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宅供配电工程建设协议 项目名称: 甲 方: 有限企业 乙 方: 有限企业 供配电工程建设协议 甲方(发包人): 置业有限企业 乙方(承包人): 工程有限企业 甲方开发***项目电力配套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建设, 为确保项目供配电设施统一计划和工程质量, 确保、 保障项目业主用电需求,
2、 依据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本着互惠互利, 平等自愿标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一致同意签署本协议。具体条款以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供配电工程建设(以下简称“本工程”) 二、 工程地点: *市城南路 三、 工程内容: ****项目供配电配套工程采购、 安装、 调试、 检测、 完工验收、 协调供电及保修。 四、 总建筑面积: 约 万平方米 第二条 承包范围与方法 一、 承包范围: (一)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范围, 从公用配电设施“T”接点至住宅楼或公建(含小区内经营性用房)设施电能计量装置全部供配电设施。 (二)包含住宅小区供配
3、电配套工程范围内全部供配电系统及设施(含表箱及计量装置)设计、 设备和材料购置、 安装、 调试、 运行、 路由施工及费用。本项目供电基础容量根据烟价()115号文件要求配置。按合表计量。 (三)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施工图纸进行优化设计, 确保本工程设计完全符合当地行政主管及供电部门要求和国家、 行业相关法律、 规范及标准相关要求; 确保本工程施工材料、 设备完全符合当地行政主管及供电部门要求和国家、 行业相关法律、 规范及标准相关要求; 全方面负责办理(甲方提供必需配合)项目报批、 检测、 完工验收及立案手续并负担全部相关费用。 (三)乙方应依据甲方方案、 电力部门提供设计图纸, 确保本
4、工程全部配电室, 高、 低压设备、 材料, 符合电力部门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和电力部门规范要求。全方面负责办理(甲方配合)项目报批、 检测、 完工、 电力部门验收及立案手续, 并负担全部相关费用。 (四)具体施工界限: 包含变电站或开闭全部出线间隔、 高压线路、 高压环网柜、 高低压开关柜、 变压器、 低压线路、 低压“T”接箱、 电缆桥架、 一户一表等设施, 以及高低压线路管沟、 分支箱土建基础建设。不含小区配电室土建、 楼内低压线路进线管预埋或电缆竖井预留、 户表箱预埋。 (五)各地块配电室内基础, 按电力部门设计要求, 配合土建施工, 对标高、 位置及电力规范要求进行技术控制。
5、六)增加备用电源系统, 取消发电机及机房, 确保小区备用电安全使用及电力、 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七)全部小区配电室变压器为: “干式变压器”(容量按设计)。 (八)本项目全部按甲方要求临时用电设施(包含现在在建2#、 5#地块已经有临时用电甲方已投入费用 万元)及供电确保。 (九)乙方负责为甲方按合表方法办理全部相关审批手续, 甲方配合(提供项目资料)。 二、 承包方法: 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材料供给, 包工程施工, 包检测, 包完工验收和交接, 包工期、 安全、 质量和文明施工等)。 第三条 协议价款与调整 一、 计价方法: 本协议工程价款采取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
6、法确定。 二、 协议价款: 1、 本项目计划总建筑面积: 约 万平米, 其中一期(***地块)开发约 ** 万平米; 固定综合单价RMB**元/平方米, 本项目工程暂定协议总价(下称“协议总价”)约为 万元(大写: 万元 ), 其中一期暂定协议总造价(下称“一期协议总价”)约 万元(大写: 万元)。项目最终以实际完成送电建筑面积按实结算工程量。 2、 该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且不限于: 人工费、 材料费、 设备费、 机械费、 方法费、 包装运输装卸费、 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方法费、 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 赶工费、 检测费、 水电费、 综合管理费、 利润、
7、规费、 税金及相关检测费、 验收等全部费用(包含双回路供电等全部相关费用)。 3、 本协议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如履约过程中出现与本工程相关任何 价格波动 等情况, 协议单价不予调整。 三、 其她约定: 1、 乙方已清楚并考虑本项目供配电环境、 周围环境、 交通道路、 现场地质条件、 周围地下管网、 现场条件、 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等, 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方法、 安全维护、 工期内赶工等原因。乙方为完成本协议要求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 不再另外计取其她任何费用。 2、 按国家及行业要求应由乙方缴纳多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 由乙方负责
8、缴纳。 3、 现场签证: 本工程标准不出现变更签证, 若特殊情况出现设计变更及签证, 乙方要统一编号后全部按甲方认可方法, 按定额项目计价增减。签证单必需先报签后施工, 并必需在实际发生并检验合格十天内完成实际工程量签证手续。 第四条 结算与价款支付 1.价款结算: (1)本工程按全项目整体设计, 按甲方开发分期进行施工(无法分割部分除外), 按每期完成实际供电面积进行结算. (2)每开发分期施工完成并经甲方、 监理、 电力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 乙方在30日内向甲方提供包含验收汇报、 材料合格证实、 检、 试验合格汇报单、 隐蔽工程签证及结算所需其她资料并审核合格后,
9、 甲方应于30日内进行结算确定。 2.价款支付: (1)本协议签署后, 乙方按甲方工程进度计划, 办理完成审批手续后10日内, 甲方支付乙方开工面积价款10%工程预付款。该笔工程价款划(汇)入本协议约定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只能用于缴纳本项目相关费用, 剩下部分用于该工程施工, 不得转入与本工程无关第三方账户或挪作她用。 (2)每期施工完成并经电力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 依据甲乙双方确定结算书支付工程结算款。其中工程结算总价款50%由甲方以房产抵顶形式支付。工程结算总价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剩下工程结算款在甲乙双方签署结算总价50%房源买卖协议后二个月内, 支付乙方应付款部分款项
