t 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同类构件随机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件;被抽查构 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 5%,且不应少于 1 条;每条检查外观质量相对 较差的 1 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 10 处。 检验方法:观察,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