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潮南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生申诉制度
依据《中国教育法》、 《中国老师法》和《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相关保护学生正当权益要求, 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实际, 为树立学生法律意识, 保护学生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保障教育方针政策得以全方面落实, 尊重学生在学校主体地位, 从而确保学生愈加健康成长, 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和教育现代化进程, 特制订本制度。
一、 申诉人、 被申诉人
1、 申诉人: 含有我校学籍在校学生。
2、 被申诉人: 老师和学校工作人员。
二、 申诉范围
1 、 学生对学校给予处分不服, 对老师批评不服, 包含学籍、 考试、 校规等方面。
2 、 学生对学校侵犯其正
2、当财产权利, 如乱办班、 乱收费、 乱摊派、 强迫其购置教辅资料等。
3 、 学生声誉权、 受教育权、 人身权及人格尊严受到侵犯。
4 、 学生对学校或老师侵犯其知识产权, 如剽窃学生著作权、 发觉权、 发明权或其她科技结果权, 学校强行将学生知识产权收归学校等。
5、 对老师家访方法和家访内容有意见。
6、 老师有体罚、 变相体罚行为。
7、 老师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8、 家庭虐待和社会歧视。
三、 受理机构
1、 学校建立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 由党支部、 行政办、 学生处、 教务处等组织委派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 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组织机构。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
3、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2、 学校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受理学生书面申诉。
四、 申诉方法
1、 口头申诉: 口头申诉关键在学生处 。
2、 书面申诉: 学校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或校长信箱。
五、 申诉程序
1、 申请。口头申请或书面申请。口头申请由学生处负责统计受理。书面提出申请时, 应该写明: 申诉人基础情况(有委托代理, 应写明代理人相关情况); 被申诉人基础情况; 申请要求; 申述理由; 提出申诉时间; 其她相关情况。
2、 审查受理。
学校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学生申诉后, 应该在2日内进行审核, 对符合申诉条件, 应该受理, 并书面通知
4、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对不符合申诉条件, 决定不予受理, 并书面通知申诉人。
3、 调查取证。
(1) 学校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学生申诉材料后, 组成三人以上调查组, 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并做笔录。
(2) 属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受理申诉案件, 要在深入调查基础上, 取得佐证材料, 然后召开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与听证会, 深入核实案由。
(3) 调查、 听证过程笔录以及听证材料统计, 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4、 处理决定。
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学生申诉书7日内, 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方面调查核实基础上, 坚持
5、有错必纠, 保障法律、 法规正确实施, 提出处理意见。经学校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 依据不一样情况, 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维持原处理决定;
(2)变更原处理决定;
(3)撤销原处理决定;
(4)责令被申诉人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5)被申诉人依法负有推行义务, 责令其限期推行。
六、 其她
l、 申诉当事人对学校申诉处理决定不服, 能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申诉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事项符合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受理条件, 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 要坚持校内申诉与沟通思想、 说服教育、 调解等形式相结合。在学校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前, 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诉, 经说明理由, 能够撤回。
3、 被申诉人不推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推行申诉处理决定, 或者对依法提出申诉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或者陷害, 由学校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并作出对应处罚。
4、 学生对学校侵犯其正当权益, 或者对学校作出处理不服, 能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5、 学校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在处理学生申诉事件过程中, 要保护学生隐私权。
6、 此申诉制度作为学校《章程》附件, 经学校教职员大会经过后实施。