10、25%, 余款一年内分批支付给乙方。甲方每次支付工程结算款时乙方需开具甲方认可等值发票。 (3)施工完成, 经电力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 甲方应于30天内与乙方签定工程结算总价款50%价值房源买卖协议, 以抵付50%工程结算款。办理该部分抵顶房屋过户所发生税费均由乙方负责负担。抵顶工程结算款房产具体办理程序按甲方销售程序进行办理。 (4)本协议签署, 如乙方要求经甲方同意后亦可先行抵顶部分房产给乙方, 抵顶房屋价值标准不超出本期开工面积乙方承包价值50%。 (5)支付工程款, 乙方需提供请款汇报, 完工证实、 等额发票及甲方要求其她资料, 遵守甲方相关要求。 (6)甲方给
11、乙方抵顶房价格按售楼处标价下浮*%实施。乙方如销售抵顶房, 不得低于甲方售楼处标价90%, 不然甲方有权拒绝办理购房手续, 责任乙方自负。 (7)账户信息: 乙方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五条 工程工期与关键节点工期 一、 本工程一期工程(***地块)总工期为: 30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开工令为准, 乙方必需服从和配合甲方其她与电力相关专题工程验收时间安排, 并确保其验收过程电力供给。 二、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以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 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一切情
12、况, 同时该工期已充足考虑可能出现通常规模下雨、 大风、 高低温天气、 停水、 停电、 节假日等原因。乙方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及周围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理由等提出工期延长要求。 三、 乙方进场施工前7日, 将具体施工方案(包含节点工期安排)报甲方审查同意。 四、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根据约定工期(包含施工关键节点工期)除经甲方同意顺延工期除外, 乙方应负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承包工程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验收评定为不合格, 返修或重做造成工期延误, 均视为工期延误, 乙方应负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乙方逾期完工, 每逾期一日应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元/天, 关键节点逾期违约金按300
13、0元*项/天计算。当违约金金额达成该期协议总价10%或可能影响到甲方交房日期时,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另行分包, 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五、 其她开发分期工期依据甲方开发计划要求, 另行约定, 但标准应在30天以下。 第六条 工期顺延 一、 因为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经甲方书面确定工期可对应顺延。 1、 甲方原因未含有施工条件; 2、 甲方未能支付本协议约定工程款, 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所需指令、 同意等, 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量增加超出15%及设计变更影响工期时; 5、 现场无法提供乙方可操作施
14、工工作面;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难; 7、 甲方同意工期对应顺延其她情况; 二、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 就延误内容、 原因向甲方、 监理单位书面提出汇报, 甲方在收到汇报后10日内给予回复。甲方逾期不予回复, 乙方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定同意。乙方逾期未汇报, 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逾期完工, 根据本协议约定负担逾期完工违约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要求 一、 本工期质量等级标准为合格, 且约定: 1、 符合国家、 省、 市相关规范、 要求; 2、 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要经过监理、 甲方、 质监站、 电业局等相关部门验收并合格; 二、 乙方应该严格根据甲方同意
15、正式施工图纸、 设计文件和设计说明以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按国家规范和当地域要求做好试件和材料等试、 检验, 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资料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在验收时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能达成协议约定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及国家和当地域规范、 要求要求,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协议总价20%违约金, 经返工重做仍不能符合上述标准,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三、 工程所用材料、 设备等约定: 1、 乙方依据图纸设计、 当地电业局要求, 以及国家相关要求, 提供多种材料、 设备清单和对应品牌名称, 以甲方审核同意为准。 2、 约定关键材料、 设备(包含: 变压
16、器、 自动投入过载装置、 负荷过载开关、 高压电力电缆、 大功率二次保护电气产品(如: 接触器、 继电器等))必需为著名商标品牌以上品牌产品, 其她必需为国产一线品牌以上产品, 不得使用冒牌、 不著名品牌及假冒伪劣产品。 四、 优化设计技术指标、 所用材料必需符合国家规范及地方标准、 要求要求, 且必需经甲方同意同意, 不然不得使用。 五、 乙方其它职责还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编制施工技术方案、 确定施工技术方法; 2、 提供和组织足够工程技术人员, 检验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 施工所用材料、 设备必需符合国家标准与规范、 设计要求及协议约定标准; 六、 乙方
17、施工过程, 必需全程接收质量监督部门、 监理以及甲方随时检验监督, 乙方应为这些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或监剪发觉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存在达不到标准、 规范及协议约定质量要求, 乙方除限期无条件更正外, 并负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若乙方未给予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成甲方要求或协议约定质量标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元/日违约金直至更正合格并经甲方验收经过为止, 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 七、 乙方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 应对图纸、 及设计说明进行审阅, 应立刻发觉图纸中问题、 疏漏、 错误及设计要求材料、 设备规格、 参数等不符合规范要求, 应立刻向甲方、 监理、 设计提出修改或解释
18、 不然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八、 非乙方采购材料、 设备有缺点时, 应立刻书面通知甲方, 由甲方负责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如乙方未尽到书面通知义务, 则责任由乙方负担。 九、 乙方未按图纸、 设计文件和设计说明以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过程进行施工, 均视为质量事故。出现质量事故, 甲方可视质量事故轻重, 对每起质量事故收取乙方500-10000元违约金, 而且该违约金不能免去乙方纠正错误及应负担其她赔偿责任。 十、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内, 因为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 安全事故或者其她责任, 受到报纸、 电视等媒体曝光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除负担起应尽责任外
19、 每次赔偿甲方10万元违约金, 并赔偿甲方所以所受损失, 包含甲方为消除影响而进行公关费用等。上述违约金及赔偿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乙方支付该违约金不影响乙方对质量问题、 安全事故等依法应负担赔偿及其她责任。 十一、 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或双方所签协议要求标准要求, 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 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其她约定 一、 乙方应于 8 月底前为甲方“按合表方法”办理完成审批手续, 但以不能影响甲方正常见电为前提。乙方如未能按约定方法立刻间办理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或影响到甲方正常见电, 除支付甲方协议总造价20%违约金外, 负担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二、 乙
20、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该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工地交通、 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要求, 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监理单位, 严格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 并根据环境检验审核要求,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 废水等污染防治方法及生态保护、 水土保持方法, 不然由此发生费用及因为乙方责任造成罚款由乙方负责。 三、 乙方应立刻支付其工作人职员资、 社保等费用, 如因乙方工作人职员资等纠纷上访、 堵路堵门等受到媒体报道或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乙方除应主动处理控制事态, 消除事件对甲方声誉及项目销售影响外, 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21、次, 并赔偿甲方所以所受损失, 包含甲方为消除影响而进行公关费用等。 四、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她安全事故, 乙方应按相关要求立刻上报相关部门并通知监理, 同时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处理, 由乙方责任方负担发生费用。 五、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本协议约定实施, 工程达成验收合格,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按欠付款额天天千分之一支付乙方违约金。 六、 乙方在推行协议义务时, 必需按法律法规实施, 不然责任自负, 并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 七、 乙方必需严格按本协议约定及甲方开发进度要求保质保量按时、 按期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 并确保甲方用电要求, 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及节点工期(按本协
22、议、 甲方同意乙方进场前施工方案及甲方开工令实施)拖延超出15天及以上等情况出现, 经甲方评定认为乙方已无法确保项目按质按期完成, 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另行安排施工队伍, 乙方除无条件退场(一周内)外,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全部损失。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两年。保修期自工程分段验收完成并移交使用方之日(或自工程验收立案完成后6个月之日, 以先到日期为准)算起。质量保修期内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维修, 维修部分质量保修期自维修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 乙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负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并负担质量保修费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 乙方应在
23、接到通知之以后二十四小时内派人修理, 不然甲方可委托其她人员修理, 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双倍扣除。因乙方拒绝负担保修义务或未按约定推行保修义务而引发甲方或第三人损失, 甲方可在乙方质量保修金中双倍扣除, 如质量保修金不足以赔偿损失, 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三、 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 乙方接到事故通知书后, 应立刻抵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 不然除负担本协议约定责任外还应负担延误所造成责任。 四、 本工程分期保修期满后15日内, 甲方无息支付乙方相对应质量保修金。 第十条 工程验收 一、 ***项目根据开发进度, 分段分区域交付业主, 所以此工程验收也可按甲方要求分段分区域进行验收
24、 二、 隐蔽工程及需进行中间验收工程, 在验收前3-7天, 由乙方书面通知监理、 甲方进行验收, 监理和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验验收, 乙方可自行检验合格后进行隐蔽, 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工程统计, 监理和甲方应予书面认可。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 乙方必需无条件配合, 复查合格, 因检验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担, 所耽搁时间应顺延工期; 复查不合格, 乙方除负责无偿整改合格外, 因检验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顺延。若乙方未通知监理和甲方到场检验, 单方完成工程隐蔽, 监理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报验并推行验收程序, 不管检验结果是否合格, 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顺延。 三、 工程(
25、包含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前, 乙方应备齐完工验收资料和验收汇报, 立刻递交甲方审核, 并通知甲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甲方应在乙方递交资料和验收汇报后3-7天内给予确定或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逾期不确定或提出意见, 视为资料被同意, 逾期不予验收由甲方负担对应责任及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应于甲方要求期限内修改完成并重新递交甲方审核, 若再次审核不合格, 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对应处罚。 四、 验收工作在乙方递交验收资料被同意后3天内进行, 并应按期验收完成。验收合格, 乙方将全部有效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还有未完成, 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时限内进行整改或完成剩
26、下内容后, 再由甲方进行验收, 直至达成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 并按最终验收合格日期作为完工日期, 由此发生一切费用和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完工结算 一、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进行工程结算。乙方在完工验收30日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汇报及完整结算资料; 每延期一天, 乙方应根据协议总价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前应严格审查确定无错误、 无遗漏后方可向甲方一次性递交, 结算定案后不再接收所遗留结算资料。 二、 甲方自验收完整结算资料汇报及其她结算资料之日起30日内给予书面确定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因本身原因, 逾期未能签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应经过。 三、 双方
27、完工结算资料汇报及其她结算资料确定后30日内, 甲方扣除本协议约定质量保修金及其她乙方应付款项后同乙方进行结算, 并按约定支付结算价款。 四、 乙方如未在要求时间内提供完整工程完工结算资料, 经甲方催告后10天内仍未提供或明确回复, 甲方有权依据已经有资料进行结算, 乙方应认可甲方出具结算书, 而且负担全部责任。 五、 在完工结算审核期间,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审查工作,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或不签字认可结算结果, 甲方有权自行审查, 出具结算书有效, 乙方应自行负担由此造成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解除和终止 一、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 相关协议解除要求
28、 1、 双方协商一致, 能够解除协议; 2、 乙方将其承包工程全部或关键部分转包给她人, 或者未经甲方许可将工程任何部分分包、 转包给她人,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或乙方能够单方解除协议: (1)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推行; (2)因政府及非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推行。 4、 协议解除后, 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 设备保护和移交工作, 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需条件, 并按协议约定支付已完工且验收合格部分工程结算款及移交其她合格材料、 设备款。 5、 协
29、议解除后, 不影响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结算、 清理及保修条款效力。 6、 本协议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 争议 本协议发生争议, 双方应立刻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种方法处理。 1.提交/仲裁。 2.依法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5份, 甲方持有3份, 乙方持有2份, 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置业有限企业 工程有限企业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